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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衍义补》卷一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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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驭夷狄

 ▲内外之限(上)

 《舜典》:帝曰:“皋陶,蛮夷猾(乱也)夏,寇(劫人)贼(杀人)奸(在外)宄(在内),汝作士(理官)。”

 朱熹曰:“夏,明而大也。”又曰:“蛮夷猾夏,不专指有苖,但官为此而设。”董鼎曰:“虞时兵刑之官合为一,此蛮夷猾夏亦以命皋陶。”

 臣按:有虞之世,皋陶为士。士,理官也,所掌者刑狱之事而首以蛮夷猾夏为言,且蛮夷处边鄙之外,负险阻以为固,不可以理喻,不可以言驯,非用甲兵不可也,岂区区刑法所能制哉,而舜命皋陶以为士而首以是责焉,而后及于寇贼奸宄,何也?盖人君为治必先去其梗吾治者,然后其治可成,所以梗吾治者,其大在蛮夷,其小在寇贼,必使蛮夷寇贼不敢害吾良善之民,则内外安靖而吾政化之所施者无所梗矣。虽然,内者外之本也,内无其衅然后外患不生,掌刑之官得其人则禁诘有常刑、制伏有良法、界限有定所,潜消于未然之先,遏绝于方萌之始,不待其猖肆而后施之以甲兵也,此圣人之微意欤。

 《禹贡》: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度也)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蔡沈曰:“谓之绥者,渐远王畿而取抚安之义,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绥服内取王城千里,外取荒服千里,介于内外之间,故以内三百里揆文教,外二百里奋武卫,文以治内、武以治外,圣人所以严华夏之辨者如此。此分绥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臣按:《禹贡》五服之制曰甸服、曰侯服、曰绥服、曰要服、曰荒服,内而甸、侯二服,外而要、荒二服,而绥服居乎其中,则介乎华夷之间也。就此一服而言,其地凡五百里,内三百里以揆文教,由此而至于王城千里之内,声明文物之所萃,故于此揆其文之教必灿然明备,度之而皆同也,由此而极于荒服千里之外,障塞险阻之所限,故于此奋其武之卫,必居然振作,修之而不弛也。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蔡沈曰:“要服,去王畿已远,其文法略于中国,谓之要者取要约之义,特羁縻之而已,绥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蔡,放也,流放罪人于此也。此分要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蔡沈曰:“荒服去王畿益远,而经略之者视要服为尤略也,以其荒野,故谓之荒服,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也。流放罪人之地,蔡与流皆所以处罪人而罪有轻重,故地有远近之别也。此分荒服五百里而为二等也。”

 臣按:先儒谓《禹贡》五服,甸、侯、绥为中国,要、荒已为外国,圣人之治详内略外,观五服名义可见,治中国则法度宜详治以必治也,治外国则法度宜略治以不治也。观至于五千见德化之远及,观要、荒二服见法度之不泛,及圣人不务广地而勤远略也如此,后世为治者往往昧于轻重缓急之辨,固有详于内而忽于外者,亦有专事外而不恤其内者,又有内与外皆不加之意者,胥失之矣。虽然,此非特世主处事之偏,亦由其祖宗立法之失也,载观虞夏之世,立为五服之制,内二服以治乎内,外二服以治乎外,中一服则兼治乎内与外焉,既有以为内治之具,又有以为外侮之防,文教之外以兵卫,兵卫之外以蔡流,其法一定而不可易,其规一定而可长守,所以为子孙生民计也远矣。

 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

 蔡沈曰:“地有远近,故言有浅深也。上言五服之制,此言声教所及,盖法制有限而教化无穷也。”

 臣按:中国之地南北东,东西为远,故《禹贡》言圣人声教之所及于东曰渐、于西曰被,皆指其地言,而于南北则止曰暨而不言其地,可见圣人向明之治,自北而南日拓而远,不可为之限量也,东渐于海,海之外地尽矣,西被于流沙,流沙之外犹有地焉。渐如水之渐渍底于海者也,被则如天之无不覆被,天所覆被处圣人之化皆可至也,振举于此而远者闻焉是之谓声,轨范于此而远者效焉是之谓教,其风声教化虽曰无远不及,然亦惟止于海而已。虽然,其所以渐、被、暨及风闻之声、神化之教,使之闻而慕之、振而动之而已,未尝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而以内治治之也。

 《周礼》:职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郑樵曰:“《禹贡》有五服,职方有九服,五服、九服之制不同,详考制度无不相合。禹之五服各五百里,自其一面而数之;职方九服各五百里,自其两面而数之也。”又曰:“周之王畿有乡、遂、稍、县、都即禹之甸服纳总秸、祇粟米之地,周之侯服即禹采、男之地,周之男服即《禹贡》揆文教之地,周之采服即《禹贡》奋武卫之地,周之卫服即《禹贡》三百里夷之地,周之要服即《禹贡》二百里蔡之地,周之夷服即《禹贡》三百里蛮之地,周之镇服即《禹贡》二百里流之地,周之藩服即《禹贡》九州之外地也。”

 臣按:禹服周畿要、荒、蛮、夷邈然处于侯、甸、采、卫之外,其为当世制也严矣,其为后世虑也远矣。又考贾公彦谓蕃之义以其最在外为藩篱,故以蕃为称,后世通谓外国为蕃,盖本诸此。

 《春秋》: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

 臣按:汉以南单于款五原塞,赐姓为藩臣,其后刘渊、刘聪大为晋室患;唐至中叶以安禄山守范阳,其后尽以蕃将易汉将,河朔之祸直至唐亡。呜呼,春秋以列国之诸侯一与会于坛坫之间,犹谨其微如此,况延之入吾疆域之中,杂于编民之内,甚者又付之以兵戈之柄,居将领之职,列宿卫而专边阃,何不思之甚哉?虽圣人以天下为一家,一视以同仁,然仁之中不可以无义,信之中不可以无智,不可苟徇于目前,必须远虑于身后,处之必欲尽其道,安之必各止其所,非独以全吾安彼之心,亦使彼得以全其所以报吾之义焉。盖彼以穷困而归我,我不受之义者不为也,既受之矣,因其俗而制之,顺其势而安之,使其卫吾边境可也。予之以爵位而不极其所欲,赐之以金帛而不徇其所求,任之以偏裨而不付以独柄,如此,则彼得以自安而吾无后患矣。然此所以处新附者耳,若夫久附易世者,必须以渐而为之,因事而处之,不使之群而居也,不使之专其位也,不使之联其职也,不使之统其类也,不使之临乎边也,不使之治其国也,所聚之处一郡不许过百,所居之市一县不许过十,所任之官一署不许过二,如此消之以其渐,为之因其机,处之服其心,使彼不知不觉则久久自然潜消而日化矣。

 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臣按:《费誓》篇首言“徂兹淮夷,徐戎并兴”,而孔颖达谓此戎盖帝王所羁縻居九州之内,所谓淮夷、徐戎非若后世化外之戎夷,盖亦徐淮之间近边之地,自昔有一种不闲礼义之人耳。

 庄公三十年,齐人伐山戎。杜预曰:“山戎,北狄。”

 胡安国曰:“齐人者齐侯也,其称人,讥伐戎也。夫北戎病燕,职贡不至,桓公内无因国,外无从诸侯,越千里之险为燕辟地,可谓能修方伯、连帅之职,何以讥之乎?桓不务德,勤兵远伐,不正王法,以讥其罪,则将开后世之君劳中国而事外夷、舍近政而贵远略,困吾民之力争不毛之地,其患有不可胜言者,故特贬而称人,以为好武功而不修文德者之戒。”

 庄公三十有一年,齐侯来献戎捷。

 左丘明曰:“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

 胡安国曰:“军获曰捷,献者下奉上之辞。齐伐山戎,以其所得躬来夸示,书来献者,抑之也。后世宰臣有不赏边功以沮外徼生事之人,得《春秋》抑戎捷之意。”

 臣按:以中国诸侯而能成武功,除戎狄之患而以其捷来献,岂非美事哉?然而不奉天子命而越境出疆以启边衅,除戎之功小,擅师之罪大,渐不可长,不可以功而掩罪也,《春秋》谨微之意深矣。

 僖公三十二年,卫人及狄盟。宣公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成公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茅戎。

 程颐曰:“王师于诸侯不言败,诸侯不可敌王也;于茅戎不言战,茅戎不能抗王也。”

 陆淳曰:“王者之于天下也,盖之如天,容之如地,其有不庭之臣则告谕之、训诲之,如又不至则增修其德而问其罪,故曰王者之师有征无战。今王师与茅戎为敌,此取败之道,非戎所能败也,故以自败为文,所以深讥王也。”

 臣按:程氏谓王师于茅戎不言战,茅戎不能抗王也,然不谓之不可而谓之不能,可见王者所以尊严而为天下之所畏服者,其不专在于师旅也,必有所以制伏胜人之本而人自有不能敌者焉。然则有天下者,其可不知所以自反而自强乎?

 九年,秦人、白狄伐晋。

 胡安国曰:“晋常与白狄伐秦,秦亦与白狄伐晋,其称人,贬辞也。武王伐商,誓师牧野,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皆与焉,除天下之残贼,出民于水火之中,虽蛮夷戎狄以义驱之可也,若其同恶相济,贻患于后焉,不亦甚乎!”

 哀公十有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胡安国曰:“吴人主会,其先晋纪赏也,吴亻替王矣,其称子,正名也。定公以来,晋失霸业,不主夏盟,夫差暴横,势倾上国,自称周室于己为长,而黄池之会书法如此者,盖存亡者天也,得失者人也,不可逆者理也,以人胜天则事有在我者矣,故《春秋》拨乱反正之书,不可以废焉者也。”

 于越入吴。

 胡安国曰:“吴自柏举以来,凭陵中国,黄池之会遂及夏盟,可谓疆矣,而《春秋》继书于越入吴,所谓因事属辞,垂戒后世,而见深切着明之义也。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老氏曰‘佳兵不祥之器’,其事好还,夫以力胜人者人亦以力胜之矣,吴尝破越,遂有轻楚之心,及其破楚,又有骄齐之志,既胜齐师,复与晋人争长,自谓莫之敌也,而越已入其国都矣,吴争远国而越灭之,越又不监而楚灭之,楚又不监而秦灭之,秦又不监而汉灭之,老氏、曾子其言岂欺也哉?”

 《礼记》: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

 陈澔曰:“九州之外不过子、男之国,朝见之时摈辞惟曰子,虽或有功益地至侯、伯之数,其爵亦不过子,故云虽大曰子也,如楚在春秋虽大国,而其爵则称子也。”

 臣按:吴之爵本伯爵也,《春秋》书吴不书曰伯而书曰子,盖不以本爵与之也。礼所谓四夷虽大皆曰子,考于《春秋》尤信。

 自恒山至于南河千里而近,自南河至于江千里而近,自江至于衡山千里而遥,自东河至于东海千里而遥,自东河至于西河千里而近,自西河至于流沙千里而遥,西不尽流沙,南不尽衡,山东不尽东海,北不尽恒山。

 应镛曰:“此独言东海者,东海在中国封疆之内,而西、南、北则夷徼之外也。南以江与衡山为限,百越未尽开也。河举东西南北者,河流萦带周绕,虽流沙分际亦与河接也。自秦而上西北袤而东南蹙,秦而下东南展而西北缩,先王盛时四方各有不尽之地,不劳中国以事外也。”

 方悫曰:“不足谓之近,有余谓之遥。”

 臣按:二帝三王之盛,其所治之地四方相距亦不甚远,考成周之故疆而质以后世之职方可见也。洛阳为王城而陆浑戎密迩乎其境,其东之莱、牟、介、莒皆夷地,淮南为群舒,秦为西戎,河北、真定、中山之境乃鲜虞、肥、鼓国,河东之域而有赤狄甲氏,此外荆、楚、吴、越、闽、蜀又皆在荒服之外,是时中国所有者宋、晋、齐、鲁、卫、郑通不过今数十郡地耳,周之盛时犹然,则夏、商以前可知已。说者谓自秦以上西北袤而东南蹙,秦以下东南展而西北缩,臣窃以为今日地势东南已极于海,至矣尽矣,更无不尽之处,惟西与北及西南之地尚未底于海耳,然皆限以重山叠嶂,大荒绝漠,地气既恶,人性复犷,非复所居之处,有与无不足为中国轻重焉,惟明主瓦砾视之可也。

 《春秋左氏传》: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

 孔颖达曰:“中国而谓之华夏者,夏,大也,有礼仪之大,有文章之华。”

 僖公二十三年,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

 吕祖谦曰:“物之相召者捷于风雨,地夷而人华者公刘之治豳也,以华召华,不旋踵而有,文武之兴;王地华而人夷者晋帝之纳款也,以夷召夷,不旋踵而有耶律之俘虏。物物相召,未尝不以其类也,中天下而画壤者是为伊洛,伊洛之民虽居声明文物之地,意之所向已在于大荒绝漠之外矣,故以心感心,以气动气,安得不为陆浑之迁哉。呜呼,辛有可谓知几矣。”

 臣按:天下之事莫不起于几微,几微之际,先王之所谨也,故识微之君子因微而知著、由迩而察远。昭公二十二年,沈尹戍曰:“古者天子守在四夷。”

 臣按:天子以天下为家,内而中国其堂奥也,外而封疆其垣藩也,垣藩之外则外国矣。是故天子布德行政,以内和其人民而外固其封守,此所以中国奠安而外侮不侵也。

 以上内外之限(上)