郁金堂北画楼东
换骨神方上药通
露气暗连青桂苑
风声偏猎紫兰丛
长筹未必输孙皓
香枣何劳问石崇
忆事怀人兼得句
翠衾归卧绣帘中
李商隐这首《药转》诗,和他集子中不少两字为题的诗一样,虽有题而实无题,诗意也同样扑朔迷离,隐藏在华丽的字面之下。据说朱彝尊解释为上厕所,但其孙“力辩其诬”,不愿这样不登大雅之堂的解释出于其祖。而为李商隐诗集作注的清人冯浩,则猜测为妇女因怀上私生子而堕胎的故事。所谓“换骨神方”,可以理解为堕胎药——李商隐《碧城三首》之三“检与神方教驻景,收将凤纸写相思”中的“神方”也是同样药物。
古人很早就需要避孕
现代人往往有这样的观念:避孕和堕胎在古代被视为罪恶,无论东西方都是如此。虽然大体上可能差不多是如此,但实际上从文明在早期开始,人类就没有停止过对避孕和堕胎手段的探索,因为社会毕竟会有这样的需求——尽管这种需求不会像今天这样大,也不会像今天这样不受非议。
古人确实重视子嗣,但绝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如此,也有很多时候需要避孕或堕胎。比如缺乏养育孩子的食物或财力、为了保持美貌(像新喀里多尼亚、萨摩亚、爪哇等地的原始居民中,女性因担心乳房失去弹性而堕胎)、为了消除私生子带来的麻烦,等等,都会需要避孕或堕胎。
古代最常用的避孕方法之一是“体外排精法”或“中断性交法”,即男性在射精开始前将阴茎抽出,使精液在女体之外排出。这种方法曾被使用了很长的年代,直到现代仍有人使用。这种方法在西文中称为Onanism,这一词汇来自《圣经》中的故事,见《创始纪》第38章:
犹大对俄南(Onan)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
俄南“遗在地”就是体外排精,他不肯将精液射到嫂嫂子宫里为哥哥育种。但他的这次避孕措施被耶和华视为恶行,付出了死的代价,也真可以算是历史上代价最昂贵的避孕措施了。
避孕的巫术
知道体外排精已经相当进步。更早的时候,人们甚至还没有弄明白男性精液与女性怀孕之间的关系。
文化人类学家已经收集了许多早期文明中有关避孕和堕胎的材料,堪称五花八门,匪夷所思。比如古人相信女性只要手执柳枝就可以不怀孕(据说是因为柳树是不会结果实的),希腊人因此相信饮用柳枝或柳叶的汤可以避孕,以致女神Proserpina庙的树林中常有想避孕的女子争着去折柳枝和杨树叶。
许多象征性的巫术被用来避孕,比如将锁具锁上,反复念诵“关住锁时不孕身”的咒语,被认为可以避孕,因为门被用来象征子宫,所以锁住门就可以防止胎儿跑到子宫里去。又如新西兰的毛利人相信,若在女性生产时取一点婴儿胎盘的血,念着咒语投入火中,则这女子此后就不会再怀孕了——这倒有点像如今我们这里的结扎手术。再如加利西亚的山民相信,可以预测并在一定程度上操控女性一生的怀孕次数,方法是在少女月经初潮时觅小鸡初产的蛋,在蛋上钻一个小孔,注入初潮之血数滴,而后将此蛋埋在床底下的土中,过九昼夜后取出,蛋中将涌出黑头的蛆虫,蛆虫的数目即此女一生将生育的子女数目——若将蛆虫全部投入火中烧死,则可终生不育。此外还有在天花板缝隙中藏小刀、赴婚礼路上将手指插入臀下、与新郎面对面时在新郎腰带上打结,等等,都被认为可以达到避孕的目的。
从巫术走向唯物主义
然而仅靠巫术当然不管用。走出巫术,就要寻求更“唯物”的手段来避孕或堕胎。古埃及人很早就有相当正确的避孕观念,他们尝试过许多方法来阻止精液进入子宫,比如在一份纸草书中记载着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避孕药方:将鳄鱼粪和糊状的auyt(到底是何物迄今尚未弄明白)混合,做成条状置入阴道内。这个避孕药方有效与否不得而知。按照现代的知识,鳄鱼粪是碱性的,反而会有利于精子的生存。倒是呈微酸性的象粪,可以有杀死精子的作用——事实上,在公元13世纪以前,象粪一直是中东地区所采用的外用避孕药之一。
古罗马贵族社会淫风炽烈,避孕就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罗马人在文化上大量继承古希腊的遗产,所幸博学的亚里士多德在避孕问题上竟也不是无所作为——他推荐了“橄榄油避孕法”,曾被罗马妇女采用。而另一位著名的古罗马哲学家卢克莱修,也在他的哲学长诗《物性论》——我记得革命导师曾提到过此人此书——中谈到当时妓女们的避孕措施:
妻子们也绝对不需要使劲扭动自己;
因为这样女方就阻碍并拒绝自己怀孕,
如果过度狂悦地来对待男人的情欲;
扭动她的腰和臀部,整个胸脯
像大海的浪涛那样起落不停——
她使犁沟偏离了犁头的笔直路径
使种子的喷射错过适当的地方。
娼妓为了自己的目的就惯于这样做,
——为了避免怀孕,避免卧床生育,
同时又可以使性交带给男人更多快乐,
看来这对于我们的妻子绝对无必要。
卢克莱修的上述说法得不到现代性学知识的支持——诗毕竟只是诗啊。
与卢克莱修的诗句相比,罗马医生索拉努斯的一系列办法要实在不少。他建议用羊毛做成栓柱,或再加上某种糊状物,来堵塞子宫口。而当男性射精时,他建议女子屏住呼吸,将身体向后抽退,然后立即起身,弯膝蹲着,设法打个喷嚏。但是这一系列动作当然很难顺利完成,而且颇煞风景,所以他最后还有让女子在性交后彻底冲洗阴道这一招。
古代中国人也同样需要避孕和堕胎
在中国古代,子嗣问题的重要性,无疑是在头等位置,“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千百年来深入人心。但是与此同时,古代中国人还是积累了不少有关避孕和堕胎的知识。比如《山海经·西山经》上有云:
曰嶓冢之山,……其上……有草焉,其叶如蕙,其本如桔梗,黑华而不实,名曰蓇蓉,食之使人无子。
这看来可以算中国最古老的避孕药方了。
到了唐代,许多中国学术流传到日本,得以保存下来,堕胎药也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例如保存于《医心方》中的堕胎药方——《医心方》是日本人丹波康赖依据大量唐代及唐以前的中国医学古籍,于公元984年写成的著名医书,但直到870年之后(公元1854年)才被刊行于世,所以有许多珍贵历史文献保存在此书中,中国人很长时间内还不知道,以为已经失传了。《医心方》卷二十二中有七个堕胎药方,姑举第一方为例:
《产经》云治妊身胎二三月欲去胎方:
大麦面五升,以清酒一斗合煮,令三沸,去滓,分五服。当宿不食服之,其子即糜腹中,令母不疾。千金不易。
还有“千金不易”这样的广告语附在方中,听起来这方子是好得不得了。《医心方》所依据的中医典籍,绝大部分都是在唐代流传的,联系到其中记载的七个堕胎方,前人将李商隐“检与神方教驻景”、“换骨神方上药通”等诗句中的“神方”理解为堕胎药方,至少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了。
也有使用激烈手段强行堕胎的历史记录。比如金废帝完颜亮(海陵王),在历史上以淫乱著称,登上帝位后,自命“才兼文武”、“丰富伟岸”皆为天下第一,对于女人来说,应该是天底下最有魅力的男子,因此宫闱之中,淫乱无度。《金史·海陵诸嬖传》中,通篇都是记载他的淫乱故事——后来《醒世恒言》中著名的、经常被删节的那卷(卷二十三“金海陵纵欲亡身”),其实就是据此改写的。其中有一处提到了堕胎的方法:
女使辟懒,有夫在外,海陵封以县君,欲幸之。恶其有娠,饮以麝香水,躬自揉拉其腹,欲堕其胎,辟懒乞哀欲全性命……海陵不顾,竟堕其胎。
这里说麝香水可以堕胎。这位金朝皇帝亲自“揉拉其腹”来实施堕胎,也可算堕胎史上罕见的事例了。
安全期避孕法和一个两千年的谬误
古代中国人也知道“安全期避孕法”——此法同样是今天仍在使用的避孕方法之一,尽管安全系数很低。比如在元朝人孔齐所撰的笔记《至正直记》中,就记载着这样的避孕法,其“堕胎当谨”条云:
或惧孕育之繁者,夫妇之道亦自有术,盖以日计之也。
这就是中国古代的“安全期避孕法”。想法是完全对的,但是“安全期”究竟是月经周期中的哪几天,古代中国人却一直没有搞清楚——医学家和房中家都将一个谬误的观念坚持了几乎两千年。
几乎所有传世的中国房中术著作中,都有“求子”、“种子”之类的专门章节。这方面的内容在各种中医书籍(包括那些完全不涉及房中性爱技巧的医书)中也经常可见。多子方术在房中术中地位之重要,可由下面的细节略见一斑:在传世房中术文献最经典、最完备的作品《医心方·房内》(即《医心方》第二十八卷)中,共三十节内容,其篇幅最长的一节就是“求子第二十一”,超出各节平均篇幅的五倍以上。
多子方术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关于适宜受孕的日期以及这些日期与胎儿性别的关系。但这恰恰是一个持续两千年的大谬误——对于将子嗣看得极端重要的古代中国人来说,在这一问题上犯这样长久的大谬误,实在是惊人的讽刺。早在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胎产书》中就有:
禹问幼频曰:我欲殖人产子,何如而有?幼频答曰:月朔(指月经)已去汁口,三日中从之,有子。其一日男,其二日女也。
认为只有在妇女月经结束后的三五日内才能受孕,是中国古代房中术理论家和医学家普遍、持久而且一致的看法,下面是《医心方》卷二十八所引的一些例:
以妇人月经后三日,夜半之后,鸡鸣之前,嬉戏令女感动,乃往从之,……有子贤良而老寿也。(引素女)
妇人月事断绝洁净三五日而交,有子,则男聪明才智老寿高贵,生女清贤配贵人。(引彭祖)
凡欲求子,候女之月经断后则交接之,一日三日为男,四日五日为女。(引《洞玄子》)
古代房中术理论家和医家的上述坚定看法,恰恰与现代科学的常识相反——因为妇女排卵一般是在月经周期的中段,在这段日子里性交方能受孕。而古人认为宜于受孕怀胎的“月经后三(五)日”,正是现代“安全期避孕法”中认为没有受孕之虞的日子。
虽然上面所说的谬误持久而普遍,但中华民族照样人丁兴旺,多子多孙,那是因为性交毕竟还有别的功能,因此古人也仍会在别的日子里性交,结果倒怀上了孩子。而谁要是严格地“遵医嘱”,平日节制情欲,只为“种子”而性交,那就十九要大失所望了。
明末顾炎武五十九岁尚无子嗣,他晚年纳妾求子而失败的故事,就是这样的例子:顾炎武此举的“医学顾问”是名医傅山,这位傅先生的《傅青主女科》传世至今,其中同样是月经后三五日而交则有子的传统谬误;顾炎武纳妾是为求子,非宠嬖其女色也,故不难猜想顾老先生平时定然情欲几无,只为“种子”才行性交,结果却是“不一二年而众疾交侵”,孩子却终于未能怀上。最后顾炎武十分后悔,乃立侄为嗣,将妾嫁掉了事。
反对避孕与堕胎的文化传统
关于避孕和堕胎的历史,若谈技术手段,自然主要着眼于如何让避孕与堕胎措施有效;而谈思想观念,则主要就是对避孕与堕胎的反对与谴责了。
古代印度著名的《爱经》(Kama-shastra,又名《欲经》、《性典》等),非常全面地讨论了与性爱有关的各种问题,包括调情、做爱、春药,甚至谈到了降低性欲的药方,但是唯独没有谈到避孕和堕胎。因为此书反映的是古代印度比较正统的信仰,在这种信仰体系中,一个孩子的出生是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的表现,而避孕和堕胎会对轮回转世、因果报应造成致命的干扰,是很难被容忍的,更不用说提倡了。
中国人重子嗣,当然谴责避孕和堕胎更为坚决。古时大街上也会看到关于堕胎药方的广告(比如《妙一斋医学正印种子编》序中所述),但这一定会被“正派”的医生斥为“其术之不仁一至是”。
清代纪昀有不少非正统的观点和思考,他往往借谈神鬼怪异故事来表达,《阅微草堂笔记》中这样的篇什比比皆是。卷九中一则故事,反映在堕胎问题上正统观念与现实情势之间的冲突,最为典型。故事当然也是托诸传闻:
有一医生,“素谨厚”,一夜有老妪持金钏一双,向他买堕胎药,他“大骇,峻拒之”,第二天晚上,老妪又加上两枝珠花,再向他买药,他仍坚决拒绝。过了半年,他梦中被拘到阴曹地府,说有人指控他杀人,见一女子披头散发,脖子上勒着红巾(表明她是自缢而死),哭诉向他买药遭到拒绝的情节。这医生辩解说:药是用来救人的,岂能用来杀人(堕胎)以谋利?你自己通奸事情败露,怎能怪我?但那女子反问他:我派人向你买药时,刚刚怀孕,胎儿尚未成形,如果堕胎,我就可以不死,“是破一无知之血块,而全一待尽之命也”,但你坚决不卖药给我,我只好将孩子生下来,结果孩子被扼死,我也被逼迫自缢而死,“是汝欲全一命,反戕两命矣,罪不归汝,反归谁乎?”听了她的辩词,冥官喟然叹息道:你所说的,是从实际情势考虑;而他(医生)所执的却是“理”!冥官虽然同情女子,最后却只能判医生无罪,他对那女子说:
宋以来,固执一“理”而不揆事势之利害者,独此人也哉?汝且休矣。
这里纪昀的态度是明显的:他反对道学家的“以理杀人”。当年戴震以《孟子字义疏证》一书向道学家的“以理杀人”发起正面攻击,纪昀作为他的哲学同盟军,则以《阅微草堂笔记》中的神鬼故事,出偏师以呼应之。
不要误以为只有古代才有道学家,也不要误以为只有古代才会“以理杀人”。其实这个传统是非常强大的。比如就在今天,面对许多青少年的婚前性行为,有些思想极为保守的人士,仍一再反对向青少年介绍避孕方法,并进而反对向青少年进行性教育——他们将此斥为“避孕套教育”。他们说:让青少年掌握了性知识,掌握了避孕方法,发生婚前性行为不就更大胆了吗?而他们主张的所谓“道德教育”,则是要让青少年承受本来可以避免的未婚先孕的严重后果,以此来形成对婚前性行为的恐惧。不惜以青少年身心受害为代价,来维护他们心目中的“理”(亦即礼教之“礼”),这种想法是何等的不文明,与当年戴震、纪昀等人所痛斥的“以理杀人”又有什么两样呢?
原载《百花洲》200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