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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国大案2》第五章 中国焦炭配额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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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30日,坐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被告席上的吴功阳真诚地向法官表白说:“我感到自己确实是犯法了,给国家、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让帮助过我的领导、家人遭到了伤害。我一直认罪,希望自己良心上得到一定的宽慰。我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希望能够得到轻判。”
    现年39岁的吴功阳6年前曾是商务部一位副部长的正处级秘书。案发前,他的职务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组组长。在商务部,吴功阳的仕途可以说是前途无量,但却因为受贿121万元而身陷囹圄。而与吴功阳同时落马的,还有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
    如果不落马,这两个年轻官员的前途可谓一片光明,提升为厅级干部应该不在话下。
    导致这两个仕途明星落马的,是我们普通百姓听说过但却很少有人了解底细的“进出口配额”。而把这两人拉下马的,是在中国进出口行业内一位神通广大的神秘富婆李霁月。而李霁月、吴功阳、孟丹等人引发的这一系列案件,也成为中国焦炭配额第一案。
    神秘富婆李大姐,中国配额皇后的前尘往事
    在讲述本案之前,首先要简单向大家介绍一下“配额”这个名词。所谓配额,就是为了保护国家产业而对某种产品实施进出口限制,并对产品规定的每年进出口额度。以焦炭出口为例,按惯例,焦炭出口量每年由国家发改委确定,再由商务部采取申报制实施分配下达到各企业。如2004年,由于国内对煤炭的大量需求,中国对外出口的焦炭配额从上年的1500万吨削减为900万吨。
    由于享受国家退税等优惠和国内外价格的差异,得到配额就等于得到大笔利润。因此,很多企业都希望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进出口配额,为企业获取更多利益。而掌管配额的人,如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这样的实权人物,自然成为各企业的“攻关”对象。正因为配额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以掌管审批大权的腐败官员为“卖家”,各配额需求企业为“买家”的“配额大战”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配额掮客”,李霁月就是这些掮客中赫赫有名的“配额皇后”。
    李霁月是一个神秘的传奇人物,她的传奇色彩在于很少有人了解她的真正底细,而且她更善于把自己身上蒙上一层神秘光环,并把这种传奇色彩发挥到极致,甚至孟丹和吴功阳这样炙手可热的人物都心甘情愿地供她驱策。
    李霁月祖籍江苏,1949年2月15日生于北京,从小在北京长大。关于她的家庭背景说法很多。不过,确切的信息是:1968年李霁月中学毕业后进入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4年后返京调至北京无线电仪器公司,并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1年。在这个期间李霁月结婚生子,她在外交部门工作的丈夫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并拥有国外工作的经历。
    此后,频繁跳槽成为李霁月最重要的职业特点。1983年李霁月调入北京微电子技术研究所,担任外经办主任,初次接触外贸工作。此后的职业生涯里,她再未离开外贸行业。在她眼中,外贸工作蕴涵了无限的商机,而做好外贸仅仅靠商业头脑、亦步亦趋是远远不够的。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特别是与上层的实权者和信息控制者的密切联系,会使得这项工作成为远景无限的聚宝盆。
    机会终于来了,1988年李霁月进入国家计委,机关生活让她积累了丰富的人脉,但仅仅两年之后,李霁月离开国家计委转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之后又于1995年转入中粮进出口总公司。进入中粮的第二年,李霁月出任中粮机电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首位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到达她职业生涯的巅峰。
    李霁月在中粮机电曾经风云一时,但在2001年8月中粮机电召开的股东会议上,她被免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务,改任公司总经理,集团另派人员主持工作。自此李霁月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实权。
    然而,失去昔日的权势后,外贸圈内却多了一位神秘的“配额皇后”李大姐。
    斡旋特批,分切焦炭配额大蛋糕
    手中无权的李霁月心中无比失落,但是,她非但没有退出外贸行业,而且在这个行业内掀起更大的波浪。
    2003年下半年,一个自营出口业务的薛老板找到在外贸界赫赫有名的李霁月,问李霁月能不能找关系搞些焦炭出口配额,并许以巨额回报,无所不能的李霁月答应下来。
    李霁月的另一个特殊能力在于,她能够把她所认识的人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她之所以答应薛老板,是因为她1997年在公园里晨练时,认识了一个在商务部工作过的人。随即,李霁月找到这位晨练的朋友询问,能不能介绍一个商务部具体分管配额的领导,她想“咨询”一下配额的相关事宜。那位热心的朋友随即在2003年秋天的一个上午直接把李霁月领进了商务部,领到外贸司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的面前。
    此时大权在握的孟丹39岁,是商务部里有名的美女处长,她的职责是管理国家工业品的出口,其中包括分配焦炭、稀土等资源型产品的配额数量。
    由于是同事的介绍,孟丹不好拒绝。加上李霁月提到经历上与孟丹相似,都长期从事外贸工作,对于李霁月咨询的焦炭配额的有关问题,孟丹认真作了解答。10分钟后,李霁月起身告辞,临走的时候,李霁月记下了孟丹的电话。正是这个电话,将她们继续联系到了一起。
    李霁月无疑具有前瞻的眼光,因为从2003年开始,国际煤炭价格持续走高,出口配额也越来越难搞。由于国际钢铁业需求激增,2003年中国焦炭出口达1500余万吨,接近全球贸易总量的60%。适逢此时,中国“为保护环境和确保国内供应”,对焦炭出口政策由鼓励变为限制。这个限制的杀手锏有二:一是当年10月到次年1月,商务部两度下调焦炭出口退税,从15%降为零;二是2004年的出口配额调整到900万吨。
    由于焦炭配额的缩减,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曾上书商务部,建议对贸易公司与生产企业实行竞标办法分配出口配额,具体由政府、协会、商会组成管委会监管。但由于相关利益人士的反对,此事不了了之。之前,焦炭配额的发放采取二次分配的方式,即由商务部先行将配额发放到各省商务厅和五矿商会,再由后面两机构按实际情况分发给各个企业。到2004年11月,商务部明令回收了这一分配权。
    国际焦炭价格应声疯涨至每吨400美元,比上一年同期翻了两番。
    毫无疑问,这一细微的变化背后,孟丹所在的工业品出口处对配额分配拥有更大的调配度和自主权。孟丹对焦炭市场的走势一目了然,是其工作特质决定的。李霁月清楚,焦炭配额分配制度有机可乘。看到焦炭配额分配制度有机可乘的人,不仅仅是她一个。当然,分管配额的孟丹更清楚。
    李霁月盯上了这块蛋糕,因为这块蛋糕后面有着不为人所知的巨大利润。每吨焦炭配额的“中间费”突然涨到180美元,差不多是焦炭销售价格的一半,这种利益的诱惑是无比巨大的。退居二线的李霁月自然不甘清闲,她利用已有的网络,为获得关键信息不惜一掷千金,孟丹这样的盟友她自然不会漏掉。
    2004年6月以后,商务部开始对焦炭出口配额统一进行分配,工业品出口处确定的配额数量要由司务会审议通过。而2004年下半年,商务部为避免与欧盟的贸易纠纷,一举增加400万吨焦炭的“调剂配额”。这种“调剂配额”是在正常程序外,为了支持西部开发,对中西部地区等企业经领导批示申请焦炭出口配额的。经过领导转批到外贸司后可以下达“调剂配额”,但下达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万吨。这种特殊情况的下达方式是:工业品出口处上报申请批件,批件经司长签发后送办公厅印发,将加盖公章的批件下达给申请的企业或部门,抄送企业所在地方的商务主管部门。这种不超过4万吨的批件,按程序可以不经过外贸司司务会讨论。
    这就是“调剂配额”特批件的程序。认识孟丹后,李霁月再次向孟丹咨询了办理特批件的详细过程,孟丹毫无保留地向李霁月介绍了情况。孟丹显然忽视了李霁月的能量,因为焦炭配额特批件的确不是一般人能够拿到批文的,就连孟丹也难以拿到。
    了解了特批件的程序,李霁月找到急需焦炭配额的山西焦炭集团等4家企业,办理了申请焦炭出口配额的文件。2004年7月,李霁月多方斡旋,找人请有关领导在4家企业的焦炭出口配额申请上签了意见,递到了商务部。
    配额申请送到商务部后,最关键的部门就是孟丹所在的工业品出口处,如果卡在孟丹手里等于前功尽弃。李霁月找到孟丹,告诉孟丹自己上报了4个焦炭特批件,并告诉了孟丹申报配额的企业名称。李霁月千叮咛万嘱咐:“你帮助看着点,加快审批,别耽误了!”
    对于孟丹而言,这只是举手之劳。孟丹爽快地答应了,告诉李霁月说:“批了就告诉你,放心吧。”此时的孟丹已经不得不佩服这位神通广大的李大姐了,4个特批件就是16万吨,按照每吨180美元的“中间费”,16万吨的“中间费”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咋舌。
    2004年8月中下旬,孟丹打电话告诉李霁月,特批件已经审批并印发。李霁月连忙赶到商务部找孟丹去拿批件。
    配额批复是机密级文件,按正常程序,焦炭出口配额下达文件的下发规则是:文件经领导签发,由办公厅核稿后送文印中心印发。其中涉及地方企业的,由商务部办公厅通过机要或电子交换系统交换至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并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涉及中央管理企业的,由外贸司直接通知企业凭介绍信或其他证明领取。虽然商务部没有规定禁止企业自己来取,但取批件的单位应出具介绍信或证明方可领取。
    也就是说,按照李霁月的身份,是不允许领取批件的。但是,李霁月却顺利从孟丹手里拿到了批件。拿到批件后,李霁月把这4个企业的配额给卖了。李霁月当然是老油条,她让企业看了文件,把钱赚到手后,就把文件销毁了。
    在办理这4个配额文件过程中,李霁月并没有给孟丹送钱。
    但是,李霁月是个“懂规矩”的人,当她从山西赚到钱后,自然不能忘记分一杯羮给孟丹。2005年初的一天,李霁月请孟丹吃饭后,带着孟丹来到李霁月母亲当年的一套小小的住房内,随手从衣柜里取出20万元人民币装入1个纸袋中,对孟丹说:“先给你20万,你拿去补贴家用吧。”
    孟丹推辞了一下,但后来还是拿了。其实孟丹并不想要这个钱,但是,如果不拿这个钱就等于得罪了李霁月。孟丹觉得,李霁月的能量太大了,得罪李霁月会得罪很多人,以孟丹的处境是不敢得罪李霁月的,加上自己确实帮了李霁月的忙,所以她只好拿了这笔钱。正是这20万元,把孟丹这个前途光明的女处长,推进了无底深渊。
    当然,孟丹想不到,后来检察机关在李霁月这套小小的住房内,竟然查出现金3000多万元。孟丹更想不到,仅仅过了不到1年的2006年年初,孟丹还没来得及使用这20万元,李霁月就被山西的下家供了出来。在李霁月因涉嫌非法经营和行贿受到中纪委调查时,李霁月立即告诉了孟丹。惶惶不可终日的孟丹第二天就约见了李霁月的儿子,把那20万元交给了李霁月的儿子。
    但是,此时退赃已经晚了三秋。接受讯问时,李霁月还是把孟丹供了出去。2007年4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孟丹有期徒刑10年。一个前途光明的女官员就这么轻易落马了。
    拉秘书下水,53万元撂倒仕途明星
    在孟丹被判刑两个月后,站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的,还有孟丹的同事吴功阳,这位当年副部长的秘书,也是被李霁月撂倒的。在这条焦炭配额链条上,吴功阳被拉下水的原因与孟丹一样,多少有些心酸和无奈。
    吴功阳是江西寻乌县人,1985年的高考让他鲤鱼跃龙门,考入杭州商学院会计系。1989年,大学毕业的吴功阳步入仕途,到商务部的前身外经贸部工作,先是被派驻北京市平谷县外贸公司基层锻炼,之后他的仕途一路平坦:1990年10月调入经贸部人事教育劳动司,7年后升任主任科员。1997年9月又到对外经贸大学攻读法学硕士。毕业后,吴功阳顺理成章地成为外经贸部人事教育劳动司办公室副主任。之后,他又凭借自己的努力成功地转型,担任商务部办公厅副处级专职秘书。2001年6月份,吴功阳成为某副部长的正处级专职秘书。案发前,他被调到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担任信用组组长。全国整规办作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牵头单位,经国务院授权成立于2001年4月。这个临时机构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均由商务部委派。
    李霁月能玩转吴功阳,在旁人看来是很难理解的事。但有一个细节很少能够引起别人注意,当时吴功阳身怀六甲的妻子遭遇一场车祸,吴功阳需要钱。而李霁月所需要吴功阳帮助的,是吴功阳能够使孟丹初期完成的批文报表,呈至商务部高层手中并顺利获得批示。
    吴功阳是2001年下半年认识李霁月的。当时李霁月来部里找副部长,副部长不在,他们就在聊天时认识了。
    这次见面,李霁月和吴功阳聊了很多事情。李霁月问起吴功阳的收入和花销时,年轻秘书吴功阳表示自己靠工资吃饭也没有什么钱,所以经济上还是比较紧张。在聊天中,吴功阳无意中还说起副部长的女儿向自己借过钱,当时李霁月没什么反应。但是不久后的一天,李霁月来到吴功阳的办公室,悄悄给了他一个信封。这一次,李霁月自称是副部长女儿的干妈,是专程来替干女儿还吴功阳钱的。因为在办公室也不好推辞,吴功阳就收下了。
    等李霁月离开,吴功阳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10万元人民币。而事实上,当时副部长的女儿仅借了吴功阳5000元。
    借出去5000元,李大姐却还回来10万元,吴功阳很清楚这差额中的含义。
    果然,此事过后两个月,李霁月来找吴功阳了。李霁月的要求是让吴功阳替某公司申请一些汽车进口配额。吴功阳没有找副部长在申请文件上签字,而是凭着自己是副部长秘书的身份,直接和机电司打了声招呼。最后某公司的申请文件被批准了。
    顺利地办完这件事没多久,李霁月再次找吴功阳帮忙替另外一家公司申请一些汽车进口配额。李霁月私下把申请文件交给吴功阳后,吴功阳利用职务之便把这份文件放在要报给副部长的文件里。最后,这份申请文件副部长批了,并按照正常的程序走到了机电司。
    据业内人士透露,炒卖汽车进口配额利润大得惊人,一张工本费只有10元的进口汽车许可证,在黑市可被炒到十几万元。2004年11月29日,“河北第一贪”李友灿就是因为倒卖汽车配额受贿被判处死刑。李友灿是河北省外贸厅副厅长,他在3年内将1249个汽车配额提供给别人,竟然受贿4723万元。日均受贿5万元,创下了“全国纪录”。
    没有确切数字表明李霁月倒卖了多少汽车配额,但毫无疑问李霁月在倒卖这些进口汽车配额过程中赚了大钱。但李霁月并没有忘了给她利润的人,2002年底的一天,李霁月约吴功阳在地坛附近的一个茶馆见面,李霁月把一个纸袋给了吴功阳。两天后吴功阳打开纸袋一看是,里面是20万元。
    2003年年底,李霁月渐渐退出汽车进口配额的倒卖,因为当时中国履行WTO议定书的承诺后,逐步取消机电产品配额的管理措施,使得这一交易无厚利可图。
    2004年开始,随着焦炭配额的紧俏,李霁月找到吴功阳说:“现在进口汽车配额在市场上不紧俏了,而焦炭配额很热,你能不能帮我找一家做焦炭的公司?”吴功阳当即答应下来,后来吴功阳通过朋友给李霁月介绍了东北一家从事焦炭贸易的集团公司,李霁月自己联系了了山西焦炭集团等4家公司。李霁月通过运作,请领导在申请焦炭配额文件上签了字。
    焦炭出口配额的审批不是副部长的权限,所以李霁月把有领导签字的申请文件交给吴功阳后,吴功阳按照商务部内部要求把装有这两份申请文件的信封上贴了条形码,放在了部长的交换信箱中。过了不久,申请文件批到了外贸司,外贸司也最后批准了每家公司各4万吨的焦炭配额。
    事后,2004年9月的一天,李霁月约吴功阳吃饭,饭后,李霁月交给吴功阳一个纸袋,里面是23万元。前前后后,吴功阳收到李霁月给他的53万元人民币,这些钱吴功阳一部分用来装修新房,一部分投资到他的朋友开的公司。
    职权换金钱,受人钱财自己遭灾
    除了收受李霁月的53万元,吴功阳还在斡旋配额的过程中收受了另外4人的68万元,共折合人民币121万余元。这4个人找吴功阳都是为了汽车进口配额。
    吴功阳认识阿依古丽与认识李霁月很相似,阿依古丽是在她找副部长时与秘书吴功阳认识的,接触过几次便熟悉起来。阿依古丽与李霁月一样出手大方,在求吴功阳办事之前就重重地投入了一笔。2002年8月的一天,阿依古丽约吴功阳在江苏大厦吃饭,临走时阿依古丽给吴功阳一个纸袋,说给小孩以后上学用,吴功阳推辞了一下就收下了。吴功阳把纸袋拿回家后一看是15万元,吴功阳明白,这15万元是为了铺路子。
    吴功阳没有猜错,2002年底阿依古丽的公司就以新疆残联的名义向商务部申请汽车进口配额,她提出让吴功阳帮她。吴功阳把阿依古丽的申请文件转给了副部长,副部长批示后,文件按正常程序走到了机电司。事成之后,阿依古丽也没亏待了吴功阳,她以送给孩子玩具的名义给了吴功阳一个手提纸袋,里面是20万元人民币和900美元。
    拿到阿依古丽两笔钱,吴功阳将第一笔用于炒股,而第二笔20万元还给了他的哥们关大海。此前,他向关大海借了21万元人民币购买了汽车。关大海原是商务部下属的一家贸易公司的副总经理,因为工作关系两人相识。2002年下半年,关大海的公司申请外贸进出口权,申请文件递到商务部后,他托吴功阳帮他协调一下这件事情,让申请尽快批下来。在吴功阳的协调下,缩短了备案的日期,这家公司的申请很快被批了下来。事后吴功阳得到了3000美金。后来,吴功阳在很多事情上帮助过关大海,2005年初,得知吴功阳要装修房子的关大海,送来5万元人民币。
    秘书的职业是手眼通天的,在很多人眼里也笼罩着一层神秘光环。2003年,一位汽车销售公司的老板想成为法国一家汽车公司在中国的总经销商,在请法国公司的代表吃饭时,吴功阳以商务部副部长专职秘书的身份作陪。事成之后吴功阳得到了1.7万美元。
    陪着吃一顿饭就能得到1.7万美元,不能不令人吃惊。
    秘书的能量不仅仅如此,因为能够直接接触领导,秘书能够直接给领导递材料,这其中包括一些很有见地的文章。吴功阳在外经贸部人事司工作时,曾去厦门大学招收应届毕业生,认识了一个叫叶小天的年轻人,叶小天分配到商务部下属的某国有大型企业工作后,担任汽车贸易部副经理。叶小天对中国汽车市场很熟悉,吴功阳觉得他对汽车贸易业务很有眼光,因此两人常在一起探讨业务问题。叶小天提出想在领取汽车配额方面更加方便,吴功阳让他写一些关于他们公司在经营汽车方面的情况给主管司局和部领导看,这样有利于他们公司的形象。过了不久,叶小天就写了一份他们公司关于汽车进口方面的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经过签批后,报到了商务部,后经过吴功阳转给了副部长,副部长批给了机电司,让他们作参考。客观地说,这份报告对叶小天在商务部的影响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叶小天当然不能忘记吴功阳的提携,2004年吴功阳做专职秘书的最后一年,叶小天送给了吴功阳1.3万美元。
    老老实实做事,明明白地做人,受人钱财替人办事,一直是吴功阳的处世原则。但是,这种原则在一个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上体现出来,往往成为慷国家之慨。直到被逮捕后,经过长时间的反思,吴功阳才认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在法庭上,吴功阳哽咽着说:“今天站在这里,我感到很惭愧。做专职秘书前两年,我工作一直很努力,后来是我自身原因,思想上有所改变,法律意识淡薄了,有些事情当时在做的时候,很少向法律这边想。通过一年多的反省,感觉自己做的事情是不对的,给社会国家造成特别大的危害,特别是帮助过我的领导、同事,还给我的家人带来了伤害,所以一直以来我是认罪的,我认罪是因为希望自己在良心上得到一丝宽慰。我愿意受到法律的惩处,希望将来能够重新回归社会,为社会和国家做点事。”
    2006年春节过后,李霁月被双规后供出了吴功阳。2006年3月26日,刚刚到单位上班的吴功阳被中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2007年7月4日,吴功阳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事发山西,一根绳子拴住一串蚂蚱
    孟丹和吴功阳出事是李霁月“咬”出来的,那么,又是谁咬出来李霁月的呢?
    以李霁月为中枢,围绕机电、焦炭进出口配额发放的寻租链条有两端:一端是发放和管理配额的外贸系统官员,另一端则是各地使用或倒卖配额的企业。
    李霁月倒卖焦炭配额的销路主要在山西,在山西市场,李霁月首先接触的“下家”是范萍,范萍时任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兼国际贸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下半年,李霁月计划“倒卖”4万吨配额给范萍,前提是按三七开,李霁月要“拿大头”。
    但一开始,范萍放弃了这笔买卖。她在山西的神通广大是超过李霁月想象的。她曾是山西省商务厅焦炭出口协调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这里正是山西焦炭企业领取出口许可证的必经之地。如此不公的买卖在当时范萍是看不上眼的。
    但是遭拒的李霁月并不恼怒,她有足够的耐心。生意场上的博弈,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合作只是时机的问题。
    果然,2004年11月商务部回收了配额分配权之后,范萍从省商务厅获得配额的渠道中断了。她不得不再次建立起与李霁月的关系。这一次,李霁月笑了。
    在持续两年的合作中,李霁月一共向多家企业倒卖了16万吨焦炭配额,其每吨“中介费”最高近200美元,最低也有14美元。
    那个时候,正逢商务部与欧盟就贸易进行多边谈判。由于中国的焦炭占到全球市场的60%以上,国内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国际市场的重感冒。
    震惊全国的“焦炭配额第一案”事发偶然,其导火索是2005年6月7日山西焦炭集团董事长牛新民涉嫌索贿受贿被拘,同年12月2日被捕,随后牵出范萍。通过对公司账目的追踪,牵出一系列涉案人员,其中包括李霁月。之后,李霁月又牵出了孟丹、吴功阳。涉足焦炭配额的20余人纷纷落马,仿佛是一条绳子牵出了一串蚂蚱。
    2006年春节后不久,李霁月被“双规”,其后被捕。专案组对李霁月母亲住过的那套40多平米的房屋进行搜查时,查获大量现金。拆开一看,专案组成员顿时傻了眼:这些被普通纸张包裹着的都是人民币和美元。
    现场随即被封存,并由中纪委专案组指定办案的河北省检方以及银行人员共同看管。在由银行专业点钞员清点现场时,检方人员还配备了24小时的现场录像。银行特聘人员点了共计一周,才点清楚这个小公寓藏有的现钞达到3000多万元。
    这3000多万元大多是通过倒卖配额获得的。李霁月每次向“下家”收受大量现金后,便把钱运到这里。除了上述现金,专案组还查封了李霁月大量银行存款、外币现钞以及金条、房产等,共计1亿多元。其中李霁月拥有的一套200多平方米的豪华住房,均价在每平方米2万元以上。
    2006年12月,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李霁月行贿和非法经营两项罪名,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个人财产则被全部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