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里面有20欧元,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五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
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仍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到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是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在电视台播放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启发:
惩罚对小偷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