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不热心给自己要出版的书作序。出头一本书《乡村》,收揽了新时期文艺复兴头三年创作的短篇小说,那种不可抑制的兴奋是不可名状的。责编再三鼓励我作一个序,也是出于一本书对一个习作者的庄严感。刚交上上世纪的80年代,文学创作和青年作家这些名词不仅笼罩着五彩光环,还有一种庄严和神圣的气象。我理解责编的文学之心,然而还是没有自叙,只写了千把字的后记,留下对平生出版的第一本著作的感动之情。后来这二十余年里,我出版过30余种选本,写过几次序文,都是专题系列书籍规定的统一条例,我不敢破例,免得造成别扭执拗不合套的坏印象,于是就写了。我是出于这样一个基本理念:作家把自己的作品拢集出版,其生活体验、生命体验和艺术用心,都展示在一页一页一行一行的文字里,读者会一目了然的,作者就无需再啰嗦什么了。自叙在我看来就是多余的啰嗦,包括后记之类。退一步说,如果作品文字里呈现不出作者原本的创意,企图以自叙和后记来弥补,恐怕是于事无补的。当然,那些纯属介绍该书创作和出版机关事项的自叙和后记,有利于读者了解相关背景,意不在阐释乃至自我标榜,另当别论,是为有用。
这回编选这本《自选集》,要求编入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选章,还要编散文、随笔和对话,几乎把我试验过的文体都包容进去了,而且规模很大,容纳70余万字,是至今我出版过的集子中最厚的一本了。这样,我就重新把今年以前的几乎所有作品筛选了一遍,倒有了一些纯属自家的启示。
散文和短篇小说,是我不自觉地坚持始终写作的两种文体。我发表的处女作是散文《夜过流沙沟》,这是40多年前的事了;40多年来一直没有中断过散文写作。差别不过是某几年写得少些某几年又多写了几篇:最近几年竟以散文随笔写作为主了。我大约在发表过十数篇散文之后,才有了第一个短篇小说的写作和发表,算来也有三十余年了。我早期的散文多是乡村记事,有些就是生活特写,意料不到的好处,不仅练习文字基本功,也在不断锤炼观察生活捕捉生活的眼力,歪打正着倒是成为进入小说创作最实用的途径。从后往前看过去,长篇小说只写了一部《白鹿原》,中篇小说写过九部,都是80年代的作品,只有短篇小说的写作断断续续延伸到现在还在写着。尽管是60多岁的老作者了,每有一个短篇小说出手,不管评论家如何看怎么品评,自己往往颇为得意,愉悦之情丝毫不弱于当年处女作发表的情景。由此,我便明白,散文和短篇小说,有意无意间已成为我最喜欢也得心应手的写作样式:我同时也明白,我的神经系统最敏感的兴奋点,还是写作,即使一个短篇小说或一篇散文完成,都兴奋得不亦乐乎。无论大小长短,都是对社会、人生的感受和理解,所谓一得,又一鸣也。有得能鸣,才得我的人生至乐。
这次筛选过程,使我清楚而又清醒地看到当初的幼稚和肤浅,自然也能看出循序渐进的提升,从最初出手时的紧张和局促,到逐渐演变的舒展和自如,还有看取人生和世事的视觉和转换。我便能够清醒地面对自己,属于学而知之演练而进的一类,绝非天才。以此来把握自己,更确信适宜本身继续探索前行的途径。
这本《自选集》,在编选时偏重中后期的作品,也挑选了新时期文学复兴初期少量篇章,在于让人看到社会生活近30年来演变的声响,除长篇《白鹿原》之外的几乎各类体裁的作品,我都是感应着生活脚步写作的,多少可以看见生活经历者的心理流程;也可以让读者审视我写作探索和逐渐演进的笔痕,求得批评和指向;更在于使自己保持一种基本的清醒。
2006.8.10 二府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