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
在胡适之先生的生命中,一件国人认为“难能可贵”的,也是一般人所津津乐道的小事,便是他有一位“小脚太太”!
“胡适”这两个字,在近六十年来的中国,可说是一切“新”的、“洋”的事物的同义字了。大家一提到胡适之,心目中的直觉形象,总是一位西装革履、金边眼镜、满口洋文、风度翩翩的摩登学者了。论“摩登”则天下之摩登莫摩登于“我的朋友胡适之”者矣!
可是最能代表“胡适”这个形象的反面的事物——落后、腐朽、肮脏……则莫过于王大娘裹脚布里面的那双“小脚”了。在清末民初,最惹革新人士愤恨的——也是最能象征“落后东方”的具体东西,也莫过于“小脚”和“辫子”了。可是“辫子”问题不大,一剪剪去,烦恼尽除。“小脚”可就麻烦了,因为它既小之后,就欲大不能!所以把“胡适”和“小脚”放在一起,真是太不调和,也太够讽刺了;因此“胡适之的小脚太太”这一概念似乎也就变成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Seven Wonders)之一!
笔者在孩提,便听到家中父执辈闲谈及之而啧啧称奇。嗣后由小学、中学、大学以至留学,所听到的有关这件“奇事”的讨论,也未尝稍息。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因而这位胡太太在我的心目中,便一直是位白雪公主式的神秘夫人!所以当胡先生第一次为托我向图书馆还书,因而约我他到公寓里去“坐坐”之时,我心头立刻泛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想我到胡先生公寓里去,不就是要看到他的“小脚太太”了吗?!那一定是一位久藏岩穴、不见阳光的白毛女!
当胡先生介绍我向他夫人会见之时,我鞠个躬,叫了声“胡伯母”,然后定睛一看,真又有种说不出的失望的意味——二十多年的神秘感,一刹那间,全盘消失!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白毛女,而是一位圆圆胖胖的十分祥和的中国老太太。这样的老太太我实在看得太多了。
笔者是在一个农村大家庭里长大的;外婆家、姑母家、姨母家也都是大家庭。所以我的家族圈圈内,自继祖母、祖姑母、祖姨母……而下,有母亲一辈的伯母、婶母、姑母、姨母、表姑母、表姨母、表表姑母、表表姨母——乃至乳母、保姆等等;天老爷!小脚、中脚、大脚,可以排出一两连老太太兵来!真是阅人多矣!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在我家庭老太太的队伍里,至少可以找几打和她老人家一模一样的,小脚、中脚乃至大脚的老太太来,稀奇什么呢?
我自胡家回去之后,同住的中国同学们,居然围拢来问我:胡适之的小脚太太是什么个样子?一时我实在无法回答;因为对我说来,这位胡老太太简直“普通”到使我无法形容的程度。
胡先生在他的日记里说,他是在妇女之间长大的。笔者亦何尝不然。那些慈祥的老太太们,自从替我洗三朝开始,便是我生命里的一部分。对一些农村大家庭中长大的男孩子来说,这批重男轻女的老太太们,实在太可爱了。她们那些“小脚”在我看来并不十分“丑陋”或“落伍”。相反的,那是孩子心目中温和慈祥的象征。
我再也不会忘记,一次我偷偷地与一些放牛哥下河“洗澡”。归来,东窗事发,被父亲捉到了。他倒持毛帚,吹胡子、瞪眼睛,非把我打个皮开肉绽不可。我那向不发脾气的母亲,这时也毫无笑容,默默地站在一边,见死不救。可是那一旁团团转的几只小脚,可忙坏了。她们拦住了父亲的毛帚,替我“讲情”,要我“认错”,并且告诉我河里的“水鬼”如何可怕,下次再也不去河里“洗澡”了……最后还是她们替我“认了错”,才免得我在父亲的毛帚之下,壮烈牺牲!
如今只身漂流海外,祖国地覆天翻……午夜梦回,这几只“小脚”太令我怀念了。它们的无形消逝,我想起来,如何悲痛——我怀念她们!
现在在我面前出现的,不是“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她是我生命中一去不返的几只“小脚”的重现。我不感到奇怪,我感到的是“旧梦重温”——它替我找回了一段失去的童年岁月和温暖的家园。
二十多年来,我心目中“胡适之的小脚太太”的幻觉是如何构成的呢?我真是迷惘之极!
六七
胡伯母是一位相当爽朗的老太太。和她相比,她那位白面书生的丈夫,反而显得拘谨。胡老太太向来未叫过我什么“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见面,她对我就“直呼其名”。几次访问之后,我在她的厨房内烧咖啡、找饼干……就自由行动起来。她只是传统中国社会里的一位普通老太太。我既是在这些老太太丛中长大的,我对她们也可相处如鱼得水。自幼她们就不嫌我吵,及长我也不嫌她们烦。她们絮絮不休而来,我也絮絮不休而对。她们鸣冤诉苦,我也可以既劝且慰,而不躲避她们。所以胡老太太后来自台北写信给我,总说我是“适之的好后学”,又是什么“最好的好后学”等等。我这位农村牧牛儿,真是承老太太过奖了!
俗语说,“一个床上睡不倒两样人!”胡太太受胡先生影响,说话也欢喜提“我们安徽”如何如何。其实更正确的表达,应该是“我们徽州”如何如何才对。她烧的一手好吃的徽州菜,很多样我都从未吃过。但是她老人家偏说是“安徽菜”,一定合我的口味。
一次她老人家打电话叫我去吃“豆渣”,说是美国吃不到的“安徽菜”,要我“赶快来”!我在赴“豆渣宴”的匆忙旅途上,千想万想,“什么是豆渣呢?”等到我吃后才想起,那原是做豆腐时剩下的渣滓,加五香杂料炒出,十分可口,是安徽农民最普通的“下饭菜”。笔者少小离家,竟然把它忘怀了!
适之先生以前便常常告诉我说徽州“很穷”。男人外出经商当“朝奉”,家事全靠女子操作,所以妇女十分勤劳,终日忙得团团转,所谓“不出门,三十里”是也。胡老太太也精力过人。她在那个小公寓内,也是不出门三十里,忙个不停。她家里麻将之客常满,斗室之内,烟雾弥漫。胡家的麻将客也告诉我,胡太太在麻将桌上赢的钱,也是胡家的经常收入之一种。她每打必赢,不知何故!
不打麻将了,胡老太太就烧饭,烧饭也是为着下次打麻将。侨居纽约,大家都没有用人,所以必须先把饭烧好才能上牌桌。等到麻将八圈已过,人饥手倦之时,大家就辍牌、热饭,然后据牌桌而食之。食毕,丢碗再战。其效率之高,真未可与港台间夫人女士道也。
老太太找不到“搭子”了,就读武侠小说。金庸巨著,胡老太太如数家珍。金君有幸,在胡家的书架上,竟亦施施然与戴东原、崔东壁诸公揖让进退焉!
这一对老夫妇在纽约相依为命,我实在看不出他们伉俪之间有丝毫不调和或不寻常之处。我记得胡先生放在客厅里的那个大书桌,就像一只中国旧式的八仙桌。桌上堆满线装书。周策纵夫子有自嘲诗,曰:“妻娇女嫩成顽敌,室小书多似乱山!”胡老师没有周先生那样的“娇妻嫩女”,但是“室小书多”,倒是和周家一样的。在那些乱书之中,放着个小砚台,看来就像万山丛中的什么“雁荡”和“天池”一样,这也是胡家之一景。胡先生流传海外的那些墨宝,也就是这些乱山丛中的产品。
胡家这只大书桌对我也太熟习了。我祖父当年的书桌就是这样的,只是老祖父那只砚台比胡老师的那只大出十倍罢了。他们看线装书,都带着深度眼镜,查《辞源》还得用放大镜。祖父穿长袍,胡老师穿衬衫和背心,也没有什么不同。那位在我祖父背后走来走去的、圆圆胖胖的继祖母,和胡老师身后忙个不停的胡师母,也差不多一样。和和平平四十年,大家一样好姻缘,我实在看不出这些白首相偕的老夫妇们有什么不同。当然他们的家庭里,偶尔也有点什么“代沟”和“勃谿”等小问题,大家也都是一样的,这也是20世纪传统中国家庭里的正常现象吧!
胡适之的“小脚太太”有什么值得我们大惊小怪的哩?!
六八
胡伯母毕竟和我的继祖母不同,因为她是位大学者的夫人。她也感染到一些书香气息。她老人家那时便告诉我,她也在写自传!可是我一直无缘拜读。等到胡先生逝世后,她老人家再度访美时,向我哭诉一些人世间的不平之事后,忽然交给我一大卷铅笔写的稿子,要我替她“看看”。其中有一部分据说还是寄居曼谷时期写的。
我取回在灯下展读,觉得那份稿子太可爱了。胡老太太不善述文,稿子里也别字连篇,但是那是一篇最纯真、最可爱的朴素文学,也是一篇最值得宝贵的原始的社会史料。尤其是她叙述民国六年,她未婚夫自美返国到她家中去看她,而这位待嫁女郎“不好意思”,想见他又不敢见他,因而躲在床上哭泣、装病。我读来,真如见其人。
后来婚期已近,她如何预备妆奁;大喜之日又如何“上轿”和坐在“花轿”内的心情,我细细咀嚼,真是沾唇润舌,余味无穷。它的好,就好在别字连篇,好在她“不善述文”,好在她无“咏絮”之才!
这种纯真的人情、人性,要以最纯真、最朴素的笔头,才能写得出来。一经用“才华”来加以粉饰,失其原形,就反而不美了。笔者以前做打油诗,咏“公园里的雪莱石像”,就认为那块“受了伤的石头”,远没有那深山大泽内“真得可爱、笨得可笑”的“顽石”更有诗意。《三字经》上说,“玉不琢,不成器”。其实玉要琢,就失真义。真爱玉者,或亦以故宫博物院内的“玉器”为“病玉”也。
笔者固亦尝拜读杨步伟、蒋碧微、沈亦云诸位老太太的自述。不揣浅薄,亦尝以六个月的时光,把《亦云回忆》的原稿,承作者委托,译成英文,共二十六章,凡八百余页。我对黄老太太的大作,可谓细读了。
“有何高见?有何高见?”黄沈亦云夫人,在我拜读之后,好奇地不耻下问。
“黄伯母,”我说,“我略嫌作者才气‘太’高,文笔‘太’好!”
亦云女士是我国第一所高等女校第一班的七十人中最少年、最美丽、最聪明的一位。以后黄郛将军一见之下,不能自持,才引起他二人才子佳人的一段佳话的。
像黄夫人那样在革命阵营中参与密勿的人物,她可留给后人的东西太多了。笔者受托为其校订过的数百件“绝密”电稿真迹,便是不世之珍。这些真金璞玉如为小文采所掩蔽,那就浮云蔽月了。所以我劝作者,归真返璞,让原始资料以真面目与读者见面。在她老人家的授权之下,我就“伸缩”而译之。可惜时限过短,未竟全功,至今犹认为可惜。
笔者细读蒋、杨二夫人的大著,也深觉这与胡老太太同辈的三位才女的大作,足垂不朽。她们都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代“新妇女”。她们的自述,皆为最珍贵的第一手史料也。
可是读书如看山。平时我们看惯了泰山之伟、黄山之秀、华山之奇……殊不知一些不知名的小山,亦自有丘壑。其中奇绝之处,往往为名山所不及。我拜读胡老太太的手稿,心中即有此种感觉。我想真识山水者,或亦不以鄙言为河汉也。
当胡老太太把她的原稿给我之时,她或有意要我把它在哥大保存起来。我那时事忙,未想到这点。同时也认为那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所以我劝她老人家继续写下去,乃把原稿还给她了。
1970年冬笔者访台去拜看她,也把这事忘了。后来老太太派人来旅邸约我去“吃饺子”以纪念适之先生“八十冥诞”,我亦以行色匆匆未能应召,孰知竟成永诀。其后我一直想告诉她“思杜在河北省当农民”的消息,也始终未能如愿。老太太仙游时,笔者侨居海外,不常看中文报,竟不知消息,电唁无由。今日思之犹觉耿耿!
胡老太太那份手稿,不知今在何方?云天在望,希望它没有自人间遗失就好了。
六九
江冬秀夫人与胡适之先生同年,生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辛卯。夫妇二人是一对小兔子,夫人长先生数月。他二人是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订婚的。似乎是胡先生的外公做的媒。冬秀夫人的父亲江老员外对这门亲事似乎很认真。他对胡洪骍这个孩子认真地观察了好几天,才答应“以女妻之”的。
胡先生年轻的寡母对这门亲事,似乎也很满意。胡氏留美期间,这位未婚媳妇就经常至夫家陪伴婆婆,并一起照相以寄远人。在她的未婚夫感召之下,这位江小姐也把“小脚”放大,变成了中脚。家人并为她延师课读。日久能文,也就和数万里外的未婚夫婿,时通鱼雁。行行之笺虽短,脉脉之情弥深;半叶存问,也颇能惹起海外游子的相思。怀袖馨香,也给予他足够的烟士披里纯,而大写其acceptable的情诗——这便是这对未尝谋面的小两口儿,婚前远隔重洋的一点灵犀!
在胡适之那一辈——更具体地说,那些清华公费留美,第一、二、三届,胡适的留美同学们——试问有几位没有胡氏那样的婚姻背景呢?他们都是“世家子”。光绪年间的十八九岁的世家子,未“订过亲”,甚或“娶过亲”的,实在是少而又少了。
胡适之讨了个“小脚婆子”。试问胡适之的同学们、朋友们的“小脚婆子”,哪里去了呢?那批“世家小姐”就没有江冬秀女士那样幸运了。她们是我国数千年来,血淋淋地被压迫的女性,最后一代的牺牲者——她们有的深闺独处,试把花卜归期,可是过尽千帆皆不是,月月年年,坐伤老大;最后落得个守活寡,以终其生。幸运点的,最多也只能当个女阿Q,自称为失去丈夫的“乡间大太太”!抵不住社会歧视和空床孤寂的,则难免寻觅吞金、悬梁的解脱!六十年回头一看,比他们后一辈的世家子,试问哪个不能说出一两位当年欲死不能的准烈女啊?
在目前这个自由恋爱的20世纪大时代里,谁又曾注意到这个大时代的开端,那千万个,哭干眼泪、斜倚熏笼坐到明,为小脚难放,而终身守活寡的孤孀?!胡适之的“小脚太太”,只是那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啊!
纽约市以前有位漂亮的华裔旅美女青年,嫁了位洋丈夫。她蜜月归来,我问她:“我们应该叫你‘什么’太太了?”
“您叫我‘碰太太’好了!”她笑着回答。
据她说,她姊妹幼时,父亲便告诉她们说:“你们以后都姓‘碰’啊!碰到谁,就是谁!”所以今日她就嫁了个洋人——“碰先生!”
其实“碰”也者,岂止这位女士之姊妹哉?在这个父母不能命、媒妁不忍言的时代里,哪个“婚姻”不是“碰”而成之呢?女的去碰,男的就不碰了吗?事实上,男女双方,皆各碰其碰!碰得好,就交头接耳;碰不好,就焦头烂额;好与不好,就各凭天命了。自作自受,怨得谁呢?
所以今日吾人试猜,假如胡适之当年亦走多数路线,反对“旧式婚姻”,来个家庭革命,其结果又何如呢?照胡先生——乃至他的伙伴们——那时的条件,他搞家庭革命不外有两种方式:“先革后碰”或“先碰后革”。
胡老师是位很软弱纯良的人。先革后碰,我相信他做不到。因为要革,他首先就要“革”掉两个可怜的女人的“命”。第一个牺牲者便是他的寡母。胡氏母子情深,他对他母亲的遭遇太同情了;革母亲的命,他做不到!第二个牺牲者便是那个可怜的村姑江冬秀。冬秀何辜,受此毫无反抗之力的平白牺牲,胡适之先生是个软心肠的人,他也无此狠心!
至于“先碰后革”呢?那就很难说了。正因为他生性纯厚,在青春期才容易坠入情网。泥沼渐深,不能自拔,做了爱情俘虏之后,两善不可得兼,到那时逼上梁山,是否不闹家庭革命,那就很难说了。古语说,“不谨细行,终累大德!”所以凡事总要“防微杜渐”。但是青年人受了环境的引诱,误入情场,有几个人真能防微杜渐呢?胡适之便是位极具普通人性的正常人,在这种场合,他也就不能“防微杜渐”了。
胡氏留美七年——从十九岁到二十七岁——正是他的青春期。在他大学本科的四年中,也是美国青年男女社交最活跃的四年,他却心如止水。这大概是一个小土包子的关系吧。等到他进了研究院,那也是一般美国青年“野期”(wild period)已过,该坐下来好好读书的时候了,他却反其道而行,“红鸾星”大动,而大“碰”特“碰”起来。
在这个时期,他第一个“碰”到的,便是众所周知的他的洋女友燕嫡兹·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女士;回国前半年,他又“碰”了近代中国文学史上有名的莎菲陈衡哲女士。适之对她二位皆一往情深。命运之神如不作梗,他们都有双飞的可能!这也是江冬秀女士的“八字”好吧,他在两处情场都“碰壁”了,夫复何言!
七○
燕嫡兹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要了解她,先得了解美国大学里的社交生活。
康奈尔大学是当时美国最有名的七大“常春藤盟校”之一。能注册入校的都是顶呱呱的世家子女。韦女士便是该校地质学教授韦君的次女,是在校园内长大的明珠。韦家当然更是纽英伦的世家。这所大学也是当时他们“上等人家”里的哥儿、姊儿们自由择配之所。这种作用和风气,在半个世纪后,仍相延未衰!
在50年代的初期,哥大的巴纳特女子学院(Barnard College)里的女同学便曾向我们描述过,她们贵院里的社交状况,其情形大致是这样的:
周末一到,全院同学皆涂脂抹粉,穿戴整齐,在宿舍房间内,坐候新旧男友的电话。走廊内公用电话铃声一响,大家就蜂拥去接。真是只一人得奖,却个个争先。结果一人含笑下楼去者。大家再等下次铃声。如是铃声不绝,妆楼也渐空。等到天也黑了,人也倦了,铃声也不响了。最后只剩下几位“孤魂野鬼”。在绝望之际,有的难免自伤命薄,倒于牙床之上,便号啕大哭起来(美国女孩子是极其坦白天真的)。可是几次一哭,也就惯了;因而性情日益乖僻,那就更问津无人了。
我国大学里的情形当然完全不同。笔者大学时代,男同学中春情发动的酸葡萄便曾在女生宿舍的外墙上,大做葡萄诗曰:“一年级俏;二年级傲;三年级放警报;四年级没人要。”这位阿Q诗人,所吟咏的当然全非事实。我们粥少僧多,哪有“没人要”之理?殊不料,这在美国大学里的择配过程,倒是实情。
我国科举时代有句解释落第士子文章的话,叫作“文章不发终有弊”。美国大学里的文章不发、警报长鸣的女士们,“弊”在何处呢?她们的“弊”有先后天之分。先天的那一定是形体不好,生理上有缺陷,不易引起男士们的爱慕。后天的,则难免是边幅不修,情性乖戾,使男孩子望而却步。
我们胡先生的女友韦小姐,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且看她男友笔下的描述。
一一韦莲司女士之狂狷
女士为大学地质系教授韦莲司(H.S.Williams)之次女,在纽约习美术,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其母与姊腹非之而无可如何也,其狂如此。(见《藏晖室札记》,1914年10月20日)
这是六十年前的美国啊!那时此邦社会风气之严肃,有甚于今日之中国。对这样一位“狂狷”的女子,天老爷!哪个大胆青年敢擅亲芳泽?大家愈不敢接近她,她也就益发“狂狷”了!
再看她东方男友七个月后的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