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娘子今年不上二十五六岁,生的长挑身材,一表人物,打扮起来,就是个灯人儿。风流俊俏,百伶百俐,当家立纪,针指女工,双陆棋子,不消说。不瞒大官人说,他娘家姓孟,排行三姐,就住在臭水巷。又会弹一手好月琴。大官人若见了,管情一箭就上垛。”
——第七回
薛嫂在《金瓶梅》中,是个次要人物。平常卖翠花,兼做媒婆。从小说的实际内容来看,走门入户地卖翠花,或许不是薛嫂的正业,至多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幌子而已。她的主要工作是做媒和倒卖人口(主要是妇女),从中赚取赏钱和回扣。从小说第七回登场,至第九十七回消失,薛嫂的行迹,可以说贯穿于全书始终,堪称西门大院由兴盛至败亡的见证人。
小说第七回,薛嫂提着花厢儿来找西门庆。她此行的主要目的,是怂恿西门庆娶回孟玉楼,来“顶死了的三娘(卓丢儿)窝儿”。她对西门庆答应这桩婚事有着十足的把握。首先,卓丢儿刚死,家里需要补个人;其次,她知道西门庆爱钱,而孟玉楼的丈夫是个布商,死于贩布途中,留下了大笔的遗产:“南京拔步床也有两张,四季衣服,插不下手去,也有四五只箱子。金镯银钏不消说,手把现银子也有上千两,好三梭布也有三二百筒。”再说,她知道西门庆好色,且喜欢风雅,而孟玉楼长相俊美,还会弹一手好月琴。因此薛嫂的一番说辞,句句打在西门庆心坎上。
但不利的因素也有两个。
一是孀居的孟玉楼年纪偏大,已经过了三十。薛嫂通过隐瞒(减去四五岁),就轻松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后来西门庆和孟玉楼二人相见,孟玉楼如实报出自己的年龄时,薛嫂在一旁不仅一点不尴尬,而且立刻恬不知耻地插话说:“妻大两,黄金日日长;妻大三,黄金积如山。”
另外一个不利因素是,孟玉楼丈夫的舅舅,因担心孟氏外嫁而导致财产流失,使得她年仅十岁的小叔子失去怙恃,必然会从中阻挠(事实也正是如此)。但这个问题同样也难不倒薛嫂。她建议西门庆去贿赂孟玉楼的姑奶奶。此人若是肯出面做主,舅舅家毕竟隔着一层,不好强拦。而要摆平姑奶奶,绝非难事,只消“买上一担礼物”、“许他几两银子”,便可“一拳打倒他”。后来发生的事,完全证明了薛嫂料事之准确。可见对事情的全盘掌控,本来就是媒婆的本色。
薛嫂如此为西门庆卖力,自然意在回报。她开出的价码是:等孟玉楼嫁过来之后,房子空了,指望典她两间来住住。这当然是说说而已,未必是实指。可她无意中提及的另一个要求,却值得读者留意。她提醒西门庆,去年买春梅时,西门庆答应给她几匹大布,但至今未给。她央求西门庆这次事成之后,一并兑现。张竹坡读到这里,有一段行批:“我不知何故,看到此处,满身痛快,要跳要舞。其文字之妙,我更批不出也。”这段平常文字,何以让竹坡先生手舞足蹈,大呼痛快呢?
熟读《金瓶梅》的人都知道,玉楼是经由薛嫂的手嫁入西门庆府中的,后来西门庆死,玉楼也由薛嫂带出去改嫁,可谓有始有终。孟玉楼再嫁时,已过三十七岁。薛嫂故伎重演,说媒时再次虚报孟氏年龄,也可谓有始有终,首尾映照。若要细较起来,孟玉楼是在清明节上坟的途中路遇李衙内的。二人见面之初,即已眉目传情,秋波暗送。衙内遣“官媒”陶妈妈前去提亲,这当中本来没薛嫂什么事。只是作为一家之主的吴月娘,坚持要用“原媒”薛嫂来说此亲事,薛嫂这才得以二度出山,再做冰人。虽说是首尾照应,有始有终,但对称中略有错综,可见作者笔法之灵动。
春梅就大不相同了。她作为丫鬟的地位,不能与“正头娘子”孟玉楼相提并论。所以春梅被月娘扫地出门时,明说了是“发卖”。月娘记得当初由薛嫂手中买入春梅时,花了十六两银子,这番发卖仍要十六两银子。吴月娘之刻薄可以想见。薛嫂嘴上不说,心里很不高兴,她背地里对春梅抱怨说:“还要旧时原价,就是清水,这碗里倾倒那碗内,也抛撒些儿。”令人绝倒。春梅被薛嫂带出发卖一节,《金瓶梅》第八十五、八十六回叙之甚详。而春梅当初是如何被薛嫂买入西门庆家的呢?作品却没有正面交代,而是通过第七回薛嫂向西门庆讨要布匹的一句闲话,轻轻地带出来。同样是有始有终的对称之法,春梅之进出,与玉楼之离合,笔法又全然不同。
张竹坡称许《金瓶梅》文字之妙,不仅仅着意于薛嫂人物形象的逼肖传神,更多的应该是在赞叹文章的章法。竹坡多次感叹说,《金瓶梅》深得《史记》纤秾合度、简繁有致之旨,亦非过誉之词。
除了卖翠花、做媒人和倒卖人口之外,薛嫂还偶尔扮演“色媒”的角色——为男女勾引情事牵线搭桥,收取佣金。小说第八十五回,陈敬济出离门户之后,因思念潘金莲心切,欲火如蒸,又不得其门而入,就来找薛嫂,给了她一两银子,让她去给潘金莲送封信。
薛嫂一听见陈敬济居然与潘金莲成奸,第一反应是“拍手打掌”地大笑起来,说道:“谁家女婿戏丈母,世间那里有此事!”随后,又对陈敬济调笑道:“姑夫,你实对我说,端的你怎么得手来?”薛嫂好声口,好神态,活灵活现,宛在目前。薛嫂得了银子,倒也忠人之事,立刻提着花厢,来到了西门院内递信。先去看月娘,坐了一会儿,又去孟玉楼房中闲话片刻,然后才到金莲房中。看人的次序很有讲究,可以见出此人行事之老辣。
拜见潘金莲、春梅之后,因偶然看见台阶下有两条狗在交尾,恋在一处,薛嫂又笑了起来,脱口道:“你家好祥瑞!”话锋之妙,也许作者落笔之时也会得意地暗笑吧。薛嫂等金莲看完信,写了回信,这才去向陈敬济交账。其间还不忘了如此这般怂恿潘金莲:“少要心焦,左右爹(西门庆)也是没了,爽利放倒身,大做一做,怕怎的?点根香,怕出烟儿;放把火,倒也罢了。”
薛嫂与文嫂、王婆、薛姑子、王姑子等一干人,在《金瓶梅》中被统称为三姑六婆。这些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搬弄是非,见风使舵,伶牙俐齿,却又老谋深算。不用多说,作者对这些人没有好感,屡次明言这些人的可憎、可恶与可畏。
但如果说薛嫂这个人一团漆黑,全无一点天良,倒也不见得。
小说第九十四回,孙雪娥落入春梅手中。春梅因对其恨之入骨,便让人叫来薛嫂,嘱咐她只要卖八两银子,但条件是一定要把孙雪娥卖入妓院,并拉下脸来,对薛嫂加以警告和恐吓。薛嫂表面上一口答应,领走了孙雪娥之后,却反过来劝慰雪娥,并对雪娥坦诚相告:“他(春梅)千万分付,只叫我把你送在娼门。我养儿养女,也要天理。等我替你寻个单夫独妻,或嫁个小本经纪人家,养活得你来也罢。”薛嫂也敬畏“天理”,且敢于承当,公然违抗春梅之令,将雪娥嫁与一个山东来的棉花客去了。可悲惨的是,这个由中介领来的棉花客,是由妓院老板化装的。也就是说,雪娥注定要在娼门了结性命。这只能说明人情之险恶,令人防不胜防。但薛嫂初衷的一番天良乍现,却不能抹杀。
《金瓶梅》在薛嫂这样一类小人物的身上肯下死功夫,绝不因为是次要人物而作简单化、脸谱化的处理。每个小人物,哪怕是“一过性”人物,都尽可能写得生动准确、自然合理,着实令人赞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