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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家族全传》第二十一章 效力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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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高手宋子文

宁汉合流后的1927年。

万物复苏,春回大地。

蒋宋结缘,蒋家受益,宋家沾光。随着蒋氏政权的水涨船高,宋子文投靠了蒋介石,蒋政权也没有亏待他,紧接着复出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在很短的时间内,又平步青云,官运亨通,身兼数职,主要有国民政府委员,行政院副院长、代院长,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国防会议成员,中央银行总裁,特别外交委员会副会长,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委以及财政监理委员会、外交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禁烟委员会、首都建设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国军编遣委员会委员等职。

历史把他推到仕途顶峰,成为了中国近现代史上又一风云人物。

1928年底,北洋军阀的割据基本结束,南京政府名义上统一中国,但并不太平。蒋介石一上台就被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人民革命力量所反对。在国共两党这场势不两立的政治斗争、军事较量之外,国民党内的汪精卫系、胡汉民系以及地方实力派不断围攻蒋介石集团。直到1930年10月中原大战结束,地方实力派对南京政府的军事威胁才告解除;再到“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抗战”,蒋介石的“龙椅”才算坐稳。在这四年间,宋子文为新生的蒋介石政权出力甚多。论本职工作,只因南京政府忙于军阀混战,经济建设无大作为,主管财政,当然是为蒋介石战事筹款;同时常另有重任,奔走于各派政治和军事力量之间。

宋子文有使用金钱、收买对手的条件。新军阀混战和国民党内部之争无本质区别,只是权力、利益分配不均所致。因此只要谁开的价码合适,提供的金钱、职位称心,对手可以握手,对立可以并立。有金钱可以发挥作用的场合,还要有“钱源”。宋子文利用掌握国民党财政的便利,倾中央财政,慷国家之慨,为蒋介石一人服务,专营收买政敌、对手的勾当。宋部长的“银弹”击中不少地方实力派的主将,大大缩短了蒋介石收编作乱军阀的周期,减少了军事围剿的难度。

“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抗战”把中华民族推到最危险的关头,蒋介石没有因此而停止围剿红军,继续反共内战,坚持“攘外必先安内”,可统治集团内部却有变化。日寇侵略缓和了国民党上层争权夺利的矛盾,南京政府出现从未有过的统一、合作局面,蒋介石的领导地位走向稳定。

从南京政府成立后历时五年,蒋介石在组建领导班子、巩固统治地位的过程中,培植起一批骨干力量,以适应全国统治的需要。宋子文作为老朋友、亲戚,当然成为蒋某优选人才之一。宋则不负蒋望,既为自己,也为蒋某,辛勤工作。此五年,打下“四大家族”统治大陆22年的根基,宋子文成为蒋家帝业的创业者。

应该说,宋子文艰难受命,一登台就面临着一个连年兵燹之灾、政府财政拮据、诸事待理、百废待兴的局面。如果说宋子文是个难得人才,蒋介石不惜血本相争相挖却是“慧眼识玉”。宋子文在此烂摊子上起家,将其财理得有条不紊。在蒋介石的眼中,宋子文就像是一棵摇钱树,一摇就掉下钱来,将滚滚财源不断流向蒋介石横扫军阀和后来的“围剿共军”上;在宋子文眼里,“我好比绑在蒋介石战车上的一条狗!只有守家的份儿,没有喘气的份儿!”

洋博士宋子文的聪明才智,主要表现在他的视野开阔、他的掌握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财政管理的基础上,将其运用到中国。应该说这是最早的开放,封闭的蒋介石起用了洋博士,用美国财政经济管理的方法来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实现新的结合和应用。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大开了“四刀”。这四刀也砍出了他的识、他的胆、他的智。

争取关税自主

关税是近代各国收入的大宗,在中国却是个近百年没有解决的话题。

宋子文瞄准关税这一环节,大刀阔斧砍了一刀,果然金石开花。

且说我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因受不平等条约协定关税的束缚,我国关税一直是值百抽五,少得可怜。自1858年修订税价后又长期不变,海关征收的税款折合税率还低于值百抽五。使很多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帝国主义国家的银行和口袋,根本无法统计。宋子文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曾痛心疾首地说:“协定的约束,产业不能振兴,洋货不能抵制,权利外溢,百业凋残。理财人又不懂此事的重要,是个悲剧。取消协定关税,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然而开刀谈何容易?宋子文知难而上。

虽然宁汉实现合流,但北京张作霖政府还未覆灭,实际“一国两府”,意见不一,诸端难理。

1928年1月27日,新上台的宋子文首次代表南京政府发表宣言,指出:“必须解决关税问题,再不能使白银白白流失。国民政府现统辖二十一省之十六省,所收关税约占百分之七十。北京政府又不承认政府之法律继承者,国民政府自不能承认任何团体有单独行使管理关税的权利,或有派任何代理人行使此种管理之权。”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第14辑,第24、36页。宣言不难看出,宋子文当时考虑的还不是废除协定关税,而是同北京张作霖政府争一席之地。但也表示出他对关税的重视态度。

第三天(29日),南京政府代理外长郭泰祺接见路透社记者,解释宋子文27日宣言时说:“此举并无干涉以海关税续付外债之意;至于内债,以在国民政府辖境之关余,供北京政府用作抵御国民军之军费,似欠公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第14辑,第24、36页。郭泰祺的这番话在说明南京政府行使关税权后,将继续以关税抵付外债,请诸国不必为此担心,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宋子文的海关宣言发表后,署总税务司英国人易纨士从北京南下。

2月7日,易纨士在上海访晤南京政府外交部长黄郛,略述关税问题的意见,共分四点:一是以前关税会议修正之七级表实行加税;二是由南北两政府各发同文通知书与各国;三是增加数目全国约六千万两,以一千万两留抵提保不确实外债之基金,余数按三七或四六比例分配于南北两府,这样南方政府可净增年额一千七八百万元;四是第一次南北委员会议地点在大连,以后各次在上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第14辑,第24、36页。

2月16日晚,财政部长宋子文在上海私邸设席宴请易纨士。席散后,宋子文乘夜车回南京商定关税问题解决办法,并与北京政府交涉。北京政府从中作梗,致使废除协定关税拖了一段时间。宋子文心里骂娘,因为这是一笔大的款项。

“娘希匹,不行就用大炮轰!”在蒋介石的命令下,同年6月,南京政府第二次兴师北伐,张作霖败北,放弃北京。在退往沈阳途中被日本人炸死。此后,协定关税的障碍废除,加快进展。

7月25日,这是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日子,宋子文通过熟悉美国关税法律条文,通过个人关系,先与美驻华公使马克谟在北京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打开了局面。《条约》规定:“历来中美两国所订立有效之条约内所载关于在中国进出口货物之税率、存票、子口税并船纱等项之各条款,应即撤销作废,而适应用国家关税完全自主之原则。”

一石激起千顷浪。随之而来,宋子文又代表南京政府先后同挪威、比利时、意大利、丹麦、葡萄牙、荷兰、英国、瑞典、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

在此期间,宋子文规定:凡进口货物均分为七类,按类别分别缴纳一定的税率,以7.5%为起点,1928年最高到值百抽27.5%。到1933年5月,南京政府再次修改税率时,最高税额已达80%。长期以来,中国关税税款一直是交给外国在华银行保管的,并且由外国银行经手办理外债的还本付息事宜。自1932年3月1日起,海关税款全部集中在国民党中央银行,而且由中央银行办理外债还本付息业务。除去偿还外债税款,剩余的全归南京政府自由支配。

从此关税成为南京政府的最大财源,超过总收入的一半。例如1932年关税收入是3.88亿元。除去偿还外债2亿多元,还有1亿多元可由南京政府自由支配使用。王松、蒋仕民、饶方虎著:《宋子文传》,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29—31页。

关税的“一刀”,有1亿多进账,使蒋介石很是感谢洋博士,看到了他的价值,他曾对宋子文说:“财政管理也是一门科学,到底你们喝过洋墨水的人,见多识广。我是一窍不通,今后全靠你的啦!”说到这里,蒋介石又提起了宋家的另外两位洋博士:“子良不要老在广州银行任职了,调入中央银行任职吧。”

“做什么?”

老蒋回答:“加入官股,做董事长啊。”

宋子文说:“也成。原来我想马上成立中国银行,让他出山做总经理。”

蒋介石好像心里有数,问:“子安博士什么时候学成回国?”

“明年秋季。”

蒋介石接着又道:“那就让子安任经理吧。”

“也成。”

从上述蒋介石的一番话,不难看出他对宋子文的信任,和对宋家洋博士的迷信。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宋子文为其创造亿万财富的基础上的。经济问题说到底是政治问题,使他的政权得以巩固,军队有了资金,大炮昂起了头,剿共有了力量——这是蒋介石求之不得的。

改革盐业统税

应该说,中国的海岸线之长,约占国界线的三分之二,海盐遍地。中国是个大国,人口众多,用盐量巨大,盐业收入早在封建社会即是当局政府的重要收入。民国以后,盐政与厘金、资本税同称为中国的三大恶税之一,基本上是有名无实。这不只为舆论所谴责,同时也影响了南京政府的财政收入。宋子文了解到中国的盐政诸弊,同时又考察了美国盐政管理的经验,在蒋介石的大力支持下,对盐政现实进行了改革。

作为主管税制改革的财政部长宋子文,在他秘密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盐税改革的思路。这个思路在1928年7月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上正式公布,他提出“就场征税”的办法作为整理盐税的入手之路。随后,他在《训政时期施政纲领》中,又提出统一收入、统一税率、整理盐场、推广销运等四点改革建议。《民国财政史》第205、210页。

宋子文这一废除包商制度的改革,普遍受到人民群众和舆论的一致好评。

然而,宋子文废除包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阻力之大也是他难以想象的。一方面官商勾结,官商还与兵匪结伍,严重干扰盐税改革。另一方面,当时南京政府刚成立,百废待兴,财政奇窘,在实际上也没有充足的资金以取代盐商来负责食盐的运销。因而在1931年6月30日新《盐法》公布之前,包商承办仍是广大地区食盐供销的基本方式。新《盐法》公布后,虽然明确规定“盐就场征税,任人民自由买卖,无论何人不得垄断”,但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包商仍然存在。据不完全统计,1932年,撤销了江浙地区18县的包商;1933年,废除了山东地区四县的包商《民国财政史》第205、210页。,其余仍旧沿袭。

宋子文原主张撤销盐务稽核所,但由于各方阻力,非但没有成功,反在30年代初达到了全盛时期,据1930年9月的统计,其大小机关达1870处,服务人员14815人,经费达16892000元,盐务稽核所实际上已成为仅次于海关的第二大税务机构。

宋子文并非不知道由外人把持的盐务稽核所在中国人心目中臭名昭著,但他希望通过控制盐务稽核所,以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他规定,盐务稽核所直辖于财政部,由财政部任免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希望以此来控制稽核所。但由于盐务系统的长期稳定性和独立性,财政部对其也难以完全控制。宋子文虽做了努力,但也感到鞭长莫及。

为了阻止盐务走私,宋子文于30年代筹建了税警团,税警团招募有知识的青年人,并在军校加以培训,素质较高,加上全部美式装备,战斗力较强。税警团共分三团,其中有一团在成立后被蒋介石“借用”到江西参加剿共,另二团分驻私盐最猖獗的两淮盐场各地。宋子文还和军政部联系,在税警团无法进行海上缉私时,可以取得海军的协助。蒋介石也是点头同意的。《民国十九年盐务稽核所年报》,《财政公报》55期,第98页。

由于宋子文措施得当,南京政府初期,盐税收入增加较快,从1928年度到1932年度,盐税收入分别为3000万元、1.22亿元、1.5亿元、1.44亿元、1.58亿元《28年7月1日至1933年6月30日常年岁入和岁出》。,呈直线上升趋势。除1932年度因东北沦落而损失不少收入外,其间年份都处在稳定的增长之中。所以,宋子文颇为得意地提出:“迄十八年九月,财政部竟能宣布不但能逐年赏还盐债并用余力可清偿旧欠矣。”《中央周报》第93期。

从上述数字,不难看出一年又是一个多亿的财政收入,应该说在财政管理上,这也是一场漂亮的战役。

改革统税制

所谓统税,就是一物一税。

具体地说,就是对国内工业产品进行一次性征税后,即可通行全国,不再征收税捐。南京政府成立后,鉴于全国各地举办的具有通过税或物货税性质的“厘卡林立,重叠征收”的弊病,即着手整理国内税务,以便增加收入,稳定国民财政。这是宋子文上台来的第三刀。

1928年1月,宋子文首任南京政府第一任财政部长,即颁布烟草统税条例,明确规定卷烟统税为中央税,由财政部设立专门机构掌握。2月在上海成立卷烟统税处,随后又在各省设立卷烟统税局。卷烟税率在开征初期,为值百抽五十,已成为国税大宗。1928年冬,宋子文修改烟草统税条例,规定洋烟交纳7.5%,土烟为40%,未制成卷烟的熏烟,税率定为每百斤征收国币3.6元。

1929年9月,宋子文在上海设立棉纱统税筹备处,办理棉纱统税事宜。当时我国大机器纺织工厂很少,规模也不大。据1929年调查统计,全国华商经营纱厂只有73家,每年产纱额在130万包左右。宋子文规定:本土棉纱在23支以内者(即粗纱),每百斤征收国币2.75元;本土棉纱超过23支者(即细纱),每百斤征收国币3.75元。

接着1930年,参照卷烟、棉纱的统税条例,理财高手宋子文又主持制订了征收火柴统税条例。规定税率为长度不及4.3厘米,或每盒不过75支者,每大箱征税5元;长度在4.3厘米以上5.3厘米以下,或每盒在100支以上者,每大箱征税10元。

同时,还开征水泥税,其税率为:每桶重量380磅者,征税6角;每桶重量不及380磅,其差额在十分之一以上者,按其重量比例征收之。面粉方面,宋子文规定,其税率为值百抽五,即每包一角。《民国档案》1987年,第3期,第99页。

以上为开征时的生产税。实际上,随着统税条例的不断修订,各货物的生产税是变化的。统税的开征,为南京政府开辟了滚滚而来的财源,以1931年为例,南京政府的统税收入为:卷烟税0.50018亿元,棉纱税0.15656亿元,火柴税0.14168亿元,水泥税0.11735亿元,麦粉税0.05837亿元,熏烟税0.01584亿元,啤酒税0.00663亿元,以上各项共计约一个多亿。统税收入约占整个财政收入的七分之一。

综合看宋子文这“三刀”,金石开花,一刀一个多亿。

1929年财政收入为3.89亿元;1930年财政收入为5.12亿元;1931年财政预算收入为5.53亿元。《民国档案》1987年,第3期,第99页。一年一个台阶,一年一小步,三年一大步。

宋子文筹款理财的这些做法,确实为南京政府的财政问题,解决了不少困难,使宋子文大受蒋介石的欣赏。很快宋子文荣升至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蒋介石也深感搞经济建设离开“国舅亲”玩不转。

废两改元,统一中国货币发行权

废两改元,与秦始皇当年的统一度量衡极为相似。洋博士宋子文的功德也就在这里。

所谓废两改元,就是废除银两,改用银元。中国原来使用白银货币,其单位为两。称量银两的衡器为“平”。清代国库所有的“平”称为“库平”,一两等于37.3125克。废两改元前,中国各地使用的银两单位,主要有海关两、库平两、规元两三种。自16世纪以来,外国银元开始流入中国。鸦片战争后,在通商口岸已流行西班牙、墨西哥、英国和美国以及香港的贸易银元。原有的银两标准既不一致,新进的银元重量也有差别。银两与银元之间的折算称为洋厘。通常一银元折合七钱左右银两,依市场上银元与银两的多少而浮动。1882年吉林机器局首铸银元,1889年广东亦设局铸造,其后各省仿之,市场较乱。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国币条例”,铸袁世凯头像银币,重七钱二分,通行全国,起过主币作用。但市场上仍是银两、银元并用,有碍于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

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向国民党中央政府提出《统一国币应先实行废两改元》,其意见是“我国货币之紊乱,至今日已达极点”,“自民国建立以来,银元需要频繁,流通亦广”,“现元宝数量又如此之少,实无沿用银两之必要”,请示废两改元,“积极实行,以立我国币制之基础”。

这一提案呈送到南京政府财政部部长的办公桌上时,立即引起了宋子文的共鸣和重视。

1932年上半年,内地银元大量流入上海,达5447万元。较之以往,增加很快。一般舆论也认为废两改元时不可失。上海工商界的代表也致电国民政府,表示:“对于废两改元之原则莫不一致赞同,切盼实现。”因此,废两改元的条件渐趋成熟。

1932年7月,宋子文在上海果断召开银行界峰会,讨论废两改元问题。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废两改元的三项原则:

一、废除银两,完全采用银元,以统一币制;

二、采用银元制度时,旧铸银元仍照旧使用;

三、每元法价重量决定后,即开始铸造新币。

上海钱庄闻讯后,即召开会议,并致函财政部,表示原则上同意废两改元,但需假以时日不应操之过急。为稳妥行事,7月22日,宋子文决定组织废两改元的三次研究会,就废两改元之事进行专门研究和试点。

1933年3月1日,宋子文发布《废两改元令》,提出:“为准备废两,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一元,或旧有一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定七钱一分五厘合银币一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年3月10日起施行。”上海从3月10日起,各行各业的交易往来,一律改用银币计算。

上海废两改元之后,宋子文又于1933年4月5日和6日,先后发布废两改元的布告和训令,规定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有银两者依照《银行本位币铸造条例》办理。其主要内容是:“银本位之铸造权属于中央造币厂。银本位定名为元。总重26.6971厘米,银88%,铜12%,即含纯银23.493448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