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月中旬天气,敬济正与众人抬出土来,在三门墙下,倚着墙根,向日阳蹲踞着,捉身上虱虮。只见一个人,头戴万字头巾,身穿青窄衫,紫裹肚,腰系缠带,脚穿 靴,骑着一匹黄马,手中提着一篮鲜花儿。
——第九十六回
过街鼠张胜,在小说中出场的机会不多。此人光棍一条,平常在“三街两巷”行走,是典型的街头混混(俗称“捣子”)。在小说的第十九回,叙事者早早地就安排下了张胜这条线索。当时,西门庆请他和草里蛇鲁华一起去教训一下蒋竹山,并答应事成之后,将他介绍给提刑官夏龙溪做家丁。但后来,在兑现自己的承诺时,西门庆却将他引荐给了周守备,做了一名守备亲随。这也是《金瓶梅》文体上的错综之法,绝无半点机械和板滞。可以说,张胜这个人物,是叙事者特地为陈敬济准备的:陈敬济刚出场,张胜即于街头现身,而最终陈敬济也死在张胜的利刃之下,可谓有始有终。第九十九回,陈敬济在睡梦中被惊醒,见张胜提着把刀子闯进门来,便问了一句:“阿呀!你来做甚么?”张胜的回答一点都不含糊:“我来杀你!”张胜的答话,与其杀人的身手一般矫健爽利。在绣像本的批评者看来,张胜做事利索斩截,是武松或豫让一流的人物。
引文中的这段文字,是写春梅因思念陈敬济,托张胜打听他的下落,而张胜踏破铁鞋,遍寻不获,却在大街上与他不期而遇的情景。张胜作为一名曾经的街头魔王,此时现身,却头戴万字头巾,身穿青窄衫,紫色的裹肚,脚蹬 靴,骑在一匹黄马上。其皂隶家丁的精致装束,似乎有点不伦不类。然而,更加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手中偏偏还提着一个装满芍药的花篮!
《金瓶梅》叙事的奇思妙想、自由无拘和灵光乍现,于这篮鲜花上可见一斑。按一般想象的定式而论,这篮鲜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现在豫让式人物张胜之手。这就使我们不由得联想起米兰·昆德拉对卡夫卡的赞佩。在昆德拉看来,卡夫卡的小说有点类似于让缝纫机与雨伞相遇,即让不可能之事成为可能。“缝纫机与雨伞相遇”这一典故,原出自洛特雷·阿蒙,原文为“一架缝纫机与一把雨伞在手术台上的偶然相遇”。不过,不论是卡夫卡的小说,还是洛特雷·阿蒙的诗歌,都具有强烈的超现实意味,而《金瓶梅》的这篮芍药花,则牢牢地扎根于现实的土壤。叙事者随后就交代了这篮鲜花的来历:原来是春梅打发张胜去田庄上采芍药,张胜在返家的途中,与陈敬济在街头不期而遇。从某种意义上说,让事实扎根于现实,却让想象力飞升于超现实的天空,这正是《金瓶梅》叙事的精华所在。换句话说,卡夫卡与洛特雷·阿蒙通过超现实的方法所达成的叙事效果,《金瓶梅》通过对现实的“自然”呈现,也同样能够达成。
顺便说一句,北方地区水泽河淀之畔,盛产芍药,在历史上多有记载。在刘侗、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中,作者所记叙的北京积水潭,在元代就是一个遍地开满芍药花的大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