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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智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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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圣经》“创世纪”中有一则尽人皆知的伊甸园神话:

上帝在创造了世界万物之后,感到有些孤单,于是便用泥土照着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亚当。为了不使亚当感到孤单,又趁着亚当睡觉的时候取了他的一条肋骨,创造了夏娃。上帝在东方辟了一个园子叫做伊甸园给亚当和夏娃居住,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都交给亚当夏娃管理,那里简直就是天堂。在伊甸园里有许多树,其中有两棵树最特别,一棵是生命之树,一棵是智慧之树。据说吃了生命之树的果子可以长生不老,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子便有了智慧。上帝告诫亚当和夏娃,伊甸园中惟有智慧之树的果子不能吃,吃了就会死。但是后来亚当和夏娃禁不住蛇(撒旦)的诱惑,终于偷吃了智慧之树的果子,于是悲剧发生了:他们因此被赶出了伊甸园,而且子孙万代都不得不为这个“原罪”付出代价。

伊甸园神话的寓意很清楚:智慧与原罪密切相关,甚至可以说智慧就是人的原罪。

假如伊甸园神话不是神话,也不是故事,而是事实,亚当和夏娃的确是因为一个果子而被逐出了天堂,我们无话可说,只能怪他们运气太差。因为上帝只是说智慧之树的果子不能吃,却没有禁止他们吃生命之树的果子。如果亚当和夏娃先吃生命之树的果子,然后再吃智慧之树的果子,那么他们就与上帝没有什么区别,上帝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从这个角度看,人类犯原罪这件事实在没有道理可讲。

其实不然。

伊甸园神话具有非常深刻的象征意义,它并不是说人是因为追求智慧才成为有死的,而是说人是因为追求智慧才知道自己是有死的。智慧的痛苦就源于此。

当人类从自然之中脱颖而出,割断了连接他与自然母亲的脐带而独立存在之后,他就再也不能完全依靠自然的本能行动了,他必须依靠理性的眼睛在数不清的可能性中为自己做出选择,从而便置身于危险之中。一方面人是自然的成员,像其他有限的自然存在物一样受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则的限制,生生死死,不能自已;但另一方面人又是一种有理性的存在,他不仅试图以此来把握自然的规律,同时亦生发出了超越自身有限性的理想,然而作为自然存在物他又不可能违背自然规律现实地实现这一理想,但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他追求和向往这一理想的信念。终有一死的人向往永生,向往永生的人终有一死,这就是人生在世最深刻最根本的悖论。正是从这一最深刻最根本的悖论之中,生发出了哲学问题:它意味着人被抛入这样的境域,他自始至终面临着有限与无限、相对与绝对、暂时与永恒、现实与理想、此岸与彼岸之间的激烈冲突,在它们之间横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显然,只要当无限、绝对、永恒、理想和彼岸从遥远的地平线上升起,人就注定了追求和热爱智慧的命运。所以我们说智慧是一种痛苦,而且是一切痛苦中最痛苦的痛苦。这痛苦之痛和苦的程度,我们除了说它刻骨铭心而外,实在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它的刻骨铭心之处不仅在于人注定了要追求智慧却又注定了不可能通达智慧的境界,而且更在于追求智慧便使人知道了自己的有限性,知道了自己的有死性。其实,千百年来人类上天入地、建功立业,归根结底不过是为了超越自身有限性这一理想,然而迄今为止仍然没有找到一条通达智慧境界的出路。不过尽管如此,人类亦不可能由于这理想不能实现就放弃追求,因为这追求乃源于人之为人的本性。结果,这一切就被寄托在了追求和热爱智慧的过程之中。

所以就此而论,哲学既是最深刻的痛苦,也是至高无上的快乐。因为哲学乃是人生所能通达的最高境界,正是在智慧的痛苦之中,人赋予人生以意义,实现着自身的价值。

人生在世不仅活着,而且希望知道他为什么活着,明白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然而,作为一个自然存在物,他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界并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应该说,所谓意义和价值是人赋予这个世界的。因为他不能忍受一个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的世界,所以他需要意义和价值。这一点我们从“价值”这个概念的词源就可以看清楚。

所谓“价值(value)”一词的词源最初来自梵文的wer(掩盖、保护)和wal(掩盖、加固),拉丁文的vallo(用堤护住、加固)、valeo(成为有力量的、坚固的、健康的)和valus(堤),具有“对人有掩护、保护、维持作用”的意思,后来演化为“可珍惜、令人重视、可尊重”的词义(注2:参见李德顺主编:《价值学大词典》,第26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在通常意义上,当人们说某个事物有“价值”的时候,总是在对人有好处、有意义的意义上使用的。因此在哲学上,“价值”是与主体的目的、意愿或需要相关的概念。

显然,与主体的目的、意愿或需要相关的事物有很多,从广义上说,我们甚至可以把一切与主体相关的东西都看做是“有价值的”,因此人的存在其实就是一种价值性的存在。由此而论,与主体相关的一切事物就构成了一个价值系统,其中有基本的价值,较低的价值,也有较高的价值,亦应该有某种最高的价值,这个最高的价值或内在的目的就是人类理性“终极关怀”的对象。因此,价值对人来说有外在的价值和内在的价值的区别。毫无疑问,人类这种存在与一切有生命的存在一样首先必须满足吃、穿、住等最基本的生活需要,而且他的确像动物一样能够适应和利用周围的自然条件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当然在这方面他做得比动物要好得多。但是对人来说仅仅满足了这些生存需要是不够的,它们只是生存的基本条件而不是生存的目的,他应该有更高的需要和追求,他需要知道他生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所以人而且只有人有“终极关怀”,他能够把自己的一切生存活动指向某种作为最高价值或内在目的的理想境界。

人的生活实践是某种价值性的生存活动,这不仅体现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主体能动性,而且是人类保护自身存在以抵御虚无主义的防线或“堤坝”。如前所述,当人类脱离了自然母亲的怀抱从自然之中脱颖而出之后,他就再也不可能像自然存在物和动物那样完全在自然的推动下按照自然的本能而活动了,因为人有了理性,他必须由他自己去面对自然的种种艰难险阻,通过对自然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来指导自己的生存活动,在数不清的生存可能性中去自己选择自己的生存之路,这就使他面对着一个充满了偶然性、不确定性和危险的世界。于是,生存对人来说至少存在着两大难题:一是如何通过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来维持自己自然生命的存在,一是如何通过某种方式为自己的存在确立根据、价值或目的。我们可以把前者看做是关于“如何活着”的问题,而把后者看做是关于“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显然,与“如何活着”相关的是一类价值,与“为什么活着”相关的则是另一类价值,而且这后一方面对我们来说更为重要因而更有“价值”,或者可以说,它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对于人类这种有理性的自然存在者而言,他不仅存在着而且还要追问为什么而存在,即其存在的意义、目的或价值。但是这些意义、目的或价值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写”在自然之中摆在人的面前的,它们需要人自己去探索、“发现”甚至“创造”。作为自然存在物,有没有价值对人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但是作为有理性的存在,价值却是他必需的甚至是性命攸关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价值具有怎样的客观内容,它们都是因为人的存在才存在的。换言之,一个没有人的世界一定是一个没有意义、没有理想、没有价值的世界。但是自有人类以来,这个世界就变成了一个价值的世界,或者也可以说是因为人而成为了一个价值的世界。显然,由于价值通常被人看做是其存在的理想性的标志,他无论如何无法想象也无法忍受一个没有价值的世界,所以他总要为自己的存在寻求某种理想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人类就需要有“价值”这座“堤坝”来维护自己的存在,而价值就体现着人类理性的存在意义、最高目的和至上的理想境界。

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确立价值的目的是针对虚无主义的。人既不能忍受一个没有价值的世界,而且始终不满足于他所面对的现实,所以他就建立了一个理想的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的补充和超越,并且以之作为他生存的根基和目标。如果我们既不满足于现实——通常我们的确如此,又无法确证理想的存在——这也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虚无主义就产生了,而且具有毁灭性的力量。由此可见,只要人存在着就始终面临着虚无主义的危险,所以他需要有价值和理想,否则他就找不到为什么要生存下去的理由和根据。

当然,由于人类同时具有自然的有限性和理性的开放性,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必须亦只能由他自己去探索和确立,因而他的价值目的毕竟是理想性的而不可能最终成为现实,而且始终只是他追求和探索的目标而没有现成的终极答案。所以,人类生存的价值方式既是他不同于一切自然存在而且高于一切自然存在的优越的生存方式,也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生存方式,以这种方式生存于世无异于一种“冒险”:价值无疑是我们赖以存在的根本支柱,但是当我们以有限的人生追求无限的理想的时候,受到种种限制的理性既无法弄明白究竟什么是我们应该追求的最高理想,不可能完全现实地实现这一理想,也无法完全充分地确证这一理想,甚至无法证明的确客观地存在着这样的理想。然而我们却别无选择,因为人生的意义、目的和价值对我们而言性命攸关,我们不可能因为有危险就放弃人生的理想和追求。我们必须冒险,因为只有冒险才可能有希望,或许正是在危险中蕴含着希望。

话说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伊甸园神话还有另一方面的意义:它意味着人的自由,意味着人的开放性存在。

伊甸园神话中最令人难以理解的并不是亚当犯了原罪,而是亚当怎么可能会犯原罪。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亚当怎么可能犯罪呢?难道说上帝眼看着亚当犯罪而不加干涉吗?难道上帝不能预知亚当会犯罪吗?难道上帝明知亚当犯罪也不去制止他,任由他成为千古的罪人而且还株连他的所有后人吗?显然,如果上帝明知道亚当要偷吃禁果而不去阻止他,上帝就不是全善的。如果上帝不知道亚当要偷吃禁果,上帝就不是全知的。如果上帝不能预知亚当要偷吃禁果而去阻止他,上帝就不是全能的……所有这些问题,能不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呢?

我们或许可以有一种解释:人是上帝所创造的最高级的产物,它的“高级”就体现在自由上,因为创造一个完全被上帝所支配的造物并不能真正显示上帝的荣耀。所以,不是人凭他自己就可以违背上帝的意志,而是上帝赋予了人违背他的意志的自由。

这一解释同样也适用于自然的进化。

通常我们总是说,人是万物之灵,人是自然进化的最高阶段。然而,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不但没有使自然更加欣欣向荣,反而一步一步地将自然推向了毁灭的边缘。这似乎也有点儿不可思议:难道自然产生人类的目的就是为了自我毁灭的吗?!实际上,我们应该这样看:自然进化的最高阶段就是自由,而自由毕竟是要冒险的。因为人的自由不同于上帝——如果有上帝的话——的自由。我们把上帝设想为无限的存在,人则是有限的存在。上帝说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的自由是创造的自由。人是被造物,他的自由主要体现在选择的自由,即在数不清的可能性中选择自己的道路。而且人的自由选择始终是受限制的,我们不知道我们的选择是不是最佳的或者惟一正确的选择,困难之处在于,我们经常是只有到了水落石出的时候才能确定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然而那时已经没有了退路。自由之所以在20世纪之前一向是美好的理想,而到了20世纪却变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命运,其原因就在于以往人们在谈到自由的时候主要说的是“人类”的自由,这样的自由是抽象的、普遍性的东西,而当自由实实在在地落在个人身上的时候,自由不仅仅意味着选择,也意味着必须由我们自己来负责任,由我们自己来承受选择的后果。

总之,人不仅因为智慧的痛苦而成其为人,而且具有开放性、非现成性的自由本性,这就决定了智慧乃是一个无限的开放的理想境界。于是,我们或许可以给哲学问题永恒无解万古常新的本性以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由于人是某种尚未定型、永远开放的自由存在,因而他的至高无上的终极理想本身也一定是一种尚未定型、永远开放的对象。既然如此,哲学问题当然不可能有最终的解决,如果有的话,那时人也就终结了,或者说结束了自己的“进化”。因此,爱智慧根源于人的本性,这是人必须经历的痛苦,正是在这种痛苦之中,人成其为人。人“成其为人”的意思并不是说,有一个永恒不变的“本质”“等待”着人去实现,而是说“人是人的未来”,他的“本质”是未定的和开放的,由他自己来塑造自己本身。

因此,一般的哲学问题乃是人类明知道永恒无解但是却不得不永远追问下去的难题。人们追问哲学问题不仅仅有痛苦,有无奈,也有欢乐,毋宁说在“智慧的痛苦”中就蕴含着“智慧的欢乐”,而且是真正持久崇高的欢乐。按照我们的哲学史观,哲学不仅起源于问题,而且它的意义和价值就体现在永恒的探索之中,因而哲学是哲学史,哲学史是问题史。然而,如果哲学史是问题史,那么我们的问题——“哲学是什么”——就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两个问题:“哲学是什么”和“什么是哲学”。表面看来,这两种不同的追问方式都是在追问哲学的那个“什么”(概念、定义、规定),似乎没有什么本质性的区别,实际上并非如此。

当我们追问某种东西“是什么”的时候,通常在逻辑上问的是这种东西的“本质”或“本性”,亦即规定它“是什么”的“定义”。然而所谓“定义”所表述的既可以是曾经如此或现在如此的实际状态,也可以是将来如此或应该如此的理想状态,前者说的是“是如何”,后者讲的则是“应如何”,一个是“实然”,一个是“应然”。在一般情况下,一门学科的基本规定是没有这种区别的,或者说上述两方面是统一的,但是哲学却不在这“一般情况”之列。由于哲学家们在“哲学是什么”这个问题上始终未能达成普遍的共识,使得我们只知道以往人们关于哲学的不同规定,而无法确定关于哲学的一般规定,所以在“哲学是什么”与“什么是哲学”之间就出现了差别。在某种意义上说,“哲学是什么”问的是作为历史事实的哲学过去和现在“是什么”,而“什么是哲学”问的则是究竟什么样的哲学才能够被我们称之为哲学,亦即作为普遍意义的哲学“是什么”。当我们以这两种不同的方式追问哲学的时候,似乎显得对哲学有点儿不太恭敬,因为这意味着在“哲学过去和现在是什么”与“哲学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着差别,把这个问题问到底就很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哲学过去或者现在是什么样子,它有可能还不是它应该所是的样子。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那么,把“哲学是什么”这个问题区分为“哲学是什么”与“什么是哲学”这样两种不同的问题形式究竟有什么意义?如果这种区别是有意义的,我们除了知道历史上不同的哲学思想之外,究竟能否把握所谓一般意义上的哲学或者说哲学的普遍规定?

首先,“哲学是什么”与“什么是哲学”的区别给我们的启发是,哲学的一般规定与科学的一般规定是不同的,它具有更广泛的“宽容性”和“历史性”。关于哲学的规定应该体现它的研究领域和范围(这种领域和范围亦有其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亦不应该企图以一种哲学思想代替全部哲学,除非这种哲学思想确实可以涵盖过去、现在乃至将来所有哲学(倘若如此,它也就不是“一种”哲学了)。因为哲学的问题和对象根源于人类要求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通达无限之自由境界的最高理想,就人类有理性而言他一定会产生这样的理想,但是就人类的有限性而言他又不可能现实地实现这一理想,虽然他无法实现这一理想但他又不可能不追求这一理想,哲学就产生于这个“悖论”之中。由于在有限与无限、现实与理想、此岸与彼岸、暂时与永恒之间横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我们命中注定要千方百计地去尝试各种方式以图超越这一界限,所以真正的哲学问题不仅是没有终极的答案,而且永远也不会过时,因而哲学就表现为过去、现在和将来人们面对共同的哲学问题而采取的不同的解答方式。由此可见,哲学不可能存在于“一种”哲学之中,而只能存在于所有哲学之中,因为任何一种哲学都只不过代表着哲学问题的一种解答方式,而不可能代表哲学问题的所有解答方式。我们之所以坚持在“哲学是什么”与“什么是哲学”之间做出区别,目的就是为了说明所谓哲学归根结底乃是哲学史这个道理。这也就是说,谁要想给哲学下一个定义,他就必须把过去、现在乃至将来所有可能的哲学都考虑在内,我们不能按照给科学下定义的方式来规定哲学,因为一旦哲学有了这样的科学的定义,哲学也就不再是哲学了。

所以,“什么是哲学”这个问题,是需要用整个哲学史来回答的。我们只能通过追问“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来回答“什么是哲学”的问题。

哲学的本性既然如此,我们应该怎样学习哲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