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敏锐的人能在一瞥之间判断一个人地位的高低?他捕捉哪些特征?
【容貌】首先,优美的容貌。当然,各个阶层中都不难发现容貌姣美之人,但相貌漂亮通常是上层等级的标志。吉丽·库柏认为,这是审慎的自然选择的结果。她发现,如果上层人士与阶层较低的人结婚,他们通常只会选择美人。她总结说:“大体上说,长得漂亮的人往上走,与社会地位更高的人结婚,……缺少安全感、容貌丑的人一般与低于自己阶层的人结婚。”
【微笑】再者,微笑,另一个等级标志。这意味着,不要笑得过头。走在街上,你会注意到贫民阶层的女士比中层和上层阶级的女士要笑得更频繁,嘴也咧得更大。一方面,她们喜爱展示自己漂亮的牙齿,当然是假的;另一方面,她们沉浸在那种急于告诉别人“我今天很快乐”的文化里,大多数时候会忍不住流露出带有防范性的乐观主义。说到假牙,最近我亲眼见到一个惊人的举动。在某个公共场合,一位贫民阶层男性上面的假牙托掉了下来,他正好能用舌头将那粉红色和黄色的玩意儿向前推,想把它顶回原位,结果假牙托从嘴里向外突出了差不多一英寸,看来似乎要让那东西“透透风”。人们根本无法想象,一位中产阶级或中上层人士会有如此举动。如果人们见到一位对旁人不屑一顾的上层人士这么做,是不会吃惊的,因为知道他是故意为之。
【身高】身高在英国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更是可信的等级标志。甚至在美国,有等级地位的人也很少会是粗短的小个子。
再者,如果屁股向外撅,肯定是较低阶层的人士,就像脖子很短(或者显得很短)是低层阶级的特征一样。劳伦斯·威尔克、约翰尼·卡什一类的西部乡村歌手和类似的贫民中,短脖子的情况格外明显。如果你对于外貌能体现一个人的等级和社会地位仍表示怀疑,不妨试着想象一下,将下面这些人物放在一起相互比较会是何等情形:把罗伊·阿卡夫和埃夫里尔·哈里曼①放在一起,把理查德·M·戴利和乔治·布什②放在一起,或者,把米尼·帕尔和杰奎琳·奥纳西斯③放在一起。
【体重】由于62%的美国人体重超重,所以,以示区别的一个不费力的办法就是身材苗条。身材苗条是位于上方的四个阶层的一致目标,尽管中产阶级要为抑制爱吃马铃薯的嗜好付出很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工作多数是案牍劳动。赤贫阶层和看不见的底层通常不会有什么赘肉四处炫耀,不过这并非出于他们自己的选择。多数超重的人属于三个贫民阶层。速食品和啤酒是导致发胖的两个重要原因,另外,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会否下降的焦虑引发的神经质暴食亦是原因之一,这在上层贫民中尤为显著。贫民阶层将肥胖自圆其说成稳定的周薪和有能力经常外出用餐的结果,甚至把“外出吃早餐”也当作合情合理的举动。然而我们知道,他们对麦当劳电视广告的迅速反应,实在是出于他们生活水平的限制。
“你的体重是你社会等级的广告。”图为身体超重的贫民夫妇。
最近有一份以贫民阶层为对象的杂志,刊登了一则广告,为一本节食的书做宣传。这则广告批评有关体重的数种谬见,刻毒地称那些说法“全是胡说八道”。它大张挞伐的谬见中包括这样的说法:“所有的社会阶层都一样超重。”该广告解释道:
您的体重就是您社会等级的宣言。一百年前,肥胖是成功的标志,但那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肥胖是中下阶层的标志。与中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相比,中下阶层的肥胖人数是前者的四倍。
不光是数量上的四倍,还是四倍的可见度。炫耀肥胖是贫民的又一标志,目的似乎意在向较高阶层进行最大程度的美学冒犯,从而达到某种形式的报复。英国旅行家乔纳森·拉班在明尼苏达州商品交易会上,有幸目睹了一个似乎是精心、刻意展现的肥胖奇观:
这些农业家庭……是从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饿着肚子来到美国的移民的后代……一代又一代,这些家庭的成员慢慢吃成了美国人。如今他们全都身材相仿:同样宽大的臀部、同样的大肚腩、同样的火鸡式松垂下巴和抹香鲸似的躯干、同样看不见脖子。女人们勉强挤进粉红色弹力裤里,男人们则从格子衬衫和涤纶便裤的每一条缝和每一个纽扣之间鼓凸出来。
拉班继续谈道,似乎唯恐自己不够惹眼,这些男人还戴着便帽让我们去注意他们后脖颈上的赘肉,似乎专门要跟“幸福就是做祖父母”的老话作对,越老反而越蠢了。拉班发现自己简直被美国的肥胖状况迷住了,他居然弄出一张美国的肥胖人口地图。根据这张地图,最肥胖的人们都居住在移民后代集中的地区,这些移民一直对“先辈的饥饿记忆犹新”。另一方面,“1776年以前在北美建州的几个地区,居民脂肪厚度方面的数据最低,居民的腰围则按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规律递增。美国的赘肉之都大约坐落于明尼苏达、艾奥瓦、南达科他和北达科他三角地带的某处。”
我们用不着跟着拉班到处观察,就能确信这个国家存在一种精英外貌:它要求女人要瘦,发型是十八或二十年前的式样(最有格调的妇女终生梳着她们读大学时喜爱的发式),穿极合体的服装,鞋和提包价格昂贵但很低调,珠宝饰物极少。她们佩戴丝巾——这立即就表明了等级身份,因为丝巾除了体现等级之外别无他用。男人应该消瘦,完全不佩戴珠宝,无香烟盒,头发长短适中,决不染发;染发是中产阶级和上层贫民的标志,里根总统的这一做法就是明证。他们也决不戴假发,假发只限于贫民阶层。(上层和中层贫民称假发为“小毯子”、“垫子”或“桌垫”,下层贫民则称之为“toops”。)对时兴、惹眼物品和多余之物的拒绝,成就了男人和女人的精英外貌。既然肥胖既惹眼又多余,上层阶级便拒斥肥胖。麦克尔·科尔达在他的《成功!》一书中一语中的,他发现“瘦很昂贵”。
【衣着】上层人士对多余之物的拒绝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服装上追求“最少化”。相反,多层穿戴是必需的。艾莉森·卢里④在《服饰的语言》(The Language of Clothes,1981年)中认为,“大体上,一个人穿的衣服层次越多,他或她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她还说“近年来多层服装的流行,可能像有时声称的那样,与能源短缺有关⑤,但这也是显示家中衣橱庞大的好办法。”
中上阶层女士几乎无一例外地身着灰色法兰绒裙、斯图亚特格子花呢裙,或卡其色裙、藏青色卡迪根式开襟毛线衣(有时是缆绳花样的针织衫)、彼得·潘式衣领的白衬衫、平跟鞋,最好再用无边平顶帽罩住头发。气温低时,就披上蓝色上衣,有公事在身则改穿灰色法兰绒外套。但无论什么衣服,最理想的颜色是真正的藏青色。多层混穿屡见不鲜,低调则是共同的倾向。必不可少的饰物是一种装饰着手工刺绣花边的眼镜盒。(这可是一个重要的等级标志:手工刺绣表明女主人每天拥有数小时闲暇来从事这种手艺——对贫民阶层来说这是不敢想象的。)如果一位妇女为家人和朋友做许多刺绣活,她很可能属于中上阶层。但如果她在织完一件毛衣后还缝上一个小标牌,写着“格特鲁德·威莉丝手制”,那她一定是位中产阶级妇女;如果标牌上写的是“格特鲁德·威莉丝编织艺术”,那她无疑是位上层贫民妇女。
【颜色】藏青是中上阶层的颜色,紫色属于贫民阶层。紫色一直遭到芭芭拉·布雷斯(Barbara Blaes)的诟病。这位劳工商务部、中央情报局和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服装顾问日薪400美元,专事改变政府部门女性工作人员的贫民服装风格。她希望女人身着藏青色或灰色、由裁缝制作的外套,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像女性化的男人。毋庸置疑,绝不允许出现连裤套装,尤其不能是紫色的,更不用说紫色涤纶的了,这是经典的贫民阶层服装,绝对的最低等级标志。此外,贫民阶层苗条女性深深喜爱一类打扮,其程度不亚于肥胖女性对连裤套装的热衷,即名牌牛仔裤配极高的高跟鞋。此类搭配常见于刚搬到郊区住的上层贫民女孩,她们尚未掌握中上阶层准预科生式的着装准则。
【质地】紫色涤纶连裤套装有悖于两条决定服饰等级的基本准则:颜色准则和有机面料准则。除藏青色外,颜色越柔和、黯淡越有档次。至于面料,生物成分越高越有档次,也就是说,羊毛、丝绸、棉和各类动物皮毛才高档,仅此无它。所有的合成纤维均属于贫民阶层,既因为它们比自然纤维廉价,也因为它们千篇一律得令人厌倦。(难道你能在一件丙烯酸纤维毛衣里找到草或羊粪的痕迹?)凡勃伦早在1899年就慧眼辨识出这一点,他是这样从总体上来谈论大批量制造的产品的:“粗俗和教养不良之辈都崇拜和偏爱机器制造的日用品,因为机器制造的东西实在太十全十美了。这些人从不关注(哪怕稍加关注)高贵的消费品。”(有机原则也判定,厨房里木材要比塑料贴面有档次;餐桌上的台布,棉的要比塑料或油布等级高。)对真正的中上阶层而言,完全摒弃人造纤维尤为重要。这些上层人士的鉴别力是如此精到,以至于像《权威预科生手册》中提到的,“一件牛津布衬衫中的一丁点涤纶成分”也能察觉出来,因为那是可悲的中产阶级标志。这本书同时还热情地颂扬了年轻的卡罗琳·肯尼迪——“严格地讲,她在衣饰、举止方面比她母亲更有预科生风范。”——因为“在哈佛广场⑥的四年当中,任何非自然类纤维都未能贴近过她的身体。”我还想提一件看起来相当美国化、相当具有20世纪晚期特色——也即贫民化特色的事情,那就是,我们今天购买的浴巾已经掺进了12%的涤纶。浴巾的功能无非是吸收水分,但因为其中惟一的吸水纤维——棉——被减少了,这一功能已大打折扣。
然而,这些说法都会遭到费舍尔·莱姆斯先生的指责。莱姆斯先生是总部设在华盛顿的人造纤维制造商联盟公共事务主任,这个联盟旨在说服陆军和海军尽量采用人造纤维,不光用于毛巾,也用于拖把和海绵揩布。莱姆斯先生随时准备回击各种恶言中伤,在最近一封写给《纽约时报》的信中,他就从捍卫涤纶的立场出发,严词驳斥了一位时装评论家对涤纶的非难。“涤纶,”他说,“因其多种华美的形式,业已成为当今最广泛采用的时装面料。”(当然,从等级观点看,如此说法恰恰道出了他的谬误。)
【易读性】除了服装的颜色和涤纶成分,服装的“易读性”通常也可以判断人们是不是贫民阶层。那些印着各类期待你去解读并景仰的信息的T恤和诸如此类的蹩脚货色,被艾莉森·卢里命名为“易读衣着”,一个颇为实用的术语。印在衣服上的信息通常很简单,无非是啤酒商标,比如百威或喜力。当然也有较为老练和淫昵的,比如一位姑娘的T恤上写着:“最好的东西在里面。”当贫民阶层欢聚一堂共度闲暇时,绝大多数人会身穿印有各种文字的服装亮相。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低调原则随即开始奏效,文字逐渐消失。中产阶级和中上阶层的服装上,文字被商标或徽记取代,例如一条鳄鱼。再往上,当你发现形形色色的标记全部消失了,你就可以得出结论:你已置身于上等阶层的领地,印着“可口可乐才是正牌”的T恤属于贫民阶层;同样的原理,写着“马拉伯爵夫人”的领带俗不可耐,因此是中产阶级趣味的表现。
贫民阶层感觉到有必要穿戴易读服饰,存在若干心理原因,因此他们看上去并不滑稽可笑,反倒惹人同情。穿上一件印有“运动画刊”、“给他力”(一种运动员饮料)或者“莱斯特·拉
可读服装:左边的是中产阶级,右边的是贫民。(中产阶级的T恤上印着“毕加索”,提袋上是“我爱纽约”,手里的文件夹上印着“纽约大学”。贫民的服装则带着服装品牌标志。——译者注)
宁⑦”字样的衣服,贫民人士会觉得自己与某个全球公认的成功企业有了联系,于是在那一小段时间里获得了一种重要性。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每年五月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赛车跑道周围,能见到一些成年男人穿着荒唐蹩脚的衣服骄傲地晃来晃去,上面必然写着“GOODYEAR”或“VALVOLINE”⑧。商标在今日拥有一种图腾般的魔力,能为其穿戴者带来荣誉。一旦披戴上可读衣饰,你就将自己与某个企业的商业成功混同为一,弥补了自身地位无足轻重的失落,并在那一刻成为一个人物。只需要往佛罗里达州哈利德的邮政信箱寄去27美元,你就可以得到一件前胸写着“Union 76”⑨的蓝、白或桔红的尼龙茄克衫,尺寸齐全,有专为女士和孩子预备的尺寸,正适合外出野餐时穿。这并非只有贫民阶层热衷,中产阶级也不例外,比如印着《纽约书评》标识的T恤和大帆布手提袋,表达的意思是“我读难懂的书”;如果印着莫扎特、海顿或贝多芬的肖像,则意在向人宣告:“我是文明人”。中产阶级还喜爱穿镀金纽扣上印有大学标志的西上装,那上面炫耀的信息同样能够把他们和一些醒目的品牌——如印第安纳大学和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紧密联系起来。
【整洁】衣着过新,或者过于整洁,也表示你的社会地位不太稳定。上层和中上阶层的人们喜欢穿旧衣服,似乎在告诉别人自己的社会地位丢得起传统尊严。他们敢于光着脚穿船型便鞋,原因亦是如此。道格拉斯·萨瑟兰⑩在《英国绅士》(The English Gentleman,1980年)中解释了穿旧衣原则,他写道,“绅士可能会将自己的外套穿到磨出线,而且能让你看出来他故意这样穿;同时,哪怕最没眼光的人也能一眼看出,那件外套出自手艺不凡的裁缝。”中产阶级和贫民阶层都对新衣服情有独钟,当然,常常是涤纶含量极高的新衣。
整洁的等级意义是个更复杂的问题,它也许并不像艾莉森·卢里认为的那么简单。她发现整洁“是一种地位标志,因为保持整洁总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但煞费苦心达到的一丝不苟的整洁,可能是你对自己的社会地位是否会下滑心存忧虑的体现,也可能由于你对他人的评价过分在意,这两项都是低层等级的特征。毫无瑕疵的衬衫领口、系得太标准的领带结、过分操心送去干洗的衣物,都会暴露出你是个缺乏自信的人。还有,穿戴过于讲究也有同样的效果,会令你显得俗气。以男式领结为例,系得整齐端正、不偏不斜,就是中产阶级品味;向旁边歪斜,似乎是由于漫不经心或者不大在行,就是中上阶层;如果系得足够笨拙,无疑是上层阶级。社交场合最糟糕的表现莫过于:当你应该显得不修边幅时却很整洁,或者当你看上去应该邋里邋遢时,你却一身笔挺。打个比方,擦洗得一尘不染的汽车,是贫民阶层万无一失的标志,社会地位高的人才敢开脏车。这就好像在大街上,等级高的人们可能会把文件塞在一个粗糙的棕色纤维文件夹里,文件夹已经不太平整,可能还被汗水渍湿了,但绝不会装进精美、带亮闪闪黄铜饰物的皮质公文包,这样的东西确定无疑是中产阶级的标志。
勿太整洁的原则在男士着装中尤为关键。过分仔细意味着你的低等——至少是中等,甚至贫民阶层身份。“亲爱的老弟,你穿得太好了,简直不像一位绅士。”《德布雷特进与出》(Debrett’s In and Out,1980年)的作者内尔·麦克伍德(Neil Mackwood)杜撰的一位上层阶级绅士这样告诉一位中产阶级,那口气似乎在暗示对方,你不是一位绅士,而是一个时装模特儿,或者百货商店的铺面巡视员,或者演员。万斯·帕卡德曾经写道:“某位颇有名气的好莱坞影星总是在落座时暴露出自己的低层背景……他会习惯性地把裤子往上提一提,以便保持自己的裤线。”据说,乔治四世观察罗伯特·皮尔⑪之后得出的结论是:“他不是绅士。每回坐下前,他都要把燕尾服分开。”
【西装】上层和下层男士着装效果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上层男士更习惯于穿西式套装或至少是西上装。据艾莉森·卢里说,套装“不但能使懒散的人显得优雅妥帖,还能使体力劳动者显得难看(还包括运动员体型的人和肌肉过分发达的人:阿诺德·施瓦辛格身穿套装时活脱脱就是个丑角)。”因此,套装——最好是深色套装——是19世纪资产阶级与贫民阶级分庭抗礼的最佳武器。卢里说:“套装的胜利,意味着蓝领阶层在与‘上层’的任何正式对抗中,即使披挂上自己最体面的服饰,仍会处于劣势。”回忆一下狄更斯《远大前程》中的铁匠乔·加格里:进城时费尽心思把自己装扮得十全十美,却只落得让衣着闲适的庇普神气十足地对他施以恩惠。
卢里还认为:“这一战略上的不利地位,至今仍可见于地方银行、信贷公司劳资冲突的双方,或一位工人阶级造访某个政府部门之时。”下面是约翰·莫罗依关于男士通过服装传达等级信息的一个例子。他发现,当两位男子相遇时,“一个人的服装会对另一个人说:‘我比你有地位,请表示尊敬’;或者‘我跟你地位平等,希望你平等地对待我’;或者‘我的地位不如您,也不指望您拿我当同等人看待’。”莫罗依由此得出结论,渴求地位晋升的贫民阶层在仿效“东北部权贵人士的衣着”时应该尤其谨慎,要以“布鲁克斯兄弟”和“J.普莱斯”服装专卖店⑫为指南:“上班穿的套装应该朴素,不能有花哨的或额外的纽扣,不能有颜色怪异的缝线,不能在前胸口袋里放口袋巾,衣袖上不能有防磨的补丁,上衣背后不能有腰带,不能有皮革装饰,不能有牛仔垫肩。这些东西都绝不应该有。”
无论你身居何处,大体上,着装这件事与习惯和实践有关,C·赖特·米尔斯在《权力精英》(1956年)一书中这样认为。他坚持这种看法,“任何人只要有钱,又愿意买衣服,只要穿穿布鲁克斯兄弟套装,就能学会如何不让自己穿得难受。”我还想补充一句,这样还能学会如何避开表面光鲜的衣服(中产阶级的),选择黯淡的服饰(中上阶层的)。中产阶级服装的毛病在于太光滑,总是在裹住主人以前就闪闪发亮。而上层阶级的服装倾向于更加柔软,有质感,羊绒质地,多结。衣物的差别还暗示了城市与乡村、辛劳与闲散的差别。乡村象征房产和马背上的闲适,而不是破败的奶牛农场和糟糕的中学,因此中上阶层(以及未来的中上阶层,比如常青藤大学的教授)普遍喜爱花呢外套。这种衣服暗示的是乡村式的闲适慵懒,而非城市才有的日薪苦役。
花呢外套是中上阶层混穿花样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户外有这样一位男子迎面而来——身着花呢外套、马甲或毛衣(也许二者兼备)、衬衫、领带、长羊毛围巾、大衣或风衣,那他一定出身于较高的社会等级。这就好比上等阶层的房子中一定会有多个各类用途的房间。中上阶层一般会在一件内衣上再套一件衬衫——比如在高领套头衫外面罩一件牛津布带领扣衬衫,下面穿的内衣可以是有领子、较为斯文的(纯色为宜),就像我在一个暖和的天气里,在纽约麦迪逊大道八十街看到的一位上层男士的穿法。由于毛衣对混穿法而言几乎是必需的,所以,一件设得兰圆领套头羊毛衣(灰色或紫红色)最有档次,尤其里面再配一件牛津布带领扣衬衫(当然不含人造纤维),不打领带。如果外面再罩一件价格不菲的无垫肩花呢外套,就没有人敢断言你不是中上阶层。鸡心领毛衣的设计目的是为了露出领带,这种打扮自然也就表明你是一位中产阶级甚或上层贫民。据说有人把套头毛衣塞进裤腰,我简直难以相信。如果真有这种做法,那只能是等级过低的标志。
【总统衣着】研究一番近几届总统的穿着,也许是诠释对男人等级外观的最好办法。这里的基本准则是:两扣西装远比东部权贵式三扣西装更有贫民阶层气息。大多数总统以前都曾穿过两扣西装,一旦他们着手接管“自由世界”的领导权,他们就会深感有责任来一些改变,因此也就喜爱上了三扣西装,这样看上去就与大通曼哈顿银行的董事会主席颇为相似。正是这一原因,使得理查德·尼克松在大多数时候都显得有些别扭,而当他身着两扣西装——这种加州惠特尔⑬储蓄信贷社的老板多半会穿的服装时,才真正显得舒服合体;尼克松的后继者杰拉尔德·福特,尽管很早就受到乡下人的两扣款式的影响,穿上三扣“制服”还算令人信服,比尼克松更适应,也许还学得更快。但他一直没能真正脱掉原来那身穿戴——其外观更像乔·帕鲁卡⑭,而非任何一类为人所知的美国贵族;吉米·卡特则对自己有头脑清醒的评价,他意识到必须同时避免两扣和三扣西装,于是与牛仔裤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因此而使得试图批评他追求东部权贵形象却落得失败的诋毁最终没能落到他身上。
罗纳德·里根并不需要权贵阶层的着装样式,因为他正确地感知到,这是对支持他的那些文化不高、敬畏上帝、不信任知识阶层的选民们的公然冒犯。(自然,对他们来说的确如此。)里根的着装风格可以锁定为洛杉矶县(甚至橙县)的白种基督教新教徒风格。这种风格给人的感觉是——如果你固执地相信自己与那些受过教育、有修养的人(即东部那些讲究衣着仪表的人们)不相上下,那么你便的确如此。他是“阳光地带”⑮的头脑和灵魂的完美代表。他喜爱的装扮自然是带垫肩的大号两扣西装,前胸衣袋里插一块杜鲁门式白色方巾。当他穿戴齐整时,看上去活像一位准备动身去教堂的贫民阶层的祖父。有时在闲暇活动(他一般会这么称呼)中,他希望自己看上去像个牛仔。一位上了年纪的人如此装扮自己,尤其能博得“阳光地带”老年人的好感。人们甚至会感到犹豫不决,该不该猜测那套行头里含有多少涤纶成分呢?
的确,里根差不多违反了上层甚至中上阶层的每一条着装基本原则。如我们亲眼所见,他的染发就是一次公然的冒犯,脸颊上的胭脂同样惹人恼怒。(总统是不是很快会接着涂上眼影、画上眼线?)取得这种效果的还有他的白色细平纹布衬衫,无论何时都在提醒人们注意那衣领上的撑条(对整洁的焦虑)。令人瞠目结舌的是,里根的便服布料虽然是乡村中产阶级风味的彩格呢,但又不是苏格兰花呢。他无论走到哪儿,领带上端都打着一个完美的温莎结——少年老成的中学男生最心仪的打扮。一次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丹·拉瑟⑯随即进行“总结”,试图弄懂总统的奇异穿戴,比如他的浅蓝色牛津布带领扣衬衫和“军团式”领带,反倒使总统看上去像一名中上层阶级人士。研究男子等级标志的学生,如果头脑足够敏锐的话,差不多立刻能从里根的穿戴里推断出他那中西部小镇顽劣风格的政治艺术,就像我们能从罗斯福的海军披肩、夹鼻眼镜和烟嘴等饰件推断出他那高尚的贵族政治。
【政客穿着】公然冒犯所有绅士着装原则的并非只有罗纳德·里根一人,他那惹眼的总统“班子”中人人如此,比如艾尔·黑格。尽管他已卸任国务卿,由于他那么渴望成为总统,以他为例实在恰到好处⑰。当然,在一位士兵受命装扮成平民时,要求他对服装品味了如指掌未免有些残酷。(尽管有乔治·马歇尔将军为例。他几乎终生身着军装,但后来换上三扣三件套西装也相当不错,仿佛天生具有高等阶层的风仪。)艾尔·黑格身上最突出的下层等级标志,是他那总与脖子保持着一段距离的外套衣领,这通常会暴露出贫民阶层的身份。在艾尔·黑格身上,外套的衣领总是跟衬衫领子离开一截,并向后上方翘出一英寸左右,其效果好似一个人被劈裂开来。这一特征显然并不包含任何特别的政治诉求,只是一个等级标志。这一点已经被理查德·霍嘉特的一张照片证实,此公虽然是英国激进的批评家和劳工党的热心拥护者,但他却用这张照片为自己的一本新书促销。在照片上,黑格的外套衣领足足向后张开了一英寸,充分表明这道豁口同时折磨着极左与极右两翼。实际上,这张照片揭示的并非热情,而是三流滑稽戏小配角的真实嘴脸。
贫民阶层男士上装张开的领口。
又比如最近威廉·F·巴克利⑱在他主持的电视节目中采访的一个可怜家伙。此人来自得克萨斯州,正打算对中学教科书进行一次审查,以抑制中学生诸多罪恶之一的乱交。由于他把“乱交 (promiscuity) ”读成“pro-mis-kitty”⑲,观众完全不明白此公在说些什么。巴克利尽可能温和地将他的错误发音纠正过来,以便让观众明白这个可怜的傻瓜究竟在谈论什么。虽然这个得克萨斯家伙对自己获得支持的能力充满信心,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自己那错误的贫民发音。不过即使他没发错了音,我们还是能从他那足足张开两英寸的领口推测出他糟糕的洞察力和感知力。当然,主持人巴克利的衣领一直紧紧贴着他的脖子和肩膀,即便在他回身、弯腰或频频点头之际。这里,我要反驳任何声称我薄贫厚富的指控。我要指出的,并不是富人们由裁缝剪裁的服装与大众从商店买来的大路货之间的差别,因为你完全可以从商店衣架上取下一件领口妥帖、十分合身的上衣,至少能将一件上衣改成严丝合缝、领口紧贴脖子的衣服。我要指出的差别是,有人把领口视作等级标志加以注意,有人却对此毫无意识。道格拉斯·萨瑟兰在《英国绅士》一书中说,你必须清楚,判断一件西式外套是否值得一穿,最最重要的标准莫过于“它的肩部必须十分合适”。
【低品味标志】除了豁开的“黑格式”和“滑稽戏配角式”衣领,还有另外两个低级阶层的标志,在你的观察对象不穿外套时仍然清楚可见,并能立刻体现该人的中产阶级或上层贫民身份,这两个标志是兜袋和腰带悬垂物。兜袋是一种外壳通常印有广告的小小塑料套,放在衬衫的胸前口袋里,以防插在上兜里的钢笔或铅笔弄脏主人的化纤衬衫。在制造业中,它的专业名称是“衣袋保护器”。专为上层贫民提供邮购服务的制造商们,还向顾客宣传可以在这个小物件上印上个人姓名的缩写。喜爱使用兜袋的人都是有必要关注效率的人,比如超市经理,或者流动的保险推销员,这些人希望让人留意他们需要经常拔出钢笔。
腰带悬垂物无论是真皮还是假皮的,都是中产阶级甚至地道的贫民阶层的准确标志。从最上等的滑尺盒套到墨镜盒,从印有“西部手制皮具”的香烟盒套到眼镜、钢笔皮套(像一份邮购目录里说的:高级牛皮,印着您的姓名缩写),“皮套”一词暗示所有这类腰带小配件可能具有的男性气质。这些腰带悬垂物通常为贫民专用,从而也说明了那些下层同性恋者的社会级别,他们经常在腰带上佩戴前后左右乱晃的“钥匙圈”,以示自己的“性取向”。我们之所以很难相信一位工程师会成为中上阶层的成员,就是因为他的这一习惯。他从大学时代就开始培养在腰带上悬挂各类物品的习惯——不是计算尺就是计算器,或地质鹤嘴锄一类的低级用具。
请想象一下,一位男子,身着与正从事的工作协调的夏装——白色短袖衬衫(一般是涤纶质地)、深色长裤,打着领带,一只兜袋插在衬衫口袋里,是一位在五金商店工作的中产阶级或上层贫民职员。现在请注意:你只须在他的腰带上加一件或数件悬垂物,并在他头上惹人注目地扣上一顶白色安全帽,他立刻就会变成一名“工程师”。因此,当工程师出现在老板和工人,资方和劳方,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中间时,由于这些倒霉的腰带悬垂物,他们的社会等级问题总是显得难以确定。实际上,任何形式的腰带悬垂物,就算它们没有不光彩地耷拉着,也必定是上层贫民的标志。例如,装在人造革套子里的墨镜,哪怕让它在衬衫第一个纽扣眼下侧晃荡,也不要惹眼地别在腰间——前一种方式是中产阶级的,反正至少不是贫民的习惯。
【衬衫领子】如果兜袋和腰带悬垂物能即刻表明贫民倾向,另一些标志的作用同样显著。在衬衫外罩一件毛衣或上衣而不系领带的话,衬衫领子要怎么处理?上层或中上层人士会把整个衬衫领放在毛衣或上衣里面,我猜部分是因为,这样做的效果是“漫不经心”而非“整洁”;另一方面,除非你是一位以色列议会成员或希伯来大学讲师,一旦将不打领带的衬衫领子翻到上衣外面,你就是一位刺眼的中产阶级或贫民人士——但也说不定,要知道,在外出骑马或其他户外运动时,总统也喜欢这么穿。
事实上,衬衫在昭示等级差别上是最雄辩的服装之一,衬衫会以无数方式使你失掉等级地位。“白上加白”会使人立刻跌到中产阶级或上层贫民的地位;而在短袖衬衫或T恤外面罩一件坎肩(就像《蜜月期》⑳里的艾得·诺顿),则会让人跌至中下层贫民的地位;有时能见到在T恤上挂吊带的穿法,这效果好比在短袜上套一双凉鞋,特别是在英国,也包括美国国内的崇英地区,这种穿法表明你是一名中产阶级中学教师(教数学或者化学),倘若还身着一身假日装束,那你就分明是在暗暗渴望沦为上层贫民。
【饰物】饰物也是使人社会等级迅速降低的东西。比如小珐琅质地的“旧日光荣”翻领别针,不是精神病患者,就是在自己选区进行竞选活动的玩世不恭的政治家喜欢戴的。如果他们的夫人佩戴水晶石颜色的同类别针,则会让她们显得地位更低,比如低到了下层贫民。有关手表的普遍等级准则是:越科学、越技术化、越富于太空时代特色,等级就越低。这一准则也适用于“信息量”过于密集的手表,比如显示吉隆坡当地时间,显示今年所剩的天数,或者指示星座标志等等。一些喜爱戴黑色蜥蜴皮表带的卡地亚表(Cartier)的上层阶级认为,甚至有秒针也会损及戴表人的社会等级,好像他是公共汽车站负责发车和到站计时的职业计时员,对时间的精确性必须锱铢必较。上层人物喜爱的另一类手表,常是最便宜、款式最简单的天美时表(Timex),用经过消光处理的横棱表带,而且时常更换,这种表在正式场合配黑色表带会很逗趣。贫民阶层错误地以为袖扣很有等级,特别是库尔特·冯尼格㉑的《五号屠场》(Slaughterhouse-Five)中的配镜师英雄比利·皮尔格林衣橱里的那种。这类玩意儿要么模仿罗马硬币,尺寸挺大;要么是真能转动的小轮盘;要么是“一对实用的东西:左边一个温度计,右边一个指南针”。这类袖扣让人想起用“最好的人类臼齿标本”做的袖扣,《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中的梅耶·沃尔夫舍姆就曾骄傲地向人夸耀过。
【雨衣】另一个显著的社会等级标志是雨衣的颜色。约翰·莫罗依经过广泛和相当努力的研究,发现米黄色雨衣远比黑色、橄榄绿和深蓝色雨衣级别要高。的确,黑色雨衣看来是可信度极高的贫民阶层标志。莫罗依因此大力敦促那些跃跃欲试,想改变外观的贫民读者尽快为自己添置米黄色雨衣。据估计,米黄色暗示一个人对可能溅上污渍的危险毫不在意。米黄色具有“去你的,我不在乎”的劲头,这是谨慎的黑色所欠缺的气质。现在,你就不会再纳闷,为什么《我爱露西》(I Love Lucy)中的里奇·里卡度会身披黑色雨衣了。
【长裤】中上阶层,尤其是郊区中上阶层的运动长裤和休闲长裤同样具有这种“去你的”精神。常见类型是绣着绿色小青蛙的白色帆布裤,其变种是绣有深蓝色鲸鱼的淡绿长裤,也可以绣信号旗、钟浮标、浮标、龙虾,以及任何有上流社会气息的图案,它们统统是为了表明这位穿戴者刚刚从他那体积可观的游艇上信步踱下来。白底的甲板鞋有同样的效果,穿它是为了能“在湿滑的甲板上站稳”。同样,有许多根束带的防风衣也能体现这一点。克里斯游艇公司的邮购专递业务会为你提供可以模仿的样本,但中上阶层以下的人们在模仿时应该谨慎,采用游艇主人式风格一般较难令人信服,因为那一类仪态中习惯性的从容随意、被风吹乱的头发造成的精致的不修边幅,实在难以模仿。并且,你的脖子还得又长又瘦才行。
【领带】关于男子领带的等级含意这一主题,恐怕需要一本书的篇幅才能谈透,这里我只能粗略勾勒出几条普遍原则。尽管领带在多层混穿中扮演的角色,与纤维在整套服装中扮演的角色一样可以一笔带过,但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也正因为如此,领带实在与高尚地位息息相关。有必要指出,完全不打领带可能表明一个人的阶层极高——比如上层,为的是凌驾于各种批评和指责之上,使得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尊重法则不再适用。莫罗依的一项实验令人满意地记录了领带与职责、雇员身份,以及驯服的中产阶级其他特质的关联。他让一些男子参加职业应聘面试,其中只有一部分男子打着领带。他发现:
无一例外地,打着领带的先生们得到了工作,而没打领带的则遭到了拒绝。尤其令人意外的是,一位不打领带的应征者让主持面试的人感到极不舒服,他索性给了应征者6.5美元,叫他立刻出门买一根领带,系好,再回来完成面试。当然,这位应征者还是没能得到那份工作。
莫罗依的另一项实验表明,领带的确是区分中产阶级与贫民阶层的重要标志。这次实验瞄准了纽约可怕的公共汽车总站,这地方素来以种种挑战人们想象力极限的恶行、伤害和肆无忌惮的暴力著称。莫罗依将自己装扮成一名中产阶级男士,假装忘了带钱包,正不得不赶回郊区的家。当时正值高峰时间,他试着向人借75美分买张车票。头一个小时他穿着套装但不打领带,后一个小时他穿戴齐整,衬衫领带一应俱全。他记述道:“头一个小时,我总共借到了7美元23美分;第二个小时,由于领带的关系,我弄到了26美元,其中一位男子甚至还额外给了我买报纸的钱。”
衣服上的可读标识会使人的身分降级,似乎是报复,这一原则也适用于领带。上层人物的领带回避任何稍稍明显的文字形式,哪怕是极为简单的象征性表达。他们选择条纹、薄软绸变形虫斑点或者小圆点,以期表明自己等级很高,根本无须通过文字或图画在胸前标明等级。(这也是隐私原则的体现,好像在说:“管好你们中产阶级小气和让人恶心的事吧,别想从我的领带上嗅出什么秘密。”这是典型的贵族式态度。)深色底衬白色圆点也许是最为保守的领带图案,不但上层和中上层人士喜欢,就是报刊记者、电视新闻播音员和体育报道主持人,也对这种图案抱一种防御性的激赏态度,他们担心自己被人看低,怕被视为粗陋之辈、酒鬼或愤世嫉俗之人。供职于大都市银行信贷部的人也会选择这种图案,以确保自己的信托声誉让人完全放心。
条纹、圈形和圆点往下,低一级的领带图案开始表达明显和确切的文字意义。某些设计专为体现中上阶层的运动品格,多以飞翔的小雉鸡、小游艇、信号旗和六分对角图案为主。(好像在说:“我打猎,还拥有游艇。我有钱,还爱运动!”)更次一级的是“背景”图案,这类设计专为体现穿戴者的职业,并加以庆贺。中上阶层中地位不稳定的人(例如外科大夫)、中产阶级中渴望跻身中上层的人(例如会计),会选择这类领带。因此,印有墨丘利节杖㉒的领带就是在声明:“瞧瞧吧!我是个医师!”(注意,没有专为牙医设计的“背景”图案。)小天平图案则表明:“我是个律师。”如果是乐符:“我的工作与音乐有关。”美元标记或钱袋:“我是股票经纪人、银行家、获得巨大成功的整形外科医生或彩票赢家。”我甚至见过绘有小型军用吉普车图案的领带,却捉摸不透它的含意。因为假如您是我们打过的任何一场战争中的驾驶员,你大概不会忙着去告诉别人吧。其他一些自我祝福的图案包括小鲸鱼、小海豚和小海豹,表明你不但热爱大自然,还花了很多时间保护大自然,因此你是一个不错的人。带有英式(千万不可以是德式、法式、意式、西班牙式、葡萄牙式或白俄式)军团、俱乐部或大学专用色的棱纹丝绸领带,可与以上所有“背景”式领带替换使用。
等级越往下,领带上的文字也就越多,因为这类领带就是供人研读和品评的。这类展示性艺术品之一是深蓝色的“祖父领带”,斜角上的白色手绘字是孙儿的名字。想象一下打上这根领带可以激发的谈话吧!另一种则写着“我宁愿去航海”或“我宁愿去滑雪”等等。这类领带统统可以视作对个人隐私的有效触及,从而能“激发谈话”,是有用的巩固中产阶级地位的工具,与他们的另一个传统——希望邻居毫无顾虑地随时造访——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一类中更低一等的领带常常试图表达出绝顶的机灵,如“感谢主,今天星期五”,或者“噢,见鬼,今天星期一”等等,实际上很拙劣。若将上述感叹语变成缩写,再加上游艇信号旗,你就能在博取观众一笑的同时,将自己的等级往上提一点。在濒临上层贫民边缘的中产阶级底层身上,我们开始看到带鲜艳的大花朵、干脆明亮的“艺术”色块的领带。这类讯号不外乎在传递“我是一个开心汉”的信息。莫罗依在讨论领带时,不忘谆谆告诫“开心汉”们,“无论何时何地,千万不要用紫色。”
当再往下的阶层发现在领带上提示游艇所有权或开心汉身份未免太荒唐时,我们就要面对上层或中层贫民的“流星锤”领带了:毛线或皮革条织就,一枚金属夹(通常是青绿色或银白色)扣在上面,此人多半是居住在“阳光地带”(比如新墨西哥州)的退休人员。与其他各类领带的效果如出一辙,它们的声明是:“别管看上去怎么样,其实我跟你一样不错。即便我的‘领带’有可能出格,总比你那条传统的好。因为它意味着原始,所以一点也不妄自尊大。它纯洁,而且正直。”流星锤还会说:“戴上我的人是自然的孩子,哪怕他有八十岁。”像贫民购置的许多东西一样,这类“流星锤”领带可能价格不菲,尤其再配上稀有金属制作的标有“艺术品”字样的领带夹。虽然如此,道理却仍然是:钱虽重要,却不总是等级地位的标准。
位于“流星锤”领带佩戴者之下的是下层贫民、赤贫阶层和看不见的底层。他们从来不打领带,即使打,也只有一条。由于打领带的日子屈指可数,所以他们往往对此记忆犹新。对这群人而言,领带是造作甚至骄奢的象征,像故作文雅的淫逸之辈那样系上这么一根玩意儿,只是浪得虚名,这跟在内心想象自己比别人高出一筹没什么两样。一位贫民主妇这样谈到她的配偶:“只要殡仪员同意,我会让我丈夫穿着T恤下葬。”
【帽子】今天,帽子比领带更容易说明等级问题,因为少见。自从浅底软毡帽消失以后,中上阶层的男士就只能戴拙劣的类似品了——俄罗斯毛皮帽,国会议员派特·莫尼汉(Pat Moynihan)喜爱的L.L.BEAN牌爱尔兰花呢帽、曾在顶层人物中流行的软垂边白色钓鱼帽或网帽(尽管这种帽子也曾被富兰克林·罗斯福喜爱过)。如今,只有把帽子当作无足轻重的饰物,才能赋予它等级的意味。严肃地看待戴帽一事,只会使自己的身份降低。尤其是那类新奇的帽子,比如20世纪80年代早期东北部的中产阶级和西中部的上层阶级酷爱的棕色或黑色平顶软兔毛帽,他们一度籍此猎取他人的敬意,同时出出风头。曾在这群人中走俏的新式帽还有一种带深蓝色帽舌的希腊渔夫帽,这种帽子的广告曾登在《纽约客》杂志上。这款帽的用途是为它的主人声明:“我去过希腊,因此我富裕,富到有钱乘坐奥林匹克航空公司的飞机飞那么远的路程。我还敢于冒险,亲自品尝了异国风味,比如松香味希腊葡萄酒,希腊红鱼子酱色拉等等。”这类头饰的问题在于它与贫民的联系,一旦出现黑皮革质地的款式,就会愈发显得离奇和令人惊诧。实际上,只有六种皮革制品不会损害主人的等级地位,它们是:腰带、鞋、手提包、手套、照相机盒套和拴爱犬的绳子。
过去,当沙皇尼古拉大帝和英王乔治五世还戴游艇帽时,
帽舌还不会像今天这样立即表明帽主人的贫民身份。今天,帽舌不光与希腊渔夫有关,还与工人、士兵、汽车司机、警察、铁路职员和棒球手有联系。因此,贫民阶层本能地对带檐帽有好感,这也是带檐帽在他们中间如此流行的原因,流行到我们把这种帽子称作“贫民帽”。这种带檐棒球帽用红、蓝、黄等颜色的塑料网状物制成,后部镂空,下沿横钉一条可以调整宽窄的带子:“一个尺码,适用全体(贫民)。”不论贫民帽的标准风格如何,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丑陋。贫民男人戴上它的效果,与他们的妻子穿上紫色化纤类紧身裤的效果旗鼓相当。像所有其他衣物一样,贫民帽也有一定意指。当它碰上的人受过昂贵的教育,坚持尊贵的人类理想形象应该在意大利圣马可露天广场或希腊帕特农神庙里展现,或者相信理想的男性头型属于米开朗基罗的《大卫像》或西斯廷教堂壁画上的亚当,它就会说:“我比你一点不差。”后部的小带子是重要的贫民阶层标志,因为它降低了买主的身份,这些人如今干的事从前是卖主的义务——帽商们曾经不得不大量贮存各种尺寸的帽子以供选择。当代生活中其他这类特别吸引贫民的产品,如喷气式飞机和超级市场,也有此特点。为了卖主的便利所做的一切,被说成是为了买主的便利。为使贫民帽的丑陋更加夺目,人们有时会将帽子反转过来扣在头上,可调节的帽带抢眼地横跨过额头,仿佛帽主人为这种“一个尺码,适用全体”的小玩意儿深感骄傲,不由自主地要展示这一“技术”和自己对此技术的“掌握”。里根总统曾在一次演出中戴过贫民帽,当时他正矗立在皮奥里亚一辆拖拉机的顶上,看上去非常自然。任何难以判断贫民帽的等级含意的人,只要浏览一下中上阶层的L.L.BEAN男帽商品目录便会释然。这个品牌提供的头部用品几乎应有尽有,但恰恰和塑料贫民帽划清了界线,虽然出于市场考虑提供了一款,却是鹿皮制的。贫民帽是仅次于T恤的最佳语言展示场所,从粗鲁的“上你”到温和的“卡罗莱纳工具和工程公司”、“鲍德温过滤器”、“帕克牌腊肠”。汤姆·卡沃㉓的贫民冰淇淋摊贩会头戴前方写着“卡沃”几个大字的贫民帽。
贫民人士反着戴他热衷的帽子,故意向人炫耀帽后可调节的带子。
人们也许会认为,贫民帽是各类男子帽饰中的最低点。错了,贫民帽离最底层还差一两步。更底层的一种是贫民帽的改版,帽檐上添了一副可折叠的太阳镜。比这个滑稽透顶的把戏更低劣的还有桑伯雷拉帽(Sunbrella Hat)。这种帽子依靠一条箍带上的若干小支撑物直立在人的脑袋上,并能像雨伞一样一开一合。“雨伞”约二十英寸宽,“伞骨”上的V形三角布通常是红色或白色的。这真是彻头彻尾的“现代派”,恐怕也只有20世纪末期的人才想得出来。
【高级品味:古风崇拜】说到这里,不得不谈谈崇古之风和最高阶层的趣味了。我们已经明白,羊毛和木材一类有机材料要比尼龙和塑料之类人造物等级高,这就是中产阶级选择殖民风格或科德角式房屋的原因。同理,在美国人眼中,英国和欧洲仍是有等级的,遗产和“老钱”也因此成为重要的等级标志。因此,“看不见的顶层”和上层会让他们的仆人穿上古老的制服,或保留某些遗风——如女仆系白围裙、男管家身着条纹背心。这种做法意在暗示这个家庭的财富来源久远,这个家庭的后裔还保留着很久以前的生活习惯。
凡勃伦所谓有闲阶层“对古风的崇敬”随处可见:中上阶层大多喜欢歌剧和古典芭蕾舞;喜欢将自己的后代送往男女分校的预科寄宿中学,因为那儿与男女混校相比更稀有,所以也更有古风;常去欧洲或中东观赏古迹;学习人文科学而非电子工程,因为人文科学涉及过去,能熏陶出挽歌式的情感。甚至学习法律也有一种诱人的古韵——那些带拉丁词尾的英语,那些古老的案例。等级高的人们从不筹划未来,筹划未来是交通运输工程师、计划人员和发明家一类粗俗庸人的“专利”。说到老练的电视观众对黑白旧片的热爱,英国批评家彼得·康拉德(Peter Conrad)是这样评论的:“所有那些已经衰朽的、遗弃的、消亡的风格样式,就是我们需要的。”由于上层等级把对古风的忠诚视作自己这个等级的准则(如对老式服装的钟爱标志着他们的尚古情感),那些较低的等级除了迫不及待地冲向新鲜事物,还能有什么别的打算?不光是闪闪发亮的外套,还有相机、电子器具、立体声音响、花样翻新的手表、电器化厨房、电子游戏等等,不一而足。
不过,正如罗素·林内斯在《品味制造者》(The Tastemakers)中提到的,尽管存在大公司为博得贫民欢心树立的现代性正面,还有上等商业阶层隐藏在正面风景背后的怀古风情。“如果你愿意拜访纽约的利华大厦”,他写道:
你会发现,姿态优雅地坐落于公园大道一座玻璃盒子里的,就是利华兄弟公司的办公室。你会发现,管理人员的地位越高,他们周围的陈设就越古旧。为公众服务的前台是大胆的现代风格,职员和部门经理的办公室依照实用的风格设计,走进上层管理者的办公室,你会发现那儿有早期美国风味的壁炉和枝形吊灯……如果你愿意拜访J·瓦尔特·汤普森广告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员餐厅……你会发现自己在一间科德角式风格的房子里,屋里装饰着温莎椅和小块地毯,窗户有木质边框。
诚如每一位推销员的经验,如果你要卖什么东西,卖古旧货对你的社会地位比较有利,比如原汁酒、未杀菌的奶酪、没加防腐剂的面包、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品或珍稀书籍。卖旧货的确能避免什么都卖带来的等级耻辱,甚至经营天然海绵也要比卖人造海绵在等级上更可取。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欣赏有机的和古老的物品如何融合为有格调的事物了。
部分由于英国曾经有过鼎盛时期,“英国崇拜”是上层品味中必不可少的要素,范围包括服装、文学、典故、举止做派、仪式庆典等等。当然,我们也注意到现今崇英阶层生活格调的种种反讽意味。在英国称雄世界的19世纪,势利之辈模仿英国时尚当属自然之举。势利之辈如今依然这么做,却并非由于英国强大,而是由于其衰弱腐朽。拥有和陈列英国物品会显示一个人的尚古之情,上层和中上阶层的品味也因此得到确立,于是会有格子呢裙、设得兰毛衣、哈里斯花呢外套、巴宝莉风衣、军团式领带。中产阶级以上的普通美国男性一般认为,“衣着得体”意味着你应该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像五十年前老电影中描绘的英国绅士。最高阶层中的年轻一代总要学习骑术,因为最好的社交装备和附属饰件是从英国进口的。最高阶层的食物亦与英式食物风格相似:淡而无味、松软黏糊,而且少有变化。中上阶层的周日晚餐菜谱也是英式翻版:烤肉、西红柿和两样蔬菜。去圣詹姆斯宫㉔的美国大使仍会感到有必要强调他的上层地位,哪怕他是沃尔特·安宁伯格㉕本人,这跟在斯里兰卡或委内瑞拉当大使可不一样。
深深铭刻在美国人意识中的一种崇古,尤可见于美国大学建筑设计中哥特式风格的盛行:高等教育机构越是古雅得地道,就越能让人追忆起它们的两位英国先驱㉖。因此,加州格兰代尔的一家低等函授文凭作坊,为了吸引贫民阶层的美元,竟会为自己取名肯辛顿大学㉗。只有当你从贫民和中产阶级各州向美国东北部移动,直到接近中上阶层时,你才会感到扑面而来的“英格兰母亲”的浓郁气味,那气味仿佛发自昂贵的旧皮革滚边、“洁怡液体”消毒剂㉘和焦油肥皂。你这才意识到,中上阶级确实相信,牛津、剑桥同哈佛、耶鲁相比,不仅更古老,而且更好,当然,密歇根大学就更不值得一提了。研究过中上阶级,你就会发现他们相信“怡泉”(Schweppes)苏打水要比“白石”(White Rock)苏打水㉙更好,尽管他们一向以冷落广告为荣。在餐桌上,你不但会听到人们时不时地提及皇室,还必须洗耳恭听有关英国查尔斯王子、戴安娜王妃、玛格丽特公主、安妮公主、安德鲁王子以及威廉小王子的热烈的长篇大论。
不光中上阶层,中产阶级的崇英情结也不可小视。我曾与一位朋友有过一次书信往来。这位“发展商”或建筑承包商在为他的一条街苦苦构思街名时,来信恳求我帮助(当时我住在骑士街)。他请我按字母顺序列出一份有等级——也即英式的——街名,以便招徕那些中等地位以上的买主。我深感此事关乎他顾客的自尊乃至精神健康,立即回复了一份名单,开头是这样的:
阿尔伯马尔伯克利
卡文迪许
德文郡
埃克塞特
范莎,等等。
他要做的无非是在后面添加这类词尾,比如:
大街
短街
环形路
小径
小道(如“公园小道”)
园林街
这样,他的买主就可以免遭居住在麦克吉利卡提大街或伯恩斯坦林荫大道或瓜泊街一类街道上要承受的耻辱了。当我的名单快列完时,我不得不在“W”词条中写下了“温莎”㉚。今天,也许某个可怜的家伙正在困惑不解地想:他在温莎街221号住了这么多年,又没住在俗气的西大街,成功为什么还是迟迟不肯降临呢?一些可怕的新崛起的城市(像休士顿),总是很快在自己周围营造出大片郊区,然后标上令人震惊的英国地名,比如以下这些名字(它们当真是休士顿的地名):
诺丁汉橡树庄园
阿富顿橡树庄园
茵弗内斯森林别墅
舍伍德森林别墅
布列斯庄园
麦利迪斯庄园
甚至还有一处“三叶草㉛庄园”,不但没什么英格兰风味,连等级地位也令人生疑。所幸休士顿离波士顿㉜很有一段距离,恐怕谁也不会亲自去探个究竟。这倒是让人想起了可怜的赫尔曼·塔罗尔医生㉝。他那中上阶层的女友为了掩饰他的庸俗,在他的客厅里撒满英国杂志,结果害得他一命呜呼。
只要是英国的,就一定有档次——这种观念促使一些人更名换姓,只为听起来带有英国味。没有人会愿意把波什尼兹改成加伯利尼,但人人都乐意不叫霍洛维茨,改称霍依。如果你经营的是平淡无味的小面团,把它们叫做英国松饼吧,你的买卖一定会蒸蒸日上的!
① Roy Acuff(1903—1992),美国歌手,被称为美国“乡村音乐之王”;Averell Harriman(1891—1986),美国民主党人、商人、外交官。——编者注
② 前者为美国民主党家族戴利家族成员、曾任芝加哥市市长,后者为美国共和党家族布什家族成员、曾任美国总统。——编者注
③ Minnie Pearl(1912—1996),美国女喜剧演员;后者为肯尼迪总统夫人,后改嫁希腊船王奥纳西斯。——译者注
④ Alison Lurie(1926—),美国社会风俗小说家。——编者注
⑤ 美国政府曾号召人们穿多一点以节省取暖消耗的能源。——译者注
⑥ Harvard Square,在哈佛大学附近,因哈佛大学而著名。——编者注
⑦ Lester Lanin(1907—2004),美国爵士乐大师。——编者注
⑧ 前者为美国著名汽车轮胎公司,后者为美国著名汽车润滑油公司。——译者注
⑨ 美国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加油站遍布全美。——译者注
⑩ Douglas Sutherland(1919—1995),英国作家、新闻工作者。——译者注
⑪ Robert Peel(1788—1850),英国政治家、保守党创建人,曾任英国首相。——编者注
⑫ Brooks Brothers和J.Press,两者均为美国比较保守的男装商店。——译者注
⑬ 尼克松的故乡。——译者注
⑭ Joe Palooka,美国漫画家费舍尔(Fisher)系列漫画Joe Palooka中的主角,拳击手,被称为傻瓜Palooka。——编者注
⑮ 20世纪70年代美国人对一些地区的命名,一般指西起太平洋岸的加利福尼亚州,东到大西洋岸的弗吉尼亚州,北至密西西比河中游,南到墨西哥湾沿岸的一个区域,在行政区划上共包括15个州。“阳光地带”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美国南部日照充足,气候温和,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带;二是说这一地区各行各业蓬勃发展,经济日趋繁荣,人口不断增加,旅游业昌盛及各种文化互相融合。——编者注
⑯ Dan Rather(1931—),美国CBS电视台著名新闻节目主持人。——译者注
⑰ 黑格曾在里根遭到枪击后声称接管政府,引起全美舆论哗然。美国宪法规定,总统不能处理政务时由副总统代理,副总统也不能事政时由众院议长代理。黑格时任国防部长,没有接管政府的资格。——译者注
⑱ William Frank Buckley Jr.(1925—2008),美国媒体人、作家、保守主义政治评论家。——编者注
⑲ 正确的发音是promiskjuiti。——译者注
⑳ The Honeymooners,20世纪50年代的一出美国情景喜剧。——编者注
㉑ Kurt Vonnegut(1922—2007),美国作家。——编者注
㉒ 美国医学界象征。——译者注
㉓ Tom Carvel(1906—1990),美国冰淇淋业大亨。——编者注
㉔ the Court of St.James’s,英国君主的正式王宫,外国派驻英国的大使和专员呈递国书时,按礼节和传统都是呈递到圣詹姆斯宫。——编者注
㉕ Walter Annenberg,美国著名富翁和艺术收藏家,曾出任美国驻英国大使。——译者注
㉖ 指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译者注
㉗ 英国王室有肯辛顿宫,位于伦敦海德公园一侧。——译者注
㉘ 英国的一个消毒剂品牌,于1896年荣获英国王室嘉许,是英国王室家居卫生用品的御用供应商。——编者注
㉙ 前者为英国产品,后者为美国产品。——编者注
㉚ Windsor,英国王室著名城堡,由温莎公爵得名。——译者注
㉛ 三叶草为爱尔兰国花。——译者注
㉜ 波士顿是美国爱尔兰移民最集中的城市。——译者注
㉝ Dr.Herman Tarnower(1910—1980),因其设计的斯卡斯代尔瘦身食谱(Scarsdale Diet)而闻名,后因情变,被帮他整理、出版食谱的情人枪杀。——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