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君子全部被害死,“六君子案”却不能算结束,因为此案的“肇始者”熊廷弼还没有处理。
六君子一死,熊廷弼当然也就活不成了,为什么呢?
明末有人说:“当时失封疆者,不独一熊也,杨镐、王化贞安坐福堂,而独杀一熊,熊不死于法,而死于局。”(《三朝野记》)这话说得不错。这里所说的“福堂”,是指刑部监狱,当时人认为刑部监狱与诏狱比起来,不啻是天堂。
熊廷弼难逃一死的原因,首先当然是魏忠贤收受贿赂不成,感到受了愚弄,因此他“誓速斩廷弼”。老魏一发火,谁还能有生路?
其次,就是六君子因“受贿”被拷掠死了,而“行贿人”岂有活下来的道理?因此熊廷弼必须死,一则是为了平息舆论,二则是为了灭口,让“封疆贿案”成为“服万世人心”的铁案。
其三,熊廷弼本人对“行贿案”的态度,也注定他必死无疑。熊廷弼是条好汉,不因杨涟、魏大中曾经力主要判他死刑而衔恨,反而在狱中写了一份揭帖(宣传单),力辩杨涟等人绝无受贿事,让人带出去广为传播。这个釜底抽薪的义举,激怒了魏忠贤,他焉能不死?
最后还有一条,就是直接促成熊廷弼掉脑袋的人,是阉党的冯铨。当时坊间有一部绣像小说(带插图的章回小说)《辽东传》刊行,里面专有一章是“冯布政父子奔逃”,写的是冯铨的老爸冯盛明当年临敌脱逃的事,大概是把胆小鬼嘻笑怒骂了一通。冯铨读了后,又羞又怒,疑心是熊廷弼指使人所撰,于是心生歹念,要把熊大人立马搞死。
本来阉党关于杀熊廷弼的舆论,是从六君子被逮入京时就开始发动的。先是实习御史门克新受魏忠贤指使,于五月初五上疏“请立诛熊廷弼”。可是在内阁票拟时,阁员们谁都不愿承担这个杀封疆大臣的恶名,于是建议推迟到秋后再说。
天启对此很愤怒,发回让内阁重议,内阁却以当下的行刑时间不合祖制为由,再次拒绝。
可是,熊大人必须得死,总要有个人出头来背这个恶名。
这个人,当然有!
到了八月二十一日,也就是杨、左、魏三人已经殒命后,冯铨趁着在文华殿讲筵之机,从袖中拿出一本《辽东传》呈给天启看。他说:“此书为熊廷弼所撰,流传市面,掩饰夸功,希图脱罪。天启翻开一看,文字很浅显,哪里会是进士出身的熊廷弼所撰,但是狼要吃羊,有个由头就行,管他娘的那么多!于是他下诏,让内阁速议处决。
内阁其他人仍是不愿沾边儿,冯铨恰好是八月份入的阁,就由他起草了诏书。按例,票拟文书入宫后,由王体乾先行审阅,王看完后说:“这明明是小冯欲杀熊家,与皇爷何干?”他建议,请皇帝御笔加入“卿等面奏”之语,把杀熊廷弼的责任推到内阁身上。
八月二十五日,皇帝修改过的诏旨下达,里面果然把进呈小说的情节详细写出,并且说是“卿等五员面献”,让内阁的人一个也脱不了干系。这道奏疏,对熊廷弼咬牙切齿,连“心怀不轨,辱国丧师,恶贯满盈,罪在不赦”等词语都用上了,命令立刻把熊廷弼给“决了”(《明熹宗实录》)。
天启为何对熊廷弼如此之恨?
因为熊廷弼遭遇的广宁之败、河西之失,是在天启二年,正是天启皇帝刚上任不久。这是一件很丢皇帝面子的事,天启耿耿于怀,总要找个人出气。他本来对熊廷弼寄予厚望,结果如此令人失望,他也就选中了熊廷弼来撒气。
第二个原因,是新上任的领导,往往对前任领导所信赖的重臣有很微妙的心理,不愿意重用、不放心使用,甚至要找个茬子干掉。新领导总愿意使用由自己发现、或自己提拔起来的干部。熊廷弼在第二次出山后,权力远不如万历年间,此外还有一个嘛也不懂的王化贞在掣肘。这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在起作用。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是,天启也是一个很懂军事的人,对辽东方面的战略形势,他并不糊涂。可能是看出了熊廷弼“最后的奔逃”是在跟他赌气,因此不愿饶恕老熊。
皇帝有了处决令,魏忠贤心花怒放,但是他知道这熊大人可不是一般人。熊廷弼在辽东镇守多年,颇得人心,部将衷心拥护,万一有个不听邪的家伙带一帮死士来劫法场,那就麻烦了。于是,他让内阁议一个妥善的处决办法。内阁议来议去,也拿不出什么好办法——哼哼,最好就是不杀。
最终,还是魏忠贤的同乡、阉党内阁的黄立极说了一句:“半夜传旨,即能了结。”这一句话点醒了魏忠贤,就是这办法好!半夜下旨,也就意味着要立即处决,等不及天明拉到西市(明代刑场,在今北京西四)去了,只能秘密处决,干净利落。
大约在八月二十六日,凌晨的五鼓时分,有宦官手捧驾帖(提人手续),来到刑部监狱提熊廷弼。当时掌提牢的是刑部山东司的主事张时雍,他睡眼朦胧地一看来人,就知道熊大人今晚休矣!
张主事连忙叫来牢头,吩咐撒个谎,把熊老爷哄出来。
熊廷弼一听说要他出去一下,立刻就明白了:日子到了!他从容起身,沐浴梳洗,换了一套干净衣服,把一份早就写好的奏疏放在一个小布袋中,挂于胸前。这份奏疏,是一篇申辩文字,此外还有他对边防的一些建议。
忠心耿耿的人,死到临头也还是忠。国家固然是皇上说了算,但是国家并不等于就是皇上。天下的事,总有一种东西,是超越一家一姓而永恒的,那就是“青史”!是非黑白,瞒得了一时,大抵总瞒不过三十年!
熊大人雄才大略、正直一生,自信无愧于天地间。他抖抖衣服,稳步迈出了狱室。
一出门,他就大声说道:“我是大臣,必当拜旨,岂能草草从事!”
牢头将他引至庭中,见到张主事和宦官,他还想说话。
张时雍抢先说道:“芝岗(熊之别号),你失陷封疆,应得一死,还有什么话说呢?”
熊廷弼闻听此言,一怔,当下默然。
张时雍看见他胸前挂的小布袋,便问:“袋中何物?”
熊廷弼答道:“辩冤疏!”
张时雍冷笑说:“大人没读过《李斯传》?不知‘囚安得上书’?”
熊廷弼傲色不改平日,斜睨了张司官一眼:“是你未读过《李斯传》吧,此乃赵高之语!”
张时雍竟一时哑口无言。稍后,才回过神来,请熊大人将奏疏解下来,交给他暂时保存,天明后复命时将为他代奏。
熊廷弼解下布袋交给张时雍,轻喝一声:“拿笔来!”
接着,提笔书写绝命诗一首。诗曰:他日倘拊髀,安得起死魄?
绝笔叹可惜,一叹天地白!这诗的意思是说:他日若想重振雄风上沙场,一个死魂灵又怎能复活呢?绝笔之时只叹可惜了一腔抱负,这浩叹能令天地失去颜色!
高山仰止,庸碌小人即便攀梯又焉能及!
绝命诗写罢,掷笔,从容就戮。
熊廷弼气概凛然,挺立不跪。刽子手无法,只好迎面而砍,一刀只及颈半,又慌忙从另一侧补上一刀,状极惨烈!
可惜,熊廷弼临终前写的辩冤疏,因张时雍怕事,没有递上去,而是偷偷毁弃了,未能流传下来。
天启杀了熊廷弼,仍不解气,下诏传首九边(明朝北方的九大军区)。
传首九边,有何用?无非使将士寒心、仇敌雀跃而已!
从此熊大人身首异处,尸身弃于漏泽园。直至崇祯二年(1629),才允其子收拾骸骨头颅归葬。
熊大人归天后,正在前线御敌的袁崇焕闻讯,悲愤难抑,随即赋诗二首,哭熊经略。
其诗句曰:“才兼文武无余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是啊,功到雄奇即罪名。谁说古人都是愚忠呢,他们都能够看得清、看得透。
可是,看透了又能如何?
有个武弁叫蒋应阳,按捺不住,某日为熊大人喊冤。第二天,就有人在在乱草丛中发现他的尸身,疑是被东厂诛杀。太仓进士顾同寅、生员孙文豸作诗悼惜熊廷弼,为兵马司缉获,被斩。
最令人切齿的,是“死者长已矣”,却又不让你生者能偷生。天启下令,将熊氏家属驱逐出京,不得在京居留。紧接着,又有阉党梁梦环蹦出来,诬告熊廷弼生前曾贪污军资十七万两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