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让我决定原谅苏紫杉。”赵一芒揉揉顾忆笙的头发说,“是你对我说‘人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他们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人生就是我自己的。他们对我好,我应该对他们更好,他们离开我,我也希望他们在没有我的地方过得好。’是你让我知道,宽恕比仇恨更让人快活一点。”
后来他和苏紫杉相认,但是只是叫她苏姨,并不叫她“妈妈”,二十几年没有这般叫过,他叫不出口。后来他陷入“弓虽.暴门”,前途尽毁。在苏紫杉的安排下,他出国游学,并在她的搭线下认识了各国顶尖的设计师,经常出入著名时尚派对。三年后他回国,从一个小娱记变身成时尚潮人,苏紫杉设计让他的师傅和小明星反目,互相抖出对方的丑闻,他沉冤得雪。随后又经苏紫杉介绍认识O2的投资人,受其赏识进入O2……
“你以前是不是很崇拜我靠自己就有今天的成绩?其实我也是靠了别人……”
“苏小姐只是给了你一些机会。如果你没有才华,那些机会最终仍会作废,且今时今日其他人提起赵一芒这个名字,不会是今天的神态。”O2并不是一个凭关系进了之后就能高枕无忧的地方,赵一芒能做到今天的成绩,有苏紫杉为他穿针引线的功劳,但他本身所具有的特质和才华才是最根本的东西。顾忆笙不喜欢赵一芒的妄自菲薄。
“苏紫杉是你妈妈,苏紫杉又是林朗的小姑,那么你和林朗……”故事突然想起这一层关系,惊讶地瞪大眼睛望着赵一芒。
他做了一个很勉强的表情,或许还翻了一个不屑的白眼:“没错,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我是他的表哥。”
“天哪……”顾忆笙捂住嘴巴,震惊得不知道说什么。
“你一直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你吧?”赵一芒皱着眉头笑了一下,又顺手捏了一下顾忆笙鼓鼓的脸颊,“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一点点。”
顾忆笙瞪他,小声抗议道:“我本来就不笨……”
赵一芒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我之前说喜欢你,确实是骗你的。我不知道你和林朗之前发生过什么,但是我看得出他很在意你。所以我故意在记者面前说你是我的女人,因为那天你是林朗的女伴最后却被我带走,这种三角关系媒体最喜欢了。所以在你家楼下,我发现等你的林朗时,在他出来之前向你告白。”
“可恶的是,你居然都没有上当,害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后来住院,每个值班的小护士都向他暗送秋波,才慢慢又帮他树立起强大的信心,“顾忆笙,我都是骗你的啦。”赵一芒的尾音在午后的阳光中软软地融化开来。
顾忆笙对赵一芒喜欢她这件事,一直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她不信他会一夜之间瞎了眼,喜欢像她这样平凡到爆,又缺乏时尚感的女生。可是他一次次说喜欢她,有时候望着她的眼神几乎可以称之为温柔和神情,她便有了一点点动摇。
赵一芒是顾忆笙最敬重也最疼爱的人,如真的被他喜欢,会有点困绕,因为她能回应他爱,但那爱却不是爱情。可是老实说,能被赵一芒这样优秀的人喜欢,感觉还不赖。
“我就知道你骗我的啦。幸好我没有陷进去……如果你再真诚一点点,我相信你是真的话,说不定会真的爱上你。”顾忆笙拍拍胸口,很庆幸的样子,“我们回病房吧,太阳快落山了。”
或许是因为坦诚了心事,顾忆笙更加心无芥蒂,主动拉住赵一芒的手,小心地扶住他。他其实能自己走,但是顾忆笙愿意扶着,他便让她扶着。她身子软软香香的,挨着很舒服。
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赵一芒和顾忆笙说了许多他不曾与人启齿的故事。他说了许多,但是有一个秘密他没有说,之后也不会提起,这个秘密将随着他生命的消逝而一点点消散。
他不会告诉顾忆笙,他最初说喜欢她,确实是为了气林朗。因为他拥有他羡慕和忌妒的一切,圆满的家庭和完整的人生。顾忆笙不当真,他便似口头禅一般总是挂在嘴边说喜欢她。但是说着说着,最后连他自己都开始相信,他是喜欢顾忆笙的。
他是喜欢顾忆笙的,喜欢她的纯真与善良,简单和开朗。他对她那么恶毒,她却总像一个笨笨的球状小动物,一脚踢开后又会磨磨蹭蹭地爬到他脚边,讨好他。
无论他发生了什么事,生病或者意外,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永远是顾忆笙。
她还是很土,穿很丑的T恤和不合她身材曲线的牛仔裤,但是她有一个全世界最时尚的灵魂。
赵一芒爱顾忆笙。
赵一芒真的爱上了顾忆笙。
这个秘密他永远不会让她知道。
因为他真的爱她。他希望她有生之年,永远幸福快乐。
第十二章 {相信} 那爱情变美丽,因为我开始相信
【一】“我也爱你林朗。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从未曾改变。”
因为确定了顾忆笙的心意,林朗开始变得厚脸皮,几乎把她的小公寓当做了他自己的家,常常赖着不走。他甚至没有经过她同意就复制了一把房门钥匙,即使顾忆笙不在家,他加班后也会就近去她家睡觉。
顾忆笙打开房门第一次看到自己床上躺着一个人时吓得当即就尖叫起来,当林朗睡眼惺忪地从床上坐起来,挠着头问她:“鬼叫什么……”她惊讶得下巴差点当场就掉在地上。
顾忆笙抗议了几次,无果,后来渐渐习惯了他的神出鬼没。有一次刚洗完澡,围着浴巾一推开门,就看到林朗坐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着电视。他愣愣地望着她,往嘴巴里丢了两片薯片,咔嚓咔嚓咬得分外清脆,眼神百分之两百的无辜。
顾忆笙又羞又气地躲回浴室,在门后边对他说:“把眼睛闭起来!”
林朗乖乖闭上眼睛,可是嘴里却说:“有什么好闭的,你又没料……”
顾忆笙背对着他飞快地找衣服穿上,随手操起手边的书卷起来敲林朗的脑袋报仇:“关你屁事。”
九月末,顾忆笙终于得到一个独立跟踪采访的机会,为当月的O2做一个冬季时装发布会纵览的栏目。给赵一芒送饭时顺便虚心请教采访需要注意的各种事项以及之前需要做的功课,记过赵一芒撇撇嘴说:“这种事情有什么好准备的。”他很不满因为这项工作,顾忆笙有一个星期没有办法给他送饭。
顾忆笙回家后给林朗也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她要出去一周,三餐记得自理。林朗最近似乎很忙,他们有好几天没有见面,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也很疲惫。
“好的,那一个星期后见。”他没有像赵一芒那样表现出一点不舍,顾忆笙挂上电话觉得有点失落。
“少做作了,工作!”顾忆笙拍拍自己的脸给自己鼓劲,充满热情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去。
那场为期一周的国内最大规模的时装盛会在北京举行,届时全国最顶尖的设计师及各大时尚品牌将举办数十场的冬季新款发布会。顾忆笙在入口处媒体签到,拿到一大袋的资料,进入开幕式的会场后找了个角落的位置翻看资料袋,光是设计师的介绍就有厚厚一沓。她翻着翻着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再想仔细看时突然觉得后脑勺被人轻拍了一下。她抬起头,看到一个西装得体的贵气又英俊的男人坐在她的身边,眯着眼睛对她猛放电。
“林朗!”她又惊又喜,随即发现自己真是后知后觉,林朗作为国内最引人注目的新锐设计师,当然会被邀请参加这场盛会。他之前那么忙,也是为这场发布会做准备吧。
“你太让我失望了,我以为你会邀请我和你一起来北京。”林朗做了一个很伤心的表情。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对了,我昨天给你打电话你不是还在A城吗,怎么今天就到北京了?”顾忆笙问。
林朗无语:“你以为每个老板都像你们O2那么抠门啊?来北京还不让坐飞机,只报销火车票。”
“嘿嘿。”顾忆笙只懂傻笑。
接下来的五天,是让顾忆笙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的五天。各种风格的华丽美服轮番上阵,漂亮高挑的模特在T台上都美得像天使或者帅得像骑士。
工作之余林朗拉着她走遍了北京有特色的大街小巷,尝遍了各种美食。他对她真是极好,处处为她着想,细心体贴地给她备好一切,又要做得自然不露痕迹,怕她觉得有压力。
在北京很容易看到漂亮高挑的女生,随便收拾收拾就像刚从T台走下来的模特或者大荧幕上的明星。有太多怀着明星梦的男生和女生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长成男人和女人,无数人的青春埋葬在这座拥挤的城市,只有极少数的青春落进合适的土壤,长出了绿色的枝叶,开出了硕大艳丽的花朵。
可是背后的眼泪与鲜血,又有谁知道呢?
林朗成了这次时装发布会的最大赢家,他的独创品牌“SIMOON”的设计风格广受欢迎,成功开拓了北京市场。
因为O2没有给顾忆笙飞机票的预算,所以林朗也买了火车票和她一起回来,不过他们打算提前在安城下车。
“去看看吧,回国后我还没时间回去过。”是林朗的建议。
顾忆笙给顾天一买了一套保暖内衣和一些北京特产,也想顺路带给他。他看到了一定会很高兴。
顾忆笙能很明显地感觉到这些年顾天一的变化,他似乎越长越回去了,开始像个小孩一样依赖顾忆笙,所以她一直想在A市能尽快站稳脚跟,然后把顾天一接到身边一起生活。
顾忆笙和林朗睡同一个包间的下铺,起先他们坐在同一张床上聊天,车窗外的暮色四合,天空呈现一种迷离的青黛色,语言就渐渐失了效。
车厢从喧嚣到安静,他们肩并肩地分享着同一个MP3的两只耳机。中铺挡掉了大部分的光,他们两人在微微的阴影里,林朗没有笑,但是他的侧脸和琥珀色的眼睛让顾忆笙心生温暖。
MP3里陶喆在唱:
我一直都想对你说
你给我想不到的快乐像绿洲给了沙漠
说你会永远陪着我
做我的根我的翅膀让我飞也有回去的窝
我愿意我也可以付出一切也不会可惜
就在一起看时间流逝要记得我们相爱的方式
就是爱你爱着你
有悲有喜有你平淡也有了意义
就是爱你爱着你
甜蜜又安心那种感觉就是你
…………
从北京到安城,林朗灯光下的样子,在顾忆笙的心中被一点点地定格。她想起很久之前他们一起去官岛秋游,回来的路上他们也是这样并肩坐着。每当她想起那个画面,很多感官上的回忆被轻轻唤起:夏末山野浓郁的绿色,空气里干燥的花草香气,途径暖水汀时从窗口飘进来的那朵紫色的小花。
顾天一见到顾忆笙和林朗高兴坏了,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
吃过午饭,离下午的火车还有三个多小时。林朗提议去街上走走。
他们漫步目的地走在安城又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上,路边的泡桐树仍长得郁郁葱葱,风吹过的时候叶子如同眼泪一般纷纷坠落。后来风气得有些大了,吹乱了顾忆笙的长发,她觉得有点冷,指尖冰凉,身体不由得轻微地瑟缩了一下。
林朗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很自然地伸出手拉住了她的手。
顾忆笙的手抖了一下,心跳又开始加快。她偷看林朗的表情,发现他微微侧脸望着前方,不让她看到他的表情。
是在害羞吗?顾忆笙低头微笑,从指尖传来的温暖源源不绝地传遍她的身体。
从一条林荫道到另一条林荫道,坐了两站公交车,顾忆笙发现林朗拉着她来到了他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景美初中部。她跟着他往前走,穿行在寂静的校园里。今天是“十一”黄金周的最后一天。
走到一个半圆形的建筑前,林朗对顾忆笙笑了笑,说:“到了。”
是那座他们相遇的小礼堂门口,白色的台阶,紧闭的朱红色木门,橘色的塑胶篮球场。
林朗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公交卡,插进门缝里上下划动了几下,门竟然应声开了。
“这一手你是在哪儿学的?”顾忆笙大开眼界。
“初中时喜欢打篮球,可是外面的篮球场常常被人占了。里面有个室内的篮球场,那时候我们常常偷偷进去打球。”林朗边说,边拉着顾忆笙往里走,黑漆漆的礼堂,少量的光束从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