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于1937年1月10日,由保安迁入延安。毛泽东则于1月13日迁入延安。
毛泽东初人延安的住处,鲜为人知。笔者在延安友人的帮助下,沿着狭窄的山路,在一块巨大的山岩下,找到一个方形的石窑洞。窑洞的洞壁、洞顶被煤烟熏得一片漆黑,地面坑坑洼洼。窑洞现今的女主人李玲告诉笔者,李家十几辈世居此洞,毛泽东初入延安时便在此洞中住了数月,当时,把窑洞让给毛泽东的是她的父亲。她父亲是位中医,有点文化,跟毛泽东颇谈得来。为了毛泽东的安全,在院子里,用红砖黄泥砌了个岗亭,这岗亭迄今仍在。毛泽东正是在凤凰山麓这孔石窑洞里,不断发出给周恩来的电报……
蒋介石呢?他在西子湖畔住了些天,又上庐山休养。虽说2月的庐山,寒气逼人,他却喜欢这时庐山的清静。他在筹划着一次重要的会议……
这次会议,早在去年12月29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便已作出决定:翌年2月15日,召开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要对西安事变以来的政局作出决策。
深知这次会议的重要,毛泽东在延安那孔石窑洞里,来了个先声夺人。在会议召开前五天,中共中央便发出了《给国民党三中全会电》。
这份电报,非同一般。毛泽东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了“四五方案”,将了蒋介石一军。
电报申言:
当此日寇猖狂,中华民族之存亡,千钧一发之际,本党深望贵党三中全会,本此方针,将下列各项定为国策:
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
二、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
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
五、改善人民的生活。
中共中央在提出对国民党五项要求之后,指出如果国民党三中全会能够接受中共中央的五项要求,则中共中央愿作出四项保证,这便是毛泽东的“四五方案”。
中共中央的四项保证是:
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
二、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
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的民主制度;
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这份电报,是中共纲领性的文件。
当蒋介石从庐山回到南京,当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在南京拉开帷幕,一场激烈的格斗便开始了。
这次会议,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对日关系,二是国共关系。
“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会议在国民党党歌声中开始。
果真,国民党内各派纷纷登台亮相。
“久违”的汪精卫上台了,他成了右翼头目,力主“抗日必先剿共”。
宋庆龄、何香凝则是左翼首领,她们力主“联共抗日”。
杨虎城也出席会议,他在会上重提西安事变时和张学良一起提出的“八项主张”。他说:“虎城等爱党爱国,以为救亡之道,奠急于抗敌,而抗敌之道,尤必以上列八项办法建其始基。”
蒋介石呢?他在会上作了关于西安事变的报告。他称西安事变是“张学良等突然构乱”,是“凌乱纪纲”。他向“到会各同志”分发了“中正手辑小册之西安半月记”。
蒋介石的《西安半月记》,乃是陈布雷为之捉刀。陈公博1939年在香港出版的《苦笑录》中,有一段文字妙趣横生地写及《西安半月记》的出版内幕,照录于下:
西安事变闭了幕,蒋先生和蒋夫人还出了一本《西安半月记》和《西安事变回忆录》的合刊。一天中央政治会议正开会,宣传部长邵力子刚坐在我的旁边,他正心诚意地拿了一本草稿在看。我问他看什么,他随手把那本草稿递给我,说:“你看看罢,看有没有毛病,这本书还没有出版呢。”我一看原来就是那本合刊,我花了半个钟头一气读完,会议还没有散。
“这本书很有毛病,应斟酌过才可出版。”我对力子先生说。
“我也这么想。你试说毛病在哪里?”力子虚怀若谷地问我意见。
“我草草一看,便发现半月记和回忆录很矛盾。你看蒋先生在半月记处处骂张汉卿,而蒋夫人在回忆录倒处处替张汉卿辩护。而且蒋先生在半月记里从不说他见过共产党,见过周恩来,蒋夫人的回忆录则叙述张汉卿介绍一个参加西安组织中之有力分子来见,既说他是参加西安组织中之有力分子,又说彼等并未参加西安事变,这都是罅漏,容易露出不实不尽的马脚……”
这样这本半月记合刊,印刷好又停止发行,忽发忽停,反复了三次,结果还是出世了。
尽管蒋介石竭力否定西安事变,然而西安事变毕竟深刻影响了大会。
大会通过了《宣言》,表示如果领土主权“蒙受损害,超过忍耐限度,而决然出于一战”。
蒋介石也在声明中说:“如果让步超出了限度,只有出于抗战之一途。”这是在蒋介石的言论中,第一次出现“抗战”一词。
不管怎么说,总算明明白白地提到了抗战——虽然还有个前提,即“超过忍耐限度”。
这不能不说是西安事变的一大促进、一大成果、一大贡献、一大胜利。
至于如何对待共产党,争论益发白热化。大会通过了《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案》,仍希冀“根绝赤祸”,而“赤祸”当然指的是中共。
不过,细细推敲这《关于根绝赤祸之决议案》,可以发觉其中又曲曲折折地接受了中共关于国共合作的建议。这一决议案,提出了处理与中共关系的“最低限度之办法”:
第一,一国之军队,必须统一编制,统一号令,方能收指臂之效,断无一国家可许主义绝不相容军队并存者,故须彻底取消其所谓“红军”,以及其他假借名目之组织。
第二,政权统一为国家统一之必要条件。世界任何国家断不许一国之内,有两种政权之存在者,故须彻底取消“苏维埃政府”及其他一切破坏统一之组织。
第三,赤化宣传与以救国救民为职志之三民主义绝对不能相容,即与吾国人民生命与社会生活亦极端相背,故须根本停止其赤化宣传。
第四,阶级斗争以一阶级利益为本位,其方法将整个社会分成种种对立之阶级……社会因以不宁,民居为之荡折,故须根本停止其阶级斗争。
对于这曲里拐弯的四条,周恩来后来作了绝妙的解释:“这个东西是双关的,因为红军改了名称,也可以说取消红军,但红军还存在;苏区改了名称,也可以说取消苏区,但苏区还存在。所谓停止阶级斗争,停止赤化宣传,就是不许我们在国民党统治区有政治活动。”
正因为这样,毛泽东在延安的石窑洞里读到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后,以为大体上是有进步的。
毛泽东在3月6日致任弼时的电报中写道:“三中全会在法律上确认为伟大西安谈判顺利的和平解决,成为开始在全国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与和平统一团结御侮的新阶段……”
另外,4月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下达的内部文件《国民党三中全会后我们的任务》(宣传大纲),写得更明确:
国民党三中全会是一个有重大意义的会议……
在对共产党问题上——虽然指责我们,但提出了四个条件,表示可以进行谈判,在他的四个条件与我们给三中全会的通电原则上是相当接近的,因此国共合作的原则是已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