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被捕之后,最先来找我的,是优优的大姐。
她是让阿菊陪着来的,在优优被抓的第二天中午敲开我的家门。人还没有进屋,优优大姐就屈膝跪在了门外的地上。
我和阿菊一道,扶起这个病弱不堪的女人,把她扶进屋子。我给她们倒了热水和饮料,但没人去喝。优优的大姐再次要跪,被我及时拉住。阿菊也在一旁不停劝慰,让她坚强一点,有话快说。
她们来此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优优。她们不相信优优会那样伤天害理,但又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面对这位只会以泪洗面的大姐,我也只能正面安慰: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公安机关自会调查甄别,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甚至以我浅薄的法律知识,向她们进行了如下讲解:即便公安机关有所疏漏,还有人民检察院认真把关。即便检察院认定优优犯罪,还要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法院审案子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还要组织合议庭一起商量。再说就算法院判了,也还可以上诉。上诉就有可能改判减刑,最多维持原判,加刑是不可以的。再说还有律师。律师都是最懂法律的人,会帮助优优据理申辩。
在我如此这般的开导劝慰之下,优优大姐渐渐平静下来。在我把这位半信半疑的女人送出家门的时候,我悄悄问了阿菊:“为什么优优姐夫没来,他难道不关心优优?”
阿菊也同样悄悄地,用最微小的动作,点了点头,说道:“她姐夫躲起来了。”
“躲起来了?”我表示惊疑:“难道他也牵涉进去了?”
阿菊摆手:“不是躲公安局,他是在躲凌信诚。他怕凌信诚派人找他还钱,要他那辆车子。原来凌信诚见了面也叫他姐夫的,现在优优干了这事,那还不成了仇人。”
我想也是,亲仇之间,常常只是一夕之隔。
关于优优的案子,我也通过分局的熟人,设法打听过侦查进展的内情。据一位办案民警透露,因为这个案子情节简单,证据充分,方向明确,没有第二个嫌疑人,所以很快就会侦查终结,提请起诉。估计检察院同意起诉,应不成问题。
果然,半个月后,我听说公安机关已将优优的案子移送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抓紧进行。据公安分局的熟人透露,此案因是针对儿童,且情节特别恶劣,所以惊动政府上层,已有领导同志专门批示,要求司法机关从重从快,尽早审决,及时宣判,以安定社会,安定民心。
就在优优被公安机关提请起诉不久,凌信诚从医院回到家里,仇慧敏也刑满到期释放出监。乖乖的葬礼一直在等他的母亲,等她恢复自由之后,才在西郊万安公墓举行。参加乖乖下葬仪式的,除了凌信诚与仇慧敏外,只有照顾乖乖的保姆,和专程从上海赶来的姑妈。
姑妈在北京住了一周,天天陪在信诚左右。在姑妈返回上海的第二天仇慧敏打来电话,提出想来信诚家里,看看乖乖住的地方,和孩子生前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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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慧敏是独自一人来的,她在乖乖住的那间屋里,看了儿子的小床,儿子用过的被褥,和儿子的每一样玩具。那些玩具有些还是新的,刚刚买来未及拆封。那些被褥用手摸摸,尚能感到些许余温。看着她将孩子的遗物遗像抱在怀里,—一摩拳,那位一直陪伴乖乖的江苏保姆,禁不住失声痛哭。凌信诚也同她一样,泪流满面,哀伤已使他的面色枯槁,眼大如灯。
仇慧敏也掉了眼泪,但只是啼嘘几下,没有放声。比起保姆和信诚,她已有了更多的镇定。那天她和凌信诚坐在宽大的客厅里,进行了久违的长谈。从孩子的音容笑貌日常起居谈起,那些彼此会心的回忆,伴随着硬咽与叹息,将两人的关系重新拉近。毕竟,他们过去曾有一段共同的快乐,现在又有共同的悲伤,他们都深爱着同一个孩子,那孩子是他们的见证和结晶。
长谈之后,在分手告别的时候,凌信诚不忘提到:他父亲生前承诺过的那笔三百万元的钱款,他会马上兑现。他让仇慧敏给他一份现成的存折,他好把这笔巨款直接存到里面,免得彼此现金授受,还要费时—一清点。
而仇慧敏对这笔钱款,似乎并未表现出应有的热衷。她告诉信诚,当初她想用孩子换钱,是为拯救舅舅的工厂,舅舅从小养她成人,她既受深思就该反哺。可现在舅舅的企业已将破产,那钱投进去也是白投,顶多便宜了那帮如狼似虎的债权人。仇慧敏说她现在关心的只是信诚,她很想为他做点什么,只要能让他开心,只要能让他的身体和精神,尽快复原。
凌信诚对仇慧敏的关心表示了感谢,也希望她好好保重,不要被忧伤纠缠。分别时他起身把她送到门口,在开门前这位初恋情人突然拥抱了他。
凌信诚一动没动,任凭她抱着自己细瘦的身躯,任凭她亲吻了自己的脸颊和脖子,他听到她轻柔如丝的耳语:“你想让我再给你生一个吗,再生一个和乖乖一样的儿子?”
凌信诚没有回答,但他抬起双手,轻轻地抱了一下仇慧敏。他用这样的动作,表达了他的感谢。只是感谢而已。
凌信诚在与仇慧敏见面的次日,便派人为她办理了三百万现金的人户手续。那天晚上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与仇慧敏见面的事情,然后说到了优优。
他问我是否知道优优的案子有何进展,优优是否已经承认作案。他同时表示相信公安机关会进行细致的调查,因为到了法庭一切要凭证据说话。但他并未对我掩藏他的心情,他说他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有个念头作怪,总让他满心希望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最终证实凶手不是优优,他说虽然乖乖人死不能复生,但如果此事与优优无涉,他的内心会好过许多。
我理解信诚的心情,我明白他还爱着优优,所以他的直觉到目前为止,依然被这种感情控制,他不相信优优会杀他的儿子,他不相信优优会干这事。
我毕竟不是公安人员,我毕竟不是办案民警,对他的直觉我无法呼应或者反驳,无法表示是与不是。我只能冠冕堂皇笼而统之地劝他相信法律,以证据为准。我告诉他案子已经送到检察院去了,法院不日就要开庭。这种案件按规定一律公开审理,到时一切证据都会公之于众,一切真相,都会随之大白。
在与凌信诚通话的翌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了检察院打来的一个电话,他们说件事情,是关于优优的案子,希望我能过去一趟。我放下电话之后没有耽搁,立刻接对方在电话中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检察院办公的地方。在一间相当正规的接待室里,我受到了检察院一位官员的接待。尽管我一路上预想了多种可能,但那位官员话一出口,还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请问您与凌健安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丁优是什么关系?”
那位官员这样问我,我想了一下才镇定回答:“我们算是朋友关系吧,普通朋友的关系。”
官员提出希望看一下我的身份证,我同意了。他看完身份证后向我问道:“您就是那位作家海岩吗?”
我说:“对。我因为要写一部小说,描写外地青年在北京打工的成长和遭遇,所以经人介绍,认识了丁优,对她进行过几次采访……”
我这样说明我和优优认识的过程,意在让对方了解我们彼此的关系,但在这位检察官听来,我也许犯了怕被连累的嫌疑。
检察官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腔调也是例行公事,他说:“凌健安被杀案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现已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指定辩护人。现在,本案犯罪嫌疑人丁优委托你担当她的辩护人,你同意接受这个委托吗?”
我吮地一下愣了,愣了半天不知该如何表态。我知道为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辩护,早已不算什么丑事,但我还是万分踌躇,因为这样一个差事实在非我所长。
但我对优优,确实交往已久,已经真的成了朋友。作为朋友,特别是她一直以来以兄长事之的朋友,我也不便一推了之。
那位检察干部,继续不动声色地发问:“你接受吗?”
我在慌乱中下意识地点头,却又提出一个要求:“我没干过这种事情,所以,我想在我决定接受之前,能否当面见见丁优?”
检察人员马上回答:“可以。你回去等我电话,我安排好了马上找你。”
我没想到现在检察机关的效率竟然快得出奇,当天下午,其实也就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我接到检察官的通知,同意我下午到分局看守所去,会见优优。
我和优优的会见安排在一间看上去是专门为会见而用的小房间里,优优被带进来时我吓了一跳,她比我上次见她,至少瘦了十斤,身子突然变得异常娇小单薄,只是脸上气色比我想象的要好,进屋见我在座甚至还咧开嘴高兴地笑了。
她主动开口:“大哥你来啦。”
我站起来答应:“啊。”然后说:“坐吧。”
我们隔桌而坐,优优又笑,像见了亲人似的。她说:“谢谢你来,海大哥。”
我也笑笑,说:“你还好吗?”
她说:“啊,还好。北京的警察,总归又不打骂人的。”
我不再闲聊,介入正题,我说:“你请我当辩护人的事,检察院和我说了。我是觉得,我不是个专业律师,我对法律……”
优优打断了我的推辞:“海大哥,我不是请你当律师,我只是想见见你。”见我愣了,她又说:“我是想求你帮我找个人,让他来为我做辩护。”
我很是意外,怔怔地问道:“你想找什么人,为你做辩护?”
“我想找周月,我想让他给我做辩护。我怕通过检察院的人去请他,他肯定不来的,所以我就想起了您。我想请您替我找找他,替我好好求求他,我想他也许会来的。你是个大作家,说话能说到点子上。”
我有些不解地问:“可周月也不是个律师呀,你为什么不请个专业的律师呢。如果你没钱请不起,法院是可以为你请个免费律师的。咱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像你这种……”我刚想说“像你这种要判死刑的人”,可话没出口又收住了,支吾了一下改口说:“像你这种情况的,法院必须要请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为你义务辩护的。”
优优低了头,说:“可我就想让周月来辩护。我想了好久好久了,我想也许是我欠了信诚父母的两条命,所以老天爷非要罚我死,让我到阴间给他们当牛做马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就想请周月来,不管他辩得成辩不成,至少我还能见他的面。”
尽管我面对的是一个杀人犯,尽管这个人已不是我心目中那个善良耿直的小女孩,但当她说到她的偶像时,那种闪闪发光的眼神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感动的东西的。我想优优的故事再一次证明这个世界上,很多已被我们认识的东西其实都是虚幻的、表象的、暂时的和易变的,就像我看到的优优和想象的优优,与真实的优优,竟有多么不同。
但我毫不怀疑优优对周月的情感确实出自真心实意,那情感的动人之处,恰是在于精神之恋的那份纯洁,在于那份纯洁竟然保持得如此持久。也许正因为优优对周月只是一种精神爱慕,所以这种爱慕和追求,才始终美丽如初。
我答应了优优的请求,答应替她去找周月。但在会见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向优优问道:“难道,你不想见见信诚?”
优优思索了一会儿,最终摇了摇头。
“信诚一定恨死我了。”她说:“我是他的一颗灾星!而且平时又对他那么任性,我们……也许命中注定,没有缘份。”
我从看守所出来,按照优优说的地址,直接去了公安局XX处。在传达室值班的那人,果然是个矮矮的老头。听说我要找周月,没打磕巴便说周月不在。我留了我的电话,请那位老同志代为转告,就说是有个名叫丁优的人要找。
当天傍晚我接到了周月的电话,他说他下午外出办事刚刚回来,问我是谁,是不是找他。我说我是丁优的朋友,丁优有话托我向你转达,你能不能出来,我们见面谈谈。
周月没有犹豫,当即一口答应,这态度多少让我出乎意料。我们约了见面的地点,我不知有意无意,依然约了那家名叫“平谈生活”的酒吧,依然相约在吧台见面,我说我手里拿着一份北京晚报,那就是彼此识别的标志。
这天晚上我用两年前和优优第一次见面。的接头方式,见到了周月。周月身穿一身便衣,高挑的个子,略黑的皮肤,头发短短的,还用发胶微微喷过。他的样子让我和优优的感觉非常接近,觉得他像个韩国或日本的偶像歌星。我想也难怪优优在十四岁那年第一次见到这小子时便爱上他了。周月这样子走在街上,确实能让每个少女回头动心。
我们依然选了我和优优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僻静的座位,要完饮料后我先做了自我介绍。在周月介绍自己之前我便开口问他:你还在XX处实习吗?周月略显惊讶并用警察特有的警觉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在那儿实习?当然,毫无疑问,我回答他是听优优说的。周月先是点头继而摇头,说道:我已经毕业了,刚刚分到那里。
与周月的交谈让我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么痛快就同意和我见面,周月是从王科长那里知道了优优被捕的消息。昨天下午他受王科长指派,前往分局了解忧优的案情,目的是想看看能否从优优口中再挖出些有关信诚药业公司秘密帐簿的线索。分局的一位同志简单介绍了基本案情之后,就抱出一堆案卷材料让周月自己翻翻。那些案卷材料记载了优优涉嫌毒杀幼儿的全部侦查过程及相关结论,从现场勘查和搜查记录到物证清单到证人证言到医院的化验证明,还有优优自己写的交待,交待她在案发当天的活动及行踪及接触的人物,整个卷宗材料齐备完整,目录分类让人一目了然。
厚厚的卷宗,庞杂的材料,大多与周月他们受托侦查的受贿案无甚关联,因此俱是草草浏览,一翻而过。但最后翻到优优亲笔所写的交待材料时,周月的手指却突然慢下来了。引人注目的并不是那些有关一天行程的重复杂芜的叙述,而是优优娟秀流利的字体。那字体是那么亲近,似曾相识,跃于眼前满目详熟,少年往事呼
之欲出。
他把其他文件如数交还分局民警,只把优优这份亲笔材料复印一份,说要借走看看。但他当晚并未把那份材料带回处里,而是悄悄带回了他的单身宿舍。他反锁房门,从床下拖出自己的皮箱,从箱底翻出一个牛皮纸袋,从纸袋里倒出一大堆厚薄不一的信封。他从一个信封中取出一封信来,将上面的字迹与他从分局带回的那份材料在灯下对比。接下来他又一连打开好几个信封,把那些用不同纸张书写的旧信—一展阅,目光中的惊疑慢慢凝固,优优的来龙去脉渐渐清晰,他至此方知她为何素不相识却要自告奋勇到公安医院护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怎会想起带他去拳击馆激活记忆;为什么一次次跑到他的单位来找他看他,她看他的眼神何以总是欲言又止……
在我和周月这次的见面中,他并没有告诉我他一直保留着优优寄给他的那些情书。除了第一封约他去观瀑亭见面的信被洪教练发现将他斥骂一顿,搞得他不得不当众将信撕碎之外,后来的信他都悄悄读了,然后悄悄地收藏起来。他在仙泉没有家人,没有亲戚,他的生活只有拳击,只有洪教练,只有拳击队里那些同性的伙伴。这个给他写信的女孩,是第一个走进他内心的异性,是第一个让他对爱情产生憧憬的人。
第一次和我见面的时候,周月没有提到这些隐秘的少年往事,但他整个晚上都显得情绪伤感。我们坐在“平淡生活”的那个角落,守着与两年前并无二致的烛光,我告诉周月,优优就是在这里向我讲述了那个十四岁的黄昏;我告诉周月,六年之前,他曾放弃过和一个女孩的观瀑亭之约,那女孩为此伤心了很久;我告诉周月,优优当年离家出走,来到北京,实际上是一次为了爱情的私奔,因为她所爱的那个男孩就在北京,那个男孩就是你,你就是优优心中的爱人!我还告诉周月,优优三个多月在公安医院日夜陪护,身心关怀,你的记忆最终复原,你最终能够重返工作岗位,重返社会,优优功不可没,其中细节,有那位身在异国他乡的洪教练可以证明;我还告诉周月,优优不能忍受那个孩子,有一个本质的原因,那就是她对深爱她的凌信诚,始终无法全心深爱,而这其中最大的障碍,是你在她的心中始终割舍不开。当然,她走上犯罪道路有多方面原因,她的特殊的经历,思想和个性的弱点,都是导致她毁灭的原因一但无论如何,这种畸形的爱情——对你的和对凌信诚的爱情——一定程度上选择了她畸形的心态,畸形的人生。
周月沉默地听着,脸上没有表情。只是一声不响地喝着啤酒。这让我无从判断他的内心——他对优优,爱与不爱,是否惋惜,是否同情。在长久的冷场之后,我忍不住打断他自始至终的沉默,严肃地问他是否接受优优的委托,为她出庭辩护。
周月没有答复。
他说:“让我想想吧。我需要想想。”
我有点失望,但我不能勉强。
而且,设身处地的考虑,一切又都可以理解。周月毕竟是个警察,法律规定除律师之外,只有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被告人的监护人及亲友,才有充当辩护人的资格。而周月算优优的什么人呢?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又是什么性质的朋友?是普通朋友还是男女朋友?周月一旦站到法庭的辩护席上,他就要对他的上级,对他的组织,对所有人,把这个关系说清。
两天之后,我没想到的,周月竟然真的去了看守所,还是在那间专门用于会见的房间里,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丁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