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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揭秘:庞氏骗局的前世今生》第十章 庞氏骗局第五位——斯科特·罗思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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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美国佛罗里达州,罗德岱堡市

办公室的保险柜放着一捆捆用橡皮筋绑好的100美元大钞。斯科特•罗思坦从保险柜里抄起一捆捆钞票,胡乱塞进旅行包,直至整个包都鼓鼓囊囊。他瞟一眼办公室的门。大门紧闭,还上着锁。他走私人通道进来的,没有人看见他进了办公室。

罗思坦松了一口气,把玩起手上的几捆钞票,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提前将钱锁进办公室的保险柜里。他早知道这一天会到来,只是比预期来得更早。

大概这阵子,罗思坦只能看到这么多钞票了。旅行包鼓鼓囊囊,他把最后两捆钞票塞到边上,使劲往中间挤,才勉强拉上拉链。如果政府截下了1600万美元的电汇,或者出于其他原因,这笔钱没能到手,这些钞票就是他的备用方案。只有他知道罗斯坦·罗森菲尔德·阿德勒公司总体的财务状况,这个备用方案准备得可能有点过。

尽管罗思坦行事谨慎,只对有关人员透露部分细节,但整个骗局迅速蔓延,连他都已经无法将所有环节拼凑起来。一切迅速失控,他已经记不住允诺给哪位投资者多少回报。他也来不及转移资金,篡改报表。更重要的是,尽管过去的短短几周,他收到数百万存款,也不能在到期时偿还融资。

罗斯坦不得不趁还能跑的时候赶紧跑。

罗斯坦提起手里的旅行包。100万美元比预想的轻多了。罗斯坦向来喜欢在办公室里存放大量现金。银行里的钱可能会冻结或扣押,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更安全。但在记忆中,这还是他头一回确切地清点这笔钱。并非他一直担心其他人会把钱拿走,而是总想着会有更多的钱进来。资金流枯竭,令他始料未及。

100万美元对他来说已经算不了什么,今天之前,亿万美元才是常态。不过今天,他迫不得已,只好丢下其他财产。

罗斯坦顿了一下,又瞄一眼紧闭的办公室大门。门依然锁得好好的。只有他和他的行政助理玛丽贝思·法斯有里间办公室的钥匙。外面还有警卫24小时站岗。这名警卫就是罗德岱堡市警察局局长弗兰克·阿德利友情安排的。阿德利是罗斯坦的朋友,在互利的情况下,阿德利会提供一些不当班的警察。罗斯坦得到保护,警察们赚一点兼职外快。

卡嗒一声,罗斯坦最后一次关上保险柜的门。他扫视一圈办公室,想知道政府还要多久才能搜查完罗斯坦•罗森菲尔德•阿德勒公司的每寸角落。政府在大楼里找到的任何东西都会作为证据扣押,可能会被永远没收。他真希望自己能够带走一切。

墙上挂着成排的照片,是罗斯坦与罗德岱堡市的名门显贵、达官政要的合影。一旦真相公诸于世,他们会视他为朋友还是敌人呢?

罗斯坦看了看表,希望能从颇为可观的手表收藏里,多带走几块。尤其一想到要把它们留下,他就感到阵阵悲伤。他总归能够找到更多的投资者,东山再起,但这些手表呢?有一些是无可取代的。

然而,时间才是重中之重,到了目的地,还能买到更多的手表和更多的朋友。他站起来,推开办公室墙上那扇不起眼的门,门后面藏着私人电梯。

大卫·本杰明中尉是布劳沃德县警长阿尔·蓝柏提的左膀右臂,等着护送罗斯坦到机场。一架私人飞机随时待命,准备将罗斯坦迅速转移到摩洛哥的卡萨布兰卡市。此时他还不知道,自己不到两周就会回来,坐的还是同一架蓝星航空公司的包机。这家航空公司的主人,是佛罗里达州州长查理·克里斯特妻子的前夫所有。

罗斯坦与克里斯特州长一直关系不错,不久前州长生日,罗斯坦还帮着一块吹蜡烛。克里斯特州长提名为约翰•麦凯恩的竞选伙伴,罗斯坦•罗森菲尔德•阿德勒公司一直是克里斯特以及麦凯恩竞选活动的主要捐助人。如今,与曾经期望讨到的政治好处一样,罗斯坦精心培养的这层关系就要化为乌有。

罗斯坦踏进电梯,叹了一口气。再拖一天,可能就逃不出这个国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到了摩洛哥,得先喘口气,再计划下一步行动。最重要的任务是多提些现金,再想清楚接下来怎么办。

摩洛哥恰好是唯一没有与美国或以色列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就在几周前,罗斯坦让公司的律师们调查过此事,说是为了一个很重要的客户,这个客户可能很快会面临诈骗、洗钱、与挪用公款的指控。摩洛哥是唯一一个符合要求的国家。

有点……抱歉

罗斯坦没有永远消失,也没有消失很久。刚搭上飞往摩洛哥的飞机,他就用电子邮箱发了一封短笺,意志消沉,充满歉意。是真心忏悔?抑或只是又一个骗局?如果政府认为他死了,这事也许就这么过去了。他可以在摩洛哥避过风头,用那几百万开始新的生活。这似乎是个完美的撤退战略。

这封信落款于10月31日,人们通常称之为罗斯坦的“遗书”。几句话就说明一切,又或者什么也说明不了,就看你怎么理解这些话了:

“抱歉,让你们都失望了。我是个傻子。以为自己可以解决问题,却因自己的狂妄自负和拒绝失败而作茧自缚,现在我所有的作为就是伤害了我爱的人。请你们保重,也请保护金米(罗斯坦的妻子)。她毫不知情。我的过错不应牵连到她,或是你们中间的任何人。我希望上帝能让我在彼岸与你们相见。爱你的,斯科特。”

不论电子邮件或短笺的收信人是家人、律师事务所、生意伙伴,斯科特·罗斯坦的签名都是这样甜得令人作呕。他真的明白,结束语里的那个“爱”字是什么意思吗?

除此之外,提到妻子的那些话,罗斯坦在暗示些什么?保护妻子免受什么的伤害?如果她毫不知情,他又为什么要担心?

许多人怀疑斯科特·罗斯坦在逃避的,不单有法律的制裁,还有犯罪组织。据说,罗斯坦的某些合作伙伴与以色列的犯罪组织、西西里岛的黑手党均有联系。尽管这些都未经证实,但一些有趣的事实值得玩味。

罗斯坦称有人在跟踪他。他说,逃往摩洛哥之前,已有生命危险。难道,和他生活中的许多部分一样,这又是一出编造的戏码?或者这些说法里,倒有一些真相?为什么他要请24小时保镖?

很难知道到底应该相信罗斯坦说的,有犯罪团伙卷入其中,还是忽略这个说法,将之当作是罗斯坦想要赢得政府支持的又一次尝试。他提供的细节零零碎碎。他有没有帮助那些人洗钱?那些人有没有把钱投进他的骗局里?如果有,具体是怎么操作的,仍是个谜。

罗斯坦不仅坦然地承认设下庞氏骗局,还对其他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这让有些人质疑他如此配合的动机。难道暗示与犯罪团伙有联系,只是一个花招,用来减少50年徒刑的刑期?

也许如此。但是,为什么罗斯坦的名字没有出现在美国联邦监狱局犯人定位系统的名单上?有人认为,他配合管理当局是为了换取认罪辩护。如果他不服刑,判50年重刑也没有什么意义。

尽管他有可能接受证人保护,但在犯人名单上,竟然找不到一个被判有罪的重罪犯的名字,这是极不寻常的。许多问题也一直悬而未决。

骗局始末

斯科特·罗斯坦行骗的基础概念,是贴现赔偿金。客户(亦即诉讼当事人)签字转让赔偿金,这笔款项将于未来某个日子偿还。作为交换,当天,客户能立即得到一笔贴现款项。

罗斯坦的犯罪伎俩,就是将客户的预付款打包成赚钱的商机,送到潜在投资者面前。投资者贡献贴现款项,这笔款项应该由罗斯坦的公司,即罗斯坦•罗森菲尔德•阿德勒公司(简称RRA公司),支付给客户(受害人)。接着,投资者等待诉讼结果,案子一结,就能收到全部的赔偿金。对于投资者来说,支付的头款与后来得到的收益之间的差额,就是利润。

一个案子悬而未判,罗斯坦怎能对赔偿金如此有把握?为摆平投资者提出的反对意见,罗斯坦又加了一颗定心丸。他说,自己能够根据诉讼案的性质,判定赔偿金的最终金额。

罗斯坦专攻性骚扰案件与职场歧视案件。在投资者面前,他声称,客人们的案件中,为了保密,大多数对立双方都愿意庭外和解。罗斯坦会建议赔偿,也会提到让当事人的太太、孩子、女友出庭作证。为了加大筹码,他还会提醒当事人,法庭掌握了令人尴尬的视频片段。接着,他会暗示说,由于不愿意让妻子或女友发现自己的秘密生活,所有人都选择了前者。罗斯坦还进一步说,对于自己提出的最终赔偿金数额,没有人会争辩。

罗斯坦为这些案子添油加醋,将案子描绘成上司与秘书上床,上司嫖娼被抓等等。他还声称,手里有这些不轨行为的视频片段,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金条款有异议,就威胁说要曝光这些视频。

凑巧的是,许多受害人(即他的客户)都想要立马得到贴现款项,而不是等着以后拿到全部的赔偿金。RRA公司显然已经与诉讼案的另一方秘密谈妥了赔偿金条款,作为受害人所得赔偿金的依据。

既然保密性是赔偿金条款的一部分,罗斯坦也会提醒投资者有保密义务。令人惊讶的是,这种等同于勒索法律赔偿金的行为,投资者从未三思过,这么做有没有职业道德。把钱托付给罗斯坦的时候,他们是否怀疑过这个人的诚信?

罗斯坦拿走投资者的支票,再还给他们一叠远期支票,支票上的金额与时间均与原告的赔偿金条款相吻合。票载日期一到,投资者就去兑现支票。

有了100%的保障,这似乎是一项完美的投资。赔偿金存在托管账户,提前伪造银行对账单,提供给潜在投资者作为证明。

对于罗斯坦来讲,这样的布局也无懈可击。为了保密,他提供一个看起来相当合乎情理的借口,帮助他将庞氏骗局一直运行下去。

不清楚的是,为什么罗斯坦的客户可以接受折损大部分的赔偿金。罗斯坦的回报率在20%与45%之间浮动,有时甚至更高。他似乎也有能力对回报率进行调整。如果投资者方面有任何犹疑,期限可以缩短,收益率可以增加。根据联邦法律,他既没有将这些债券登记在册,又没有销售资格,对此,他却并不在意。

除了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投资回报率,没有人质疑过将客户的赔偿金卖给商业伙伴这一交易中显而易见的利益冲突。罗斯坦暗示过,自己经常安排好妓女,让受害人一开始就处在道德的下风,却没有投资者质疑过这种似乎是勒索或设套的行为。可能因为贪婪,想要赚取大笔的回报,投资者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虽然保密义务在诈骗案中是一个红色危险信号,但至少在表面上,罗斯坦的理由看起来合情合理。鉴于罗斯坦公司规模之大,雇佣了近100名律师,律师谨慎地处理掉大量类似的案子,也并不令人吃惊。这似乎就是完美的安排。

允诺投资者说,投资100%安全,又是另一个危险信号。罗斯坦在供词中描述说,钱等同于已经在“公司内部”,就存在RRA公司的托管账户下。单是这一条,潜在投资者就该停下三思。假设罗斯坦的客户需要立刻提现,他们为什么不用托管的金额做抵押,索性去银行贷款?被罗斯坦承诺的丰厚回报所引诱,投资者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罗斯坦和他的助手们篡改银行对账单,来显示异常充裕的现金额度。为了给投资者有一个独立第三方的错觉,罗斯坦他们甚至还会把见面地点定在银行。罗斯坦会让他的同伙假冒银行职员,为对账单上的余额作证。

谎言之网

虽然罗斯坦称,他的庞氏诈骗案始于2005年,但他的欺诈行为大概可以往前再追溯几年,那时,他刚为一名瘾君子打赢了一场职场歧视的官司,成功取得赔偿金。他收了钱,却忘记告诉那名瘾君子,又或者忘记把钱转给对方。等瘾君子终于发现罗斯坦欠了她钱,罗斯坦就给她一点现金,让她继续满足毒瘾。多年以后,罗斯坦策划了庞氏骗局,而当年的那起案子就成为骗局的种子。

关于罗斯坦的一切,都是谎言,至少也是矛盾重重。他的祖母节衣缩食,攒钱供他上法学院,他却与节俭半点扯不上关系。可能斯科特·罗斯坦自己说的话,最能概括他的伪装和最终的堕落,那就是“我出生贫寒。对金钱尽是痴狂。”

法学院毕业后,罗斯坦在最初15年的执业生涯中,一直默默无闻。接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跻身罗德岱堡市法律界的精英圈子。他与罗森菲尔德、阿德勒合伙创业时,他的生活美好得不真实,拥有多处房产,为了配合夫妻二人的身份,每个家里的马桶盖都是黄金打造的,车库里还有多辆豪华跑车、摩托车。和麦道夫一样,罗斯坦也痴迷于昂贵的手表,用于显摆的藏品价值达数百万美元。

罗斯坦认为自己是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却会花上千美元找三陪服务,还在酒店养了一位脱衣舞娘。和许多庞氏骗局的策划者一样,是自负与渴望结交佛罗里达州的权贵之人,驱使他走到这一步。他散发着个人魅力与领袖魅力。纵然缺少支撑投资细节的文书资料,许多投资者对他的花言巧语还是信以为真。

罗斯坦行骗时,并不在意对方是谁。最大的投资者中间,包括希蒙·列维与奥佛蒂亚(昵称是奥维)·列维父子,前者是罗斯坦在海之俱乐部海洋度假村的合作伙伴,后者是罗斯坦在雷纳多钟表公司的合作伙伴。罗斯坦将奥维和希蒙视做朋友、家人,至少他是这么告诉他们的。他们一表示对罗斯坦的骗局感兴趣,罗斯坦就毫不迟疑地拿走他们的钱。问及罗斯坦是如何精心策划这笔生意的,他在供词中说:

“与希蒙、奥佛蒂亚讨论合同和交易流程时,我渐渐清楚了一点,他们想要相当相当短的支付合同,意思是尽量用不着几个月,就可以收回全部的本金,还有投资回报。这样的话,为他们谋划合同时,显然,你懂的,编几个就好了。”

罗斯坦在杜撰虚构合同的时候,除了要满足列维父子想要短期支付合同的愿望,还考虑到需要长期运转庞氏骗局的资金(在这个节点上越来越关键)。罗斯坦说,他“设法稍稍调整合同,他们与我走得很近,我希望他们能大赚一笔。”

有人可能觉得讽刺,尽管罗斯坦将列维父子视为“家人”,照样把“家人”的钱坑进一个子虚乌有的投资项目。骗子就是这样给自己找合理的借口。

希蒙·列维甚至一度直截了当地问过罗斯坦,是不是在搞庞氏骗局。罗斯坦回答“不是”,列维看来对此信以为真,并没有深究。有了超短期、零风险、高回报的承诺,列维对自己早前的疑虑佯装未见,继续往罗斯坦那里砸钱。

雷纳多钟表公司

罗斯坦逃往摩洛哥的时候,他在雷纳多钟表公司的合作伙伴,奥维·列维,要求并取得了警方的保护。从黄昏至破晓,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守在列维的住宅小区外,守了至少一周。难道列维的恐惧与罗斯坦消失有某种关系吗?

几年前,一位与希蒙·列维在海之俱乐部海洋度假村酒店共事过的伙伴,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开枪打死。

罗斯坦归来

罗斯坦十月底飞往摩洛哥,过了不久,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自愿回到美国自首。他不仅对自己的旁氏骗局供认不讳,还招供其他事实,他把这些事实叫做“庞氏衍生骗局”。供词中,他承认犯下多种罪行,包括证券诈骗、洗钱、逃税。

罗斯坦似乎迫不及待地主动交代问题。至今为止,他是历史上配合度最高的庞氏骗局策划者,因为他还主动交代了庞氏骗局以外的其他犯罪活动事实。

罗斯坦知道些什么?关于哪些人?

金钱与民主

斯科特·罗斯坦像收集名表、名车和其他奢侈品一样,结识位高权重的朋友。他打入交友甚广的社交圈子,为的是得到利润丰厚的胜诉酬金制的内部消息,也为拓展富商投资者的圈子,满足庞氏骗局的需要。

尽管生活忙碌,罗斯坦依然想方设法找时间,让自己在政治上插上一脚。和其他事情一样,他又是大张旗鼓地登上政治舞台。

罗斯坦的庞氏骗局一曝光,政府很快发现,一些独立却有关联的诈骗案也在运转。罗斯坦的庞氏骗局只是大冰山的一角。

例如,罗斯坦试图奉承某些政要。他认为,通过为约翰·麦凯恩的政治竞选大力捐款,就可以提高RRA公司的政治声誉。这不是他第一次尝试巴结有权有势的政治人物。

和其他事情一样,罗斯坦首先尽力弄清楚对方想要什么,再想办法满足对方。在他心里,如此一来,对方就欠了他一个人情。

但是,罗斯坦不能简单地开一张巨额支票。为了绕开《美国联邦竞选法》的规定,他需要让RRA公司的员工多次进行小额捐款。困难就来了,因为许多员工要么缺乏渠道,要么不想捐款给共和党的竞选活动。罗斯坦却一如既往地找到办法,解决问题。

局中局

史蒂芬·利普曼是RRA公司的一名律师,他和其他RRA公司的员工一起,以个人的名义为竞选活动捐款,而最终RRA公司会将这些卷款全额返还,还会给一点奖金。以利普曼为例,他捐了6.78万美金,RRA公司为他报销7.75万美元来奖励他的慷慨。RRA公司的支票将日期倒填为竞选捐款的6天前,存根描述写的是“奖金”。

罗斯坦的助手玛丽贝思•法斯将支票签发给利普曼与罗斯坦的其他员工。在会计账簿中将这些费用确认为奖金或者费用报销。员工拿回自己的钱,而罗斯坦规避了限制捐款的法律法规,通过大量捐款,巴结政治要人。

这是罗斯坦第一次玩弄这样的骗术吗?很可能不是,因为骗子通常会通过小额交易来试试水。罗斯坦的政治捐款也应该让您怀疑,这种做法在其他政治捐款活动中,是否相当盛行?对我们的社会又意味着什么?今天的竞选活动需要筹资数十亿美元。政客们对谁是真正地感激涕零?是投票者还是投资者?

利普曼对罗斯坦的忠诚,是没有界限的。RRA公司的现金状况一步步恶化的时候,利普曼参与开出空头支票,来掩盖银行账户已经入不敷出的事实。开空头支票,指的是明知道银行账户的钱不足支付,依然开出支票。然后立即从第二家银行开出支票,将钱存进第一个账户里,抵消第一张支票。这种骗术利用了“浮动天数”的概念,即银行需要几天时间核对存款,清理银行间开出的支票。

利普曼的上一任东家,是LVS律师行,他本人也是这家公司的其中一位合伙人。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利普曼一直利用的是以前他在LVS律师行长期处于激活状态的账户。利普曼从LVS的账户里开出支票,矫饰、篡改RRA公司的账户结余。账户余额人为提高后,罗斯坦就可以为RRA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否则银行对罗斯坦的贷款申请将不予通过。

利普曼还用RRA的账户,向LVS开出支票。高企的交易额给人一种错觉:这是一家业务繁忙、业界成功的法律公司;但钱不过是在两个账户间来回穿梭。这种做法钻了一个空子,即正常情况下,需要两到三天才能厘清支票。支票在LVS的银行账户余额中,显示的是存款,但实际上,因为银行账户还没有清理,钱还属于RRA公司。这笔钱事实上在两个账户里同时有效。

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利普曼从LVS的账户里开出的支票价值1030万美元。同一时间,他从RRA账户里开出的支票价值为1060万美元,截至诈骗案曝光时,净差额已达到30万美元。由于可以同时使用这两个账户,利普曼也就控制着支票是否兑现,支票何时兑现,为成功粉饰着门面。

最后,利普曼还将自己的个人生活花销算进商业支出里。这些费用都归到费用报销一栏,因此,RRA公司获得税收抵扣,利普曼的收到的款项也不需要上税。利普曼狡诈地避免了应对自己收入征收的所得税。

利普曼最终因共谋违反《美国联邦竞选法》、欺骗国家、欺骗某金融机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利普曼不是唯一一个在RRA公司里经营不法骗局的人。

又一个骗局

斯科特·罗斯坦的庞氏骗局包含了好莱坞电影的所有元素。每翻动一块石头,就能发掘一个新的骗局。有罗斯坦的庞氏骗局,即转让赔偿金,让投资者以为能赚取超乎寻常的回报。但在RRA公司的围墙内,还有其他许多诈骗案,在围墙外,也是如此。每一层新的骗术都越来越难在细节上做到统一。罗斯坦需要从新的投资者那里挖来越来越多的现金,让他的庞氏骗局能够活下去,此时,又有另一个骗局诞生了。罗斯坦把它叫做“庞氏衍生骗局”。

乔治·莱文与弗兰克·普雷韦

罗德岱堡市的对冲基金经理乔治•莱文与弗兰克•普雷韦经营榕树收益基金公司,通过这家公司,他们投资了罗斯坦的“赔偿金”项目。据他们交代,不到两年,他们就从173名投资者身上骗走了1.57亿美元。

莱文与普雷韦从罗斯坦处为莱文的公司,榕树基金(代码1030-32,有限责任公司制)购买期票,榕树基金1030-32是罗斯坦庞氏骗局的支线基金,也是骗局最大的投资方。罗斯坦的基金瓦解后,他们的基金也迅速步其后尘。

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莱文与普雷韦通过榕树收益基金公司向投资者兜售期票,承诺12%-30%的固定回报率。他们从罗斯坦策划的赔偿金项目中得到的所谓利润,与承诺给其他投资者的回报率之间,赚取差额。

在募资备忘录中,莱文与普雷韦描述说,榕树收益基金公司的投资策略在过去的两年半内,一直连续实施,为罗斯坦谋划的赔偿金项目注资超过10亿美元。但是,他们忘记加上一句,这笔资金中,半数迟未到账,且资金来源尚未解决。此外,他们明白,罗斯坦的偿还能力取决于他能否取得新的资本注入。

罗斯坦与榕树基金之间的交易,通常缺乏文书备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案件审理中称,普雷韦完全清楚罗斯坦的基金是一个骗局。这个推测是基于两者之间往来的多封邮件,包括下面这封普雷韦写的邮件。

2008年7月

“卷宗缺失……这些逃不掉的,因此要有人把它们补上……你还耽搁了我们的审计工作,因为我不能告诉其他人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投了几百万美元,却没有任何账目记录,除了几封‘嘿,吉多,给我500万……我有这么一比生意介绍给你’。”

罗斯坦向莱文与普雷韦暗示,他需要1亿美元才能恢复还款。知道这个消息以后,2009年5月至10月,尽管莱文与普雷韦明知道他们将投资者拉进去的,是只亏不赚的投资,但就为了拿回自己的钱,他们真的募集到了1亿美元。2009年10月,罗斯坦的庞氏骗局轰然瓦解,和其他投资者的钱一样,莱文与普雷韦的钱也打了个水漂。

莱文与普雷韦的庞氏骗局和罗斯坦的一起覆灭。莱文和普雷韦面临违反多项证券法的指控,一些指控近来刚刚取消。

骗局余波

罗斯坦全面配合警方调查,不仅意味着所有非法所得将被没收,而且意味着他用真金白银购得的一切财产也将被没收。这份没收清单上的名车,多得数不完,包括兰博基尼、法拉利、玛莎拉蒂、布加迪、宾利、科尔维特、梅赛德斯、福特远征豪华轿车、劳斯莱斯、凯迪拉克凯雷德。还有两辆哈雷机车为这份单子画上圆满的句号。罗斯坦认为,可以用别人的钱买东西的时候,没有必要缩小选择范围。想要什么都不假思索,立马出手。

罗斯坦疯狂购买的,不只是名车。他买下了一艘83英尺长的游艇,以妻子的名字将之命名为“金柏莉公主号”(译者注:“金柏莉”是“金”的全名)。还有其他的游艇,包括一艘西瑞、一艘诺尔泰克超级猫、一艘出水丽娃、两艘雅马哈水上摩托车。罗斯坦收藏的名表价值超过100万美元;他拥有众多房产,囊括多处滨海住宅。不难看出,为什么会用光现金。

他的妻子,金,以前是一位房产中介,比罗斯坦小12岁,表面上协助上交资产,却似乎漏掉了一些。当然,资产数目不小,很难样样登记在案,尤其是现在,一大堆联邦特工人员还在家里频繁出入。

几乎所有东西都是用投资者的钱买回来的,留给金的,几乎什么也没有。金和她的朋友史黛西·维泽曼惊恐万状,眼睁睁地看着联邦特工人员彻底搜查罗斯坦的房子,没收所有值钱的东西。

在搜查中,金把价值100万美元的珠宝藏起来,包括那枚12克拉的黄钻订婚戒指,价值45万美元。她把珠宝给维泽曼,请后者代为转卖。不到24小时,就从亿万富翁沦落成无家可归的人,金还没有从震惊中走出来,感到心烦意乱。把珠宝卖了,她就有继续生活的本钱,然后再想想下一步该做什么。

据维泽曼交代,她试图通过迈阿密的商人埃迪·马林,将金柏莉的12克拉钻戒卖给珠宝商山姆·达伍德。维泽曼成功卖掉了部分珠宝,但把现金收入藏起来时,遇到了麻烦。她不准备把钱存进自己的银行账户里。再者,即便罗斯坦的银行账户还未冻结,金也存不了钱。于是,金向律师斯科特·萨德尔寻求帮助,后者将钱存进了律师行的信托账户里。

还没过多久,这个把戏就被调查人员识破。律师斯科特·萨德尔帮助金柏莉·罗斯坦窝藏珠宝销售所得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被控同谋罪,并取消律师执业资格。

罗斯坦的庞氏骗局牵连甚广。山姆·达伍德与埃迪·马林因参与了企图转移并窝藏罗斯坦珠宝的行动,被控妨碍司法公正与伪证罪。预订开审日期为2013年10月21日,在此之前,两人均承认有罪。尽管有可能减少刑期,但可能面临高达20年的入狱判决。

金·罗斯坦承认共谋指控。几次延迟宣判后,2013年11月12日,她被判入狱18个月。同一天,她的朋友黛西·维泽曼被判入狱3个月,家中监禁9个月,监外看管3年。

就在宣判前几天,金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称斯科特·罗斯坦在言语和行为上虐待了她。她说,罗斯坦禁止她在晚上6点以后出门,如果出门,要由保镖陪伴。她宣称自己对罗斯坦的财务状况、庞氏骗局一概不知。还说,是斯科特从狱中寄来密码信,指使她让信得过的人把珠宝卖掉。

零和游戏

面对庞氏骗局的骗子时,很难将真相与捏造的事情区分开来。毕竟,他们做的一切本质上都是为了欺诈。尽管斯科特·罗斯坦显然已经在与管理当局合作时,但可以肯定,他这么做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在认罪时指控自己的同事,但这些说辞需要由其他证据单独加以证实。

毫无疑问,斯科特·罗斯坦一案中,受害者与罗斯坦皆有交集,不论联系的方式有多么诡异,最终,这些人都可能“幸运地”成为被庞氏骗局利用的人。2013年7月,南佛罗里达州的一名法官同意了清算计划,信托人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方案,其中一项内容是已破产的信托人要归还所有投资者的本金。尽管不幸地掉进骗局之中,他们可能是历史上唯一一批追回全部债款的庞氏骗局受害者。

早期投资者收回的钱,比当初投进去的多。除了要追溯、保证早期投资者拿回自己的钱,信托人还打赢美国政府,讨回没收资产的收入所得。

尽管投资者能追回钱款,实属一次重大的意外成功,但也不能抹去诉讼花去的时间与承受的压力,或者在钱款被占用时(投给罗斯坦或诉讼中的花销),原本可以获得的投资收入损失。但是,这样的结果已经远远胜于其它记录在案的庞氏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