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平壤、黄海两战之后,清王朝内部的主和派就企图借战败重开和议。不久,慈禧起用中法战争时被她罢职的恭亲王奕主持总理衙门。奕随即请求各国驻华公使出面调停。英国出于维护其在华利益的目的,向美、俄、德、法等国提出联合调停的建议,因未得到有关国家的积极响应而无任何结果。
日军侵入辽东半岛以后,清朝政府中的主和派又请求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出面调停。美国政府看到,如果日本继续扩大侵略,可能引起列强干预,对日本不利,因此,通过其驻日公使谭恩向日本政府提出议和建议。日本虽在军事上获得了胜利,但已出现兵力财力不足的困难,并预见到列强为维护其在华利益而进行干预的可能性正在增氏,因而表示不反对美国“友谊的仲裁”。不久,旅顺陷落,清廷大震。在美国的操纵下,几经磋商,清政府被迫答应派总理大臣张荫桓、署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赴日议和。这一屈辱求和的卖国行径,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有人甚至要求处死李鸿章,坚决反对议和。清政府迫于全国舆论的压力,加之对日本政府极为苛刻的议和条件难于接受,不得不一面求和,一面备战。
1895年1月31日,张荫桓、邵友濂到达日本广岛。此时,日本“山东作战军”正在猛攻威海卫,辽东日军正准备对牛庄等地发起进攻,气焰甚为嚣张。日本政府为迫使清政府接受其全部侵略要求,并在和议达成之前把陰谋霸占的地区拿到手里,便借口张、邵二人“全权不足”,拒绝与之谈判。伊藤博文竟指名要奕或李鸿章作为全权代表赴日乞和。俄国深恐日本损害其在东北的利益,于2月14日告知日本政府:“现在日本向中国要求割地是当然之问题,而俄国欲在太平洋沿岸获得自由通路亦非一日”。“日本要求割让台湾,俄国对此毫无异议。若日本放弃岛国之地位向大陆扩张版图,则决非上策。”①这就明确告诉日本不能同它妄图侵占中国东北的野心相抵触。日本政府一方面利用俄国这一立场胁迫清政府割让台湾,一方面又竭力掩饰其妄图永久霸占辽东半岛的陰谋。
2月中旬,清政府迫于威海失守、北洋海军覆没的紧急形势,通过美国驻华公使转告日本政府:中国政府已任命内阁大学士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授与一切全权。3月上旬,辽东清军惨败,京津危急,清廷更急于求和。13日,李鸿章与其儿子李经方等由天津启程赴日。20日,在日本马关的春帆楼与日方全权大臣伊藤博文开始谈判。当时,日本大本营虽已任命“征清大总督”和决定以其全部野战师团(包括以北海道屯垦兵为基千组成的第七师团和近卫师团在内,共计八个师团)侵略中国,准备进行直隶平原决战。但首相伊藤博文等毕竟看到了日军“大举出征,防卫几乎撤颈,是无视列强干涉的危险行径,因而极力主张在充分攫取侵略利益的情况下媾和。②在清王朝内部,光绪帝及帝党首要人物翁同和等人反对割地,主张以赔款为条件与日本达成和议。但多数大臣面对日方的强硬态度,赞成以割地和赔款两个条件求和。其实,当时屯驻于山海关内外的清军尚有二十余万人,日本企图以倾国之兵进攻中国,迅速夺取北京,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如果清政府有心抗战,即使北京失陷,也可迁都再战。日本侵略者越是深入中国,战线拉得越长,其侵略野心大与人力财力不足的矛盾必将更为突出,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斗争必将更加激烈,日本与其它列强之间的矛盾也势必扩大。因此,日本政府是不敢使战争旷日持久地打下去的。然而,昏庸的清朝统治者却看不清国际国内形势,更看不到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抗日积极性,在敌人的军事进攻和外交讹诈面前,迫不及待地期望媾和了事。经过反复争议,李鸿章于4月17日与日本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承认日本控制朝鲜;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和澎湖列岛;赔偿军费银二亿两,分八次交清;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四个商埠,日船可以任意航行各口;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建立工厂,装运进口机器;允许日军暂驻威海;定于5月8日在烟台换约。
《马关条约》关于割让辽东半岛的规定,激怒了俄国。俄国立即联合德国和法国警告日本退还辽东半岛,并限十五天内答复。在此之前,俄国已在东三省边境屯驻了数万军队,并有不断增兵的态势。这时,三国的军舰也纷纷在日本附近游弋,并下令保持战备状态。俄国所以不惜一战而进行干涉,主要是日本抢占了它准备抢占的地方。法国是俄国的盟国,同意与俄国进行武力干涉,以表示对盟国的支持。德国则另有打算,它之所以参与干涉,是为了在远东加深英俄、日俄的矛盾,减轻俄法同盟在欧洲对德国东部的压力,并借此机会在中国取得一个海军基地。面对三国的干涉,日本十分恐慌。因为它国内海陆军军备已很空虚,不仅对三个强国无法应付,即使单独对俄作战也无把握。这时,日本请求英、美出来反干涉。英国表示不愿得罪俄、德、法三国而保持中立。美国也不愿陷入反干涉的旋涡,只表示可以协助日本向清朝政府施加压力,迫其迅速批准条约。日本政府在此情况下被迫放弃对辽东半岛的永久占领,但向清政府又勒索了三千万两所谓“偿金”。
辽东半岛表面上是“赎”回来了,但不久即被俄国以“租借”的名义霸占了主要港口旅顺、大连。这是俄国妄图霸占中国的一个严重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