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公司任职上班的时候,每当我与其他人谈起工作之余自己在做的那些事情时,对方总会问这么一句话:“你老板知道吗?”言下之意大家都懂,老板一般都不愿意自己的员工做一些与公司利益无关,但对自己发展有利的事情,即便是在工作之余。然而,老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态呢?原因很简单,他害怕这些工作之余的个人发展会给你带来新的机会,导致你最终离开公司。
这其实是公司与员工之间典型的利益冲突:公司希望员工能够一直为公司服务,不希望他们在公司之外寻求个人发展机会,而有时候员工所期待的成长与进步并没有办法从公司得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渴望在工作之余去寻求个人发展的机会。然而,很多人会因为这种渴望产生负罪感,因为依据所谓的职业道德,我们应该把公司的利益摆在个人利益之上,否则就会被扣上“利己主义”的帽子。
利己主义在大部分文化中都带有贬义。钱理群教授就曾经说过:“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我们的文化反对以自我为中心,认为把个人利益摆在最高的位置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只有把他人或者集体的利益放在自己之前才称得上高贵。
然而这是整个社会对利己主义极大的误会,这种误会甚至成了一种文化枷锁,压抑了我们内心许多真实而又合理的渴望,挡在我们追求幸福的道路上,阻止我们前行。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本质上去理解利己主义,这样才能摆脱传统偏见给我们造成的纠结与束缚,活得更幸福,也更自由。
利他的本质就是利己
20世纪70年代,当时还只是牛津大学讲师的理查德·道金斯写了一本名为《自私的基因》的书,这本书引发了生物学界的一场大革命。它的出版,在继达尔文的进化论之后,给自以为独特和尊贵的人类又一记重击,再次彻底颠覆了我们对自己的认知。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他让我们认清了一个事实:人类只不过是基因自我复制的工具,正如塞缪尔·巴特勒那句形象的描述“母鸡仅仅是一个鸡蛋制造另一个鸡蛋的方式”那样,我们存在的意义仅仅是帮助基因完成复制。这个发现让人难以接受,但却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在此之前,我们对基因的理解是,它们的存在是为了让生物体得以繁衍,因此基因是为我们服务的。然而,真实的情况却恰恰相反,我们是基因制造出来为它们服务的,它们才是主要的,我们是次要的。死亡实际上是基因自我进化的重要机制,通过生物个体的死亡,基因得以不断优化。正因为如此,永垂不朽的是基因,而不是我们。
道金斯由此得出重要观点,即人天生就是自私的。既然基因是自私的,它只在乎自身的复制,那么人类(也包括所有生物)作为基因的载体,我们的使命就是帮助基因实现它的目标,因此,人类进化得到的一切本能都是为了增加自身基因的存活率或者基因复制的成功率。了解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是理解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本质的关键。
利己主义真的是不道德的行为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得深入地理解我们所认为的道德行为——利他主义。
利他主义曾经是困惑进化生物学家的一道难题,因为按照达尔文物竞天择的进化理论和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理论,生物体都是自私的,进化则是通过生物互相竞争,让适应生存者得以生存和繁衍来实现的,然而奇怪的是,自然界中除了竞争之外还存在着利他主义,例如工蜂和工蚁,放弃生育的权利,在其短促的一生中,不辞辛苦、任劳任怨地建设蜂巢、蚁巢,抚育王蜂、蚁后的后代;澳大利亚红背蜘蛛在交配完后,雄蜘蛛会心甘情愿地让雌蜘蛛把它吃掉,以便雌蜘蛛能获得更多营养;土拨鼠遭遇掠食者时,会高声喊叫,此行为帮助族群中其余个体逃脱,但是增加自身被捕食的危险,等等。
不过,进化生物学家不仅最终解决了利他与利己之间的矛盾,还成功地证明了利他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利己。
进化生物学家将利他行为分为两种:亲缘选择(kin selection)与互惠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前者是指与血缘有关的利他行为,而后者则发生在没有血缘关系的个体之间。亲缘选择理论是1964年由威廉·汉弥尔顿提出,它指出,生物个体会做出对自身有害、但对其他亲属有利的行为是一种自然演化结果,它的前提条件就是,这种行为能够增加它们自身基因的复制频率,使之得以更好地流传。从这个角度来说,工蜂、工蚁的行为并非无私,而恰恰是一种自私行为,因为比起自己努力繁殖,帮助姐妹们繁殖能够让它们在后代族群中留下更多自身基因的复制品。
互惠利他理论则是1971年罗伯特·特里弗斯提出来的,它研究阐述了互惠利他的进化过程,并指明互惠利他的出现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施惠者必须能看到大量得到回报的机会,如果这种机会不存在,施惠行为便难以进行。因此,这种互惠利他是以未来能够获得回报为进化基础,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利己主义。
因此,利他主义根本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伟大,它只不过是进化的产物。它之所以出现仅仅是因为它能够帮助增加个体自身基因复制的概率。这其实又从另一个角度强化了《自私的基因》的观点: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复制的工具,生物个体的生存与利益是次要的,基因得以复制才是最重要的。
美德是一种虚构的文化产物
如果说,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在本质上并无差异,都是基因为了更好地自我复制而赋予我们的本能,那么为什么利他主义成了一种美德,而利己主义则被看作是不道德的行为呢?
我们需要理解的是,道德并不是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客观事实,而是文化的一部分,是人类大脑中虚构的信念。文化对于人类的发展极其重要,因为它使得我们能够超越生物层面的限制,并最终与其他生物群体区别开来。然而文化既非凭空出现,也非固定不变,而是有其自身的演化规律,并且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互影响。
道德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一套价值观体系,它告诉我们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并以此来指导和规范我们的行为。而区分行为好坏的标准则是看这种行为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如果某个行为有利于社会发展,那么它就会在文化的演化过程中以美德的方式得到加强;相反,如果某个行为不利于社会发展,那么文化就会以道德谴责的方式来抑制这种行为。
利他主义在所有文化中都被视为美德,就是因为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尽管人类有利他主义的生物本能,但这种本能无法演化成高级的社会形态,因为社会的发展和规模的增大依赖于陌生人之间的大规模分工与协作,这需要陌生的成员之间能够相互产生信任,然而这与人的本性是相悖的。那么人类社会要发展,就必定要进化出能够增加彼此间信任的文化,否则社会无法进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所有的宗教和文化都无一例外地反对利己而赞美利他,因为利他主义能够增强人类彼此间的信任,利己行为则会破坏这种信任。
利己主义是新时代的美德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利己主义一直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而受到谴责,然而18世纪的英国却出现了这样一个人物,他公开赞美利己主义,并把它看作是经济的原动力,这个人就是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认为经济发展依靠的是利己主义而非同情心或利他主义,因为“利己心”是人类的本能要求,是人类的天性,当人们为了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而做出选择的时候,一种“看不见的手”的客观机制就会出现,这种机制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与进步。
尽管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就会实现一个并非是人们本想要达到的结果,那就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就像屠户、酿酒师或烙面师为我们提供食物和饮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利他之心,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却因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彼此获利。
亚当·斯密最大的贡献之一就在于,他把人类从赚钱以及利己的罪恶感当中释放出来,让人们在利己心的支配下努力劳动,为别人提供想要的东西的同时也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整个世界经济也因此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每天所享用的一切物质文明都是得益于人类的利己主义。
事实上,利己主义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同样也是公司发展和个人发展的原动力,因为利己心是人的天性,是自然赋予的,而人只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才会拥有极大的动力,我们的潜能才能被充分地发挥出来,所有的资源才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我们为别人工作时的动力远没有为自己工作时的动力大,别人的梦想也永远无法像自己的梦想那样让我们激动和兴奋,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法则。一个公司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就必须承认并接受这一法则,因为当公司限制员工追求自己的利益时,也同时夺走了他们的工作动力,抑制了他们的潜能。聪明的老板一定懂得如何让公司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保持一致,这样的话,在员工拼命为自己的利益努力的时候,公司的利益也能实现最大化。
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的利己之心而感到愧疚,利己主义也并非不道德的行为,因为我们只有在为自己努力的时候,才会拥有强大的动力,这种动力会激发我们所有的潜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大化,并且获得真正的幸福和满足感。
因此,利己与利他并不冲突,它们是人性的两面,都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而存在。利他主义是美德,因为它是人与人之间联络与信任的基础,但利己主义同样也是美德,因为它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它让每个人为自己努力的同时也让世界变得更加繁荣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