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作家,一个把写作视为自己的第二生命甚至是第一生命的大作家,一个靠作品来滋补和慰藉自己的灵魂而不是肚子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必定是一道伴随他生命之波缓缓向前的意识之河,是一支永远回响着他精神世界主旋律的人生之歌。
揣着这样的信念,我去读鲁迅,读茅盾,读沈从文,读老舍……我努力去分辨、去摸索这些大师们的主旋律、次主旋律。有时觉得把握住了,但苦于表达上的艰涩;有时表达出来了,但却在心里摇摇头:不对,不对,走调了。
老舍就曾经这样三番五次折磨过我。我认定,老舍的全部作品,自始至终有一根或几根红线贯穿着,但要想一下子把它抽出来,实在有力不从心之感。于是我想,先试着抽它一根看看吧。选了个老掉牙的角度:人。
老舍努力写了一辈子人,他自己也努力做了一辈子人。谈起老舍,不是谈他笔下的人,就是谈他如何待人。从这一虚一实两个国度里,我似乎听出了立体的、真正老舍的声音。
说到老舍的为人,曾有人用“面面俱到,不得罪人”来概括(以群:《我所知道的老舍先生》)。的确,老舍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太谦虚了。他永远说自己这不好,那不行,永远扬人抑己,从不顶撞别人的批评甚至嘲讽。在你想给他提两条意见之前,他自己早已提了四条,真是“宁肯天下人负我,我心不负天下人”。但是这么“好”的一个人,为什么“文革”一开场就给那些他“从不得罪”的人拉到孔夫子庙前打得皮开肉绽呢?又为什么仅仅挨了无知暴徒们的一顿毒打,就举身赴清池,诀别了那一张张亲朋好友的笑脸呢?
老舍之死在文学史上是一个世界级的叹号和问号。老舍之死让我觉出,老舍并没有那么“好”。我面前晃动出两个老舍:一个,谦恭和顺,恬退隐忍,谈笑风生,仁至义尽;另一个,则默默地斜倚在幕后,用一双饱含泪水的眼,注视着台前的那个自己。他有时想操纵和约束一下前者,但又仿佛觉得手里这只放出去多年的风筝,早已断了线。这一个,才是真正的老舍。以前我们所谈论和研究的,大多只是台前的那一个。他幽默、他耍贫嘴,他有时笑得让你喷饭,有时又笑得让你掉泪。但他既不是东方朔,也不是侯宝林,他为什么要这样?他到底里谁?我们不知道。
根据目下时髦的哲学观点,本质都是不可把握的,能够捕捉的都是现象。那么我们也就不必费力去工笔描绘所谓真正的老舍形象。我们只需看一看真理的影子就足够了。这影子,就是作品。
老舍的第一部作品《老张的哲学》,本来是“感觉寂寞”、“写着玩玩”的,从开篇第一句就能看出是“立志要幽默”,不笑破你肚皮不算本事的。可扒去幽默这层皮,你才知道,老舍一出手就写了个悲剧。故事的核心是老张的“钱本位”战胜了“人本位”,坏人拿好人随便耍着玩,故事的结尾并不是坏人遭报应、好人大团圆,而是没人性的升官发财,有人性的祸不单行。在老舍的第一部作品里,人,就是低下的人,是没有尊严的。坏人天生没有尊严,好人的尊严是专门为坏人糟踏取乐而准备的。老舍说这叫“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实际上,笑是假的,是抚慰伤口的麻醉剂,是招揽观众的锣鼓点;而失去尊严的恨是真的,是老舍留给自己、留给观众里可能存在的知音的。
再看老舍最后一部作品《正红旗下》。乍一看,似乎是写人的尊严的。旗人们不论穷富贵贱,一举一动都十分“讲究”,“连笑声的高低,与请安的深浅,都要恰到好处,有板眼,有分寸”,日常生活充满了艺术气息。人人都有面子,有身份。但是在这背后,旗人为了硬撑起这张尊严的脸皮,穷人每天喝豆汁度日,被讨债的小贩们在门前画满了丢人现眼的“鸡爪子”;殷实一些的旗籍宦官,也“寅吃卯粮”,“几十套服饰循环出入当铺”,遭人白眼和耻笑,甚至为了过个有吃有喝的“肥年”,把房契抵押出去。整个八旗社会都到了“残灯破庙”阶段,它的哪一个成员还能谈得上真正的尊严呢?
我们不必一部一部地去硬说老舍的所有作品都是写有关人的尊严的。从这一首一尾两部,可见老舍在他创作生涯的一始一终,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关注着这个问题。下面再浪费一点篇幅,看看一般被人们视为代表作的《胳驼祥子》。
《骆驼祥子》有两个外部特征应该引起我们思考。第一,它不幽默;第二,它是悲剧。而它居然是老舍的代表作。这就说明,没有幽默.老舍依然是老舍;没有悲剧,老舍就失去了老舍。幽默只是他的脸谱,而悲剧才是他的魂魄。那么他的悲剧,悲在哪里呢?先说祥子。祥子的奋斗,究竟为了什么?是为了能过上一份舒适安闲的正儿八经的北京市民的生活吗?那就应该听虎姑娘的话,买几辆车租出去,每天吃车份儿,再也犯不上到烈日和暴雨下去出那身臭汗。可是他不。是为了有朝一日能爬高一点,也可以对一伙子人吆三喝四地作威作福吗?那他就更应该利用虎妞来巴结刘四爷,人和车厂的下一任交椅早晚是他的。可他更没有这样做。祥子三起三落,一心要买辆车,买辆自己的车。但车本身并不是他的理想,车不过是一个象征。祥子嘴笨,否则他一定脱口而出说:“我要的不是辆车,我要的是人的那份尊严!”然而那份尊严,老天是不肯赐与祥子这样的动物的。关于祥子的形象,有人说不够真实,有人说有点类型化。其实老舍是把祥子当作一个“人”来写的。正像阿Q是不是农民无关紧要,祥子是不是车夫也不成问题。他可以是个一心想买车的车夫,也可以是个一心想从良的妓女,一心想当“职业写家”的文人……总之,他是个渴望“是其所是”的存在,他沿着自己选定的方向去铸造自己,他的价值和尊严同时就定型在其中。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老舍为什么把祥子的外号取成“骆驼”,这决不是因为祥子偷过几匹骆驼,而是骆驼的形象,天生就给人一种尊严与屈辱相混合的直感。高大巍蛾,龙骧虎步,昂然不可欺凌,这是尊严的一面;忍饥耐渴,沉默无语,任人宰割,这是屈辱的一面。至于祥子偷骆驼的情节,不过是为了给这个外号找个来由,作家耍个小把戏而已,它与故事的主干没多大关系。因此,老舍所强调的,是一个“胳驼”式的祥子,他要写一个“尊与辱”的祥子。
小说一开始就描写祥子那种高大洒脱的“车夫美”,字里行间洋溢着一股“崇高”和“自尊”的气息。这是祥子作为一个独立的、有自我意识的“人”,初入北京这个吸引人、吞没人的“世界”时的梦幻般的第一乐章。老舍好像在说“人之初,性本尊。”但从此往后,祥子的梦幻被一口口地撕咬成碎片,他得到的不是与日俱增的尊严,而是每况愈下的耻辱。这屈辱的第一个层面是经济上的,也就是几次买车的失败。祥子最终还是只能拉人家的车,在人家的白眼下讨剩饭、捡烟头。温饱问题逼着人向金钱低头,所谓“人穷志不短”的豪言正从反面证明人在穷的时候有面临“灭志”的危险。祥子终于给钱跪下了。当初他慷慨解囊为老车夫祖孙俩买肉包子,后来他连一分钱也不肯借给同行。“钱本位”终于战胜了“人本位”。
屈辱的第二个层面可以说是性爱上的。祥子在这个问题上本是十分严肃的,他立志要娶一个“干净”的乡下姑娘,而且要“凭自己的本事”娶上老婆,“这才正大光明!”在他眼里,虎妞“算是个什么东西!”。但就是这位虎妞,张罗布网,“预备着细细地收拾他”,而且一举成功。他们的第一次结合,简直就是虎妞对祥子的“诱奸”,是黑暗龌龊的现实世界对祥子纯洁美好的心灵世界的“诱奸”。从此后,祥子变成了老婆的一件玩物。不管虎妞对祥子究竟有没有几分真挚的感情,祥子在潜意识里,是根本不爱虎妞的,甚至恨不能掐死这个“凶恶的走兽”。即使在虎妞难产临死的那一夜,祥子也没从心底往外流一滴泪。继虎妞之后,夏太太又玩弄了祥子,而且使他染上了脏病。祥子最后终于堕落到出入“白房子”的行列中。在性爱这个问题上,祥子从来就没有作为一个男子汉的形象出现过,他先是一件被有钱的女人肆意凌辱和玩弄的淫具,后来则是一只猎狗一样发泄本能的动物。祥子这个人在人的又一重大欲求面前跪下了。
屈辱的第三个层面可以叫做人格上的,这是前两个层面的自然延伸。一个买不起车的车夫,一个不是男子汉的男人,他的人格就如受潮的糖塔,转瞬即化,只留下甜蜜的回忆。祥子说“当初咱倒要强过呢。”他体面、自尊、不甘人后,可这些撑不起人格。孙侦探的一支手枪就把个高大粗壮的祥子变成了“一只臭虫”。虎姑娘情愿白嫁给他,而在老丈人刘四眼里,他不过是个“臭拉车的”。原先,他的信念是“穷死,不偷”!曹先生遭了难,他分文不取。末了,他为了六十块钱,出卖了一条人命,同时也出卖了他灵魂中最后那点尊贵的人性。
祥子的悲剧,是一个“人”在尊严与屈辱上下两块磁石之间奋力挣扎,而终于堕人屈辱的悲剧。老舍似乎是告诉你,人天生是该抓住自己的那份尊严的,有了那份尊严,人才像个“人”。但人的外部有个世界,世界的存在却要以人的屈辱为前提,人要在世界中获得正常的生存,就得把尊严抵押出去,这样,人的本性就将一点点泯灭,像出卖了灵魂的浮士德一样,最后变成“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所以,人活着不论是执著于尊严,还是驯服于屈辱,他的命运总是悲苦的。欢乐在生活中只是几个短暂的瞬间,如同祥子刚拉上几天自己新买的车,就被黑洞洞的枪口给吞噬了去一样。
仅从一个祥子身上,就得出这样的结论,未免失之轻率,我们不妨大略浏览一下老舍的人物家族。
“由于幼年境遇的艰苦,情感上受了摧伤,他总拿冷眼把人们分成善恶两堆。”(罗常培:《我与老舍》)老舍写人,不是按阶级、按职业去分门别类的。他的标准主要是道德、情感。他笔下最触目的是一类“坏蛋”形象:老张、欧阳天风、小赵、刘四、冠晓荷、庞太监……老舍是不把他们当成“人”来描写的,他们是一堆恶的符号,是随时随地来糟踏善的蛆虫,尊与辱这一维在他们身上不存在。老舍笔下最不触目的是几个理想人物,如李景纯、马威、李子荣等,由于描写粗疏,形象模糊,虽然写出了他们为个人或民族的尊严而顽强抗争,但总不免让人有敬而远之的感觉。老舍最大量描写的是处于这至善至恶之间的一大批小人物,像赵子曰、老马、牛老者夫妇、张大哥、祥子、祁家、王利发等等,我姑且把他们叫做“可怜人”。
所有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焦虑点:如何寻求或者是维护自己的尊严。面对这一问题,老舍设计了三种途径。第一种是忘却,在难得糊涂中无所谓尊与辱,过得舒服就是尊,受了委屈就是辱。牛天赐迷迷糊糊地就长到二十岁,二十年间受尽了屈辱和戏弄,而他仿佛一点没觉得,仿佛生下来就是个小老头儿。《离婚》中的张大哥,活着的意义就是维护各种老规矩,他的自我价值就实现在当媒人与反对离婚一类的“义举”上,你叫他“像毛驴似的戴上‘遮眼’,去转十年二十年的磨,他甘心去转;叫他在大路上痛痛快快地跑几步,他必定要落泪。”这些人已经麻木了,人性在他们心中仿佛吞吃了巨量的安眠片,极难再转醒过来了。老舍显然是否定这一途径的,虽然含着较多的善意。
第二种途径也很简便,那就是出卖尊严来换取尊严。赵子曰参加学潮,捆校长,打教员,不过是“为博别人的一笑,叫别人一伸大拇指”。老马为了让外国人看得起,明明是鰥夫,却谎称有五六个妻子,并且在一部侮辱华人的影片中扮演中国富商。老舍认为这些是我们国民性中的糟粕,这些换回的是更大的耻辱,而卖掉的却是全民族的尊严。老舍对中国人的“面子问题”有非常深刻的研究,从这个角度也可做一篇专论,但尊与屈的辩证关系仍是其核心。
第三种途径,就是祥子的途径。为了一份尊严,与生活软磨硬泡,苦熬苦斗,而最后面对的一堵墙上仍然写着两个字:屈辱。《四世同堂》里小羊圈的良民们,一向温良恭俭,逆来顺受,以此“混得个人样”,即使做了亡国奴,也苟安一时是一时,忍辱度日。但结果忍到底的祁天佑受辱后投河自尽,忍不下去、想呼喊出来点尊严的小崔、孙七被砍头、活埋。这里又涉及到了群体与个体的问题,当整个民族受辱,覆巢之下无完卵,“想要独自个儿混好比登天还难!”(《骆驼祥子》)再看《茶馆》中的王利发,历经了从前清到民国,从日本人占领到光复几个时代,一辈子讲究和气生财,一辈子请安、躬身,可是到头来“那些狗男女都活得有滋有味的,单不许我吃窝窝头,谁出的主意”?老舍对这一途径充满了同情,还有几分尊敬,但他的笔并不留情,他仍然让王掌柜上了吊。
三种途径都否定了,三条路都是死路,“可怜人”没了希望。涅克拉索夫曾:“说世上哪儿有安乐窝,俄国农民无处躲。”在老舍看来,中国人真的是无处躲,因为他们都是“可怜人”。老舍最有艺术魅力的人物都出自这一行列,老舍关心的并不是他们物质生活上的艰辛与悲惨,而是作为一个人,活在世上的价值?
由老舍的创作轨迹,可以看出,老舍对尊严与屈辱这一主题的态度是有变化的。从他创作伊始,直到《胳驼祥子》时代,屈辱是占上风的。他的主角,没有一个生活得满意、有个人样的。城市平民如此,知识分子也如此。聪明勤快的小伙子到处被人开除、裁减(《我这一辈子》),品学兼优的女学生不得不去当妓女(《月牙儿》)。一直到《骆驼祥子》,老舍似乎都认定,人,就得低三下四活着,并不是这么活着有什么好,而是,这就叫人,谁也甭想逃脱。人,生来就受辱,他一辈子想摆脱掉这件脏布衫,但仅仅为此,他就要蒙受更多的屈辱。所以我们听到老舍的声音仿佛是:尊严是多么可贵啊,但人却注定要受辱。
但写完《骆驼祥子》,老舍似乎把人打入屈辱之狱的最底一层之后,他反而获得了一种超越。正像蓝棣之说的:“祥子是堕落了,但通过解剖祥子的悲剧,作家却新生了。”当“人”受尽了屈辱,老舍似乎觉得,这太不公平,人虽注定要受辱,但人的真挚在于那追求尊严的过程。他发现自己甘愿忍辱、苟且求安的心理是不真实的、非本质的,是某种文化的集体无意识所强加给他的。他不想再关闭自己的意识闸门,于是,在尊严和屈辱之间,涌出来一股新的激流,那就是反抗。
这一时期,正值民族自尊的集体意识崛起之际,大氛围也影响着作为文协负责人的老舍的创作心态。他笔下的人物从“昂头——低头”的模式开始转变到“低头——昂头”的模式。对尊严的肯定首先以民族精神的面貌出现。在老舍的一系列抗战剧作中,“人”开始讴歌自己,开始面向光明。小说中的人物也不再一味忍辱。短篇《浴奴》中,卖身的妇女与日本兵同归于尽,她说:“我的丈夫,死在南口,我今天也杀死一个。”到了《四世同堂》屈辱与尊严交织组成了这部交响乐的正反两个主题。钱诗人是老舍第一次大力歌颂的中国知识分子形象,他面临日军的抓捕不藏不躲,他说:“我手无缚鸡之力,不能去杀敌雪耻,我只能临危不苟,儿子怎么死,我怎么陪着。”连一向屈己下人的祁老太爷最后也敢于面斥民族败类冠晓荷。“忍“字在许多地方换成了“反”字。
在《鼓书艺人》中,方家与唐家是组成这部小说的升降机。方家代表着人性的高尚、尊严,唐家则代表着人性的下贱、羞耻。作家爱憎分明地高张方家的正气,把做艺和做人都提到一个形而上的层次来对待。这里涉及到的是艺术尊严和艺术家的尊严等问题,关于不能让歪门邪道“毁了咱们的玩艺儿”的思想,老舍屡次表露过,例如《茶馆》第三幕。这与老舍早年受京派“尊严”艺术观的影响大概有些关系。
总之,老舍后期创作中对人的尊严越来越趋于正面肯定和直接颂扬,这与作家本人社会地位的变迁恐怕也存在着某种呼应。
老舍1949年以后的创作,在总体格调上有了很大变化,他拼命赞美新社会。实际上,老舍之所以觉得这个社会那么值得赞美,就是由于这个社会给了下等人以尊严,给了他笔下那些车夫、巡警、小贩、匠人以尊严。“可怜人“有了尊严,老舍的旋律当然要变奏。“要说修,都得修,为什么先修咱龙须沟?都因为,这儿脏,这儿臭,政府看着心里真难受。”《龙须沟》作为一部纯粹歌功颂德的作品而能够获得成功,基本原因在于作家真实写出了人在获得尊严后所焕发出的精神之光。
《龙须沟》等剧作的名噪京华,“人民艺术家”的美誉,使老舍更加相信改天换地的神功,相信人的屈与尊完全是社会制度和政府的好坏造成的。这种观念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为日后的悲剧种下了祸根。老舍用一出《茶馆》葬送了三个时代,似乎也想以此结束自己在旧时代里关于人的尊与辱的思考。从该剧以后的一系列创作中,确实可以发现这种迹象。这些作品除了语言外,巳经找不到老舍的踪影了,那双饱含血泪的眼睛没有了。而历史恰恰证明,没有悲剧就没有老舍。
但老舍的宝贵和幸运之处在于,他在幕后还留有一个自己。灿烂的阳光照得他一时看不见地上的阴影,但当他逐渐适应了新的环境,台前的那个自己已经能够自由行走时,他开始清醒。他在幕后悄悄写《正红旗下》,他又回到了原先的主旋律上。他用总结和清算的态度,不再写哪一个人的屈与尊,而是写自己在血缘上所归属的那个民族。设身处地想一下,一个人含着调侃的幽默,运用全部的艺术才华,去写自己民族最屈辱的一幕,该是多么悲凉。我觉得,老舍在幕后已经做完了那道尊与辱的代数题,他这是在为自己写挽歌了。
挽歌没有写完,命运敲门了。一顿毒打,打破的不仅是他的肉体,更明确地说,是打破了他的幻境。一个诚心诚意歌功颂德的知识分子,他的地位到底是尊还是辱,老舍对这一问题恐怕早就怀着双重态度了。现实逼着他选择了那个他不愿承认的答案,他的心碎了。
每个人在开始步入独立的人生之旅时,都带着一种“原初意识”。老舍的原初意识可以称做“大杂院意识”。怀有这种意识的老舍,奋斗终生,无非是获得尊严而后快。老舍曾半开玩笑地流露过想当国务总理或部长什么的(《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这不是什么坏事,但这来自于“大杂院意识”则肯定无疑。老舍从尊严的一个石阶跳上另一个石阶,到了“人民艺术家”,可说是登峰造极了。而人民艺术家竟然在圣人庙前被打得跪下了!就好像祥子的钱罐被打碎,祥子卖命换来的车被抢走了一样,老舍的生命意义,被否定了。他眼看着台前的那个自己在几阵满堂彩后忽然被一阵酒瓶和皮鞋打倒在台口。“人”被打碎了,老舍的人之歌,自然就到了尾声。
老舍之所以如此重视尊严与屈辱,仅用一句“大杂院意识”来概括当然过于笼统和偏颇。考虑到文章的结构比例,这里略提几点我所看重的原因。
首先是他早年、尤其是童年的生活经历。“我昔生忧患,愁长记忆新:童年习冻饿,壮年饱酸辛。”(《昔年》)贫穷、借贷、欠赊使一个小孩儿对他人的眼光尤其敏感,他往往从很平常的一瞥中也能体味出屈辱,而当得到别人的夸赞和尊敬时,又会喜出望外。老舍的作品非常注重可读性,注重接受,每个精炼的句子都透出征服读者的强烈欲望,每个幽默的比喻都在暗示你为之鼓掌。这也从另一面说明老舍是非常注重“别人是怎么看我的”,也就是说,“我的价值”是由他人决定的。当他人尊我时,我的存在便有价值,他人尊我为大师、为圣人,我的价值便达到顶峰,否则便无价值。这样,自我就陷入了他人的地狱,命运便也失去了主宰。这既是老舍的悲剧,也是许许多多中国知识分子的悲剧。依附性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致命弱点。
其次,老舍的文化结构也使他注重尊严。他走上社会后,从事了好几年学校教育工作,“师道尊严”嘛,这不必多说。而后,他去英国留学,英国人的讲礼节、讲秩序、讲尊重人格以及英国文学的高贵气派必然对他影响极深。可以说,《二马》就是以英国人的尊严来对照中国人的无尊严,以此来痛贬国民性的作品。还有前面提过的京派艺术观的影响以及中国知识分子传统的“士可杀不可辱”之类的观念,这些奠定了老舍文化结构的基质。
还有一点我拿不准的是,老舍是否有一些“满族意识”。满人由中华民族最尊贵的地位跌落到最屈辱的地位,这是我们中国能产生老舍的必要因素。老舍在晚年精工细作《正红旗下》,说明他没忘了自己是八旗后裔,是最屈辱之列中的一个“小秃儿”,后来变成了最尊严的人民艺术,家。没有对这从至辱到至尊人生历程的思考,老舍后来是不会“自绝于人民”的。
所以,最后顺便说一句题外话:老舍的自杀在某种意义上是不能跟屈原、王国维、叶赛宁、海明威等人相提并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