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这里:你十八岁被指定为特别记者……”
“对不起,是特邀记者。”
“有什么不同?”
“特邀记者是非本职记者。由于特殊需要,临时或者偶然地充当记者”你对中国行政编制的知识相当初级。我有闲工夫的话得从ABC给你补课。
“当时你是少尉军衔?”
“是的。”
“为什么会指派你做特邀记者?”
“中越一干起来记者不够。”我讲了你不会相信,我是主动申请得到这个职位的。
“你主要的功用——比方说,你专门做哪方面的报道?”
“这可没一定。见到什么就报道什么。”
“以什么方式把报道发回你们的总部?”
“嗯?”当然不会用谍报装置。
“我是问,你所做的报道,当然要以最快的通讯渠道送往总指挥部……”
“噢,你是这个意思。”你想打听我军的通讯系统?“我不属于报道战斗实况的记者。我主要的任务是撰写英雄人物。比如一篇两三万字的报告文学,写一个烈士的成长史,牺牲经过。你读《纽约人》杂志吗?”
“不读,很抱歉。”
“没什么……”
“我一直想订它,可是时间不够。”
“那是。这年头谁时间够?”大概你是词汇量不够,趣味也不够。你这样的人家里,在马桶旁边放个小杂志架,上面插着“MONEY”“Reader’sDigest”,“PeopleMagazine”还有专门抓拍名人们最丑恶一刹那的“NationalEnquirer”,大概也会有整天搬弄好莱坞是非的“VainityFair。”
“《纽约人》杂志上时常出现的人物专访,跟我当时写的报告文学比较接近。”
“我能想象,大概那类文章相当有民族主义情感。”他认为他捉住了一点佐证,眼睛里出现了孩子气的自以为是。
“我认为该叫它爱国主义。”
“但这两个主义是一个主义。”
“那么你把你们著名的肯尼迪总统演讲中,那些鼓舞人心、煽动情感的词句叫爱国主义呢,还是民族主义?”你们的肯尼迪总统简直就是滥情,美国硬汉颇酷的滥情。
“我觉得你在这一点上有些糊涂。”
“是吗?”你这肥大火鸡似的糊涂蛋。你该去专职扮演圣诞老爹。满大街的圣诞老爹没一个有你形象好的。你那两个大红脸蛋若去摇一只铜铃,为“救世军”搜集人们口袋里的硬币,一天的铃摇下来,你准拎不动那只盛硬币的铅桶。
他在婆婆妈妈给我指出,我糊涂在哪里。
“你看,这是两个社会性质的分歧:共产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有制国家,如果以爱国名义启发国民的民族意识,跟一个私有制国家以爱国主义对国民的召唤,是性质不同的。难道你看不出这是两种性质?”
“我看不出,对不起。”
“没关系……”
“不过我想我们时间都有限——我的期终作业交不出来会有严重后果。”
“什么后果?”
“非常严重的后果。”你反正不担当我的任何后果。包括我去做“教堂耗子”、喝西北风,没有奖学金,抑或像里昂那样去卖肾脏等等后果。此类后果离我目前生活已非常近。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谢谢,不过你帮不了。”
“你确定?”
“我确定。”
“那我很遗憾。”
“我也是。”
沉默了一分钟,他又说:“你刚才说的严重后果……”
“没错。”
“能再讲得具体些吗?”
“对不起,今天我只能和你谈到这里。”你还要怎样具体呢?!别装着你不知道做个留学生是怎么回事:她交不出好的学期终结作业,就拿不到“A”,如果不是门门课拿“A”,哪个教授推荐也没用。我即便有天大魅力,从系里教授一路腐蚀上去,把当权人物一个不剩地腐蚀掉,我也不能保证他们敢给一个把期终作业写成糟粕的女留学生九千块奖学金。
他清了清喉咙,同时把领带松了松。松开的领口露出他粗壮的脖子,一早用刮脸刀刮过的脖颈上一片密集的鸡皮疙瘩。它们颗粒饱满,每一颗都大得惊人。这是火鸡的脖子。
“那么,你当时被指派为战场特别记者时,心情是?……”
“是特邀记者。”
“对不起。”
“没关系。”
他婴孩般纯真的眼睛飞快眨动几下。他心想,这女人真能瞎插嘴;这下好,我忘了我刚才说到哪了。
“你刚才问我,在当战场特邀记者时的心情。”
“对对对。”
“我心情很激动。”就跟当年你们敬爱的肯尼迪总统向他的祖国人民说:“别问你的祖国给了你什么,问一问你给了你的祖国什么”,我全身血液里也流窜着一股特殊的生物化学。那种生物化学可以使血液迅速升高温度,迅速达到沸点。这种“咕嘟嘟”沸腾的血液使人放弃个人准则的道义和是非,背负起他人的(他父亲他兄长他亲族他部落他种族他国家,总之,由无数他人组成的集体)道义和是非。你们敬爱的肯尼迪总统还要去裁决全人类的是非,干涉全人类的道义取向,在他进行这种他自认为崇高的裁决和干涉时,“我们可以背负起任何负担,跨越无论多遥远的距离”,他在这时赢得的拥戴是你们给予一位民族英雄的——那种坚信自己民族正义的民族意志的化身。我跟你们一样,听任浑身血液“咕嘟嘟”地开锅。坚信自己肩上背的不是被子褥子军用雨衣,而是民族的意志、民族的期望。民族已高于正义和非正义,敬爱的肯尼迪总统让你们别跟自己的政府过意不去,别去理论自己社会的是非,先把你们运过太平洋,去跟一帮黄皮肤、瘦小的陌生人玩命去。拳王阿里拒绝去万里之外跟陌生人玩命,便被他的政府以民族和国家的名义逮捕了。拳王阿里平常玩命的时候多了,因而他在此刻出现了非常质朴的是非观念:我天天揍的是有名有姓的对手;我凭什么去揍那些我压根儿不认得的人?我不能因为白宫和五角大楼那些陌生人想揍他们我就得揍他们;他们在热带雨林里跟我八竿子打不着,我犯得上跟他们玩命吗?白宫和五角大楼那种陌生人也跟我八竿子打不着,我犯得着为他们去玩命吗?再说了,去揍一帮没名没姓热带雨林里的陌生人,又有什么接头?!拳王的基本原则“TOBEORNOTTOBE”非常单纯明了——揍,还是不揍。他的基本原则为他做出最终决定:不揍。
“……多么有趣——越南人先后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尽管我们两国是敌对立场。”
“哈哈哈。”拳王阿里很英明,他知道山不转水转玩命的最终是白玩命,到头来发现揍错了人算谁的?他觉得你们这主义那主义有我什么事?我的事就是好好揍真名实姓,有鼻子有眼,跟我叫板的对手。糊里糊涂去接糊里糊涂的陌生人,对拳王来说,不大地道。
“当时你对中越边境冲突怎么看?”
“当时我就是想当英雄。”
“你不管正义是否在自己一边?”
“你呢?有没有怀疑过正义在握?”
“当时我不怀疑。”
“噢。”所以你的便衣同僚们就去找刘先生的别扭。把一个充满小布尔乔亚情怀的刘先生监控起来,让他在你们的望远镜焦距中行走和活动,在你们的窃听器磁带上谈公事和谈文学诗歌戏剧以及谈恋爱(刘先生在美国迫害共产党分子最激烈的时刻爱上了他的女学生),在你们的档案柜里荣幸地跟福克纳、海明威、赛珍珠做邻居,在你们的拘留室里头一次体验男性对男性的性袭击。“现在你还这么认为吗?”
“现在……”他的大脸蛋一僵,心想:怎么就轮到你来盘问我了呢?“你当时上战场有没有畏惧感觉?”
“有啊。”我挎着“五四”手枪,军装口袋揣着特别通行证,它能让我在登上任何一列火车时将它往列车长眼前一晃,说:给我弄个卧铺。那种“老子上前方打仗”的耀武扬威感觉还是挺棒的。
“有畏惧感就证明你潜意识里有反战情绪。”
“噢。”
“你认为你有反战情绪吗?”
“我倒不反战。我比较讨厌那一大群采访者。他们到了野战医院就把好吃的都吃了,好喝的全喝了。”
“都是些什么采访者?”
“什么采访者都有,冒牌的也有。”
大脸蛋倏然向我面前凑近一些。
“你是指冒牌的?那他们真实身份是干什么的?”
“他们真实身份是观光客。他们上前线是去观光的。”
他认为我态度不够严肃。或者俏皮得不是时候。
“你不认为他们中间有些是情报人员?”
“不会。”
“为什么?”
“智商差了点儿。”
“哦?你们中国什么样的智商可以做情报人员?”
“不太清楚。”反正你这样老跑题肯定不行。
“你认为你的智商够不够呢?”
“够什么?”
“够情报人员标准。”
“大概不够。”
“你很谦虚。”
“哪里。”
“你一共在前线写了几篇所谓的报告文学?”
“写了十来篇。”
“全发表了吗?”
“没有。”
“全没被发表?”
“没被全部发表。”
“哪一类的没被发表?”
“比方有这么一篇:一个年轻士兵是个孤儿,十九岁,他是他的老丈人把他养大的。他老丈人指望他到部队出息出息,见见世面,混成排长连长就回去娶他女儿。结果他上前线第三天就给地雷炸伤了。伤得没法娶他老丈人的女儿了。”
“为什么?”
“他反正是没法让女人生孩子了。”
“……噢,我说呢。”
“我采访他的时候,他说他对不起把他养大的老丈人。后来他就服了一百多粒安眠药。他在前线表现得非常英勇,是个非常优秀的小伙子。”
“你专门写这种事?”
他靠回到椅背上,觉得我若说的是实话,那可没什么劲。
“我对这种故事比较有兴趣。”
“为什么?”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我这个美国动作做得够不够纯正。他端起纸杯子,喝了一小口水。他想这个女人大概没什么审头,她没干过几桩上台面的事。这回轮到他偷看一眼手表,轮到他觉得日子难熬了。
“圣诞节真是很累人的一桩事。”他说。
“没错。”
“你们在中国过圣诞节吗?”他开始清理桌子,准备下班。
“现在时髦的年轻人都相互寄圣诞卡片什么的。也有人会弄棵圣诞树。”
“你和安德烈·戴维斯在北京一块儿去的那个圣诞晚会,有圣诞树没有?”
这小子原来很阴险。
“我没有跟安德烈·戴维斯一块儿去过圣诞晚会。”
“那你和他一块儿去了哪里?”
“我在北京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个叫安德烈·戴维斯的美国外交官。”
“难道我记错了?你不是说过你们是在北京认识的,是在一个很大的圣诞晚会上?”
“我没有说过我和戴维斯在北京见过面。”
“那你说过你们俩在哪里见的面?”
这个表面憨厚的家伙绝不像他看上去那么弱智。他把我脑子搅成了一锅糨糊。我一时竟想不起我曾经说的是实话还是谎话。不过根据我对自己的了解,我当时多半讲的是谎话。可我的谎话我现在要背诵不下来,事情可能对我不利。
“我们当然是在美国认识的。”
“在美国什么地方?”
“我到现在都对美国地理很无知。何况我刚到美国的时候。”
“是在马里兰州?”
“直到现在我都分不清马里兰州和密西根州有什么不同。”
“但我敢打赌你能分清马里兰州和北京。”
“没错。所以我一再告诉你,我跟戴维斯不是在北京认识的。信不信由你。”
“你上次说你和戴维斯是在马里兰州一条公路上相遇的。”
“直到现在,美国所有的公路在我看都一模一样。”
“印第安那和弗吉尼亚的公路,也一模一样?”
“啊。”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你和戴维斯是在北京认识的。”
“不会吧。”
“你意思是我们不会了解这情况?”。
“我的意思是我并没有在北京认识戴维斯。”
“也许你不认为那叫‘认识’。‘认识’得要点时间。是不是?”
“在中文里,认识就是认识。认识属于直觉。”
我开始在他脑子里搅糨糊。
我见他嘴巴一动,恐怕他又想在我们俩之间做思路向导。我忙大声说:“你懂‘悟’这个跟禅有关的字吗?”他嘴又一动,我忙着再次截断他:“等你懂了‘禅’中的‘悟’,就对我刚才讲的‘认识’没太大问题了。时间到了,我得马上走。我的教授跟我约了六点见面,他得给我的期终作业提修改方案。再见。如果我们在圣诞前不再见面,那么我提前祝你和你的全家圣诞快乐。圣诞到新年期间,我要离开芝加哥,所以也在这里提前祝你新年好。不必送了,请留步。”
我走了很远还在想我那二十响连发的道别和道贺。大块头便衣瞪着眼看我动作和嘴皮子一样麻利:穿衣、戴围脖,背上几十磅重的书包,脊梁领路飞快地退出那间审讯室,退出了长形的办公室。
回到牧师家,我看见牧师太太的留言,说她写了封信给我,已经搁在我卧室里——她从我房门下面的缝里塞进去的。
我当然明白那是什么信。撵房客这类事很讨厌,常常要伤和气。常常有一堆账要清算,而清算往往是靠扯皮来完成。扯皮就免不了两败俱伤。对于温厚的牧师太太,这样的事非常难为她。她知道不管我实质上多么厚颜,但表面上还是含蓄、柔弱的礼仪之邦女子,她花些工夫把话用电脑写出来,这样事情变得婉转不少。我想,既然是这样一封信在我房里等我,不妨晚些回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