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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2 有中国特色的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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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涪陵我教英国和美国文学。我也会上写作和口语的课,但大多数时间花在了教文学上。这儿有两个班的的三年级学生,我每个星期各教四个小时。我们的课本从贝奥武夫开始,穿越十二个世纪和一个大洋,以福克纳的“献给艾米莉的一朵玫瑰”收梢。

有非常多的内容要覆盖。和平队给我的建议说不要对这类课程抱太多的雄心,考虑到我们的学生们的背景,他们的英文基础有限。建议说我们应当借用文学来做重要的语法知识练习,但这个主意我不喜欢。我知道在语言的文法方面,我不算一个很好的老师,而莎士比亚则会更糟。我学文学太久了,不会把当它当作工具。

但我还是有一些担忧。这些学生毕竟是从乡下来的,而的确的,他们的英语,尤其是口语,有时很不行。上课的头一天,我让他们写下所读过的英文书的标题,英文或翻译的都可,我还问了他们想从我的课上学到些什么:

我喜欢海明威,老人与海。我最想学海明威。

我最想学海伦凯勒和莎士比亚。

我想读杰克伦敦和他的荒野的呼唤,狄更斯和他的双城记,欧亨利和他的最后的叶子,莎士比亚和他的李尔王(他让我哭了)。

我最感兴趣的是简爱,夏洛特布朗特作的。我不晓得那是哪个年代的作品。我喜欢简。她是个普通的女人,有着不普通的追求。她敢于反抗舅舅的老婆,反抗她的表哥。她是个进步的女性。

莎士比亚是最伟大的英文作家。我读过他的一些书。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一个可怕的故事。罗密欧和朱丽叶彼此相爱。但他们的家庭相互憎恨。

我还读过“永别了,武器”,海明威写的。他是个很坚强的人,但他自杀了。

我看到这些回应,心想,我能行。第一个星期,我布置了贝奥武夫。

我在住教学楼的五楼上课。班上有四十五个学生,他们全都坐在木头的课桌后,相互紧紧挨着。教室乃是他们的责任。在课与课之间他们要清洁黑板,每两个星期要清洗地板和窗户。如果清洁做得不够,整个班就要被罚款。这就是学校的方式——学生们错过了早操要罚款,旷课要罚款,考试没通过要罚,夜里归宿迟了要罚。很少人有闲钱花在这些方面,是以每两个星期,他们会很勤奋彻底地清洁教室。

相对教室的空间而言,学生数量太多了,大约多了十五个以上,如果我上课时不把门打开的话,可能会感到幽闭恐惧症。幸好,外头有更多的空间——教室高高据于乌江之上,跟我从我的公寓阳台上所看到的一样:快速流淌的乌江,乱糟糟的城市,泥沙俱下的长江和白山坪的暗影。

是以我上课时常往左边看,开始时这有点分心。但江上总有清风吹来,让教室里不至于热得难以忍受。在安静的时候——若我给班上安排了写作功课或他们小组学习时——我会透过门,望向江中的交通:那小小的两人渔船,两岸间挤慢了乘客的轮渡,从乌江的上游向北运送石砾和煤炭的平底货船,从长江顺流而下三峡的白色大客轮。边上课边欣赏这样的景致叫我深感满足,我喜欢观看城市的日常生活,就和我喜欢倾听学校的日常生活那样。上课时我往江上看去,看那渔夫,货船的船员,码头的工人,想道,我也在工作。城市在运行之中,我也是其中之一。

开始时我们很少读文学课本,因为即便是其中的文章小结,对学生们来说也是困难的。通常我会讲完故事后,抓来一个不情愿的学生作“志愿者”,一起表演。班上的同学很爱这个——在这个国家,经常有外国人只因他是老外而上电视,当一个老外在他们面前表演“绿骑士”时,学生们都彻底入了迷。有一天我给他们布置了作业;在贝奥武夫中我们提到了视点,而他们得从格兰德尔,那个怪兽的角度写这个故事。几乎无一例外,男孩们写到怎样吃人,怎样去做才对;而女孩们则写到摩尔是如何的冷酷黑暗,而怪兽也有情感。一个叫格蕾丝的学生写道:

武士们说我是个怪兽,我不能同意他们,相反,我认为他们和国王才是怪兽。

你看,他们每日里吃着美酒佳肴。那些是从哪儿来的。他们肯定在无情地剥削着农民。

国王和武士们除了吃喝不干别的;那些农民们每日辛苦工作,但吃得很糟,甚至许多人没房子住,好像我只能住在摩尔里。我想世界是不公平的,我要改变它。

我恨那些武士们。我要为穷人们去惩罚他们。我要叫他们盖个大大的房子,邀请穷人们和我住在一起。

在大学时,我曾受过几个马克思主义的文学评论家的指导,他们中多数都有终生的教职资格,有来自上层社会的背景,收入很好。他们发表了许多的评论——经常是关于本体,关于金钱,关于交易——但他们却缺乏格蕾丝那种锐利的眼光,看出格兰德尔作为马克思主义革命者的潜力。这里也更诚实些——这不是那种身着苏格兰呢大衣,绅士派的马克思主义;格蕾丝毕竟是个农民的女儿。她没有大学里的终生教职,而我常想,若人们想要讨论革命和阶级斗争的情感的话,他们最好是没有那种终生教职。我想,若你必须得听马克思主义者的文学诠释的话,你也应该到那些学生们必须打扫教室的学校里来听一听。

事实上,在中国的学校里,政治乃是无法回避的,即便课程乃是外国文学,到得最后,我上的英国文学课,带上了中国特色。在绿骑士后我们跟着读了一篇罗宾逊的民歌,我让他们写一个故事,若罗宾逊到了今日的中国,那会怎样。有一些人跟随着党的路线:

罗宾汉离开他的国家,来到了中国。这和平的国度,以及友善勤劳的人民给了他深刻的印象。他知道这东方的明珠在许多方面和他的祖国大为不同。英国人没有自由,没有人权。他们被他们的主人和剥削者们压迫,过着狗一般的日子。而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距日益加大。他憎恨剥削阶级,因为他们是靠残酷剥削穷人而过着奢侈的生活。但他没有能力去颠覆社会的规则。

这儿,在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国家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有些人允许通过诚实合法的途径而致富,这不会加大贫富差距,而是发展为共同富裕。罗宾汉深刻了解到,在这里,不需要像他在英格兰那样抢劫富人,而中国依然需要平等和勇敢。文化和道德建设必须跟发展紧密联系。

然而大多数人,还是让罗宾汉忙着从腐败的干部和贪婪的商人那儿抢劫钱财。经常的,他们把罗宾汉安排在发展迅速的沿海地区,比如深圳广州或厦门,在那儿,改革释放了经济活力,物质主义称王。在他们的故事里,罗宾汉从富人那儿抢钱,然后分给农民,而几乎无一例外的,他最后的结局是监狱。有时他被处决了。有一个学生,让他在监狱里蹲了十五年后,成功受到了再教育(在释放后他成了个侦探)。但罗宾汉几乎总是被抓住了;这里,没有那种森林里的理想主义色彩。在中国,树木要少得多,而警察总能抓到人。

我听得他们争论罗宾汉在当今的中国能不能算是个榜样人物,他们被分成了两派。有人说他就好像毛泽东,一个反抗不公平的革命者;他们把他和长征英雄们相比较,说没了这样的人物,中国哪儿都去不了。另外的人说他是个反革命,那种挑动社会矛盾,破坏经济的人。他们指出文革时发生的事儿——你想要阶级斗争吗?还是让罗宾汉走中间路线?

十分钟内,他们讨论的就不是罗宾汉了。他们在就中国而争论着,他们在讨论那些被灌注给他们的政治教条。事情很快激化起来。我坐在后面,听着那些教给他们的自相矛盾的观念。革命是好的——所有人都知道。毛是个英雄,而长征导致了解放,那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时刻。但反革命是坏的——天安门广场上的抗议者,支持民主的活动家们;任何鼓动变革的事儿都是坏的,反革命的。为了表示对革命的忠诚,你就得支持维护现状,拥护共产党——那样你才能保持你的革命精神。是吗?一个钟头内,罗宾汉把他们搅得晕头转向,疲惫不堪,每个学生至少发了一次言,坐在后面,我想,从这一切里真讲不出什么道理来。

有件事我是很早就发现了,涪陵师范学院有着双重的目的。它培训教师,但和中国任何学校一样,它也是中国共产党教育系统的延伸。每个涪陵学生都随时带着一个红色的ID,在卡的正面写有八条“学生守则。”头三条是这样的:

1. 热爱中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服务社会主义,服务人民。

2. 勤奋学习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思想,建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建立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

3. 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掌握基本理论,工作知识,职业技能。

学习功课排在第三位,这不是出于偶然的安排。首要考虑的乃是政治:这些学生被培训成为老师,作为老师他们要教育中国的下一代,所有这些的培训都要在中国共产主义的框架内完成。其他的一切都是次要——如果有什么和共产党的基本理论相冲突,那就不去教它。

所有系的一年级的新生都会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在第二年他们会上法律课程。三年级的学生学习如何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而对乌江对岸的城市置若罔闻。在那儿,私营经济蓬勃发展,国有企业破产,正是一个典型的印证,说明中国的社会主义是如何正在瓦解,在全国范围内。这是最奇怪的部分,学生们都学习,并且相信这些共产主义课程,而与其冲突的自由市场却在学校周围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而学生们真的相信他们所学的——大多数人以他们被教育的方式,爱国又忠诚着。他们很严肃对待他们的政治集会,非常渴望加入共产党。在每个班大约十分之一的人有此机会;在英文系,九十个三年级学生中有八个党员。他们属于班上最好的那部分学生——最聪明的,最有才华的,最擅社交的。

第二条守则,强调了他们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解释了政治理论在中国是如何运作的。对于历史唯物主义为何,我的理解只是模模糊糊——好像是跟阶级斗争有点关系——但坚持才是关键。不去探究,不去思考,不去分析——只是坚持。为了去证明他们理论的正确性,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毫不理会各种复杂与冲突之处,在这过程中,他们小心使用正确的字眼。有几次,我让学生们向我解释一些词汇——历史唯物主义,人民民主专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他们总是无法用清晰简洁的语言来回答。就像奥威尔所云,在这里,文字和其意义分了家。要紧的只是保证学生们用正确的术语,以及正确的政治框架,来看他们周围的世界。

在这种教育体系中,我们经常感到很困难,不知如何把我们恰当安插进去。亚当教美国文化课,校方所选用的教科书名为“英美观察”。这书出版于1994年,而它对美国的描绘经常是难以识别的——举例说,关于美国宗教的那一章,不提慈善,社区,或学校,而花了很大篇幅来讲琼斯城的集体自杀事件。另一章节也有其生动处,叫作“社会问题”。其中有部分写道:

美国社会的科学发展非常迅猛,而社会的精神则逐渐空洞,社会变得越来越腐败……很多社会科学家声称,在1960年代前,婚前性行为也不是不普遍。但今日的不同处在于,很多年轻人将其视作结婚前的标准行为。有些美国人说这不过是很随意的事儿;有些人找借口说,婚前性关系是浪漫爱情的自然结果。这听起来真是荒唐。这种“新道德”无非是“不道德”。这就是所谓的“美国文明”。

同性恋是一个相当奇怪的社会现象,大多数人难以理解它。它正在广泛传播。其原因之一大概是婚姻或恋爱失败。有些人结婚后深感失望。是以他们决定不再去爱异性,反之,去爱同性作为报复。另一个原因,大概是有些人出于新鲜,好奇,如我们所知,美国人很具冒险精神。所以他们尝试同性恋,作为新的刺激。通过这些,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精神上的空虚,社会秩序的扭曲。

这章还列出了一系列的其他问题——种族主义,性别歧视,药物问题,宗教狂热——然后,给出了美国缺陷的根本原因:

然而,最重要的原因来自美国的资本主义体系。在这个资本家的社会里,虽然科学和技术非常发达,有些人们都深受精神空虚之苦。是以他们只求新鲜刺激。所以,只有当美国的资本主义体系完结了,这些社会问题才能解决。

要教这么一本书可不容易。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把谷子和谷壳分离开来:要告诉学生们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在美国的确是严重问题,但同时,他们也得明白,对许多人来说,同性恋根本不是个什么问题(如果他们能了解到并非因资本主义才导致了同性恋,那也会是好事)。而在学生们的头脑中,这书要么是对,要么就是错。这里没有中间地带,而他们所受的教育则阻止他们去质疑官方的文本。

作为一个外国教师,要解决的问题是,尝试和这片政治环境协调,找到自己的路。这种技能是逐渐获得的——随时间的发展,亚当和我逐步学会了如何将政治最小化,去寻找一些话题和恰当的方式跟学生接触,而不至于直接激发膝跳反应。我的文学课程要容易些,尤其现在我们正上着诗歌课,把一切都简化了。

本来它倒不应该是那么容易的,我们学的第一首诗便是莎士比亚的,我没刻意让课程很容易。我向同学们作了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定义,把其中的第十八首诗打散,逐句逐句的。我们学习了点古英语,一些名辞,然后分小组让他们把诗拼起来。虽然第一句我是告诉他们了,我依然认为这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我的目的只是让他们努力尝试,直到这诗歌的形式对他们来说变得逐渐熟悉起来。但他们没有去想到说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也是在涪陵教书的容易之处。学生们会做任何的功课,从不抱怨,大概他们都知道,即便做最困难的文学作业,也比在齐膝深的泥塘里赶着水牛要好。而各小组在努力拼诗的时候,我则望着乌江上的渔船和货船。

一个小时内他们就完成了。有些小组只是接近,但每个班上,总有两三组搞定了:

我能否将你比作夏日的一天?

你比夏日更为美丽温婉。

狂风将五月的蓓蕾凋残,

夏日的勾留何其短暂?

休恋那丽日当空,

转眼会云雾迷蒙。

休叹那百花飘零,

催折于无常的天命。

唯有你永恒的夏日常新,

你的美亦将毫发无损。

死神也无缘将你幽禁,

你在我永恒的诗中长存。

只要世间尚有人类,尚有能看的眼睛,

这诗就将流传,赋予你新的生命。

他们理解这诗的形式;正像他们能拼起来那样,他们也可以将之分解。他们能扫描到其节奏——他们了解每一句的重点所在,他们也能发现其中不连贯处。他们对自己读着诗,在课桌上,轻轻的。他们听到了这首诗。这是很少美国学生能做到的,至少我的经验如是。我们美国人难以从朗读诗歌中去发现它的音韵,长久以来,在受教育的人当中,这技能就已消失了。但我的涪陵的学生还保留着它——没什么东西去破坏了它,即便是电视的新世纪,甚至文化大革命也不能。

诗歌从不叫他们厌烦。唯一的障碍无非是言语,新的词汇,那些古英文,而他们对其都有无限的耐心。我们细细研读第十八首,直到我们蒸馏出了其诗歌的不朽,我问他们,莎士比亚成功了吗?那女人的确获得了永生么?有些人摇头——毕竟,这是四百年前了——有些人则犹豫了。我问他们那女人活在哪儿?

“英国”,阿姆斯特朗说,我大多数问题都是他回答的。

“那是何时?”

“大约1600年。”

“想想看,”我说。“四百年前,莎士比亚爱过一个女人,为她写了首诗。他说他将令其美貌永存——那是他的承诺。今天是1996年,我们在中国,四川,长江边上。莎士比亚从没来过涪陵。你们没人去过英国,你们没见过他描绘的四百年前的女人。但现在,你们每个人都在想着她。”

绝对的沉默。通常涪陵是一片喇叭与建筑工地的战场,而此时此刻,教师里彻底的安静着了。在沉默中,有尊敬与敬畏,而我也分享于其中。那首诗我读过无数遍了,但知道我站在我的班级面前,倾听他们的沉默时,我才真正听到了它。他们在思考着十四行诗的奇迹。

过得一阵,我让他们描绘他们在沉默中所见,中国人眼中的莎氏女子:

她的皮肤如同冰雪。她的长发如瀑布;她的眼睛让你过目难忘。她的个头高高。她的小嘴红似玫瑰,眉日柳枝。她的手指细胜青葱。

她看似快要开放的荷花。她的长发如瀑布。她的肘弯如新月。她的嘴巴红似樱桃。她的双眼明媚。她如水温柔。

她很苗条,长发黑黑。她的眼睛大而明亮,充满娇羞。她的双眉如两道柳枝。她的嘴唇非常迷人。她的肌肤如凝脂。

她的头发如金色的波浪。她的皮肤光洁让人想到大理石。她的腰肢柔软如水草,她的手指如洋葱的根。

她如乡下的女人一般自然,朴实。她像水晶一般纯洁。她就像一首浮动的诗。

在我们想象中,她很美,有种忧郁的情调。在我们中国,有四大美人,也许她就像其中之一——王昭君。对我们来说,言语无法形容其美丽。我们只能说她很美。

他们的描写中有一种新颖处,有一种密度,我之前从未在学生作业里读过。部分原因大概在于所学的是外国文学。我们相互交换着陈词滥调,而彼此不知:我并不知道中国传统诗歌中常以青葱比喻女人的手指,他们也不知道莎氏十八首中的诗的永生已被评论了无数遍,几近死亡了。我们的交换使得一切都是新的了:再没有乏味的诗歌,没有演滥的戏剧,没有那种像被医生诊断式研究过的角色。我布置贝奥武夫时没有人在底下做痛苦状抗议——对他们来说,这是个挺好的关于怪兽的故事。

这就是我们在教室里学习的核心,在那些好日子里我们从未离开过它。但这儿总有许多东西包围着我们:学校的规章秩序,这个国家和它的政治。这些力量始终存在,在课堂外的某个地方盘旋,有时我总能感觉到它们给我们的压力,当扳机拉动,党介入了。偶尔有些学生会写到说莎士比亚代表无产阶级,在他批评英国资本主义的时候(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中国人对威尼斯商人很熟悉),有人说哈姆雷特是个好角色,因为他对农民很关心。其他学生告诉我说,在仲夏夜之梦中,农民乃是最有力的角色,因为所有的力量都是来自无产阶级,那是革命开始的地方。

对这些评论我的反应是混杂的。看到学生们和文本发生互动交流,我感觉不错,然而对于莎士比亚被共产党的宣传收编,我就没那么大的热情了。我发觉自己在抵制那些诠释,尽管很小心——考虑到我的学生的背景。我不会那么直言不讳,说仲夏夜梦里的农民只是用作增添喜剧气氛的小丑罢了。但我会有某些方式,来回答那些我认为被误导了的读解。我说到,哈姆雷特是一个伟大的角色,并非出于他对农民深抱关怀,而是因为他深切关怀自己,而且他在这一点上还十分的雄辩;而且我指出莎士比亚乃是个小资产阶级,通过他在戏剧公司的股票而发了家。

我第一次开始理解到为何文学会那么经常滑入政治当中。从前我为此挣扎过;在普林斯顿我主修英文,在毕业后我在牛津读了两年的英语和英语文学。我最初的计划是成为一个文学教授,但对英文系的所见所闻让我逐渐失去了对其的热爱,尤其是美国的学校。部分原因和美学有关——我发现我无法读文学评论,因为它那种学术式的僵化感,距离那些好作品中展现出的优雅实在太过遥远。而且大多数的评论我都不能理解其义,那些看上去都是一堆乱七八糟,笨拙地没了救的词语组合。什么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这些都无法简洁清晰地解释出来——就像我这些涪陵的学生面对历史唯物主义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那般,踉踉跄跄。

但主要的,我还是讨厌文学的政治化,在西方:文学被当作社会分析而不是艺术来阅读,书本被用来服务这个或那个的政治理论。很少有一个评论是针对文本本身所作的反应;还不如说文本被扭曲了,让其可以为评论者所持的观念作出注解。那儿有马克思主义评论家,女性主义评论家,后殖民的评论家;他们几乎总是挥舞着他们的理论,好似模具一般,把书本强塞进去,把它们压成同一形状的整齐产品。马克思主义者读后,得出的结论是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得出了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者得出了后殖民。这就好像一遍遍读一本不知所云的书。

而且我也讨厌英文学院总是胡乱修改真经,试图制作出一张多元文化的书单来,就好象他们放在本科宣传册上的假照片。在我看来,关于文学,建立和尊敬一个文化的基础是有价值的,现在,在中国,我看到了根基被撕裂后的情状。多少年来,中国人一味开采文学的社会价值,尤其在文革期间,除了如“红色娘子军”等寥寥几个政治作品外,所有的京剧都被严禁。即便今天依然有很多处于失落状态。我们的学生们都知道马克思,而没有人了解孔子。

但同时,我现在能以更多的人道眼光来看待政治化的原因。我认识到,伟大文学作品的部分力量,来自于它的世界性,它的普世价值:一个四川农民的女儿能读到贝奥武夫,将之与她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一班的中国学生能够倾听莎士比亚的诗歌,而看到一个无瑕的汉朝美人。但与这种力量相随的是脆弱,因为总有人想要借伟大作家的力量为自己所利用。很自然的,你会希望莎士比亚站在你那边——如果他不是那么合适的话,你就曲解他的文字来服务于自己的意图。或者,如果他拒绝跟随,那就将其从真经的行列里驱逐出去。

这些事儿在中国经常发生,而我惊讶发现到,在某些方面,我的学生们比普林斯顿或牛津的学生更懂得回避政治。随着学期渐进,课堂外的政治势力似乎漂得越来越远了,大概因为教材是外文的缘故。这些外国文学那么新颖,那么不同,学生们通常都忘了他们标准化的政治指导路线,而且我们也绕过了美国那些英文学院的许多麻烦。没一个学生介意在这个秋季学期里我们一直学的都是早死了的白人男性作家,就好象他们不介意一个活着的白人男性在给他们上课。对他们而言,我们都只是外国人。

不去太多担心政治,他们的能力聚集在理解阅读材料上。他们倾听诗歌的声音,他们掂量故事中人物的分量。他们做得很认真——对他们来说,文学不止是游戏,而其中的人物,得像真人一样来评判。他们学了一段哈姆雷特的概要,之后一个叫莉莉(Lily)的女孩在日志中回应道:

哈斯勒先生,您喜欢哈姆雷特么?我不敬仰他,不喜欢他。我觉得他太敏感,而且保守,自私。他应当把真相告知他亲爱的人,奥菲利娅,请求她和自己一起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两个爱人应当同担祸福。还有,我不喜欢他的犹豫。作为一个男人,他想做什么都应当坚决。

你不可能在牛津听到这样的话。你不能这么简单地说:我不喜欢哈姆雷特,因为我觉得他这人很糟糕。所有说的话都应当机灵点儿;你得认识到,哈姆雷特是个文本中的角色,你得按顺序解剖这个人物,一层一层的,不仅是剧本它本身,还要考虑到那些人就这个剧本写过的所有东西。你得要考虑所有评论家说的话,他们那些渊博的知识以及他们的胡说八道都屁股重重地坐在了剧本上。你得要考虑这个剧本和当今的潮流,当今社会的事件如何联系。这个过程当然不无那么一点价值,然而对许多读者来说,到精美洗练的正文开始前,连一个喘口气的休息时间都没有。在学生时,这是我一直期望的——一个短暂时刻,让一个简单而真实的想法闪过脑际;我不喜欢这个角色。这是个好故事。这首诗里的女人很美,我猜她的手指像绿葱般细长。

这是我在做学生时所寻觅的——我想找到那么一些信号,说文学依然可以是令人愉悦的,人们读它是为了享受,而且它本身就很重要,不需理会其政治上的对错;但通常,很难说情况到底是如何。然而在涪陵,毫无疑问学生们从其阅读中获得享受,而我意识到,直至我人生的终曲,我都要像他们那样对待文学。有时候,当他们做作业而我望向乌江时,我会微笑着想,在这里,我们都是难民。他们得以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逃脱出来,而我从解构主义中逃脱。我们都很快乐,在江边整个涪陵都忙于其生意的时候,阅读诗歌。

我们在十月学的哈姆雷特,此时天气还温暖,而秋季的雨水开始在河谷驻留。我把班上同学分了十一个组,叫他们花一天时间准备自己的戏,然后他们将在教室里演出。他们把讲桌推到教室一侧,清扫地板作为舞台。所有的学生把课桌和凳子挤到教室的后排,从那儿看戏。

表演把他们完全改变了——在课堂上他们羞涩得叫人难受,但戏剧却把一切改变。每一个手势都夸大了,每一处情感都泛滥;他们的反应动作总是无可救药地过了头,在逐渐习惯了他们的羞涩后,看着他们在光秃秃的舞台上喊叫嘶吼,感觉非常怪异。有时我想这和传统中国戏的影响有关,在那儿表演总是夸张的,风格化的,但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出于释放,宣泄,在这个情感很少开放的社会里。不管怎么说,看他们演出都是陌生的体验;他们几乎认不出来了,就和这出戏本身一样,同学们和哈姆雷特都在我眼中焕发了新意。

罗杰(Roger)扮演死去国王的鬼魂,一个咆哮挣扎的鬼魂,头戴一顶圆锥形的中国式的王冠,是他用湿纸加胶做的。在任何一个哈姆雷特的演出中,基调都是有这个鬼魂定下,而在这里,正是罗杰和他的皇家礼帽——一出丹麦戏中的中国触觉。

在第二场中,哈姆雷特前往朝见葛特露和克劳狄斯,由简(Jane)和萨丽(Sally)扮演。浪漫对我的学生来说始终是棘手的话题;在公众场合下,即便最随意的两性接触都是禁忌,而去扮演一个妻子或女朋友对大多数女孩来说实在尴尬。经常,她们就用简和萨丽的方式来简化问题,以同性来扮演夫妻,因为在涪陵,同性朋友们公开表现情感倒是普遍的。是以萨丽抚摸简的头发,而简则爱抚着另一个女孩的胳膊,然后,意识到哈姆雷特盯着他们看,萨丽蛮横地问道:

怎么你头上依然悬着愁云?

而哈姆雷特——扮演者乃是巴博(Barber),一个紧张的,取错了名字的男孩,他戴着厚厚的眼镜,和廉价的皮革外套——回答道,

不再有了,陛下。我现在阳光晒得太多了。

简的手摸到了萨丽的大腿上。她们两个都是漂亮的女孩儿,长发滑顺如黑缎子。巴博皱眉不悦。简软绵绵地贴在萨丽身上,发出猫咪似的声音:

好哈姆雷特,脱下你的黑衣

让你的眼睛看起来友善一点

不要继续为你的父亲而哀伤

你知道每个人都会死的

他们自己写作了对白——剧本中的语言对他们来说太困难了,他们只保留一些最著名的段落,其他的,就用通俗对话。哈姆雷特第三幕中的独白由索迪(Soddy)来表演,他是班长,独自立于全班之前,念到: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是无所事事,默默忍受好呢,还是挺身反抗克劳狄斯

来结束这一切的困扰。死了吧,睡去吧——

不再烦忧——在睡梦中结束一切可怕的困扰!死了吧,睡去吧——

去睡吧——或许还能做个梦:嗯,阻碍就在这儿……

他是个大块头的孩子,有一双慵懒的眼睛,来自四川北部的乡村,其他的学生叫他老大,一个从香港黑帮片中学到的浑名,外号,这里有一种敬意,体现出了索迪的权威。但尽管他在班里的等级体系中身居高位,他的学习其实不怎么样。他的写作还不错,但口语非常糟糕,在上课时没什么信心。他几乎从不开口提问或回答。

我从不理解为什么同学们尊敬索迪,直到那天他站在我们跟前表演哈姆雷特。他的英语还是很烂——他在独白时经常卡壳,有些没法听懂。但那些都没关系,因为现在他的才华突然展现无遗了;就好象他伸出双臂,用手掌抓住了他的才华,把它在掌中来回翻上一两遍,以确定我们都注意到了。他念得很慢,是故意的。他在教室里踱着步,在他的动作里有些川剧的痕迹,一件斗篷搭在他的臂弯;一把木头凳子搁在地上,作为他移动的中心,直到他把那道具表现出了宫殿的气派。而多数时候,他的声音是完美的——他控制着自己说话的步调和音调,哈姆雷特的情感如火辣的海水般起伏。索迪也知道如何运用喧嚣和沉默,有时大吼出他饱受挫折的沮丧,让言语在他每周打扫的教室中回响。他不停息地踱着步子;他卧于凳子上;他把头埋在双掌之中;他吼叫,咆哮;他向空气踢去;突然间,他沉默了——然后,待沉默彻底时,他安静地吐声:

意识让我们都成了懦夫,

当我们想有所行动时

我们的思想阻止了我们

遗忘了动作的名字

他就是哈姆雷特,他也是老大;不再有任何问题。同学们看得心荡神迷,在收尾时疯狂鼓掌。余下的一年里,每次我见到索迪,见到他的方下巴,斗鸡眼,他那黑黑的农民的面庞,我就看到了丹麦王子。在四川的农村,哈姆雷特就该是这副模样。

在另一个班的演出中,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走到国王的面前,跪下磕头,几乎把他们的前额给擦破了,然后站起身来,手挽着手聆听国王的指示。在四川男性朋友手拉手乃是很普遍的——当然,当你稀里糊涂地被人发配去死神那儿时,你会想要握住某人的手。

他们都很喜欢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的角色。有些人对哈姆雷特感到不耐烦,有些人觉得奥菲利娅太可悲,但每个人都喜欢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他们喜欢这两人那种爱偷窥的毛病,喜欢他们倒霉的死法儿,身为仆人被骗,把自己的处决通告送到英格兰的国王那儿。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处妙笔——在丹麦故事中可嗅到的中国味道。这有点像三国中的苗泽,他背叛了自己的的妻舅马腾[1],想去赢得权倾一世的曹操欢心。但曹操在杀了马腾后,转向苗泽,说到,“一个这么不忠的人不配活下去,”,立即把他以及全家都在广场上处决了。或者,这故事有点像林彪,毛泽东的大将,他想用文化大革命为他本人服务,但最后却成了其牺牲品。无论是哪个案例,我的学生都了解罗森格兰兹和吉尔登斯吞这种角色——他们在很多年代的很多故事中都见过他们。即便今天,你也可以在干部的办公室里看到类似人物。

演出在一片的刀光剑影和功夫拳脚中结束,雷欧提斯,哈姆雷特和克劳狄斯被卷入了一场香港功夫片式的高潮当中,直到最后,哈姆雷特与霍拉旭在全班面前,蜷曲在地上。他们由维克和懒惰扮演,他们都穿着很低廉的西服,在演出前,他们很小心在地上铺满了报纸,以免王子死得脏脏的。班上有人在嬉笑——但当演出开始了,懒惰背靠住墙,抱起了哈姆雷特,全班都噤了声。

懒惰紧紧抱住他,安抚他,如同对待一个小孩,但这种接触很是自然,在中国,男人们可以如此触摸。哈姆雷特呻吟着,想要说话,咳出了最后几句遗言;霍拉旭吞声道出永别,把他的朋友在自己的臂膀中轻晃。整个班都静静观看。演员们都是矮小的男人,在地板上显得更小,他们躺在布满灰尘的黑板下方。哈姆雷特边咳嗽边道:

我不能活着听到从英格兰传来的信息了

但是我支持福丁布拉斯。他得到了我临死前的认可。

去把这个告诉他吧——此外仅余沉默了。

就这样,哈姆雷特死了——有那么一阵,我忘了自己是在一个中国的教室中,忘了霍拉旭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喜欢睡觉,自称为懒惰,他温柔地搂住哈姆雷特,轻声说着,悲伤的,懒懒的,

晚安,亲爱的王子,

愿成群的天使用歌唱抚慰你安息。

深秋的雾气覆盖住了白山坪,教室里愈来愈冷。这里没有暖气——涪陵这里很少公共建筑有暖气——最后,我选择在上课时关了们。学生们开始穿上大衣,围巾,手套;他们的手指肿胀,耳朵红了。我能看见他们在拥挤的教室里呼出的水汽。我们读了斯威夫特,沃兹华斯,还有拜伦。当我们大声朗诵时,词句以愉悦的整齐性在课堂中回响——水汽直升向天花板。屋外,长江来的冷风劲吹。在课桌下,学生们跺着脚。

他们请求我再排演一处莎士比亚的戏,最后我同意了,部分是为了取暖的原因。我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写了个概要,他们演出了。索迪和他的同学们用课桌搭了个阳台,一个摇摇晃晃的塔楼,露西勇敢地站在上面,而索迪在下方引诱她。五场戏后,格蕾丝念出了朱丽叶的独白,在她准备吞下福莱尔的安眠剂时。她的家庭齐力反对她,罗密欧被放逐了,当戏演到中段,格蕾丝哭了。她是个漂亮活泼的女孩,我最喜欢的学生之一,因为她总是直抒己见而不怕尴尬。中国的女孩本不当如她那样——但格蕾丝并不在乎。这一天,格蕾丝演着朱丽叶,她的黑色长发平平滑过肩膀,眼里闪动泪光,呼吸中冒出白汽。

几天前,当他们准备这出戏时,我注意到一个男孩独自站在他的小组之外。他的英文名字叫沉默的山。“我总是沉默的”,在九月时他解释说。但他的写作非常优美,一个爱思考的人,从250人的小村庄走出来,他憔悴的脸上总挂着轻微的笑意。那天我注意到他独立一隅,他牢牢盯住剧本中的一处,会意微笑。我问他在看什么,他不出声地指向朱丽叶的台词:

我唯一的爱啊,从我唯一的仇恨中燃起!

要是不该相识,今日何必相逢!

“你理解文中的意思么?”我问道,以为他碰到了问题。

“是的,”他说。“我觉得很美。”

我停顿一下,再看一遍句子。

“我想你说得对,”我道,有那么一阵我们都没说话。沉默的山和我一起凝视着那诗句。


[1] 译注:何伟搞错了苗泽和马腾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