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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顺丰而行:新蓝领时代骄子》5 快递中的“慢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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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外转内,暗殇顺丰自谋出路

顺丰一向以其速度“快”而著称,它的快在业内也是有口皆碑的。不过,顺丰在行业内的“动作”变化却不大,而且每一次都很轻,甚至鲜为人知,直至其“作为”取得“好成绩”后才会被大白于天下,并引来一番模仿和竞相追逐。

很多人都说,顺丰的风格“慢”,与它自身的定位“快”相冲突。殊不知,顺丰并不是“慢”姿态,而是它一直以来的低调作为,很多人对其都后知后觉,自然就觉得有些慢了。当然,顺丰并不想有意隐藏所有的举措,比如它“身份的转换”,王卫便一定要让所有人都尽快知道。

7岁之后,王卫就一直是“香港人”。直到2010年,39岁的王卫摒弃了香港身份,而重新获得深圳市民的“身份证”,与此同时,“外资”了17年的顺丰,摇身一变成了“内资公司”。就在很多民营内资企业都冲破了头想跻身“外资”行列之际,王卫却毅然决然地给自己和顺丰分别换了身份。

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中国的“待遇”不可同日而语。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由中国法律约束下成立的外国国籍投资者承担全部资本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在中国境内是享有一定所得税优惠的。比如,一家内资企业和另一家外资企业,同样在中国经营。外资企业在盈利的那一年开始,前两年免收企业所得税,之后的第三年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半,此所谓“两免三减半”。显然,与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内资企业相比,外资企业享有了太多优惠。

虽然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在税率设立上都是33%(税率分为30%、24%和15%三个档次,另外计算时还要加上3%的地方所得税,故而,最高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税率为33%),但不同企业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负的差距却相当大,尤其是针对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可以优惠到24%,甚至是15%;而只有那些所获利润极其微小的内资企业才享有一定的税率优惠,这种优惠实行27%和18%两个档次。

可见,内资企业所获得的那一点点“优惠”远远不及外资企业所获的优惠大,怪不得那么多的内资企业愿意给自己找“外籍伴侣”、“外籍干爹”,原来也是有一定利益可图的。

可是,王卫与其他公司大相径庭的做法实在让人捉摸不透,既然外资企业在中国享有那么多实实在在的利益上的优惠,他为何要将顺丰的“外资”身份换成“内资”呢?而且为了让自己法人身份不变,竟一狠心给自己换了“身份”。虽说王卫本就是中国人,7岁那年随着家人移民香港后才成为香港人的,但中国香港籍和中国大陆籍相比较,至少在中国内地应该还是有一些特殊待遇的吧,怎么说换就换了呢?

还别说,真就是因为这个“特殊待遇”才让王卫和顺丰一起换了“身份”的。

2009年4月24日,经过长达23年修订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即通常所说的“新邮政法”,终于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获准于10月1日起实施。就是这个新《邮政法》,送给了王卫一个“特殊待遇”,让他不得已“变身”。

新《邮政法》中最大的手笔,当属给邮政普通服务穿上了法律意义的“护身符”,这样就确保在法律的作用下,让各个地区的邮政都将服务摆在经营的首要位置,杜绝了因不同地区重视程度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服务效果和发展速度。这一点也体现出国家对中国邮政,尤其EMS业务上的服务质量充满期待。

在中国,与EMS竞争激烈的快递公司多种多样,无论是桐庐帮“四通一达”,还是民营快递“大佬”顺丰,抑或是联邦快递等国际快递“四大巨头”,他们的服务质量都远远超出EMS。在快递这种特别注重服务质量的服务行业里,EMS面临着极大的威胁与挑战。

新《邮政法》的实施,不仅给邮政自己套上了法律约束的“外衣”,同样对民营快递公司也附加了约束的筹码,这个“约束”,对顺丰而言可谓极其“残酷”。

新《邮政法》中承认民营快递公司的合法地位,但又严格、明确地规定了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这个条款,不仅约束了国际快递巨头在中国境内的业务范围,更严重动摇了顺丰在高端市场的地位,因为国内信件快递业务在顺丰业务中占了很大比重。如果顺丰要继续合法经营国内信件的快递业务,就必须让由“外资”变更为“内资”。

所以,王卫不能再继续享受这个“外资”身份给他的“优惠”了。不过,尽管换了身份,但顺丰还是顺丰,它依然要将最好的服务提供给广大客户。对此,顺丰相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企业性质和身份转变之后,并没有其他方面引起相关的连锁反应,顺丰在为客户提供快递服务水平和质量方面更不会有任何变化。”而即便是“服务水平和质量”上有变化,也一定是朝好的方向提升。因为只有这样,顺丰才能确保品牌不倒,势力不灭。

顺丰成立以来,虽然经过多年的积累,它雄踞中国民营快递大佬之位,并且在近些年也发展了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国际业务,但这些国际业务在顺丰的产业里还排不到队列前面。在顺丰业务总量里面,国内信件快递业务占有绝对大份额的比重,如果顺丰不放弃“外资”身份,就得放弃这个大比例的业务,这会令其营业额大幅缩减,也会为那些老客户带来诸多不便。

信件本身具有多重保密的性质,而顺丰一直以来的诚信经营积累了大量老客户。如果顺丰放弃这项业务,将会有大量的此项业务流向国内快递市场,势必造成国内快递公司之间激烈的竞争和市场掠夺。

从国家的立场来看,顺丰“换装”也理所当然。如果顺丰“缩水”,不经营国内快递高端市场了,那么其他快递公司即便临阵磨枪也未必能马上胜任角色,对市场、服务都将造成不小的影响。另一方面,顺丰若换了“中国大陆籍”,对国家而言不也是多了一个赚钱的好企业吗?政府和公众又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顺丰和王卫的“变身”便顺理成章了。

只是,“由外转内”还是比较麻烦的,但王卫“变”意已决。从2010年9月28日,王卫在深圳注册的18家“顺丰”统一完成“企业类型”的工商变更上就不难看出,他做起事情来是绝对不含糊的,很多业内外人士之所以觉得王卫有时候的姿态“慢”了些,想来也源于他不愿意张扬的性格。而这次,王卫可是以尽可能快的节奏将这曲“变身”歌唱完。

“变身”不仅在程序上繁琐,而且还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顺丰“由外转内”后,要将以前作为“外资”时候所享受的所有优惠,主要是税收方面少缴纳的那部分钱全部补缴回来,这又是不小的数目。除此之外,换了身份的王卫和顺丰,还将面临一些法律上的新约束——顺丰“国际化”的进程怕是徒增更多的荆棘。

王卫和顺丰的“变身”,并不是单一地将国内信件快递业务攥在自己手里不放,更不是王卫“投机行为”的表现。王卫一直低调行事,他将利益化搁浅在行业准则的末位,他认为做企业并不仅仅是为了赚钱。

时至今日,顺丰早已是年营业额超过200多亿的“钱袋子”了,若是王卫真的“投机”,那他为什么不把顺丰卖掉呢?要知道,那些国际快递巨头对顺丰虎视眈眈了好多年。而王卫不仅决然地回绝了他们收购的打算,更是每天十几个小时地工作在顺丰发展的轨迹上,这让他的朋友都觉得,这个“最有钱的工作狂”才是顺丰一线最可爱的人。

诚然,新《邮政法》的实施确实达到了“一箭三雕”的效果,不仅提升了自身服务的竞争力,也限制了外企快递业务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同时也“收编”了顺丰。不过,顺丰并没有因为“打击”而一蹶不振,顺丰和王卫一样坚强,一样聪明,不管多么困窘的境遇,都可以抽身而出。即便受了伤,也会尽快恢复,为自己的下一步路铺设更坚实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