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
胡适之先生在近代中国文化史上不但最大的贡献是在文学方面,他对国内学术文化界最关心和最有兴趣的也在文学方面。这在他平时阅读中文报刊的习惯上表现得最清楚。以前他在哥大中文图书馆看报时,他那种不寻常的读报习惯便曾引起我极大的好奇心。
哥大中文图书馆中当时所陈列的除国内出版的几家主要的报刊之外,大半是美国两岸所发行和赠阅的“侨报”。这些在海外编排印刷的中文出版品内容可说都是相当原始的。不学如愚,也只是看看他们的头版大标题而已。那些“副刊”实是不值得浪费太多时间的。但是胡老师却各报都看,各版都看,尤其喜欢看副刊。不但看,而且仔细看,偶尔还要记点小笔记。
有时被我好奇的眼光所吸引,他就把一些副刊翻出来给我看,说:“这首新诗做得不错!”“这首不像诗,要打屁股!”“这篇小品文不好,不文、不白。”“×××这首旧诗unacceptable。”“毛泽东这首《浪淘沙》,韵都搞错了!”……
原来胡适之这个教书匠不在看报,他在“评作文”、“看考卷”。他批评起来简直是一派教书先生的口气。胡适显然把大陆、台湾、香港和海外各地的报屁股作家都看成他的学生。他们的杰作也就是他学生的课堂作业!
不幸这位已教出几代学生的教书先生这时在纽约连一个学生也找不到了。“作之师”的人和“作之君”的人本性的确是相同的。教书先生失去了学生就和大皇帝失去了臣仆一样,真是“终日以眼泪洗面”,空虚无比,难过无比。因而他们也就学会了太极拳师练拳的办法,“有人打人,无人打影”。胡老师这时也就是个“无人打影”的拳师;虽然已经没有学生了,“考卷”还是要照看无讹。这在现代心理学上大概就叫作“自我现实”(self-actuelization)吧。
这时笔者恰巧变成胡老师“有人打人”时唯一可“打”之“人”。他抓到一首好的白话诗,便可以向我解释半天。有时我不同意就和他辩论。可是我愈不同意,他愈高兴。因为只有我不同意,他老师才能继续滔滔不绝,详述其“好在哪里?坏在哪里?”的大道理。
胡先生欢喜与他辩论的学生。你和他老人家来个“不违如愚”,那他就要闷死了。笔者那时便是胡老师左右,一个不管天高地厚就和他胡辩一通的“小门生”。因为我是他“学生的学生”,所以胡先生有时开玩笑地叫我作“小门生”。但是这时胡祖师爷连“小门生”也不多了。纵使笔者是个“粪土之墙”,总比连一个也没有好一点。因此不久我又被升级和毛泽东同班,在胡博士的客人面前,我又变成胡适之的“我的学生”了。
后来胡先生在台北逝世,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举行追悼会。追悼会主持人程其保先生要我在群贤之后说点追悼胡先生的话。我坚辞不敢,因为在座百十人中和我平辈的还有杨振宁和李政道,哪里轮到我呢?!程先生说:“我请你代表你那一辈的‘胡先生的学生’说几句话。”环顾全场,我就只能“代表”我自己了。
三○
胡先生当年在纽约阅报评诗之余,他也时常向我说:“你们在纽约也是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另外两个“中心”据他说便是台北和香港。他说这句话的缘故,就是50年代里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也曾组织过一两个文艺团体。胡适之对我们这种小文艺组织真是钟爱备至,而他老人家自己也就自然而然地变成这些小团体的当然指导员和赞助人了。
“文学”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胡适之一个人的“娱乐”。它原是人人之所好,尤其是中国人之所好。我们的中华民族本来就是个诗人的民族。君不见我们祖国从古至今的圣主明君、主席省长、将军司令、教授学人、贩夫走卒、企台司账……兴之所至,大家不是都可以“口占一绝”吗?当年的名地质学家翁文灏,下海做行政院院长,干不下去了,回家关起门来,别人以为他在“闭门思过”;但是据中央社的报道,他却在家里“闭门做诗”!
笔者50年代之初在美国“打工”为生时,也曾与一些老华工“唱和”一番,在那种“牛马”不如的生活环境里,一位老唐人竟能做出些四平八稳、胡适之所谓“acceptable”(过得去)的律诗,我读到他的“早知身本非金石,已听人呼作马牛!”的诗句,再看看他那“天朝弃民”的苦力生涯,顾影自怜,真为之泫然。
我们的炎黄子孙的感情是最丰富的,伤时忧国、死别生离、壮志未酬、怀才不遇……照例都要以诗言志,“咏怀”一番。那时在哥大讲中国诗品的吉川幸次郎教授便常说:“中国的诗是有其悲哀的传统的!”
我国的诗人们从屈原到余光中——胡适等少数“乐观诗人”除外——“咏怀”之作,照例都要“伤感”一番。不“伤”何以“感”人?尤其是在家破人亡、绠断篷飘之际,自然“伤感”更甚,“悲哀的传统”因而也就益发显著了。50年代在海外漂流的中国知识分子,新愁旧恨当然更是说不尽了。有愁有情,大家难免也就要“咏怀”一番了。
杭州的潘三爷说得好:“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这姓景的开头巾店,本来有两千银子的本钱,一顿诗做得精光!他每日在店里手里拿着个刷子刷头巾,口里还哼的是‘清明时节雨纷纷’,那买头巾的和店邻看了都笑。”
50年代里待在纽约的中国文法科留学生哪能和潘三爷所说的杭州“呆子”们相比,他们之中就没有几个能拿出“两千银子的本钱”。岁尾周末这批“宫锦夜行”的“西湖名士”又无家可归,无处可去。但是“清茶胜似酒,面包充早饭”,也每每物以类聚,形成一些以欣赏文艺而自我陶醉的小团体。霜晨月夕,赫贞河畔,大熊山头,大家也就彼此欣赏地吟风弄月一番。人多了,大家都“酸”,酸味也就中和了。大家都“肉麻”,一个人也就不自觉其肉麻了;所以大家搞得很起劲!
战后中国知识分子在纽约所组织的文艺团体最早的一个便是1951年由林语堂先生所领导的“天风社”。林语堂博士比景兰江老板本钱大。他拿出一笔不小的私产,创办了一个小型的《天风月刊》,由林先生的二女儿太乙主编。
顾名思义,《天风》的风格是旧日《西风》的延续。笔者当时和太乙姊妹和她的爱人黎明都是哥大的同学和好朋友,不期而然的也就变成“天风社”的成员。林语堂大师那时也比《儒林外史》上那位主持诗社的胡三公子更慷慨。《天风月刊》竟能发出五块美金一千字的稿费(那时哥大的学生工资是七毛五一小时)。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们这批和太乙很熟的同学因而都变成了多产作家。新诗、旧词、小说、散文、传记、随笔……只要“主编”看得中,我们就大量出炉。
那是个大乱之后,海内外中国文坛一片沙漠的时代。太乙这个小杂志一出版,荒漠甘泉,竟然不胫而走。一些在30年代便很有名望的作家和批评家,居然也透过林先生和我们这批“企台作家”通信,讨论起各种“文艺问题”来。这些作家和批评家中最大的一位当然就是近在咫尺的胡适之了。
太乙有一次告诉我说:“老胡适也在看我们的杂志。十分羡慕!十分羡慕!”其实老胡适那个平淡笃实的文艺路线和幽默大师轻松俏皮的性灵文学是南辕北辙的。但是他们老朋友之间各好其所好,彼此保持了互不拆台的友谊。
《天风》那时虽然是一份相当风行的刊物,但是她始终入不敷出,纵是富如林公,亦不堪其赔累。那时的海外华人烽火余生,在衣食难周之时,毕竟阅之者众而购之者寡。加以林府全家已决定去南洋,无心继续在纽约办报,《天风》这个小幼苗未即周岁也就随之枯萎了。
三一
林语堂先生全家离纽约之后,“天风社”的大树虽倒而纽约市的猢狲未散。原“天风社”里的一批执笔人接着又组织了一个“白马文艺社”。“白马”二字是顾献梁提议的,取唐玄奘留学印度“白马取经”之义。“文艺”两个俗字则是笔者建议加上去的。因为不加这两个字,敏感的人们很可能要怀疑这匹“白马”的性质;加上了,别人知道“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也就不会来找麻烦了。
胡适之先生对我们这个“白马社”发生了极大的兴趣。林先生去后,胡先生就变成我们唯一的前辈和导师了。他显然是把他自己所爱护的小团体估计过高,因而把它看成中国新文学在海外的“第三个中心”!
“白马社”的组织,在范围上说是比“天风社”扩大了,因为它有“文”有“艺”。纽约市那时倒是一个西方世界里中国知识分子聚居的“中心”。党政军商学各界华裔首要之外,一般的“文人”、“艺人”也都麇居纽约,因为这儿是个历史性的移民港口,歧视比较小,改行找饭吃也比较容易。纽约市更是个世界旅行家的必经之地。中国文艺界的过往客商,在纽约市上也是川流不息的。
不过“白马社”那时不是个职业性的文艺组织。那是一批企台、打工的中国留学生所搞的一个吃吃喝喝的文艺俱乐部,也可说是个小文艺“沙龙”吧。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成名”的人物,他们也不欢迎“名人”来上山入伙。第一因为“人”既“名”矣,他就必然有或多或少的“政治”关系;政治先生一来,则难免要影响该社吃吃喝喝的俱乐气氛。第二也因为这些“无名之士”中忽然冒出个“有名之士”来,那就等于羊群里忽然跑进个驴子,驴子和羊在一起吃草,对驴子既不公平,羊儿也会感觉周身不自在、不舒服。倒不如驴是驴、羊是羊,各安其分的好。
再者,“白马社”里这批景兰江、匡超人等一流卖头巾的“诗人”们,也没有人再把“文艺”看成终身职业了。他们对“开餐馆”倒不无壮志,对做诗论文只不过当成“砍杀时光”(kill time)的一种方式罢了。有点文娱活动说起来总比打麻将好一点。
可是任何一种业余嗜好——尤其是有集体性的业余嗜好,搞久了,搞精了都会搞出点名堂来的。吴讷孙(鹿桥)就不是个职业作家,但是他那本足垂不朽的《未央歌》就是在“白马社”时期脱稿的。周文中原来也不是职业作曲家。他先学化学,后学建筑。“作曲”只是他的“业余嗜好”。他那几支蜚声国际的现代乐曲,也是这个时期发展出来的。后来他“不务正业”把化学和建筑丢得干净,竟然做起哥大的音乐系主任来了。
当然我们当中也有职业性和半职业性的文艺后备军。周策纵是学政治的。但是他那本以检讨“五四”时代文艺思潮和政治运动的权威著作《五四运动史》,便是他的博士论文。策纵后来也厌恶本行,竟改行做起文学教授来。
那时才气最高也最令同人叹息流泪的则是蔡宝瑜。宝瑜虽然很年轻——才二十来岁——但是她那时已是美国陶塑艺术界的尖端人物,并经同业推选代表美国参加国际会议。她那充满灵感的艺术作品已经是陶塑爱好者收藏的对象。她在纽约郊区建立了一个小“窑”以烘制她自己的作品。宝瑜又是个清逸温婉的人,为人处世和善真诚。谁知造物忌才,正当我们大家过从十分热闹之时,她忽然短命而死。她的死,不特使全社同人悲恸万分,就是整个的社都显得有遁世入山的迹象,宝瑜之死,是太令人伤感了。
“白马社”实在是令人怀念不置的一个文艺小社团。它是个不声不响的朋友们之间的纯友谊小组织。它没有20年代“创造社”、“文学研究会”,乃至后来的“新月派”、“语丝派”那种挺胸膛、拍脯子十分自负的习气。它也没有30年代“左联”那种“怨诽而乱”的满肚皮不平之气。它只是个恬淡无欲的业余组织。它和它前辈那些文艺组织的不同之点是前者是职业性的,后者是非职业性的。职业性的就有欲,非职业性的就无欲。在美学上说,无欲的形象比有欲的形象就要“美”得多了。
二次大战后的美国文艺之所以显得十分丑恶,便是多欲。《鲁迅全集》中最好的作品如《祥林嫂》如《阿Q正传》等等都是他欲念最小的时期写的。等到他欲重心烦,那个“杂感专家”的文章就很少有几篇可看的了。
胡先生也常向我说:“郭沫若早期的新诗很不错!”他并且告诉我一个故事:有一次在一个宴会上他称赞了郭沫若几句。郭氏在另外一桌上听到了,特地走了过来在胡氏脸上kiss了一下以表谢意。如今胡氏早已长眠地下,郭氏年跻耄耋却仍在大做其诗,但是以胡适的标准来看,郭沫若后期的诗就“很错了”!将来他地下若逢老朋友,恐怕胡适之也就要拒吻了。
当年一般欧美留学归来的绅士诗人和学者们,事实上其社会行为与他们同时的左翼文人也大致相同。古人评严子陵“五月披裘”这一雅事,说:“一着羊裘便有声,盛名直度到如今。当年若着蓑衣去,烟水茫茫何处寻?!”试问严高士,老大个热天,翻穿着皮袄,热得一头汗,究竟是什么意思?
比严渔父晚生两百年的诸葛农夫却另有一套。这位“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卧龙先生,生于“乱世”他不到深山大泽的老河口去“苟全性命”,却偏要留在四战之区的南阳来“躬耕”,真不怕敌机轰炸!
1927年春,北伐大军席卷东南,一个新朝代的诞生已是必然的事,这时留美归国、头角峥嵘的蒋廷黻、何淬廉二博士在外交部王部长公馆内,枯候两小时等候接见。他二人为使王部长“轻松起见”,便“开门见山告诉他:我们不是来找工作的”(见《传记文学》三十卷二期第一二九页,谢钟琏译《蒋廷黻回忆录》。此一故事笔者亦亲闻之于蒋、何二先生)。试问这两位“五月披裘”的高士,不是找工作而来,究为何事?他二人后来都先后靠拢,位至台阁,老年退休,还不愿说老实话!
适之先生比起他的朋友来,就“高风亮节”得多了。他老人家也有“欲”,但是他是“三代以下人”,其欲不在“利”而在“名”。胡先生对他“身后之名”的注意,实远甚于他生前的心脏。他老人家晚年在学术思想上不能充分地自我解放;相反的,在某种程度上却自我奴役。最后还说:“不觉不自由,也是自由了。”以那一点点可笑的阿Q心理来自我解嘲,也都是为名所累。
以春秋责备贤者的态度来看,胡适之和曾国藩实在是一流的人物。曾文正公为着身后之名,连给儿子写信都没有自由。他的有名的《字谕纪泽儿》哪里是给“纪泽儿”看的啊!他老人家是写给我们《曾文正公家书》的读者们看的呢!“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我国有为有守的传统士大夫都好名,尤其好身后之名。这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美德。因为好名的人一定“要脸”。“要脸的人”与“不要脸的人”之间的道德差距就有天堂地狱之别了。
就因为看中身后之名,所以胡适之对那些足以为他传身后之名的“文人”,尤其是那些和他有同样“考据癖”的文人真是礼遇备至。他回台湾之后,连那个大学刚毕业的小李敖他也要去惹他一下。结果胡公羽化之后,李敖反叫他一声“小嫖客”,这也该是胡氏生前所未曾逆料的吧!
三二
胡先生那时和“白马社”的关系,问良心倒不是为着“名”,因为那里是无名可图的;虽然“身后之名”这一念头,他也不全然就未想念过。他喜欢“白马社”,倒确是他的“娱乐”和“兴趣”之所在。胡先生最喜欢读新诗、谈新诗和批评新诗。而白马同仁竟是一字号的新诗起家。他们厚着脸皮彼此朗诵各式各样的新诗。这些白马诗人中有稚态可掬的青年女诗人心笛(浦丽琳),有老气横秋的老革命艾山(林振述),有四平八稳“胡适之体”的黄伯飞,也有雄伟深刻而俏皮的周策纵……
在老胡适的仔细评阅之下,心笛的诗被选为新诗前途的象征,“白马社”中第一流的杰作。作者是个二十才出头、念四尚不足的青年女子。聪明、秀丽、恬静、含蓄。诗如其人,因而新诗老祖宗在她的诗里充分地看出今后中国新诗的灿烂前途。笔者试选两首于后,以示胡适之心目中的所谓“好诗”:
等闲
站在楼头眺望
盯着醉了的光
哼起小曲
安闲
任风发共荡
数数昏睡的星
笑听风打夜窗
不在意的刹那
多少东西跌落了
镜中
我看到
有千军万马
驾着春夏秋冬
挥策急跑
擦过我的颊额旁
留下怪图样
喜遇
比祥云还要轻
喜悦
在静极的田野上
起飞
似一束星星
抚过一架自鸣的琴
昨日下午
碰见你
清湖的眼睛
隐显中
漾起雾幻诗
浪散出不知名的字
1956年8月27日
心笛的诗的意境颇有点像美国女诗人安摩莱·迪根孙。胡适说她好,至少是不坏。服人之口也服人之心。但是老胡适却和我们的老革命艾山过不去。他说艾山的诗“不好”。“不好”的原因是它令人“看不懂、也念不出”!可是坚持只有“看不懂、念不出”才是“好诗”的艾山不服气。拥护艾山派的阵容也不小,大家纷起与老胡适辩难。他们甚至说“新诗老祖宗”已落伍,思想陈腐,不能随时代前进。艾山是闻一多先生的得意门生。闻氏生前就曾推许过“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体是“好诗”!
这是二十年前纽约的新诗作家们与胡适之先生的一场辩论。两方各不相下。胡先生坚持好诗一定要“看得懂、念得出”。其实那时胡适所不喜欢的“看不懂、念不出”的诗,比起今日余光中一派,那真是既看得懂、又念得出呢!所以今日胡适之如泉下有知而听到了余派的新腔,他一定会在南港地下大敲其棺材板,要把余光中找到他棺材里去谈一谈呢!
下面那一首便是那时“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体的代表作:
鱼儿草
朋友对我讲失恋的
故事我说譬如画鱼
明窗净几
脑海里另植珊瑚树
移我储温玉的手心
笔底下
掀起大海的尾巴
鳞甲辉耀日月
缀一颗眼珠子 一声叹息
添几朵彩云
借一份蓝天的颜色吗
梦与眼波与轻喟的惜别
水是够了
忘却就忘却罢
我卑微的圈子内 生或死
都为装饰别人的喜悦
——《暗草集》之二
三三
由于适之先生对“白马社”里新诗的评语,笔者因而对胡氏早年所受西洋文学——尤其是美国文学的影响有着更深一层的认识。周策纵先生认为当年胡氏提倡“文学改良”是受当时美国文学改良运动的影响。这一论断,大体是正确的,但是不够完备。
我个人认为胡氏所倡导的运动——至少是那个“文学革命”的口号——是直接受了“辛亥革命”的影响。既然政治可以“革命”,文学当然也可以“革命”。政治革命是打倒“清廷”专制;文学革命是打倒文言独裁。可是胡氏所提倡的“文学革命”,“革”的只是技巧和文体的“命”,他并没有要“革”“内容”的“命”。文以载道!当时的胡适之、梅光迪、任叔永,乃至后来加入的陈独秀,都没有把这个“道”字说清楚!殊不知胡氏当年所提倡的“文学革命”的内容,事实上却是当时美国文学革命中的“革命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