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我也不懂自己为什么这么阴暗,把别人干的事儿一律往坏处想。穷人出本书认定这人不甘寂寞,不守本分;名人说两句闲话就认定这人是装孙子,没话找话;媒体报道某人某事就说是炒作;导演拍部片子,卖钱了是傻子,不卖钱还是傻子。说来说去,就是不相信这人目的就是他正在干的这件事,一定要去打探、猜他后面的真正动机。其实自己想象力也有限,猜来猜去,无非是“名利”二字,某人想钱想疯了,某人想出名想疯了,得出这个结论,自己也踏实了,觉得把人家看穿了,进而把纷纭世相也看破了,如同小孩子问人吃的饭都到哪里去了,一定要追到厕所,追到粪坑,掀开粪井盖子看到鸡鸭鱼肉化作一池粪便,才算满足了求知欲。
有人问过我,你为什么这么苦大仇深?谁怎么你了?小时候遭了什么罪,为什么对一切都透出这么一股狠劲儿?
还真问住我了。我确实是没饿过肚子,没挨过暴打,想干吗干吗,一辈子净占便宜了,按一报还一报的古义,我应该感恩,施舍,到处说拜年话,见谁都笑眯眯,为来世垫砖铺路,当大善人才对。
想来想去是本性,本能,本人的德性。我是人,追名逐利的人,因而所有人都是追名逐利的人,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逻辑。我发现自己不是一个好人,而且被再三证明,于是十分失意地接受了现实。这时能多少对自己有些抚慰,不至于因此不爱活了的唯一有效的方法是将同一逻辑逆推:所有人都不是好人,我是人,所以我只能不是好人。这么想显得事情有商量,一切都先天的,与人格品质无关的,不是不想当好人,是当不成,甚至可以把这归为人性,这样才算全乎人儿,好人才没人性呢!
实际上是自己先预备了答案,再去套所有人,非要列出和自己答案相等的算式,否定别人就是肯定自己,不说自己比别人优越吧,起码不比别人更坏——千万别有例外。
这么想惯了,好好的便眼露凶光,谁也没招你谁也没惹你就觉得已经被人严重对不起了。
这听上去像自我批评,准备改,不,我不是这意思,我坚持自己的观点:没一个好东西,怎么想别人也不过分。所有自夸的、自以为正确的、在外招摇的,都是暗中夹带自己私利的,必须有人出来给他们添点恶心,别让他们觉得有一手遮天的好事,占多大便宜现多大眼,这不是洒狗血,是行使自然规律。
应该立法,取消所有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造成一种共识:公众人物,即是供公众嚼舌头的人物。这样,就剩下无耻之徒了,起码可以少一些爱得了便宜卖乖的假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