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通过信任的信息链条,以兴趣标签为主题,凝聚成内部平等且失控的“房间”,我们每个人将被焊接入一个个社群之中。网络创造了无国界的全球化意识,但同时,整个网络将出现一个个新的“国度”,它们大大小小,风格不一,其总数将是现有的民族国家数量的许多倍。
对许多用户而言,他并不觉得自己存在于整个社交网络中,而是生活在一个个具体的“房间”中,比如豆瓣小组,比如微信群。而每一个社群,都潜藏着独特的商业价值。
在没有中央集权的充满自我主义的网络世界里,因为有社群的存在,居然涌现出了下意识的合作的行为。这种合作行为,在凯文· 凯利看来,就像是在进行某种类型的共同进化:“共同进化可以看做双方陷入相互传教的网络。共同进化的关系,从寄生到结盟,从本质上来讲都具有信息的属性。稳步的信息交流将它们焊接成一个单一的系统。”
共同进化,将使得一个社群最终成为一个能够自演进的共同体。它不是按照神的意志一步一步沿着设定的路径前进,而是随时应对一个暂时稳定的系统突然出现的倾斜、差错,将例外情况纳入日常,让“房间”变得更聪明,最终由“房间”本身决定将走向何处,“进化可以看做一种系统化的错误管理机制”。
所以,一个建立社群关系的互联网品牌,最重要的是,与你的消费者共同成长、共同进化、一起迭代,而不是仅仅将他们视之为粉丝。
这一转变的本质在于,制造商需要重新建立对消费者群体进行认知。美国OpenMatters公司和沃顿商学院教授联合进行了一项研究提出了忠于品牌的消费者可以分为如下类型。
交易者,顾名思义,就是那些除了购买之外没有其他关系的客户;“支持者”是指那些经常与公司互动的客户;“促进者”是指那些与别人分享自己对某一品牌热情的客户;“共创者”是指那些实际上觉得自己是该企业的合作伙伴的用户。
大多数企业当下拥有的只是交易型消费者,虽然借助社交媒体,一些企业有幸发展了支持型和促进型消费者。但是,只有共创型消费者,才将是企业未来最宝贵的用户。因为他们不仅满足于只是粉丝,而且迫切希望能够成为企业无须付薪的外部员工。
如果将来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参与需求,企业就会有失去这些最活跃、最富热情的共创型消费者的风险。
到此,我们终于可以得到一个真正的社群的定义,它就是:
真正的社群,是以人的创造力为本,有情感温度的连接,保持多样性的平衡,平等、开放并共同成长的想象的共同体。
社群与伪社群经济的差别是:
第一,核心价值。真正的社群经济是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产品为中心。他们将决定你应该制造什么产品,品牌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风格。即使在今天,你是作为手机制造商将他们聚在一起,当有一天你不再制造手机转向其他领域,没关系,他们仍会和你在一起。他们已经和你结成了熟人关系的社群。换句话说,你下一个应该制造的,要是他们想要的东西。所以,社群是把人——可以叫“社员”——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第二,组织形态。真正的社群应该是去中心化的,伪社群是金字塔式的,有焊接牢固的层级关系、运营体系,议题的发起和传播是自上而下、自中心向周边。
第三,成员关系。社群内社员的关系是平等的,而伪社群会存在“上帝视角”,即社群创造者或者企业品牌把这个房间当做自己的地盘,制定游戏规则告诉大家怎么玩。就像电子游戏“模拟城市”,在这个游戏中玩家是上帝,你决定这个城市该拆除什么、建造什么。社群内的平等体现在人人皆有发起议题的权利和能力,人人都可能成为“领导者”。第四,交互方式:参与和互动。在伪社群里,交互方式是按照既有的游戏规则,让用户得到反馈和奖赏,比如抽奖游戏。但社群经济要的是参与,在社群里,发起者无法拟定——也不需要拟定——完备的规则和传播路径,整个传播过程其实是失控、不可预期的,但精彩之处就在于不可预期,用户会被激发起兴趣而争相参与创作、创造,甚至是恶搞。
第五,激励方式:特权和利益。在伪社群经济中,靠的是打折吸引用户;但在社群经济里靠的是特权吸引。特权是什么?是金钱买不到的资格,能买到的那是VIP。在互联网世界里,用户对回馈的要求并不全是金钱利益那么简单,就像马斯洛的需求模型,最高层次的一定是自我满足和自我实现。而特权是塑造成员们参与的关键,类似于你是全世界少数能够参观公司绝密实验室的人,你是签署保密协议才能够第一个知道下一个产品研发计划的人,等等。
第六,组织特征:是开放的森林,还是封闭的花园?花园很精彩,但是它的入口和出口都非常有限并被管制,意味着有卫兵、有保安,他要审核你的身份,所以它实际上是有围墙的。社群经济更像是开放的森林,不存在唯一入口,任何一个人基于相同的兴趣标签、价值观和认同感,都可以从任何一个点走进森林。所以,社群经济对社员的吸引靠的是自然过滤,而伪社群经济靠的是强制管理。
第七,未来演化。伪社群经济的核心是产品。因此,如果产品过气或者公司经营重点转移,则由此形成的群体则忽焉散去。而社群经济强调的是人与人的连接,是以人的创造力为本,虽然产品下架了,但我们仍能一起创造另外的未来。
请记住一点:你最有价值的资本,不是当下所拥有提供出色产品或服务的能力,而是能和你共同成长的消费者。产品或服务,仅是创造你与他们连接的媒介而已。
言及至此,那么,到底为什么我们内心会如此渴望在互联网上连接、相聚、想象为新的共同体?
可能一如斯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所给出的那个宇宙级的答案——据说,有一位记者问了他一个相当“知音体”的问题:人世间最让你感动的是什么?这位轮椅上的科学家认真想了想,回答说:
“遥远的相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