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的动乱时代历经了五个世纪之久,日耳曼人的入侵几乎毁灭了欧洲的文明,逃难似的大迁徙逐渐安定下来,欧洲大陆的人民在较有秩序的社会中安定地生活下来。这段黑暗时期如同阴云般,逐渐被日益增长的新光明,也就是基督教文明所取代。它的到来掀开了欧洲历史的新篇章——中世纪到来了。
中世纪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并不陌生,是指从公元11世纪到14世纪这段历史。中世纪时期的欧洲摆脱了落后的文明和野蛮状态,基督教的光辉洒向这片土地,建立起一个丰富的、多元化的文明——中世纪文明。
虽说中世纪文明是丰富而多元的,但并不是焕然一新的,它与古代文明有着藕断丝连的联系,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古典文化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基督教也为此带来了新的活力。当然,入侵者也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新体制、新思想、新文化、新求知欲。新与旧之间相互冲击、震荡、调整,在相互碰撞中擦出火花,从而产生新的文明——中世纪欧洲文明。
在中世纪期间,欧洲的文化、思想、政治、生活等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此就不逐一罗列了,如果就任何一方面来详述,对于不太了解这段历史的人来说,简直是在听天书。就像如果身旁的树木过多过密了,视野就会被遮挡,受到局限。因此,我们只是描述中世纪欧洲的主要特点:社会——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政治——统治阶级如何参与政治,人们又是如何被统治的;文化——人们是如何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的。
封建制度,毫无疑问成了中世纪的特殊产物,下面将描述中世纪的这一独特产物。
第17章 中世纪的生活
一、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是什么?封建制度是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力,它是在封建地主和农民相互保障的基础上产生的。封建制度的产生很简单,一个拥有领导能力的人与许多贫苦农民联合起来,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共同拥有和耕作大片土地,以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其基本剥削形式是封建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出产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削。这就是流行于西欧的社会制度。它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保护和服役,即强者保护弱者,弱者服役于强者的社会状态。这种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关系的基础主要是土地占有权——封建地主对土地的占有。
不是一个制度?就真正意义来说,封建制度并不是一种完善的制度。之所以这么说,规律性和一致性是一种制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封建制度并不具备。这种制度流行于西欧各地,这期间有许多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差异。每个地方的制度形式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差异,封建地主所定的契约以自己的切身利益为标准。然而,封建制度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维护封建地主的利益。
封建制度的起源?封建制度的产生有一定的偶然性,并没有经过缜密的计划。封建制度的产生主要因为当时没有强有力的政府势力,无法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无法有效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由于外来的蛮族不断入侵,彻底摧毁了旧的罗马政权,新的政府和国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想要完善法律和规范社会秩序恐怕还需要几个世纪。在这种紧急状况下,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出现的问题,封建制度便随之出现,并发展起来。
其实在很早以前就出现过封建制度,保护人与被保护人这样的词语在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实力雄厚的大农场富人,对生活在他的土地上的贫苦佃农们给予保护和耕作上的指导,相应地,佃农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力。曾经日耳曼诸部落也有这样的习俗,但只存在于青年和老战士之间,青年勇士为了得到更多锻炼,常常跟从有经验和名望的老战士。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关系又有些许变化。在黑暗时代的古罗马,国家屡受侵略,硝烟不断,百姓深受其害,成群的盗匪四处劫掠,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去乞求附近富有的地主保护,穷途末路的境地迫使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即使是把自己的农田交给地主。但是命运待他不薄,因为他仍然可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只不过不再是以农民的身份,而是成了领主的佃农。然而对于那些没有土地的穷人来说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只能靠卖身来生活,可能会成为领主的贴身侍从。他们的身影无处不在,或是于餐桌旁伺候主人用餐,或是在城堡门口站岗。
因而,封建制度的产生并非精心策划,它是时代的产物,是一种经过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社会制度。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它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封建契约?封建关系实质上是维护封建主礼仪的一种契约,而且每个人都有责任去履行诺言。契约关系是相互的,权利和义务之间往往是捆绑在一起的。西欧的国家、国王甚至是城市和教会,都存在一定的契约关系。简而言之,封建制度囊括了西欧社会的一切阶级和制度。
封建名词和形式?封建时期产生了许多封建专有名词,我们了解封建社会时必须了解某些封建名词的意义,此外还要了解封建政策的详细含义,否则在阅读相关材料时就不能深入地理解关于封建制度有趣的故事。
领主?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受封在特定区域内掌握政治权与土地所有权的统治者叫作“领主”。领主的土地并非全是自己的。有的土地是领主本来拥有的,有的土地则是某些农民为了得到庇护,将自己的土地卖给地主,但农民仍然被准许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不论是哪种情况,只要是持有土地的人就被称为“领主”,但有时也称“王侯”或“宗主”。
封臣?佃户,即租种某地主土地的农民。在封建社会,被上级领主授予封地并与之确立封建权利义务的人,被称为“封臣”。封臣也被称为“家臣”,或“臣属”,有时直接被称为“人”,即领主所属的人。到了封建后期,通常封臣是贵族,往往封臣之下又层层分封,分封给其他的封臣——那些又持有封臣一部分土地的人。
采邑?封臣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包括土地,称为“采邑”,也叫作“封土”。这样就更好理解“封建制度”的最初来源和这个名词的意义。“世业”在如今看来很陌生,其实不然,它是采邑或持有物的另一说法。但是“世业”也有不同的含义,佃户持有的土地是“世业”;如果是土地的所有者,那就称为“绝对世业”。“绝对世业”在如今也很常见,指的就是充分所有权。
起初,“领地”是指封臣通过层层分封的形式所持有的土地,随着社会的发展,分封逐渐被世袭所取代,父子世代沿袭,这也是采邑的另一种含义。
臣礼和锡封?通过某种仪式,某个人承诺绝对服从领主并在领主手下服役,这种仪式被称为“臣礼”。领主也通过某种仪式,将领地采邑交给封臣管理,并应允对其加以保护,这种仪式被称为“锡封”。通常的臣礼仪式是这样的:封臣要到领主的宫殿里,跪在领主身前,紧握双手,并将手放在领主的手中,同时宣誓道:“我宣誓,我要效忠我的领主,就像每个人对领主所承担的责任一样,永远归附于你。”接下来领主要将土地“锡封”给封臣,他要交给封臣一面旗帜、一根手杖和一份契约,作为锡封产业的凭证,或者是送出一根树枝和一个土块,以此作为承诺庇护封臣的象征,这就是所谓的“锡封”。
双方的义务?由此可以看出,领主和封臣之间的契约是一种封建制的条约,其中包含双方相互的义务。这就是每一份封建契约的本质特征。领主应当护佑他的封臣,防御外敌的入侵,抵抗盗贼的侵扰,同时领主还要作为仲裁者,当封臣们之间出现争端和矛盾时,领主要确保绝对的正义和公道。此外,领主还经常在他的宫殿里开设法庭,审理一些与封臣有关的案件。
封臣对领主要承担许多义务,并要绝对服从领主。通常情况下,封臣要承担兵役和宫廷劳役等。在出现某些特殊状况时,封臣还要缴纳相应的特殊款项:(1)如果领主被敌军俘虏,对方要求缴纳赎金时,封臣要义不容辞地用赎金救回领主。(2)当领主的儿子获得荣誉,被授予骑士尊号时,封臣要缴纳礼金庆贺。(3)当领主的女儿出嫁结婚时,封臣也要缴纳礼金。这些特殊款项都被称作封臣的“助金”。
等级?从身份上来说,领主和封臣都不属于平民,他们都是“贵族出身”,拥有贵族的等级封号。同时他们也都擅长打仗,是军队中的实力人物,因此他们自视清高,身份和地位都比普通的体力劳动者高出很多。领主和封臣获得不同的等级分封,按照爵位的高低可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公爵的地位仅次于国王。这些贵族家中都蓄养了一大批具有战斗力的手下,被称为“骑士”。
骑士?这些战士之所以称为“骑士”,是因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骑马打仗。如果领主分派了任务需要他们上战场,他们每年的服役期可达四十天左右。骑士必须自己准备战马和刀剑武器,还要有一些跟随人员,并为所有出征人员准备马匹和防护盔甲。骑士通常随身带着一名战士,被称为侍从骑士。这名随从要帮助骑士牵马,携带刀枪,如果骑士不幸受伤或者被袭击坠马,侍从就要随时上前保护和救治骑士。通常来说,中世纪欧洲的军队里,真正的战斗力量就是骑士,一名领主的势力是否强大,完全要看他能蓄养召集多少骑士,以骑士的数量来衡量他的实力大小。
另外,我们应该知道,骑士象征着勇敢和战斗力量。因此国王和各级大贵族都愿意给自己的儿子授予骑士尊号,这是一种荣誉的象征,也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因此,只要以公开正当的方式获得“骑士”称号的人,都可以被称为“骑士”。
遗产?当领主或者封臣离世后,要有继承者和财产分割,他的产业和采邑土地,以及封建契约中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都要一起传给他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来说,继承权和遗产分配的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常常因为某些情况而发生改变。在欧洲曾经很长一段时期,如果领主或封臣有几个儿子,则将遗产和封地平分,每一个儿子都有继承权。但是后来慢慢发展到只有长子可以获得继承权,获得父亲留下来的全部遗产。这渐渐成为惯例,被称为“长子继承特权”。长子继承权逐渐培养出一个真正的特权等级,他们成为骄傲蛮横的贵族地主,也是封建势力的主要基础。不过这种情况发生在封建后期,而在中世纪早期,贵族的地位完全依据个人能力、勇敢程度、领导才能等进行评估确立。
城镇?封建采邑契约制度不仅出现乡村农庄,城镇里也同样存在封建制度。通常大多数城镇属于某一位国王、公爵、伯爵或主教,城镇即是他们的领地,封臣们要向领主供应士兵打仗,还要缴纳大量钱财以求获得领主的庇护。另外,城镇也可以成为宗主,在他的管辖之下,有一些依附于城镇的农庄和乡村。
教会?封建制度的势力也渗透到教会中,大部分教会在当时已经封建化了,主教和修道院的院长类似于大贵族,他们除了拥有宗教职务,还兼任封臣或领主。事实上,许多大主教都拥有大量封地和财富,他们的封建地位很高,行使相应的权力,从势力范围和权力性质来说,这些主教们与大贵族几乎没有差别。一般来说,教会禁止主教们随身携带武器,也不允许他们上战场打仗,但主教们却经常派出自己的封臣和骑士出征作战。
此外的例子?当时的欧洲并非全部推行封建制度,还有一些地区不受封建关系制约。比如意大利和其他地区的一些城市就设法保持自身的独立主权,人们始终遵守传统的罗马法,农民真正拥有土地,并拥有土地的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然而在西欧地区,封建制度全面盛行,在社会中占有统治地位,并且成为欧洲社会的经济基础。
封建制度的优势?虽然西欧的封建制度并不完美,存在很多弊端,但它能满足当时的某种需要,同时也适应了时代的发展。就当时的欧洲而言,封建制度大概是最好最合适的社会制度和管理模式。中世纪的欧洲,各蛮族部落势力强大,时常入侵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而且当时盗贼横行,无法无天,肆意抢劫。在这种情况下,封建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领地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能有效地防止蛮族入侵,将侵略战争的危险降到最低。虽然封建制分割了土地和权力,阻碍了国家力量的完整统一,但它也有效遏制了大贵族的野心,粉碎一切集权和独裁的可能性。封建制使得欧洲脱离了奴隶制,经济结构进一步向前发展,它认定每一个人都要参与封建契约,承认每一个人都是担负责任的个体,而不是一件归属奴隶制的财物。另外,单单就骑士制度而言,它仿佛封建制度中一朵绽放的鲜花,对维护侠义和美德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
封建制度的弊端?正像我们如今所看到的,封建制度必然有其弊端。虽然国王和那些有可能成为暴君的野心家受到封建制度的约束,大部分权力都被分散到地方领主和封臣手中,以至于没有人能将手中的权力无限膨胀,建立独裁统治。但是封建制度的长期推行,也严重阻碍了国家和民族势力的统一,无法在广阔的疆土上建立一个强大而稳定的国家政府。另外,封建制度将贵族政治的地位不断抬高,不同等级和阶级的贵族们获得了种种相应的特权。而且封建制度遍布西欧每一个国家,国家权力和教会势力之间掀起各种矛盾和冲突,甚至出现激烈的斗争。这一点将会在下一章提及。最糟糕的是,封建制度推动了战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封建领主拥有大批封臣和骑士,能够召集大批人员参加战斗。另外,封建领主也鼓动人们的好战情绪,刻意培育和颂扬所谓的“骑士精神”,将它作为崇高和勇敢的象征。因此,中世纪的人们非常喜欢“骑马比武”,骑士们想尽一切办法将对手击落坠马,以博取贵族们的赏识,以及贵妇们的鼓掌欢笑。骑马比武虽然是一种娱乐游戏,但整个过程却与真实的战斗极为相似,这样的游戏使得骑士们不敢放松心态,时刻要处于战斗训练的心境当中。
“基督的和平”?基督教的教会通常要时刻铭记维护和平的使命,教会无时无刻不在极力阻止封建战争的爆发。对此,宗教会议决定给某些地方领主和贵族阶级颁发和平教令,即被称为“基督的和平”教令。还有一些宗教会议颁布特殊的教令,在某些特定的时期,比如说每周的某天,或者一年中的某些节日和节令里,教会倡导人们遵循“上帝休战”教令。这些教令有利于遏制战争的发生,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武力暴乱和骚扰侵略事件时有发生,封建领主之间的战斗十分常见。因此,只有当国王的势力不断增强时,才有权力弹压控制封建争夺,停止战争,使之重新恢复和平。
二、城堡和乡村
庄园?中世纪的典型农场并不是由土地所有者和家属或几个在此终年耕作的雇工组成。确切地说,它像英国的庄园,成千上万的家庭共同持有大片的地产,在此共同耕作。只有很少数的农民是土地的绝对所有者。庄园中的大多数人不过是块份地的持有者或佃农。庄园的面积大小不等,最大的有一千英亩,最小的则是如今美国人所称呼的“乡”。
领主的城堡?每个庄园的主人就是领主。通常情况下,领主仅是一位骑士,但有时候,领主地位颇高,是一位主教或修道院院长,甚至是一位封建大贵族,比如伯爵或男爵,他们都拥有许多庄园,其中一座豪华的庄园宅第是他们的居所,有权势的领主则拥有一座城堡。
城堡不仅是住所,而且是要塞。因而,一般都建在险要偏僻的地方,如山上或峰崖上。如今,在欧洲仍然可以见到许多这样的古老城堡。遗憾的是,由于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淋和一系列的战争,大部分建筑已经倒塌,成为一片废墟。城堡主楼用木料或石头筑成,包括几处地窖,一间大厅,一座小礼拜堂和领主家属的居室。四周屹立着守望塔,院落中有库房以及仆役和工役的简陋住房。一般来说,领主的城堡四周都筑有坚固高大的围墙,围墙的外面是深深的壕渠,上面架着吊桥。
佃农的村庄?庄园内还有住在简陋茅屋里的佃农,他们聚居在一起成为村庄。为了方便和安全,一般村庄被设在庄园居所或城堡的附近。在处理日常工作事务时,佃农与领主的联系方便快捷;一旦遭受攻击和偷袭,佃农就能迅速转移到城堡以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更重要的是可以协助领主进行顽强的抵抗。
农业的重要性?中世纪的欧洲和古罗马一样,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大多数人的社会地位。绝大多数人终年生活在农村,以耕种土地为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往返于田庄和土地之间。庄园的面积和价值的大小决定了一个封建领主的财富和权势。
土地的分配?在每个庄园中,领主都有一片“私有地”,他们强制占有某些特殊的土地作为专用地。不论是领主还是佃农,每个住户都拥有一个园子。至于庄园的其他一切土地则由领主和佃农们共同使用。
距离村庄最近的是可耕地,分为若干块,每一块地都用狭窄的草堤区隔开。可耕地的外面有许多草地,用来培植牧草。庄园的外面是离村庄更远的荒地、牧地和林地。
每个佃农均有若干块专用的可耕地,用来种植谷物以供家属和牲畜之用。他也可以在某块特定的草地上刈割干草。同样,他也有权在公共牧场饲养一定数量的牛羊。如果需要木料来建造房屋或做燃料,他们也有权在公共林地采伐一定数量的木料。可耕地的分配有时候是用抽签法来决定的,而草地的分配大部分是由抽签决定的。
自由农与农奴?佃农明显分为两个阶级,“自由农”与“农奴”或“佃奴”。
自由农是较富裕的佃农,人数较少,只要向领主缴纳固定租金,就可以使用一部分土地。他们不仅可以留在庄园,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离开。他们既可以参与领主的法庭,也可以到国王的法庭申诉。佃奴既不是奴隶,也不是自由民。他们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在庄园内享有生活的权利,就连领主也不能随意变卖他们。他们可以参与庄园领主的法庭,但不能到国王的法庭上诉。虽然他们有一定的自由,但是他们仍然受到限制,没有领主的同意,他们不能自行离开庄园。他们对领主还负有特定的义务,与其说他们附属于领主,不如说是附属于土地。
佃奴的义务?佃奴也分等级,庄园内有规定,每个佃奴都得为自己分得的土地付出金钱、实物和劳力。在金钱方面,他要付出一小笔定额租金和一定的税款。至于实物,每饲养十二只鸡就要上交出一只,每一打鸡蛋交出一个,每十镑蜂蜜交出一镑,以此标准上交实物。在劳力方面,他的负担就重得多,或许一年中有一半时间须为领主工作。除此之外,每当收获或其他农忙季节,他们可能被召去承担额外的工作。更有甚者,佃奴得做庄园内所有运输的工作。有时候,他们还得把货搬运到一百里以外的地方去。修整犁头,围篱笆,挖掘壕沟,修剪羊毛,以及其他的杂活,都由佃奴去做。
中世纪的农作法?中世纪多利用小型牲畜耕作,作物种植也很稀疏。庄园里的牲畜同时在公共牧地上随意放牧,严重影响了畜种的改良。笨重的犁和其他粗陋的农具都不能满足平原土地和栽培作物的需求。常用的农具是木制的,一般都没有铁尖,因而工作很费力耗时。用手播撒种子,人们不知道施用化肥,也不懂得采用作物轮种法。因此,每年有一半或三分之一的可耕地闲置不用。
庄园是一个经济单位?尽管耕作落后,农具简单,牲畜矮小,人们愚昧无知,墨守成规,食不果腹,加之战乱连连,动荡不安,然而这些并没有动摇庄园是一个经济单位的地位。所谓经济单位,就是庄园内可以独立生产一切食物、衣服、工具以及其他经济货物。每个庄园都有一座磨坊,一座面包房,一座酿酒厂或一个葡萄榨汁机,以及一些店铺。在这些佃农中,除了农夫,还有铁匠、磨坊工、酿酒师和纺织工等工匠。此外,还有代表领主监管庄园事务的行政人员,即管家;其次,还有代表佃奴的监管或领监,按时分配劳力的劳役;最后还有羊倌、猪倌、养蜂者和牛倌。每个村庄都有一座教堂和一位神父,他不仅是社区的传道者,还是教师,通常来说,神父与领主、佃农都是朋友。
简陋的农居?一般来说,农民的生活异常艰苦而且极为单调,自由农和农奴都是如此。他们每天一大早出门劳动,太阳下山回到家中休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活没有改变。农民们几乎不使用蜡烛,因为他们的房舍屋顶都是用稻草盖成的,很容易被火点燃烧毁。为了防止大火毁掉他们的房屋和村庄,家里都没有火炉和壁炉,做饭烘烤通常都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小炉灶上。因此,在冬天,农民的房屋没有取暖的设备,阴冷凄凉,生活设施非常简陋。由于农民没有良好的烹饪条件,也无法掌握多种烹饪技术,导致他们日常的饮食非常简单粗糙。平时全家人的衣物洗涤都由妇女来承担,她们把衣物拿到河边或者池塘边清洗,无法消毒或者控制病菌污染,因而天花、霍乱、伤寒等疾病时常发生。当时的人口出生率很高,但是死亡率也极为惊人,特别是婴幼儿,存活下来十分不易,以致在中世纪的欧洲,农业人口多年来几乎没有增长。
隔离的城堡?显而易见,封建领主的城堡要比普通农舍的条件好得多,室内设有壁炉,因此比较温暖。但是城堡的建筑多有厚重的高墙,每一扇窗户都是又小又窄,且几乎与外界环境封闭隔离。因此城堡的内部环境十分压抑,一年四季都是黑暗、潮湿、阴气沉沉。与今天的居住环境相比,即便是当时的奢华城堡,条件也是相当简陋的。因为当时的城堡里没有电灯、浴室、电话等,甚至连像样的灯火设备都没有。另外,城堡里也没有缝纫机,所以妇女们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手工缝纫衣物。领主的家人和宾客都享受着上好的美食和服饰,而且有较多的闲暇时间,这些都是农民所无法比拟的。但有一点,贵族们和农民一样,都没有什么有趣的娱乐活动,他们对读书和研究学问也不感兴趣。许多领主更擅长使剑而不是握笔,许多贵族妇女精通绣花缝纫,但她们却没有阅读书籍的能力。
积极面?几乎可以论定,中世纪的生活多笼罩在黑暗中,但它最光明积极的一面就是户外活动。农民平日里可以尽情享受丰富多彩的户外生活,而城堡里的贵族们也时常举行盛大庆典、节日纪念日宴会以及充满欢声笑语的运动竞赛。每当举行这些活动时,旺盛的火焰在宽大的壁炉里熊熊燃烧,将一切微弱的烛光都包裹在光明之中,音乐、舞蹈、欢乐的演唱声回荡在大厅和长廊中。尤其是节日盛会,比如圣诞节和复活节,农民也可以自由参加这些大型宴会。
教区的礼拜堂通常是人们的社交中心,所有的村民每周都来这里做礼拜,大家在一起聚会,彼此之间互相问候致意,交流友好的感情。另外,中世纪封建庄园的乡村生活虽然有很多缺点和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与古罗马和古埃及的农庄生活相比,生活条件已经好了很多,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比如说,封建农庄里几乎不存在奴隶制,每个人都拥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和一定的财产权,即便是农奴也享有部分人身自由和财产,人们一般都可以得到尊重,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虽然在领主和佃奴之间存在巨大的阶级鸿沟,分别隶属于差别很大的社会阶级,但有一点相同,他们都是基督徒。因此他们都能保持个人独立的身份地位进行交往。封建庄园是一个讲究合作的社会团体,每一个自由民、佃农或者农奴,都和他们的领主一样,在庄园中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在使用和管理土地时拥有发言权。从这一点来说,中世纪庄园的深处孕育着某种农业民主思想。?
三、城镇和贸易
新旧城镇?在黑暗时代,城镇人口和城镇规模急速锐减,成为黑暗时代的明显标志。而中世纪时期,城镇活动日益繁荣,社会生活重新兴盛,比往日更加热闹,这是中世纪城镇发展的显著特征。
古老的市镇没有继续衰落下去,而是重新恢复往日的生机,日益繁荣起来。而新的市镇也慢慢出现,发展成为商贸交流活动中心。中世纪的诸多城市,特别是南欧的城市,多半是古罗马时期留下来的,例如罗马城、那不勒斯、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马赛、里昂、科隆、美因茨、伦敦、约克等,它们都是历史悠久的古老城市。威尼斯城虽经历过无数磨难,但仍然在坎坷的历史中像一颗宝石般发出耀眼的光芒。威尼斯建于6世纪,当时伦巴底人入侵,意大利的许多流亡百姓逃到亚得里亚海尽头的沼泽地带。那里有很多隐蔽的小岛,人们就地建立了一个居住地,渐渐演变成为威尼斯城。还有尼德兰、德意志中部和北部的一些地区,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的许多城市,多是在黑暗时代建成,也有一些是在中世纪早期由国王和封建领主兴建。
新市镇的出现和兴起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当国王需要建一座都城时,新城就兴起了;有时边疆要建一处边防要塞,因此又有一座市镇出现了;或者主教来到某地驻留,基督教教会开展传教布道工作,需要建一个宗教集会中心,于是新的市镇就随之出现了。另外,城市所在地多是贸易活动繁荣的场所,来自不同封建庄园的人们聚集在那里,跟商人们进行货品交易。有时候,某个城堡积极推动手工制造业和贸易的发展,它的周边地区直至附近乡村都会受到影响,逐渐变得繁华热闹起来,慢慢成长为城市。在欧洲许多古老的市镇中,我们至今还能见到一些古城堡,有的城堡甚至建在高耸的悬崖之上。这些城堡在当时或许仅是一所庄园府第,由于所在地适合发展手工业和商业,城堡连同附近的村庄就慢慢演变为城市。
城镇与封建制度?中世纪的大多数城镇都处于一张偌大的封建网中,它们也是这张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市镇是主教们的采邑,有些是国王或者皇帝的领地,有些是公爵、伯爵、男爵等贵族的封地。城市的领主地位很高,但他同时可能是国王或主教的封臣。另外,大城市本身也有可能成为其他几个小城市的宗主。只有少数城市,像前面提到的意大利,始终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它们不受封建契约的桎梏束缚。
城市的自治?中世纪的许多城市是主教的驻扎地,自然而然就成为主教管理宗教事务的中心。有些城市建造了强大而坚实的防御城池,市民拥有武装实力,曾经多次阻挡蛮族的入侵和袭击,因而受到皇帝、国王和其他封建领主的尊敬,获得了很大程度上的“地方自治”特权。自治城市与领主之间签订的封建契约,通常称为“特许状”,上面详细记载着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款。“特许状”为城市的管理和商业发展提供了确定的保障和依据。中世纪的市镇不仅数量迅速增加,而且领地面积也逐渐扩大,同时重要性和影响力也不断加强,慢慢发展为制造业和贸易交流中心,同时成为政治活动和社会民主力量聚集之地。
贸易复兴?商业贸易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已经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但进入黑暗时代之后,贸易交流遭到破坏,商业发展受阻,逐渐衰落下来。到了中世纪,整个欧洲地区呈现出明显的基督教化趋势,文明化的程度日益提高,蛮族入侵的战争几乎终止,于是商业和贸易重新复兴。事实上,中世纪的大部分庄园和封建领地都能做到自给自足。尽管如此,仍有多种货物需要通过交换和贸易的方式才能获得,还有的货品十分稀缺,要从遥远的地方运来。比如生铁,不是每一个地方都出产,但任何地方都极其需要。还有香料和盐,可以有效地保存肉类不变质,但这些东西要从各处贩卖的商人手中购买。另外,马鞍、缰绳、手推车、四轮货车、刀剑武器、头盔铠甲等物品,也很难自己生产,需要交换购买。除了这些生活必需品,很多生活富裕的领主和家人都不喜欢自己庄园生产的粗糙衣服、羊毛衣物、笨重的鞋子,他们渴望拥有更加奢华精美的服装,精细上乘的手工,装饰华丽的珠宝。生活讲究的封臣也是如此,宁愿花大价钱购买漂亮华丽的衣物。教区的神父和修士们也需要大量的礼拜图书、灯油、葡萄酒和供香等,这些物品绝大多数都需要从外地输入。
贸易的障碍?中世纪没有安全方便的交通运输工具,落后而恶劣的运输条件使商业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那个时期没有电报电话之类的通信工具,也没有铁路、卡车等交通运输工具,邮政服务极为少见,道路也崎岖不平路况奇差,而且通常危险重重。只有水上运输比较发达,但遗憾的是,河流通常是不开放的,所以不能自由通航。在陆地上的货物运输,每经过一个封建贵族的庄园,封建贵族都会向其收取重税。甚至连桥梁、渡口、村落和城堡也都会征收通行费用。这样层层把关,重重受阻,每一个单独出行的商人都很辛苦,很吃力,而且不可能走得很远。因此,商人们便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强有力的组织,这样既能改善生意不好的状况,同时自己的利益也有了保障。
商人行会?中世纪时期,这种商人的联合人们称之为“商人行会”,比起个体商人来说,它通常具有非常强大的实力,甚至能够争取在城内和水旱两路上得到相对公平的待遇。这些利益现在看来微不足道,可是对当时的商人来说,帮助却很大。在商人的出行途中,通常会受到男爵们的侵扰,他们对待商人像强盗一般。当然,在那个战乱频繁、动荡不安的年代,任何保卫措施都是行不通的。
手艺行会?贸易的往来促进了商人行会的形成,同样地,制造业也催生了“手艺行会”。换句话说,就是促进了手艺工人和当地小商人的发展。每个大市镇一定会有屠夫、面包师、蜡烛匠、酿酒师等,各个市镇都有织工、钟表匠、刀剑工匠、制甲匠和银匠等行会。
每一个手艺行会的正式会员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行东”。他的身份和地位有点复杂。他可以是店主兼熟练工人;他可以是资本家,因为他拥有大量的商业资源;同时他也是劳动者,因为他参与了产品的生产制造。他把买来的原料加以制造。制成品有很多销售渠道,可以留在自己家的作坊里出售,也可以在镇内市场的货摊上出售,还可以拿到附近集市上出售。另外,他还可以将产品销往外地,被市镇商会购买。因为当时的机器生产条件十分落后,所以他的产品几乎都是手工制造的,很少的产品用机器制造。
行东并不是孤军奋战的,有时候行东的妻子和儿女会给予他临时性的帮助,而且行东还会为自己的行会招一些学徒和帮工。学徒和帮工都是青少年,学徒是学做生意的,帮工是已经完成学业的青年人,可能由于某种原因,他们还不具备自己开设店铺的能力。
美其名曰学徒,但是他们没有自由,他们必须工作,必须服从行东的命令。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其实就是行东家的一种农奴,农奴不同于奴隶,因为他们可以得到安全和生活的保障。帮工在利益方面有别于学徒,他们不但能得到工资,还比较独立自主,可以在任意市镇穿行,不受阻碍。但是在他成家立业之前,想要被行东承认是不可能的,必须等到他成家立业之后,手艺行会才会接纳他为正式行东。
一般情况下,行东的儿子会继承父亲的手艺,但也有例外。例如,一个鞋匠的儿子可以去做蜡烛匠、面包师、钟表匠、呢绒商等等,到其他行东那里做学徒,也是有可能的。
市集?中世纪时期最令人满意的买卖货物的地方就是市集。市集有两类,一类是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的市集,一类是正规的市场。第一类一般是比较大的市集,货物来自四面八方而且种类非常齐全。各个地方来的商人也聚集于此。直到如今,欧洲还有一些城市因这种市集而得名。
市镇内的生活?中世纪的市镇是非常落后的,因此居民的生活很艰苦,远不如现代大都市舒适便利。这里的街道不仅又窄又弯,而且充满异味、脏乱不堪。两旁的高楼是用木头制造的,不经风雨,而且很容易潮湿,房屋也都是阴暗脏乱的。楼房上檐的凸伸部分遮挡住了阳光,几乎没有一丝光线,整个街道像封建城堡一样阴暗。在刚整修过的街道上,铺满了高低不平、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在这些石道上穿行的行人,无论是马夫、车夫还是行人都拥挤在一起,加快脚步,躲躲闪闪的,仿佛这黑暗的街道充满着令人窒息的魔力。白天天气好的话,那块小小的玻璃上会透过一丝微光,可想而知,这里的夜晚会有多么黑暗。
白天,会有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聊天,一派热热闹闹、车水马龙的景象。但是到了夜里,很多人聚在一起喝酒,市镇变成了一个酒窖或巷口啤酒店。在供水方面,一些比较落后的市镇仍然利用古罗马时代的蓄水池和高架渠,还有的利用遗留在农村的水泵和抽水机,市镇居民也会经常遇到流行病、瘟疫和火灾等,和农村人一样忍受着各种各样的灾难。
中世纪城市的防卫措施很齐全,往往建有高大的城墙,还有强壮的士兵。尽管如此,只有很少的城市能够抵御外来的袭击。更糟糕的是,城墙内会有一些集团内部发生纷争和武装对抗。中世纪的人们想要得到安定的生活是非常不容易的,各种纷争充斥着每天的生活,手艺行会之间的争斗,政治集团的竞争,家族时代的仇恨都威胁着人们的生活。人人都渴望稳定的生活,也为稳定的生活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晚上,他们想尽办法用室内的灯照亮街道,也有一些市民自发组成安检队伍,每天轮流执勤。尽管如此,仍然阻止不了盗贼的恶行。这一切都使人们感到恐惧,夜间独行不携带武器的确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尽管如此,农村的人们还是很向往城市的生活,因为城市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他们。普通人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如果他很有钱,还可以在城市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生活也会更加丰富多彩,周围的事物都是那么新鲜有趣,但是最富吸引力的还是城市公民享有的权利和须履行的义务。
四、心灵与双手
合作的宗旨?中世纪时期,社会生活已经明显出现了合作原则,尽管只是简单的合作。父母与儿女之间的家庭合作是最基本、最小单位的合作。他们相互合作,共同处理家务。父亲在农田或是店铺中工作,男孩协助父亲;母亲缝制衣服、做家务,女孩帮助母亲。
不仅农村存在家庭合作,大城市也同样如此,各种工作都要以家为中心,以户为出发点。年轻人在没有成为户主以前,没有资格做佃奴、自由民或是行东。如果想要成为户主,就必须要先结婚,建立稳定的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经济单位,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教育机构,是具有最高宗教仲裁权力的契约机构。
庄园是在农业劳动生活中具有较高合作性质的单位。聚居在同一村落的家庭,在公共林地、草场、耕地上以同样的方式共同劳动,庄园代表了他们的共有权和联合行动的权利。市镇里更大的合作单位则是商会和手艺行会。聚居在一起的家庭共同制定规矩,以同样的方式共同工作,而商会和行会代表了那些家庭的联合行动。
有限的忠诚?家庭、庄园、行会以及市镇的真正力量,对于更广泛的忠诚来说,是对立的,对于民族爱国主义的增长来说,更是对立的。德意志的农奴对他的家庭、领主、庄园来说,可能是非常忠诚的。意大利的技工对他的家庭、行会、城市来说,也可能是极其忠诚的。然而,无论是德意志的农奴还是意大利的技工,他们都没有将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意识。忠诚具有地方性,并不具有全国性,它是有限的。
基督教的理想?基督教信仰把中欧和西欧的所有家庭相互结合,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凝聚力量。基督教的代表机构是基督教教会,教会的职责就在于教导人们,解释并执行耶稣的箴言,要求不但在社区公共生活方面遵守箴言,而且在每个人的私人生活方面也应践行箴言。虽然大多数人并不能经常信守基督信仰,但这仍然是基督教的理想。
商业道德?在商业生活中,基督教徒的职责是提供优良的工作质量以及公平交易,并禁止放债取息。工匠出售货物时,应该只接受购买原料的成本费加上他本人以及助手的合理工资的价格,索取价格超过公正的标准会受到谴责,使用分量不足的度量器也会受到谴责。
基督教的慈善事业?教会主要从事救济贫困的事业,到处建立孤寡收容所、盲人院、麻风病院、精神病院和其他各类医院,并且长期管理、发展此类机构。修道院设立了赈济员,专门负责教会的慈善事业。他说:“在分配救济物品时必须审慎小心,给予那些急需救济品的麻风病人、乞丐以及游客最大的关怀。”他经常要去拜访并且尽力去照顾那些盲人、残疾人,以及卧床不起的年老体弱的人。在修道院他通常主管收容病人房间的事务,同时也负责分配残羹剩饭和修士们穿久了的衣裳。在圣诞节期间,他把积攒下来的袜子和其他物品等许多礼品送给孤寡儿童。
好客的修道院?好客既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义务。主教以及教区的所有神父和修士们都认为自己给旅客和陌生人出钱提供食宿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每个修道院除本院房屋外,专门为旅客提供一套配有厨房、食堂等的宿舍。院内的教友们亲自服侍他们,并派一个专职人员来满足他们的需要。如果客人是平信徒(专有名词,指基督教中普通的信徒),只要他能够通过工作取得报酬,来偿付自己的食宿费用,就可以无期限地住下去。因此,中世纪的修道院集农舍、学校、旅店和慈善机关于一体,虽然慈善事业的有些措施不够明智,但的确做到了增补社会生活,并且是其他社会团体都无法真正做到的,它们满足了社会的真正需求。
骑士与骑士制度?骑士制度的兴起源于教会文明,流行则是源于教会优雅品质的影响。也就是说,宗教已渗入战士之中,将基督教的理想灌输给披甲的战士,使他们拥有高尚之风,因而骑士制度成了封建主义之花。骑士身份的候选人必须是基督教徒,更重要的是要非常勇敢,重守承诺,忠于教会和领主,热忱于保护弱者事业,尤其是妇女和孤儿群体。可以在战场上被授予骑士的身份,但更多的是在圣诞节或是复活节等盛大的教会节日期间授予这尊贵的身份。
在授予仪式时,首先骑士候选人必须接受神父对佩剑的祝福。受封礼仪前,也必须在教堂里通宵祈祷和守夜。然后次日,在圣坛对神父进行宣誓,由神父给他带上佩剑,并且接受神父一掌,与此同时,伴随着神父的一句嘱咐“英雄的骑士!”此所谓之“骑士授爵礼”。
这几个字概括了骑士精神的内涵,意思是说,骑士的一切举止行动必须光荣可敬,因为荣誉就是骑士精神的灵魂,是基督教赋予封建制度的精神内涵。
美丽与神秘?中世纪的每个城市都有一座辉煌宏大、装饰华丽、礼节庄严、音乐崇高感人的大教堂。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宏伟精美的教堂。例如农村的教堂保存着的艺术作品,在礼拜仪式中呈现出多种优美与神秘。表现出当时的建筑拥有精湛的艺术装潢,如商人行会和手艺行会的行会会所、市政厅的市政建筑物,以及贵族和教士们(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富丽堂皇的宅第都可与城市教堂相媲美。
教区的教堂,特别是农村的教堂,是社会生活的创造者和倡导者。在命名礼、婚礼、坚信礼和葬礼中,教会以庄严肃穆的仪式深切地触动了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内心世界,激发了努力向上的昂扬斗志。教堂精心设计的会餐、禁食、圣日假期等各种节目,深刻地触及所有群众的心灵,在不安与危难的时代,鼓舞他们做好日常工作,使人们的身心都得到提高。
第18章 中世纪的政府
一、政治上的杂乱拼缝
与近代国家对比?如今,我们对全球的主要国家颇为熟悉,如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以及美国。各国政府做到了法律严明,社会稳定。政府一般把宗教等一些事务的权力交给个人自由处理,而教育、医疗等则由政府的相关人员来办理。然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则情况大不相同。
一幅政治上杂乱拼缝的地图?如果要为中世纪初期欧洲政治画一幅地图的话,可不能仅仅给出几个发达民主国家,如法国、意大利和德国,而是必须展示出几百上千个小细节,诸如公国、伯国、城邦和主教国家。
例如,法国有诺曼底、勃艮第、波旁、吉延和加斯科尼等公国,还有巴黎、昂热、普瓦提埃、布卢瓦、阿尔图瓦、瓦罗等伯国。意大利有萨瓦和米兰公国,又有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和锡耶纳等城邦,拥有教皇的主教国,以及西西里和那不勒斯王国(即著名的“两西西里”)。德国有巴伐利亚、奥地利、萨克森、西里西亚、卢森堡等公国;有符腾堡和蒂罗尔等伯国;有勃兰登堡和路萨提亚侯国;有科隆、美因茨、特里尔、斯特拉斯堡、闵斯特尔、乌得勒支、马格德堡和萨尔茨堡等主教国家;有汉堡、吕贝克、不来梅、拉提斯本、纽伦堡、沃尔姆斯、法兰克福等城邦。
以上所列举的只不过是中世纪初期欧洲政治杂乱拼缝版图中的一小部分碎片而已。在这些碎片中,有的面积十分辽阔,有的则很小,既有共和国,也有君主国,还有贵族政体国家。
国家与“等级”?封建的形式在当时十分盛行。中世纪国家最普遍的就是由附庸领主的庄园和一些城镇所组成的公国或伯国。国家元首——公爵或伯爵,一般会将自己的城堡设立在首都,并在这里听政。通常还会有一支由封建骑士和雇佣兵组成的部队和代表国内“各等级”(estates)意见的议会。
“各等级”?“各等级”在这里的意思是社会各阶层。其中教士是最高级阶层,贵族相较而言次之,而其他人等经常被统称为第三级。
在“各等级”的认同下,每个封建宗主均可颁布法律、征收赋税、铸造钱币,与其他国家宣战、缔结条约、治理领土以及在宫廷中审理案件。
大部分中世纪封建国家的历史都是杂乱而又无趣的,总是在那里重蹈覆辙。然而时代一直在进步,变革终于出现了。
国王与王国?在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中,有的是国王取得了胜利,如英国、法国是把许多公国、伯国合并成统一的民族国家。但有的国家,如意大利和德意志,公爵和伯爵们把国家分裂成了许多块,并有许多独立的城市。
本章计划?前一章关于封建制度的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幅杂乱拼缝的地图。而本章则要进一步讲述国王是如何在他们的领土上建立起一个个封建国家的,下面首先介绍教会和神圣的罗马帝国。
二、教会和国家
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具有权力的可能就是基督教教会了。主教和国王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时而保持着亲密的联系,时而又会刀剑相向。
教会的体制?据我们所知,西方基督教会的最高领导人就是教皇,也就是身处罗马的主教。基督教会将教会所在的各个国家分别细致地分为大教区、主教管区和教区。大教区是最高的划分,一般占地面积十分辽阔,在大教区中地位最高的被称为大主教或者总主教。主教管区则是大教区的一部分,由一名主教来管辖。而教区又是主教管区下面分出来的一小部分,每个教区只会有一个教堂,教区从地域上包括来教堂的礼拜者所在的城镇或村庄。在每一个教区内都会有一名神父来负责主持弥撒并管理圣事,而在一些比较重要的教区可能还会有助理神父和会吏帮助神父。大主教、主教、神父、会吏这些教士则通通称为世俗教士。因为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和工作,所以才被称为世俗教士。
正规教士?正规教士包括修士、托钵修士、修女,他们脱离了世俗的生活与工作,并按照一定的宗教规定来生活。
正规教士一共有以下几种:(1)本教会修士和修女,分别居住在规定的男女修道院中。(2)十字军教团,如12世纪时出现的圣殿骑士团或者条顿骑士团,由教会组织按照军事体制训练。(3)托钵修士,或行乞修士团。最初的托钵修士并没有固定的居所,只是四处云游,依靠人们的救济来生活,所以才会被称为“托钵的”或“行乞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向人们传道。这些托钵修士是在13世纪开始崭露头角,而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圣方济会”修士及“多明我会”修士。前者仿效阿西西的弗兰西斯(1182—1226),主要宣扬要对生活贫困的人谦卑友善;后者则是多米尼克(1170—1221)的信徒,他们激发了托钵修士们布道的热忱。
许多正规的教士都曾经立过誓言,甘愿终生贫困、单身并且遵守教义。在中世纪本教会的修士和托钵修士具有很高的学识,许多大学者都是托钵修士或修士。许多正规教士也都会加入世俗教会组织,有的成为主教甚至教皇。
政府中的教会?最初,教会的主要作用是引导和规范人们的宗教生活。但是随着人们欲望的膨胀和中世纪那黑暗的时代缺乏政府法律的有效管理,直接导致教会做了许多其他的事情。正如人们所见,由于没有足够的设施,修道院开始为旅客提供方便。因为缺少公立的学校,教会便承担起教育孩子们的任务。时间长了教会越来越擅长行政管理,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到了后来,教会甚至拥有了名为教规的完善法律体系。
教会的法庭不仅审讯有关于教士的案件,还涉及平信徒的婚姻、渎神和遗产纠纷等案件。许多主教和修道院长成了封建宗主,他们统治着广大的地区,在各自区域内行使立法、铸币、征税等权力。教皇则成为了整个罗马地区的最高统治者,并在中世纪的政治中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
野蛮是个问题?在中世纪,黑暗时代遗留的问题依旧困扰着教会。虽然曾是异教徒的蛮族已经皈依,并且他们的后代也已经处于开化过程中,但是广大人民仍是愚昧无知的。特别是那些头顶基督徒光环好战的封建贵族,实际上,他们比蛮族好不了多少。一直到10世纪,教会还在试图教导这样的战士不要闯入教会,伤害修士,更不应该在宗教节日打仗。换言之,对于这些野蛮的战士来说,所谓“上帝的和平”和“上帝的休战”都没有什么伟大意义。
封建主义是个威胁?对处于那个时代的封建领主来说,教会所拥有的丰富地产,几乎是一种不可抵挡的诱惑。他们有时会使用武力掠夺教会的土地,但是更常用的方法是,企图使他们的心腹和亲戚选上教职,从而控制教会的财产。由于修道院院长和主教都是广大土地的宗主,他们从中可以得到大量的收入。因此,野心勃勃的封建宗主,甚至国王和皇帝,都在不断试图安排自己的人做教职,即使这些人往往缺乏虔诚,甚至有时毫无道德可言。在10世纪和11世纪的初期,这样的事甚至影响到了教皇的推举。
教会的流弊?一方面,总是有些人企图以贿买的方式使自己或亲戚入选教职,从而致富。这种行为曾被改革家们所斥责,他们愤慨地以西门式“西门式”(simony)来称呼这种行为,因为他们认为这与西门·马古企图以金钱购买圣灵的力量而遭到使徒彼得严厉训斥的事件十分相像。另一方面,则涉及教士的独身生活,就是教士不得结婚的规定。独身生活并非教会一直存在的规定,而是在4世纪和5世纪的西欧,由教皇和宗教会议大力推行的。但是这项规定经常被破坏,特别是那些以政治势力或西门式“西门式”取得教职的世俗贵族们。
克吕尼与改革?对于这些流弊,修士们举行大量活动反对,特别是法国的克吕尼修士。克吕尼改革运动不仅遍及整个欧洲,而且还得到了几位皇帝的支援。
红衣主教选举团?11世纪中叶,富有改革精神的教皇在运动中带头反对“西门式”现象及对教会的政治控制,同时反对教士结婚。1059年,教皇尼古拉二世颁布了命令:此后皇帝或者罗马的贵族家族不能提名教皇职务,而是改成由罗马的主教、神父和会吏组合推选。这种推选方式意图把较好的人放在教会的职位上,使他们有较多的独立性,不受外来影响。这个选举团体后来以“红衣主教”选举团而闻名。
希尔德布兰德?教皇格雷戈里七世,即希尔德布莱德,是11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他是一个诚挚、正直并且无畏的人。他的热忱与精力,可以和先知伊利亚相媲美。在他致力于增强教会统治权时,同皇帝亨利四世关于锡封问题产生了冲突。格雷戈里禁止任何世俗统治者锡封教职人员,即使是国王或皇帝也没有这样的权力,只允许他们授予戒指和牧杖于教职人员,作为神权的象征。
亨利与卡诺萨?一场抗议希尔德布兰德改革的风暴酝酿着,特别是在德意志和意大利北部。皇帝拒绝服从希尔德布兰德的命令,并且试图废黜教皇。而格雷戈里则以开除皇帝的教籍回敬,想把他从教会中驱逐出去。不久,亨利便发现自己面临着一场德意志叛乱。惊慌之中,他连忙赶到意大利去会见教皇,乞求他的宽恕。在积雪的亚平宁山中的卡诺萨城堡中,教皇让皇帝穿着悔罪人的粗布衣,赤脚站在庭院中,就这样站了三天。然后教皇宽恕了他,并接受他回归教会。教皇这样做的目的,便是杀鸡儆猴,给其他的专横统治者一个实例的教训。这是发生在1077年较为著名的事件。但是亨利并没有遵守诺言,冲突又起,并且这次连封建领主们也参与了,因此德意志被内战困扰了多年。在那场混乱中,格雷戈里七世被逐出罗马,最后在1085年死于流亡途中。临终之前,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爱好正义,憎恶罪恶,因此我在流亡中死去。
沃尔姆斯宗教协定?多年之后,也就是1122年时,格雷戈里所力争的改革才终于在沃尔姆斯宗教协定中实现了。协定中的条约在某些方面同意了格雷戈里的意见,也就是只有教皇和他的代表才能以戒指或牧杖锡封主教或其他的教职人员。
英诺森三世?在锡封的冲突得以解决之后,教皇的权威得到提升,提出享有最高权力的要求。在英诺森三世(1198—1216年)时,教皇的影响达到了最大,他曾经宣称尽管“王侯享有尘世之权”,但是教士却拥有一种更崇高的权力,因为教士是管理人类灵魂的。这便是英诺森三世的野心,他要让教皇成为一切基督教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和君主。在他所有的政治成就中,最著名的便是他对抗英格兰国王并且取得了胜利,因为后者反对他任命斯提芬·兰敦为凯特伯里大主教。
灵性的基础?教会的真正力量并不在于它的政治活动,而是在于教会成员对神圣使命的信心。教会声称并被人们所承认的是,教会是耶稣基督为了传布他的福音,施行圣礼,并令人们在永恒的生命中取得永恒幸福而建立的永恒的基础。
异教徒与异端裁判所?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总是愤怒并惊恐地看待异教徒,有时甚至会处死他们。13世纪的时候,人们还设立了一种特殊的法庭体制来审理异教徒。这种体制在历史上以“异端裁判所”著称。虽然犹太人并不会被作为异教徒来审理,而且还被许可保留他们的教堂和祭司,但是总有很多人对他们持有偏见。另外,为了反对穆斯林还发生了一系列的十字军恶战。
宗教上的不宽容?中世纪的悲剧莫过于此。基督教徒忘了自己的创始人是不宽容的一个受害者,并且还曾教导世人要宽容。对于他们来说,不宽容已成为一种遗传的习性,很难丢掉,因为这符合了他们的强烈信仰和热忱。而这种或那种的不宽容,即便到了我们现在的时代,也并没有完全绝迹。我们所谓的宗教自由,也只是一个看似先进的,但其实尚不完善的成就而已。
三、帝国
罗马的复兴?纵观历史长河,进入眼帘的是,封建时期的西方帝国是新的国家而非古代罗马帝国的直接延续,只是沿用了一个扩大的旧名称而已。公元800年,查理大帝受封于教皇利奥三世,被加冕为“罗马皇帝”。然而,有一段时期西方没有皇帝,为了加强教会统治势力,德意志国王奥托才被教皇约翰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依照这个理想,帝国必须像天主教会一样,统治一切信仰基督教的王国。所以,在精神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教会,也要求帝国在政治领域占统治地位。封建帝国坚持认为自己是古代基督教罗马帝国的真正统治者,因此自诩为“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日耳曼、尼德兰、波希米亚(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瑞士、勃艮第以及意大利的大部分都在神圣罗马帝国的管辖范围之内。但法兰西的西部、英格兰、西班牙、斯堪的纳维亚诸国以及匈牙利未受其统治。
德意志王国?德意志王国受奥托一世和他的继承者们的统治,而在奥托之后的帝国实际上是根据源于843年签订的凡尔登条约,从卡罗林帝国分裂出来的。奥托首先是最重要的德意志国王,自此之后的继承者们,在正常情况下都是“神圣罗马皇帝”。但情况往往出人意料。
如果这些继承者们只把精力用于治理自己的国家,或许早就成就了一个强大繁盛的民族国家,正如英格兰和法兰西那样。然而,他们幻想着未来,却偏离了实际的轨道。由于个人野心的膨胀和受到古代光荣称号的诱惑,以及在教皇的敦促下,他们企图以德意志王国为基础重建古老的有威望的长盛不衰的罗马帝国,然而败得一塌糊涂。由于德意志四分五裂,破碎的国家并没有实现真正统一,他们只是拥有帝国的虚名,其他的都已荡然无存,仅留下历史的背影而已。
皇帝?王侯们推举的帝国元首,在受教皇的加冕之前,被称为“德意志国王”或“罗马人之王”。而加冕之后,就是至高无上的神圣不可冒犯的“罗马皇帝”。皇帝总是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想方设法让他自己的儿子当选为“国王”,以便自己的家族后代在王位上优先取得继承权。长此以往,皇帝称号便在父子相传中继承下去。
按照理论逻辑来推测,握有重权的皇帝是君士坦丁和狄奥多西的继承人。但事实上,他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强大无敌,封建领主与他并没有多少差距,只不过他可以从自己的地产中获得一定的物质财富或说服威慑封臣们奉送给他的那么一点权威而已。但他的封臣们也都谨慎小心地不使皇帝过分超越自己、主宰自己,唯恐丧失权力后卑躬屈膝任其“宰割”。
选帝侯?纵观历史可以看到,某些封臣(王侯)有着重要的选举权,可以选举“德意志国王”,故而以“选帝侯”或“选侯”著称。选帝侯的人数因时代不同而发生变化,但在1356年,颁布了“金印诏书”的著名法令,法定为七人选举。“诏书”只是一个拉丁字“bulla”的简写,但在当时是对法令或盖有印章的文件的流行称谓。因其印章被放在金盒之内,所以法令叫作“金印诏书”。按照“金印诏书”所规定的七个选帝侯,他们分别是:美因茨、特里尔与科隆的大主教、波希米亚王、享有王权的莱茵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堡侯爵。
自由城市?在神圣罗马帝国中,有的城市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意大利北部莱茵河美因河流域,以及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的一些城市,地位尤为突出。它们受到皇帝和王侯的重视,并索取到某种特许权力,从而拥有大量的自治权和独立自主权,以至于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变得独立、分裂。德意志皇帝拥有大量的小骑士和男爵的时候,这些城市在理论上就成了皇帝的直接封臣而非受封于皇帝,但在实际上,他们好乱贪婪并且尚武争斗,也不遵守任何国家法纪,经常出去劫掠城堡外的行旅商人。商人和城市形成统一战线,同盗匪般的男爵们作战,而王侯和城市也结成联盟又时常同皇帝作战。战乱和争斗实质上已经威胁到了皇帝地位的稳固,并削弱了所谓强大的帝国的实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皇帝还能够维持秩序,确实是足够强大。?
议会?在帝国中演变出了一种不是由普遍投票选出的议会(Diet),议会由某些有代表性的集团和有特殊地位的阶级选出的代表参加。它特别代表了选帝侯、主教、男爵们以及自由城市的意愿并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议会由皇帝召集,时常在法兰克福举行,议会代表向皇帝提出一些建议并进行协商以维护其利益。然而,代表们关心自己的特殊利益超过一般的福利,所以议会并没有发挥协助皇帝处理全国大事或增强帝国实力的作用。
赐封权的沖突?帝国皇帝和封建教皇之间的一系列争吵,特别是关于赐封权归属问题的长期争吵,更是把帝国的致命弱点明显无疑地暴露出来,而且也使其声誉受损,其中亨利四世在卡诺萨受到的屈辱,强有力地说明了这一切。
莱尼亚诺之役?在卡诺萨事件之后一百年,绰号为巴巴罗萨(“红胡子”)的皇帝腓特烈一世与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其目的是争夺霸权从而成为世界霸主。两人都很强硬,争吵一发不可收拾,于是便发展成为一场巨人之间的武力争斗。1176年,他们的争吵不可开交,达到了极点,当时意大利北部的伦巴第同盟与教皇站在统一战线,并在著名的莱尼亚诺战役中打败了皇帝,帝国的势力受到致命的打击而变得衰弱。十四年以后,巴巴罗萨死于一次对东方穆斯林的十字军远征中。
里昂会议?巴巴罗萨之孙——皇帝腓特烈二世,向教皇发起了挑战。他在意大利大力扩张王国实力,以便有朝一日吞并教皇国。经过多年的口诛笔伐和刀剑相向,皇帝的军队最终被逐出意大利。在1245年法国里昂召开的全体教会会议上,皇帝被废黜。五年后,如同他的命运一样,帝国也和他一起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哈布斯堡王室?1250年到1273年期间,没有人成为真正的皇帝,其实就连选帝侯之间也争吵不断。不过到了1273年,他们终于选出了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他曾为自己和家族而战,占领了奥地利公国,因而备受瞩目。奥地利公国在1918年之前一直由哈布斯堡家族掌控。鲁道夫去世之后的半个世纪里,皇冠在不同的家族之间相互传递。但是1437年以后,大多数“神圣罗马皇帝”都出自哈布斯堡家族。在那个时代,帝国不过是一个时刻萦绕在人们梦寐的幽灵而已。但这个幽灵一直传承至今。
一些结果?首先,帝国的失败催生了许多民族国家——匈牙利、波兰、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法兰西、西班牙、英格兰。其次,经过颠覆帝国的封建混战之后,一些强大的家族也应运而生——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普鲁士的霍亨索伦。再次,阿尔卑斯山谷里坚强的日耳曼人联合起来,他们无视帝国的封建领主,建立了瑞士的几个共和国。一个强大的帝国完全可以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但是它的软弱无能反倒促成了共和国的成立。最后,由于帝国的积弱与统治失败,德意志和意大利的一些城市纷纷获得独立,并建立起各自的城邦。工业、商业、艺术、学术、自由主义政体等方面都发展起来,城邦为此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城邦
中世纪时期,在德意志、尼德兰以及意大利北部存在着一些大城邦。在西欧,每个重要的市镇都有自己的政府,较其他政府来说,它因部分独立而更具存在价值。在不同的地区,市镇拥有不同的发展前途,有的可以发展成为能够真正自由的城市,而有的市镇则又逐渐与民族国家合二为一。
民族国家的城市?在欧洲的一些国家,国王们终于战胜了封建领主,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例如:英格兰、法西斯、斯堪的纳维亚诸国、波兰、匈牙利、西班牙以及意大利南部。在这些国家,市镇一直是属于国家君主的,并且依存于民族国家之内。但是这类市镇并不是全无一点自由和权力,它们拥有自己的皇室主人,并且一般可以从中得到部分自由管理地方事务的许可证,以及在国家议会中的代表权。
自由城邦?德意志、尼德兰以及意大利北部的市镇由于处于日益削弱和衰败的帝国之内,因而得以挣脱外在的束缚,发展成为自由城市。这些城市因处于东西方商业来往的枢纽位置而备受瞩目,得益于此,经济蓬勃发展,人口也渐渐增多。发达的经济使自由城市的公民拥有许多闲暇时间,因此城市便发展成为艺术和学术的中心。城市获得自由使公民拥有参政的机会,于是大胆而很先进的近代民主政治的措施也由此产生。
中世纪的自由城邦,与古腓尼基人和希腊人建立的城邦都非常相似。像威尼斯、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米兰、吕贝克、不来梅、汉堡、但泽、科隆、布鲁日、根特等城邦,都拥有一定数量的乡村,一般在较远的地区还有贸易据点。每个城邦都被它的公民极度认可。举例来说,佛罗伦萨或但泽的本地人总是首先认为自己是佛罗伦萨人或但泽人,而从不承认自己是意大利人或德意志人。
当然,各个自由城市都有自己的政府、法律、法庭、货币以及自己的军队。如果是海港城市,还有自己的海军。每个城市都可以像民族国家那样建立同盟、作战以及订立条约。
繁盛与衰败?中世纪城邦的故事很像雅典、科林斯、迈利特以及罗马的故事,它们的历史极其相像。它们的历史大多涉及城市与外来势力进行斗争,公民为了政治权利而反抗封建领主,城邦因商业利益与对立的城市争斗或者内部斗争的故事,也有为了控制政府及其政策而引起的种种冲突,如商人与手艺人之间,富人与穷人之间,贵族与平民之间,古罗马贵族与古罗马平民之间的冲突故事。
威尼斯?在中世纪最著名的城邦之一的威尼斯,富商们从一开始就占据优势,很早以前就形成了具有高度效能的政府。由一些威尼斯贵族组成的大会选派了官吏,制定了一般法律。他们设立了一个小型元老院管理外交和商务,负责宣战与议和。还有个十人会议专门监视公共道德以及侦查反对政府的阴谋,它有权逮捕和秘密审讯犯人,而且可以判处任何人以死刑。
威尼斯的政府是共和政体,元首是在总督和公爵中选举产生。元首由内阁协助,指导政府工作,并且有权指挥陆军和海军。得益于它的海军力量以及十字军时代的贸易,威尼斯在12—13世纪时十分繁荣。类似于古雅典,它也逐步发展成海上城邦。威尼斯的领地包括塞浦路斯和克里特等大岛。
热那亚?热那亚这座城市地处意大利西北岸,在中世纪时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城邦。与威尼斯相比,热那亚的历史发展更加曲折动荡,内部环境很糟糕,时常发生内乱。14世纪时,曾经有一位督抚负责管理热那亚,终于度过一段相对和平稳定的时期。然而好景不长,热那亚人非常热衷拓展对外经济贸易,极力想要成为海上霸主,因而征战不断。在这方面,热那亚和威尼斯十分相似,而且都相当成功。热那亚与意大利的另一个城市比萨展开争夺战,战争的结果是热那亚大获全胜,取得了科西嘉和撒丁等岛屿的统治权。另外,热那亚人积极参加十字军东征,因此也像威尼斯一样,在地中海的东部地区获得了一些贸易领地和据点。此后,热那亚与威尼斯展开了长期的争夺,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较量中,最终是威尼斯获得胜利,而热那亚随着战败逐渐衰落下去。
佛罗伦萨?12世纪,佛罗伦萨已经成为共和国,执政官们负责管理国家,是这个国家的主要官员。贵族们曾经有一段时期牢牢控制了政府的大权,但佛罗伦萨的平民并不逆来顺受,他们拥有独立的思想而且非常具有反抗精神,平民们组织手艺行会,完善行会的监督机制,能够成功地对政府施加影响。这一点远远超过威尼斯和热那亚。甚至有的时候,佛罗伦萨的政府几乎可以达到完全民主的程度,但最终被几个富有的大家族控制了局面,他们实际上成为佛罗伦萨民主政治的“头领”和掌权者。这些家族中最著名的是大银行家美第奇家族,他们在15世纪发展兴旺起来,并将家族的统治演变为世袭,试图世世代代成为佛罗伦萨的独裁者。佛罗伦萨是托斯卡那的首府和重要城市,而托斯卡那即为古伊特鲁里亚。当时的佛罗伦萨已经是著名的艺术中心,它的美名一直延续到今天。
米兰?米兰位于伦巴第,它在伦巴第的地位和影响类似于佛罗伦萨在托斯卡那。米兰曾经一度也出现半民主政治的政府,而且在与腓特烈·巴巴罗萨的战役中表现极为出色,成为伦巴底同盟的重要领导成员。1176年,伦巴底同盟在莱尼亚诺彻底击败了巴巴罗萨。到了1262年,维斯孔蒂家族崛起,并顺利地控制了米兰政府的大权,成为米兰的执政官。维斯孔蒂家族的执政比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还要更早一些。维斯孔蒂家族长期统治米兰,时间长达200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发展,米兰慢慢扩张成为公国,称为米兰公国,领土包括伦巴第的大部分地区。直到今天,米兰仍然是意大利最富庶的城市之一。
其他城市?中世纪的很多其他城市也都发展迅速,日益变得富有强盛,同时又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文明。例如尼德兰的布鲁日城,它的地位如同意大利的威尼斯一样重要。而常年与布鲁日城征战的根特城,就更像是热那亚。另外,德意志的诸多城市也都十分重要,它们在德意志王国的政治事务中扮演指挥的角色,甚至有实力干涉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事务。
城市联盟?中世纪的城市常常会组成联盟,为商业贸易提供方便,还能确保各自政治和军事的安全,因此城市联盟在当时非常普遍。就像伦巴底同盟的成员们联合在一起,主要目的是为了抗议皇帝的独裁和权威。德意志则有一个汉萨同盟,也被称为“商人公会”,它的组织目的是为了保护各联盟成员的商业交流和城市繁荣。汉萨同盟发起于13世纪,领导者和组建者是吕贝克。汉萨同盟的全盛时期覆盖了七十多座城市,它召开联盟会议,组织动员陆军和海军远征参战,大大推动了德意志内部成员之间的贸易往来,同时也促进了德意志与外国之间的经贸联系。14世纪时,汉萨同盟已经在英格兰、意大利、尼德兰、斯堪的纳维亚、俄罗斯等地都设立了贸易据点,同盟的发展在这一时期达到了顶峰。
政府外交?中世纪时,各个城邦先后组建了各种类型的政府,包括设立市政官。意大利曾经出现过职业市政官阶级,阶级成员专门担任市政官处理政府事务。近代外交上的许多惯例和规则都来自于中世纪的城邦管理办法,特别是意大利诸城对后世的影响非常大。13世纪,威尼斯产生了职业使臣阶级,并对大使的工作做出了特殊的规定,比如大使们不能携带妻子出国访问,以防她泄露国家机密,还规定大使们要携带自己的厨师出使外国,防止被人下毒害死。
五、民族国家
我们如今所说的民族国家到底是指什么呢?一般说来,民族国家就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的民族组建了一个国家政府,它的权利不受任何外国政府的干涉和制约,它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中央集权,并有足够的力量控制疆土以内的任何地方政府。
10世纪左右,即中世纪的初期,欧洲的所有政府几乎都是封建制度的,具有地方性质的政府。那时候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到了14世纪,也就是中世纪的末期,在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意大利诸城邦等内部,封建制度和地方主义仍旧盛行,成为政治的主流势力,但在其他地区,民族国家正慢慢孕育,悄然兴起。
民族国家兴起的原因?民族国家的兴起必然存在内外原因,有一些因素对其产生重要影响:(1)某种语言具有显著特点,并在一定区域内逐渐盛行;(2)基督教教会在英格兰、西班牙、波兰等地建立了一些民族政权制度,这些成功的范例对其他地区产生了影响;(3)自从蛮族部落入侵,很多蛮族建立了具有民族国家性质的王国;(4)罗马法重新复兴,在某些地域广泛流传,而罗马法特别强调君王权力至高无上,它的地域影响极大,不仅限于某个单一民族的部落;(5)封建制度的发展已经提供了实证,国家政府的确需要获得更为稳固和集中的统治权力。
建立集权的民族国家,意味着国王们与封建领主统治权之争取得胜利。所有早期的民族国家都是君主政治,由于民众都渴望和平环境,希望过着安全而又充满秩序的生活,在确保不受到侵扰的情况下获取工作劳动的机会。正因为如此,人们心甘情愿地服从国王,在集权政府的统治下忍受沉重的压力和负担。
六、英格兰
英格兰成功转化为一个民族国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先后历经几代人的奋斗。在撒克逊人爱格伯、艾尔弗雷德大王、丹麦征服者施韦根和坎纽特、被重新扶植起来的撒克逊人忏悔者爱德华和哈罗德的领导下,逐步实现了民族国家的建立。这个故事要从11世纪中叶说起。最为彻底的改变是在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带领军队顺利渡过了英吉利海峡,并在战争中杀死了哈罗德,征服了英格兰,彻底改革了政府集权。
一本书和一个誓约?1086年,威廉派出他的官吏走访英格兰各地区,他以威廉一世或征服者威廉著称,要求对每个人的财产做出详细调查,并将其编著成英国史上著名的《土地清册》。只要手边有了这本书,国王就能知道每个人应该或能够向国家缴纳多少赋税。同年(1086年)威廉要求某些地主前往索尔兹伯里来觐见他,并宣誓只能效忠于他而反对其他人。如此使他们受到国王的直接管束,甚至不得不反对他们的顶头上司——封建领主,这就是知名的索尔兹伯里誓约。
由此,威廉一世按照《土地清册》和索尔兹伯里誓约成功完成了两件事:(1)他要求在有依据的基础上征收赋税;(2)他动摇了英格兰封建制度的根基。此后虽仍存在国王与封建领主发生纠纷的现象,但威廉凭借这本书以及誓约为英国民族国家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而且他以身作则,为那个时代的国王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指引他们如何做一个好君王。
语言与法律?威廉一世把两件东西带到了英国,它们曾一度阻碍英格兰民族性和统一性的发展,这两件东西是:诺曼法兰西语和诺曼法兰西法律(即旧罗马法的一部分)。诺曼法兰西语作为一种征服者的象征,被英格兰政府所采用。拉丁语仍被教会所使用,而大部分人民则说盎格鲁-撒克逊语。这样英吉利语言适时出现了,三种语言各占一部分,主要语言是盎格鲁-撒克逊语。而英国的法律最终一部分是诺曼法兰西的,部分是盎格鲁-撒克逊的。
亨利二世的成功与失败?大概在诺曼人征服英格兰之后的一百年时间里,亨利二世也曾与教士和贵族进行过一场激烈的争斗。在英格兰经过一段黑暗的统治时期之后,亨利二世即位。他在位期间,男爵目无法纪,压榨人民,肆意横行。亨利二世曾与这些男爵发生过许多次纠纷,希望改变当时的状况,最终迫使他们顺服了。他曾想强使那些违反国王制定的法律的教士也来到国王的法庭上受审,就像他们在教会法庭受审一样,然而并未成功。教士特权的主要拥护者是坎特伯里大主教托马斯·贝克特。争论一直进行了多年,直到117年,大主教被国王的朋友谋杀了。
然而大主教的被害对现状非但没有帮助,反而阻碍了国王的事业。大主教被人们作为殉道者来推崇和纪念。国王被迫屈服了,在贝克特的墓前举行了悔罪仪式,并放弃了他贬斥教士的行为,而他之前贬斥的并非是教士而是贵族。
陪审团与习惯法?亨利二世最具影响力的业绩是改进法庭,他派出审判官定期巡访全国各地。亨利二世还建立陪审员的制度,即在每个地区选拔正直人士担任陪审员,经过宣誓、汇报罪情,并协助审判官判决案件。有了这个程序,巡回法庭以及陪审员,还有习惯法得以普遍应用。一些地方法律和旧日的封建法律被国王的法律和国王审判官的判决所代替了,使得法律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即同一性。这就是英格兰以前的习惯法,大部分习惯法是由法官制定的。现在当我们提到“习惯法”时,是指旧英国法。习惯法从英格兰一直推广到所有英语国家。
大宪章?英格兰国家政府发展的第二个重大步骤是自由的获得和对封建专制政体的强烈反对。1215年,反对国王的贵族们联合某些主教以及若干中等阶级的人士,强迫亨利二世的儿子约翰王签署了大宪章,在大宪章里,国王被迫许诺要尊重他们的权力。
约翰王还做了其他两件他所不愿做的重要事情:(1)他变成了教皇的封臣——承认教皇是英格兰的封建宗主;(2)他放弃了自己在大陆上的一些土地并让给法兰西国王。我们之所以记得约翰王,就是凭着他所做的那些他不愿做的重大事情。如果他没受到这么大的压力,甚至各阶级一度联合起来反对他,也许他还不会让步这么多。至于他在1216年逝世,就不难解释了。
第一个下议院?约翰王在世的时间足够使他去违反或者试图违反大宪章。他的儿子和继承者亨利三世则有一段漫长和艰难的统治时期(1216—1272年),主要是因为他们违反了大宪章。内战期间,男爵们总是企图要他坚守宪章。男爵们的主要将领是国王的妹夫西蒙·蒙特福特。1265年,在亨利战败被俘以后,西蒙召开了一个议会,结果变成一种新型的议会。当时有贵族、主教和修道院院长所组成的旧的枢密院,西蒙还从每个郡召集两名骑士,每个市镇两名公民,作为新的人民代表,组成下议院,这就是下议院的开端。下议院同那个旧的团体一起组成了议会。
模范议会?129年,不同往常,国王爱德华一世出人意料地效仿他的姑父西蒙·蒙特福特,令下议院加入议会,他摒弃了父亲亨利三世及其祖辈的一贯做法。从那时起,州郡及以下区域市镇便可以派遣公选的代表与主教、贵族们一同出席并参与国家的立法活动。由于调整议会是史无前例的做法,而且被人们称赞,因此,它便以“模范议会”的美称著称于世。总的来说,这是英格兰政府的一项重大成就。另一项重要的成就产生于1282年。
在英格兰境外?1282年,国王爱德华一世征服了威尔士。随后,1301年,在封赏子嗣功臣时,他将“威尔士亲王”的封号赐予未来的继承者,这个新称号在英国历史上传承下来。除此之外,这位战功赫赫的国王还曾热衷于对苏格兰的征服战争,尽管只取得了暂时的成功。此后的多年间,英格兰国王野心勃勃,竭力扩张疆域。所以,他们把目标瞄向了邻近的法兰西,并欲将其吞并,法兰西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