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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雨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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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器是一把全长六寸、刃长四寸的锋利短刀,做工精致简约,很像是旅人们在路途上喜欢携带在身上防卫以及切割食物用的短刀。

  “太普通了,虽然是把好刀,可是没有任何特点。”李抗看着这把被认定为凶器的短刀说。

  “一个人选择杀人武器总是有原因的,比如顺手,比如锋利,比如容易携带,当然也可能是恰巧拿到。这把刀最大的好处是容易携带和隐藏,所以,如果这是有预谋的谋杀,这个凶手很可能是平时不允许佩剑或者不便佩剑的人。”薛怀安分析道。

  依照南明律,除去贵族和文武官员,其他人都不得佩剑,可是所谓的贵族可以上溯五代,故此实际上佩剑的人中不乏很多如今身份普通的平民,特别是书生和喜好侠气之人,更是喜欢佩剑而行。

  李抗听薛怀安这么一说,很自然反应道:“那凶手就是个粗人?”

  “还可能是个女人。”

  薛怀安说完,又觉得不对,补充说:“又或者是为了趁其不备出手,才使用这样易于隐藏的凶器,这样看也可能是杜小月认识的、不会防备的人。”

  李抗听到此处,苦着脸说:“我说怀安啊,你这样一说,几乎就是在说其实差不多啥样的人都可能是凶手了。”

  “大约就是如此。”薛怀安说完憨憨笑了,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明白自己又把看似简单的事情搞得复杂无比。

  “着实是不招人喜欢的个性啊!怀安,你这样的男人,真是很难有女人会喜欢,但是你不要以为这样我就会心软,一定要把女儿嫁给你,我女儿可是堪比明珠呢。”李抗在句尾使劲儿加重了语气。

  “嗯,卑职以为,李大人自谦了,令爱不是堪比,是绝对比得过明珠。”

  李抗呵呵笑了,按捺住得意,道:“这怎么讲话的,怀安你谬赞了。”

  “并非谬赞,令爱要是和明珠比,的确大很多。”

  对话刚有些跑题和冷场,仵作齐泰恰逢其时地站在敞开的门外敲了敲门板,咳了一声,道:“禀告大人,杜小月家里人来领尸首了。”

  按照南明的习惯,锦衣卫在未得到死者家人的同意时,不得对死者的尸体做任何解剖,扣押尸体的时间也不能太长。李抗一听杜小月的家人来领尸首,征询地望向薛怀安,问道:“怎么样,给了吗?”

  薛怀安看看短刀,略想片刻,说:“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我还想看看去。”

  齐泰陪着薛怀安重回停尸房,见薛怀安拿着短刀在比对伤口,忍不住说:“校尉大人,这个卑职查验过了,应该就是这刀留下的伤口。”

  薛怀安点点头,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示意齐泰把尸体翻个身。齐泰遵命照办,将尸体背朝上翻过来,露出背后的伤处。

  薛怀安将刀子虚架在伤口上比了比,问:“这里你是怎么看的?”

  齐泰不敢随便回答,反问道:“大人觉得这一刀有什么不对吗?”

  薛怀安没有应,把短刀重新插回杜小月背部的伤口处。这道伤很深,裂开的皮肉一下子就将刀刃吞没,只露出两寸许的刀柄。

  “如果扎了这么深一刀,又在后心的位置上,若是你去杀人,还会再继续用刀子在同一个位置再补上几刀吗?”薛怀安问道。

  “自然不会了,这样一刀几乎就毙命了。”

  “可是你看这道伤口皮开肉绽的样子,显然不是只刺了一刀,而是刺入这刀以后,拔出来再刺,这样反复了至少三刀。”

  “是,这伤口表面破碎得厉害,的确是有两三刀重复刺入,这么说,下手的人可能除了想杀人,还有泄愤的意思,要不然何必这么做?”

  “可是,她一个小姑娘,做了什么这么招人恨?”薛怀安自问一句,有些伤感地叹了口气,将一旁盖尸的麻布单子给杜小月盖上,道,“叫她家人来领吧,事先打个招呼,说伤得有些重,让他们有个准备。”

  薛怀安出了停尸房,被初夏白花花的日头一晒,这才觉得真是有些疲累了。李抗正好走过来,同样的一脸疲态,见了薛怀安,嘟囔着抱怨:“那个门房老贾还是没找到,就为他,一众兄弟熬了通宵,现在还歇不了,真是快要给熬死了。”

  薛怀安觉得身为下属在这样身心俱疲的艰难时刻应该安慰一下上司,便道:“不过说起来,人总是要死的,不管熬还是不熬通宵。”

  李抗闻言,颇有醍醐灌顶之感,若有所悟地感叹道:“说得不错,很深奥,很有哲理。”

  这时候,从停尸房的院子传来一个女人尖厉的叫喊:“你们这些狗官,好好的大姑娘,你们给她扒光了衣服也就算了,现在还不给她穿上去。想让老娘给她穿,没门儿。我告诉你们,你们谁给她脱的谁给她穿上,干了这么缺德的事情,当心断子绝孙。”

  接着便是齐泰横着嗓子吼道:“你咒谁呢你,谁家领尸首不是自带衣物的。你妹子的衣物都破成那样,什么地方都遮不住,你还好意思给她穿。你有本事,就这么让她光着让那几个抬尸的大男人给你一路抬回家去。我告诉你,你别在这里泼妇骂街,没人吃你这套。”

  话落,齐泰气哼哼地从里院大步走了出来,脸上怒意未消,抬眼看见李抗,便道:“真他娘的是个刻薄女人,来收尸连个新衫子都不给她小姑子带。”

  李抗微微蹙眉,问:“来人是杜小月的嫂子杜氏?”

  “可不是嘛,就是那个艾家豆腐房的二女儿艾红,自小就是泼辣货,不想嫁了人更是肆无忌惮。她不怕出丑让她就这么抬出去,妈的,老子还一夜没睡呢,没工夫陪你玩儿。”

  薛怀安听了,抬腿就要往停尸房的院子里迈,李抗一把拦住他,劝道:“怀安,我知道你有侠义之心,可是如今这世道,‘侠义’和‘傻瓜’差不多意思。我们往她家通知过情形,这女子却连一件衫子都不带来,分明是来找碴儿的,这样的人你不要理会,她要抬人就这么抬,丢的是她杜家的脸。你放心,她闹一会儿看无人理她,就会回家取衣服的。”

  “那要是她不管不顾,真这么就抬出去怎么办?就算有一张盖尸的麻布,毕竟抬尸的还是四个大男人呢。杜小月死得可怜,如此就更不得安息了。”

  薛怀安说着绕过李抗步入院内,正看见艾红领着四个抬尸的男人从另一个门进来,竟然真是要不管不顾了。他忙走上前,道:“杜家娘子且慢,还是回去先给小月取一套衫子来吧,如果你不愿意给她穿上,我来给她穿亦可。”

  艾红瞟了一眼薛怀安,看官服比刚才那人似乎高了几等,便道:“我家小月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害死,都是由于你们治安不力,这体恤银子总要给些吧。”

  “杜姑娘又不是在衙门做事,我们怎么会给体恤银子?”

  “哼,我家没有她的衣服,这丫头一直野在外面,我早把她东西扔掉了。”

  薛怀安见艾红不讲道理,便道:“那你稍等,我去外面买一件来。”

  没多久,薛怀安买了崭新的衫子回来,又亲自给杜小月换好,见艾红没话说了,这才指挥众人把尸首抬走。

  他看着那一众人远去的背影,心中感叹人情的凉薄,艾红的身影在一队人的左侧首晃动着,晃得他心中一个激灵——杜小月留下的记号“i”,可以肯定不是代表它的英文意思“我”,因为她用了小写,而且是描了又描很清晰的小写,仿佛生怕别人误认为是大写一般。所以很可能是取其发音,比如杀死她的人姓“艾”,很可能是她没有力气写完一个汉字,就用了一个简单的字母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