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有句名言:“岂好辩哉,不得已也。”
的确,辩论本身不是目的。人类交流的最高境界应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但这种境界却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大量的分歧,多数的决议,还是离不开口舌的交锋。所以,古往今来,辩论艺术一直在教育园林中占有一席之地。尤其面临当今纷纭繁复的时代风云,培养青年学生掌握一定的辩论才能,其意义是绝不仅仅局限在语文课的范围之内的。
1991年10月25日,北京二中高二(1)班进行了一场题为“生命与正义孰贵”的辩论会。正反两方相对而坐,前有评委,后有听众,用同学的话说:
“还真像回事儿似的!”
从第一轮发言开始,双方就展开了激烈的交锋。甲方认为正义贵于生命,因为生命是短暂的,而正义是永恒的,并且搬出《辞海》,说正义是“对人民有益的”。乙方立即针锋相对地回击,说所谓“正义”才是短暂的,有局限性的,剥削阶级有剥削阶级的正义,劳动人民有劳动人民的正义;封建社会的正义就不同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正义,而生命才是代代相传、永远延续的,所以说生命贵于正义。听众对乙方的巧辩报以掌声,尽管大家可能意识到了乙方偷换了概念。
接下来甲方提出如果一个人只满足于保全生命,为了生命而舍弃正义,那生命还有什么意义,那样的人不是无异于禽兽吗?
乙方说,如果连生命都没有了,那还谈何正义?先有了生命,才后有了正义,所以保全生命就是最大的正义。况且,人生来并不是为了什么“正义”难道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为了“正义”吗?乙方举出勾践存生以雪耻的例子,证明存生比取义更重要。又举美国投原子弹的例子,证明“正义”的旗号可以毁灭生命。
甲方提出勾践的存生并非为了什么正义,不过是苟活以求复仇的类似小痞子的行为。陆洲同学认为正义的目的恰恰在于保全大多数人的生命,譬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在日本投下原子弹,虽然伤害了几十万人,但目的是为了不使法西斯继续杀害全世界的亿万人民。所以,牺牲少数生命保全大多数生命就是正义的。周磊同学认为人总是为了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而活着,如果没有意义地苟活,那样的生命有什么可贵呢?
乙方的赵国震同学再次强调,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物质决定意识。生命是物质的,而正义之类全是意识,因此,生命贵于正义是不容置疑的……辩的节奏愈来愈急促,最后大有短兵相接,捉对厮杀之气氛。可惜限时已到,双方战意犹酣,呶呶不止。经过复杂的计分,主持人宣布乙方获胜,乙方的张浩东同学个人得分最高,被评为最佳辩论员。
评分虽然判出了一时胜负,但正如《庄子》所云:“辩者之徒,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同学们并不在意于论点的破立,而是在辨明析理、征引归谬等技巧上得到了一次实践训练。至于生命与正义究竟孰贵这场辩论,将在他们各自的人生征途上继续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