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洵子。嘉祐二年(1057)与弟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属江苏),年六十五,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
高宗朝,赠太师,谥文忠。《宋史》、《东都事略》有传。诗、词、文、书、画均卓然大家,著有《东坡全集》一百十五卷、《东坡乐府》三卷。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词学上,为北宋词坛豪放派主要作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